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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夫我横行天下 第二章 捡个失忆男

作者:千寻类别:言情小说

不该来的,漫漫痛恨自己,恨自己放不下,舍不去,恨自己亲手扭开“再遇”契机。

她已经给过警告,她也清楚蓝殷并非真纨裤,相反的,他多智近乎妖。这样的他,如果愿意改变,定能轻易扭转命运。

是的,八岁,重生那年,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他。

他会把话听进去吧?他早就知道捧杀,早就知道江氏无心冷情,也早就明白心中那点儿对亲情的渴望不过是场笑话,这样的他不会放任自己一路错下去,对吧?

人都不傻,往往是情感把人给逼傻的,她不也曾经傻过一生一世?因此重来一回,她再不愿犯傻,不肯被感情绑架,她冷静地选择该做的事。

她勤习医术,孝敬师父,改善家计,为自己营造名声……六年过去,长大的漫漫成为村人心目中的小神医。

她认真相信情况翻转,此生将会不同。

因此她不惧猛兽,进入深山密林寻找珍稀药材,学习医术之余也学会制毒,这次她立誓将师父的本事学齐,立誓救回师父和父亲的性命。

只是当她认定所有状况正朝好的方向发展时——师父还是咽下最后一口气。

师父的死亡让她的自信瞬间冰消瓦解,她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努力无法改变宿命?是不是天地间所有事全属注定?是不是她改变不了自己也改变不了蓝殷?是不是伤心死亡会一再出现、重复,一再地……折磨自己?

倘若这是真理,那么蓝殷依旧会在今日被追杀,会重伤、失忆?

如果真是如此,她做不到避开,做不到放任他重伤不治,所以带着无数矛盾,她还是来了。

既然无法视若无睹,就只能做足准备。

她研制毒液涂在箭尖,她在前世发现蓝殷的地点附近布置陷阱,然后躲进草丛里,静待命运再度把他带到跟前。

蠢?是的,她同意,薛夕漫确实蠢到义无反顾,这种人的痛苦叫做自作孽不可活。

重生之后,她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让自己不再经历相同的痛苦,所以她拒绝爱情,坚定守住本心,不愿错付与沦陷的最好方式,当然是切断相遇的可能性。

但,她自投罗网了?

是不是蠢昧?是不是傻到近乎可怜?

是的,但她还是宁愿犯傻,也不愿重伤的他,哭天不应,唤地不灵。

她想前辈子肯定欠下他一整座金山银山,非要还清楚才能停止牵扯。

就在漫漫蹲得双脚发麻时,前方响起杂沓的脚步声!心脏被狠狠拽起,像是天外飞来钩子,不管不顾地把她的心给挑了。

前世的“今天”于她,不仅是记忆而是烙印,她不曾或忘。

重伤昏迷的蓝殷被一柄长刃从后背刺穿,直抵心脏,他往前扑摔时额头撞上石块,深深的血洞流满一地殷红。

但,这次不会了,她不允许他重伤,她将竭尽全力改变状况。

咬紧牙,漫漫取出弓箭,拉紧弦,目光盯着正前方。

不久,蓝殷狼狈逃窜的身影出现,他一边跑一边与人对打,只是很明显地,他的拳头无力跑速缓慢。

退步了吗?前世他的武功没有这么糟糕。

难道在她的善意提醒之后,他下定决心继续往纨裤的道路上冲刺?她的善意非但没有造就他的上进,反倒让他看清一切,选择加速堕落?

随着蓝殷的接近,漫漫终于看见紧追在后的男人。

那人长得异常魁梧,全身毛发茂盛,整张脸被隐没在密林中,只留下两颗铜铃大的眼睛直瞪蓝殷后背,薄衫掩不住满身肌肉,他非常高大,至少比蓝殷高上半颗头,但跑起来却不见凝滞。

踩上!踩上!踩上……漫漫紧盯他粗壮的双腿,在心中加油呐喊。

终于……喀一声,男人的咆哮声惊起鸟兽飞窜,他的脚被捕兽器夹住。

太好了!漫漫想为自己喝采。

但笑容没在她脸上停留太久,因为那人神勇得太不正常了,他居然不顾疼痛,硬生生将捕兽器掰坏!

怎么可能?她满脸诧异,好吧,再不可能也发生了,别急,再来!

