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见尸便有变数。
不愧是当过女史的,料事如神,此时的赵逸尘的确活得活蹦乱跳,不仅身上的伤好了,还拜了一名酒鬼为师,学了一身好武艺,能飞檐走壁,踏雪无痕,一蹿蹿得半天高。
只是,他失忆了,脑门靠近眉尾的地方有一道硬物撞击过的疤痕,似是在江河中飘流,被河里的浮木击中。
“呆子头,你还没想起来吗?”
一名头发稀疏的老头光着半颗脑壳,衣衫邋遢地穿着露趾的破草鞋,抽动着红通通的酒糟鼻,似躺似卧的以手拄头,斜卧在大石头上,一只酒葫芦斜着倒入嘴里,咂巴咂巴的嗝出嘴沫子。
“师父,我不叫呆子头。”清眉朗目的男子坐得十分俊挺,一双深不见底的墨瞳宛若那水潭,冷得漠然。
“我不是你师父,我只教了你几招庄稼