她紧盯下一个陷阱,把菩萨神佛全求上数遍,祈求今晚陷阱能抓到大狗熊。

蓝殷顺利跑过去了,那些草足以支撑他的重量,但后面那个……不会有这等好运。

陷阱设计得有点大胆,倘若刺客是个矮瘦子,漫漫只能在他踏上陷阱那刻射出火箭,让对方在惊慌中快速踩踏被火燃起的稻草,以至于落入陷阱中,当然,如果对方有一身好轻功,这陷阱就白做了。

幸好老天爷还是站在她这边的,不需要多余动作,对方的体重就足以让他坠入陷阱。

砰!在沉重坠地声响起的同时,刺客摔进陷阱。

不枉费她花三天两夜流血流汗卯足全力挖的陷阱,陷阱里有削尖的竹子,这一摔就算没摔死他也会戳出他满身血窟窿。

正当她暗暗欢庆时,却发现……蓝殷吓傻了?不趁这时逃走,还凑到陷阱旁边,干啥啊,想吃熊肉吗?

与此同时,三倍咆哮声从洞口传出,下一刻他、他、他竟然飞出来了?

见状,蓝殷转身快跑。

刺客熊双腿插着竹枝,鲜血直流,怒火大炽,疼痛的腿让他决定不追了,他从腰间拔出长刀,对准蓝殷后背射出。

原来他的伤是这样弄出来的?心口一紧,不待思索,咻地——毒箭射出。

与此同时蓝殷脚步不稳,刀刃尚未碰到他的身体就整个人朝前扑倒,险险避开往他后背飞来的大刀。

漫漫没有内力武功,箭术也只是普通,能猎点野物给师父添口福已是极限,从来没敢想像能一举射中武林高手,但她……一击即中?

天!什么时候她的箭术更上层楼了?

不敢置信的还有刺客熊,他低头看着自己胸口,他的讶异并非来自插入腰月复间的羽箭,而是钉在心脏上头的那枚石头。

怎么可能?谁动的手?蓝殷有后援?自己被耍了?

在短暂的停顿之后,三张讶异的脸,三个不敢相信状况的人,做出三种不同反应。漫漫在连喘数息后,放弃探究凶手死活,飞快跑到蓝殷身边为他号脉。

蓝殷发现箭从草丛后面射出,判断那里有人的同时立刻把头倒向一边装死。

而刺客熊……轰然倒地,死得俐落乾净,当然,他是没有选择的。

漫漫细探蓝殷脉息,还好这次他的后背没有中刀,伤得不算严重,不过人晕得很彻底,所以她得把他带回去,免得下一批刺客抵达现场,死里逃生的蓝殷再度奔赴死门。

望着昏迷不醒的他,漫漫满心无奈,还以为再不会相遇,没想冥冥之中自有天定。她扶起蓝殷蹒跚前进,她慢慢走着,慢慢想着,也慢慢自我说服着。

这次不会了,没有错误解读,她很清楚两人只是朋友,他终究会爱上朱砂痣,而她已学会步步为营,小心谨慎,心态摆正,戒除不实想像,所以没事的!

只是……无法不苦笑,她低声问:“蓝殷,我到底欠你多少?一辈子不够,得两辈子来清偿。”

无可奈何的漫漫没发现,昏迷中的男人,嘴角处扬起一道漂亮弧线……

油在热锅中滚着,一把青蒜下锅,滋地一声,链子声音响彻云霄,那架势不像在做菜,更像在寻人拼命。

蓝殷把手臂支在后脑杓,半个时辰前他“清醒”了,额头伤口已经敷过药,而“白灵”坐在床前静静地看着自己。

他是在进屋后才真正睡着的,在这之前他已经三天三夜没合过眼,本以为今天过后就能坐上远赴江南的船,没想到人生处处是意外!

其实蓝殷早就放弃,谁想到因缘际会,小骗子还是被他给逮到。

这叫啥?叫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不对,应该叫做“出来混,迟早要还”。

他不得不赞一声:还得好!

她长大了,容貌却没有改变太多,皮肤和小时候一样,白女敕得让人想掐一掐,试试能不能掐出汁水,眼睛和小时候一样,黑得像泡在油罐里的龙眼子,颊边两个深得可以储酒的凹凹还是同样勾人,但真正让他一眼认出来的是——右耳垂下的红痣。

那痣,红得像喷溅上的鲜血,引人注目。

视线在屋子里转过两圈,刚来时已经偷瞄过了,现在是正式关注。

宅子不大,用竹篱围着,不像一般乡下人家会在院子里种菜、圈养鸡鸭,院里只有一棵大树,树下摆了张石桌两张石凳,桌上有组棋盘,盘上有未了结的残局。

三间正屋,旁边一间独立的矮屋子是灶房,外头堆满柴禾。

中间是小厅,右边是寝屋,屋里有一大一小两张床,衣柜和竹制桌椅,整体看来颇为简陋,至于另外一间,身为“昏迷中”的病人不宜探险,因此是做为什么用途的尚且不明。

不过蓝殷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将京城每寸地皮几乎翻透却始终找不到小骗子,原来她待在无人居住的深山密林间。

她是个医术精湛的大夫吧,因为她把脉、上药包紮动作孀熟,还能诊出自己曾经受过内伤。

那可不是普通能耐,都几年前的老黄历了,是御医把不出来,连他自已都差点忘记的过去。

所以,她对他很熟悉?

他指的不是自己的陈年旧伤,而是她的善意建言。

若非熟悉,怎知道“温良贤德”的母亲如何对待自己?又怎知道他的示弱、苟且偷生,求的只是那点儿微薄亲情?

蓝殷,我到底欠你多少?一辈子还不够,得两辈子来清偿。

这是形容词或真是指出两辈子?如果是两辈子,那么前世他们交情深厚?

脚步声传入,不久漫漫端着饭菜进屋。

见蓝殷清醒,她轻蹙双眉道:“公子醒了?来吃饭吧。”

公子?这是想装不认识,要演戏吗?行,他奉陪,这方面他也颇能耐。“好。”

她边布贾碗盘边道:“趁,大色尚早,吃饱后我送公了下山。”

啥?前脚装不熟,后脚就要赶他走?蓝殷微愠。

真是抱歉,他这人天生好奇,热爱打破沙锅问到底,想不通的事非要追根究底,想就此打发,让他带着一头雾水离开?这种事违背他的习惯。

眨眨无辜的兔子眼,他问:“下山?去哪里?我不是住在这里吗?”

接连三个问号,惊得漫漫双眼暴瞠。

不会吧?他又失忆了?分明没受多重的伤啊,他额头的血洞和前世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这么小的伤口也能搞失忆,是谁在欺负人呐?老天爷吗?

见她惊得连话都说不出口,蓦地,他乐了,演技往夸张那头再靠近两寸。

蓝殷压紧胸口,举目四望,惊慌失措的五官彰显出剧烈恐惧,突然间他发现什么似的,捧着头乱摇一通。“天,我什么都记不得!我是谁?我住在哪里?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你知道吗?求求你快告诉我!不要吓我。”

他叽哩呱啦胡扯一通,握住她的肩膀晃不停,最后更过分,直接把虚弱的头颅靠上她的颈窝,嗯,她身上的味儿真香……

他才不要吓她好吗?漫漫连喘几口大气,沉重的无奈压入眉心,这是不是意谓着她必须收留他,像前世一样?

可不可以不要?可不可以路归路,桥归桥?可不可以就此别过,缘断情灭,佛法无边?

她还来不及回答,“病后虚弱”的蓝殷一个踉跄,所有重量全往她身上倒,一颗头已经是她承受不起的重,再加上两条腿、两只手和一个成熟男人的躯体,她真的担不起啊!

漫漫往后倒,他跟着倒,双双往小床压去,他在上,她在下,四只眼睛相望,两张绯红脸相对,蓝殷又闻到昙花香……

用力吸两口后,他继续装虚弱,抱住她软软的身体不松手,然后发现……上瘾了。

对于搂搂抱抱这种事,纨裤公子经验丰富,听说经常坐船的人不会晕,但是,他晕了,晕得愉快而舒适,直想一路晕到天淡星稀朝瞰起。

漫漫吓坏了,急欲保持距离的她尝试推开蓝殷。

但他感受到阻力的同时立刻添加力气,将她抱得更紧,然后语带两分哽咽、三分激动,继续倒在她的颈窝间。“怎么办?我想不起来,我头痛欲裂……”

怎么办?好问题,她也很想有人来告诉自己怎么办。

咬紧后槽牙,深吸深吐几回合,在控制着情绪之后,她安抚道:“别担心,你的头受创,过一阵子就会想起来。”

“你确定?”

“确定,我是大夫。”等她把他送回京城,看见旧时人、旧时物,脑袋里的钮转开,他会立刻想起来——这件事,她有充足的经验可以佐证。

哎,一声长叹,躲不掉了,她还是得下山,还是得为蓝叙医治双腿,还是得到梅园里……

摇头,不想了!至少现在不要想。

终于八爪鱼从身上离开,他坐起身也拉起她,笑得天真无害。“谢谢你,你是我的大恩人。”

呃……恩人?不要,她对这个身分过敏。

“别叫我恩人。”恩人、兄弟这类词汇都在她的拒绝往来行列。

“那要叫什么?”他无辜无害,可怜的兔子眼眨得让人心慌。

“我叫薛夕漫,你喊我薛大夫吧。”

多生疏啊,比较起来他更喜欢白灵或是……小骗子。

“漫漫,你认得我吗?”他问得无比诚挚,让她忽略他唤了自己的小名。

“不认得。”她直觉反应。

“那我怎会在这里?”

“我去采药,看见你昏倒在路边。”

骗子,信口捻来就是谎言!她分明看见自己被追杀,分明射出一箭,他有理由怀疑,陷阱和她也有关系。

只是当他的恩人不好吗?就这么施恩不望报?

“你以前有没有见过我?我不可能莫名其妙出现,我是不是住在附近?”

她被他问得头疼,切断话,口气不善。“别问,你不饿,我饿了。”

不想理他,漫漫拉开椅子坐下。

她口气不好,表情也……不太乐观,蓝殷理智地决定停止试探。

他没坐到对面,而是靠着她坐下,看一眼桌上菜肴,清蒸鱼,红烧肉,清炒笋菇……

呃,先别失望,有的菜中吃不中看,也许她的手艺属于这类。

见他迟迟不下着,她夹起鱼肉送进他碗里,他飞快把碗拿开,鱼肉掉到桌面上。

她错愕望他,他尴尬回看,红着脸呐呐解释,“我怕鱼。”

“胡说,你明明就……”

极力掩饰笑意,他期待她接下来的话,但她突然意识到什么似的急踩煞车。

来不及罗,他听见了。

蓝殷问:“我明明什么?”

明明喜欢吃鱼,所以她做菜很敷衍,只对鱼用心。“受伤的人要多吃鱼,伤口才能恢复得快。”

“这样吗?我试试。”他勉强张嘴,紧闭双眼,好像她喂的是砒霜。

幼稚表情逗得她想笑,那时也是这样,每回喂他喝药,他就皱出一脸苦瓜。

鱼肉进了嘴,他飞快咀嚼,然后脸不皱了,细嚼几下后,彷佛嚼出佳味,他瞪大眼睛。“这也太好吃了,简直就是人间美味,啊……我还要。”

说完,他张开嘴。

漫漫一笑。自己厨艺如何,她清楚得很,哪有他说得那么夸张?

夹一块,再一块又一块,直到整条鱼都被他吃乾净了,漫漫才发现,不对啊,他又没受重伤,干么喂他?

懊恼之余,却见蓝殷捧起碗,一面扒饭一面说:“太好吃了,明天再吃鱼好不好?”他停顿片刻,带着满脸期待问:“漫漫会一直做鱼给我吃吗?”

这问话太熟悉,熟悉到她没经过思考就反射回答,“会。”

这答案让蓝殷很满意,却让回过神的漫漫懊恼极了,怎么能说出这么蠢的话?不会的,他们不会一直见面,不会一直再一起,不会……

一个不会,两个不会,三个不会……很多个“不会”叠在一起之后,浓浓的哀愁罩上她的心。

低下头,她把鱼眼睛夹进他碗里。

他曾经对她说:“这不是鱼目,是长在鱼身上的珍珠。”

他曾经对她说:“我们是永远的好朋友,我要把最珍贵的珍珠同你分享。”

蓝殷将鱼翻面,挑出另一颗鱼眼睛放进她碗里。

一愣,抬眸,她对上他灿烂的笑容。

“这是鱼身上的珍珠,我要和你分享。”

“不要!”

她下意识拒绝,下意识把鱼眼睛拨到盘子边,她不要再重复同样的事。

这天晚上,漫漫悄悄回到出事地点,想看看被毒药迷昏的刺客怎么了,却遍寻不着对方。

她猜想,许是刺客清醒后便离开了,那么他会不会回去找更多人来对付蓝殷?

他失忆了,在这种状况下,漫漫不能让蓝殷独自回国公府,而父亲的死劫未过,眼下自己无法离开,她只能留下他,别无选择。

在漫漫到处寻找熊迹时,“失忆患者”正翘着二郎腿听属下禀报。

“爷,人都处理好了。”流云有点小紧张。

那只大熊怎就死了呢,都怪流雾下手没个轻重,那颗石头把他的心脏给砸个稀巴烂,原本要留着他的性命,让他回京禀报,说爷已经在他的追击下死到不能再死,可是现在情况不变……苦恼啊!

“最后决定让谁回京,通知爷的死讯?”

“张武。已经喂了毒,他会照我们说的去做。”

“张武瘦巴巴的,武功普普,爷死在他手下,有点不合理啊。”他对挑选的人物不太满意。

“回爷的话,没有其他选择了。”

“剩下的人全都死光?”

“是。”原本就只打算留下大黑熊的,谁晓得多事丫头出现,引得大黑熊暴怒,流雾也是见情况危急才会失了分寸。

“我们让张武回去禀报,说他胆小装晕,躺在死人堆里看见主子身受重伤,奄奄一息,大熊本想了结主子,没想主子提起最后一口气,抱住大熊一起坠崖,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张武本就胆小,这话夫人会相信的。”

蓝殷把果核往流云身上一丢,臭骂道:“叫你读书不读,什么同年同月同日死,你当桃园三结义啊?”

“属下不敢。”

蓝殷死瞪流云,这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至少江氏那边能够糊弄住。

“那主子什么时候启程下江南?”

下江南?蓝殷缓缓摇头,不太想去了谈,只不过那里的事确实需要处理,是时候再培养个能手了。“你让鲁勤过来一趟。”

“是,属下回去叫人。”

流云连忙往外退,迫切赶在主子想起“算帐”之前离开,没想才刚跨出门框,身后一个阴恻恻的声音传来。“大黑熊死得有点冤呐。”

呃呃……定啊……身后汗毛直竖,他知道,逃不过了。

果然主子又说:“看来还是训练不够,从现在起每天再加练一个时辰。”

夭寿,再多一个时辰……会死人的,主子比阎王更可怕啊!

“不服?”蓝殷歪着头,嘴巴叼着一颗果子,冷冷的臭脸让人胆寒。

“属下不敢,属下遵命。”丢下话,流云跑得飞快,像是有鬼在后头狂追。

他怕呐,就怕不够快,主子灵机一动决定再加半个时辰,理由是——谁叫他长得很碍眼。

什么?夸张了?不过是一个时辰,需要这么苦大仇深?

呵呵,站着说话不腰疼,能从阎王燕手下活下来的都不是一般人。

就拿这次来说,江氏一口气派出百余人,而他们满打满算也就一打,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将对方全员歼灭,喔,不,还留了个藏在屍体堆里的张武,这代表什么?这代表他们是菁英中的菁英啊。

他们这群菁英不是自然天成的,是被主子左边削削,右边砍砍,一点一点雕琢而成的啊。

转眼流云窜出屋外,与漫漫擦身而过,只是他的速度太快,没有武功的漫漫只感觉一阵风从身边掠过。

看着窗外明月,蓝殷弯起嘴角,虽然计画被打乱,后续的事情有点麻烦,但塞翁失马呀,谁晓得不在计画中的计画会激起什么浪花?

至少截至目前为止,在第一波浪花底下,冲出一颗皎洁珍珠。

蓝殷终于知道,除小厅、寝屋之外的第三个房间是做什么用途了。

那是间药室,四面墙全是柜子,书柜、药材柜,还有排满瓶瓶罐罐的立柜,中间摆着一张大长桌,可以坐上七八个人,书柜摆在临窗处,里面有数百本医书,比铺子里卖的更多,多数连听都没听过。

随手抽出一本,他转身对正在捣药漫漫问:“书皮上没有书名。”

漫漫无奈,她努力了,努力疏离,努力客气,努力让两个人的关系在“朋友”前而止步。

但他显然不满意这种安排,于是他比她更努力,努力黏着她、巴着他,随时随地同她说话,让她不管在哪里都能感受到他的存在。

对于他黏糊糊的行为,她无能为力,但仍然坚持不投降。

见她不回应,他把书拿到她眼前晃,笑容甜得胜蜂蜜。“为什么没书名?在哪里买的?”

不答,她倒一杯温水给他,意思是——有吃的,就闭嘴。

他喝掉。“我又不是旱地,你老要我喝水,种稻子吗?”

不理,自顾自忙着。

“这书是绝世高人写下的吧,你真有这机缘?可以引荐高人吗。”

再给他添满水,然后继续做事。

他喝掉水,拉开长凳,往她身边坐去。“你看……”他拉开衣襟,露出坚实的胸口,一脸的土匪。

“你干什么?”漫漫迅速别开脸,假装耳垂处的微热不存在。

“灌下去的水喷出来了,你不能再喂我喝水。”指头沾沾胸前的汗水,他用力证明这块水田水量充足。

她无奈道:“那叫流汗不叫喷汁,需要提醒你吗?你是失忆不是失智。”

很好,终于有反应了!蓝殷咧开嘴,笑出一口大白牙。“你再不跟我说话,我就要失智了。”

“你想要我说什么?”

“这书是高人写的还是你亲手编纂,你有这么厉害的医术,不应该躲在山里避世……”

叽哩咕噜,哇啦哇啦……他在她耳边讲个不停,大有你不回应,我就吵死你的坚持。

放下炮制中的药材,她试着憋住火气,人人都夸小神医脾气好,但架不住他逼人发疯的本事。

“这是师父用来教我医术的册子。”

她刚回答,他立马接出下一句。“你师父写的?上面的数字代表什么?”

打病人会下十八层地狱?医德,医德,医德,漫漫在心底默念三回合后说:“由浅入深。”

“全部的医书都是你师父写的吗?那得花多少功夫?除了你,她还有其他徒弟吗?学生有没有遍地开花……”

师父没有徒弟遍地开花,但她的眼睛翻到开出两朵小白花。“你知不知道我的缝合技术很好?如果你闭不上嘴巴,我可以帮这个忙。”

生气了?没事,蓝殷没在怕的。“你师父医术这么厉害,你学会几成?”

关,你,屁,事!

不生气,她是性情温和的漫漫,不会轻易爆炸,深吸气……她努力夸奖自己的脾气,加深她温良恭俭的美德,然后从瓶子里倒出几颗天王补心丹,仰头吞下去,低下头,继续沉默。

不过,学会几成?前世她担心自己常不着家,会让继母大发脾气闹得全家鸡犬不宁,因此不敢在师父身边待太久,但光那点儿功夫,她已经让镇国公府欠下偌大恩情。

重生之后,漫漫再不让继母影响自己,她直接搬到山上和师父同住,将全副心力用在学医上,不敢说称霸杏林,但行医济世、与阎王抢人,她还是做得的。

想到这里,嘴角边露出两分笑意,他看见了,看见她的自信。

很好,她的医术无人匹敌?

蓝殷回到柜前继续翻。“有毒经?你师父也懂制毒?”

“懂。”她直觉回答,没有意识到自己回答了。

听见她下意识回话,蓝殷笑出一朵花儿,就说女人怕缠,缠得够凶、缠得够狠,冷漠?哪边凉快哪边去。

放下毒经,他转到瓶瓶罐罐前,瓶身贴着白纸,名字都很有趣。蜘蛛丝、螳螂锯、蛇牙液……这毒都摆在台面上了。

“蟾蛛粉是做什么用的?”

他问,她不答。哎,心肠又硬回去了,无法,只能使出绝招。

“是吃的吗?”说着他把瓶子往嘴巴倒。

漫漫见状,心头一急,连忙扑上前把瓶子抢回来。“什么都吃?你是孩子吗?这是毒。”

关心他吗?很好,他最喜欢被关心了。

“吃了会怎样?死吗?”捧着脸,无辜的兔子眼眨巴眨巴地望她。

漫漫长叹,放弃了,冷漠对痞子没用。“对,吃了会死,但它不是吃的。”

“不然呢?抹的吗?”

“把药粉洒在衣物上,就会让人中毒。”

“这么好玩,中毒后会死吗?”

“不会,但会让人很难受。”

“怎么个难受法?”一句接着一句问,他要把“沟通”这件事贯彻始终。

“中毒之初,身上会长出小红疹,从一颗到一片,直至蔓延全身,红肿热痒,倘若不解毒,一、两个月内也会慢慢消除。”

“只会痒哦,不怎么厉害。”

“痒是比痛更让人难以忍受的知觉。”

“你师父很矛盾,既学医术又制毒,既想救人又害人。”

漫漫浅哂。不是这样的,学医是传承,学毒……是怀念……

看着她的目光,蓝殷皱眉,多大的丫头,怎有这样哀伤的表情?她承受过什么?下意识地,他握住她的手背。

一阵微暖袭上,漫漫回神,该推开他的,但对上他视线那刻,突如其来的让她舍不得,这份温暖,她好想要……

不愿推开他,也不想正视自己的贪欲,漫漫只能看向窗外。

院里的枣树长得很好,往常这时候师父总爱和她在树下对弈,有时下着下着想起往事,师父停下棋子,云淡风轻地说着情感浓冽的故事。

“你还好吗?”

他的忧心忡忡二度温暖了她,缓缓叹息,他对谁都这么温暖的啊,才会让前世的自己会错意,表错情。

“没事,只是想起师父了。”

“你师父呢?这几天都没见到她。”

笑容敛下,漫漫垂眉,握着手指,沉默以对。

不想说?还是不能说?话题再度断掉,她不是个好的聊天对象。蓝殷起身,将蟾蛛粉归位,却发现柜子后方……

蓝殷还来不及探究,就听见屋外有人大喊。“小神医,快救命!”

漫漫放下药杵跑出去,蓝殷也跟着往外。

只见一名六、七岁的小姑娘站在竹篱外,她心急如焚,眼角有残余的泪水。

“神医姊姊,快救救我哥哥!”

“哥哥怎么了?”漫漫问。

小女孩名叫桃花,父母亲很早就不在,家里只有她与哥哥木柳相依为命。

今年春天哥哥外出做工,不知犯了什么事被主人毒打一顿,伤及肺腑,幸得漫漫及时医治,方捡回一条命,经过几个月的调养好不容易又能出门,谁晓得才几天功夫又出事了。

“哥哥又遇上王少爷,看到哥哥王少爷二话不说就让人把哥哥痛殴一顿,还摺下狠话,说:『我倒要看看,这次还有没有人能把你救活』。”

桃花啜泣不止,他们又没有想要害人,他们只是想活着而已啊。

漫漫长叹,背上医药箱,踩起风火轮,跑得飞快。

蓝殷紧随在后头,一路跟来。

不久杨家到了,有村民围在门口,在看见漫漫同时纷纷松口气,漫漫朝大家一点头后直接进屋。

“小神医来就没事啦。”张大婶笑道。

“这么相信她?”蓝殷不解,十四、五岁的姑娘,医术真能登峰造极?

“当然相信,有小神医在,没有医不了的病。”

她那口气,说的哪是漫漫,根本就是佛祖吧!

“就是就是,小神医在的地方,牛头马面就没戏唱。”

越说越夸张,漫漫只是个大夫,怎么在他们眼里就成了救苦救难的菩萨?

看见他没被说服,立刻有人跳出来举例说明。“上回阿牛抬到京城医馆,大夫连药都不开,直接让人把他抬回来,还说想吃啥吃啥,想做啥做啥,反正没几天好活了。结果咱们小神医出手,都快两年了,阿牛越活越精神。”

“阿明儿子生下来时跟老鼠一般大,连哭都哭不出声,脸紫身体黄,阿明都挖好洞等着儿子没气就往里埋,结果小神医拿起银针往他身上扎几下……活啦,现在都能到处走了。”

听着众人的崇拜,蓝殷对漫漫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

“走走走,回去做饭,做好饭送过来,治好病,小神医该饿了。”

“我家里攒了十几颗蛋,待会儿给小神医送过来,怎么觉得小神医瘦了!”

“我本打算把家里的大白鹅给小神医送过去呢,这会儿恰好一起送。”

“有肉有蛋,那我去园子里摘点白菜,也给小神医送来……”

大伙儿吱吱喳喳,讨论个没完,人走远了,还能隐约听见他们讨论小神医的事迹。

看一眼屋里,蓝殷轻笑,这么受爱戴?宫里御医都没她这么春风得意。

目送村人离开后,蓝殷走进小屋。

进屋,满眼诧异,这也能叫房子?是几根木棍撑起的一堆茅草吧,连门都没有,也是,这种房子哪还需要门,小偷进门做啥?送东西吗?

屋里挺敞亮的,倒不是窗户大、采光好,而是屋顶透着天然光,好天气没差,但要是哪天下起雨,可以想像其凄惨悲凉。

床上躺着一个瘦弱少年,顶多十二、三岁,身上染满鲜血,他空洞的双眼弥漫着一股死寂之气,彷佛对人生失去意念。

“桃花,去打一桶乾净的水。”漫漫说。

同情心泛滥的蓝殷接话。“我来。”

漫漫一愣,不敢置信地看着他消失的背影。养尊处优的二少爷几时学会打水了?他不是只会斗鸡走狗,胡闹生事?

漫漫俐落月兑去木柳的外衫,在看见肋骨上满布的瘀痕时,鼻头一阵酸楚,这就是阶级,就是平民一辈子无法翻身的证例?

吸口气,把满腔心酸压抑下去,现在她必须救人。

拿出银针,她对意识清醒的木柳说:“不怕,姊姊来了,你先睡一会儿,睡醒就没事了。”

低声安抚过后,她将银针刺入少年的穴道,动作很轻,像担心把他弄痛似的,不久微微的鼾声传来。

蓝殷捧着水盆站在门口,被她的专注给吸引,分明是扎针,她却做得像在跳舞,每个动作都轻得像羽毛,微微地抚过人心,他不是患者,却也被她的眼神给安抚了。

“水烧好了?”漫漫放下银针问。

“对。”把水送进屋后,蓝殷没问过她,拧了帕子直接把木柳身上的血渍拭去,边擦边说:“左大腿有两处外伤,右小腿骨折,肋骨断三根,月复部……”

随着他的话,漫漫的眼光微诧,他什么时候懂这些了?

咯咯两下,蓝殷将他月兑臼的手腕接回去,漫漫捧过他的手,清理上头的伤口、缝合,才上好药,他取出药箱里的棉布,将伤口裹起。

没有人指挥,他与她的配合无比契合,屋里没人对话,却弥漫着一股和谐气氛,彷佛他们就该这样合作,彷佛默契本就存在于两人中间。

伤处理好后,漫漫在屋前用小火炉熬着汤药,蓝殷看着蹲在一旁掩面哭泣的桃花,慢慢走到她身旁也蹲下。

安慰人这种事,他缺乏经验,但他知道分心是万灵丹,这颗药他从小用到大,每次都能奏效。

在他怨恨江氏时,他就分心想想大哥对自己的好,想想“白灵”对自己说的话,想着想着,心就不难受了。

“说说。”蓝殷道。

“说什么?”桃花一脸的眼泪鼻涕,有点丑。

“坏蛋为什么专门欺负你哥哥?”

“王少爷喜欢沈姊姊,可沈姊姊待哥哥好。”说着她又想哭了,太委屈。

争风吃醋?那也未免太狠,暴戾程度和吕杨有得拼,那样的人就不能让他们生活得太安逸。

握紧拳头,指节处发出嘎嘎声,那声音是在提醒蓝殷,替天行道的时机到了。

想起吕杨,风水轮流转,那些被吕杨欺负过的人,见他失势还能不欺负回来?虽有长公主护着,但这并不影响他被盖布袋、被狗咬、被莫名飞来的砖头砸中脑袋,想想他的惨状,蓝殷忍不住心情飞扬。

倒楣事一多,他玩妓子玩到不举这桩就无足轻重了,流年不利能怪谁?

是蓝殷动的手?

对啊,吕杨弄断大哥两条腿,他就弄残吕杨的第三条腿。

对,他不善良,他睚皆必报,谁亏欠他就要找回来——这是“白灵”教的,他把她的话听进去了,有本领,事情才能往他要的方向发展。

“李花,那个少爷叫什么名字?做啥的?”

“哥哥,我是桃花。”她纠正过后才回答。“王少爷是县太爷的儿子,叫王志成,他不许哥哥去镇上做工,但我们家没有田,不去镇上做工会饿死。”

“大开眼界啦,皇帝都不敢说这话,区区县太爷儿子竟有这权力。杨花,你哥哥在哪个镇上做工?”

桃花又一愣,呐呐回答,“哥哥,我叫桃花。哥哥在衡江镇做工。”

挥挥手,行啦,他承认自己对女人不上心,对女人的名字更不上心。“想不想看姓王的倒大楣?”

勾勾眉,蓝殷拉出邪魅笑意。

桃花一听吓大了。“千万别,哥哥说那种人我们招惹不得。”

“爷就还没碰过惹不得的。”鼻孔一哼,眼底蹭出两簇名为骄傲的小火苗。

“王少爷会找哥哥麻烦。”

“我最喜欢找人麻烦,哪会怕麻烦上门,杏花等着吧,等着看王少爷变成王小饕。说说,想让那个坏蛋变成啥样?”

又喊错?桃花想想,算了,大家都知道最近跟在神医姊姊身边的公子脑袋病了,不好使。“我想要他和哥哥一样惨。”

一样惨哪够?怎样也得收点利息。飞扬的他欢畅地许下承诺,“等你哥哥伤好了,我保证到时你哥哥能在镇上横着走。”

桃花嘟曦道:“哥哥又不是螃蟹,干么要横着走。”

她望着他,黑黑亮亮的眼睛不像小骗子那么大颗,小骗子的眼睛太乾净、太清澈,能让人轻易照见自己,迫得人无所遁形。

笑着,蓝殷转头看向正在熬药的漫漫,谁知成形的默契让两人的视线一个不小心撞到一起。

咧起大白牙,他冲着她猛笑,他笑得自然,她却是尴尬,偷窥被抓很难自在的呀,含羞敛眉,她飞快把头转往另一边。

这副小女儿姿态勾出他大笑,他笑得春风得意,绿水逶迤,笑得红花朵朵开,幸福快乐满园来。

他就要啊,就要一直看她,就要她把自己当成最特别重要,就要被她看得无所遁形,就要……是她对吧?

多年的那个疑问,再次爬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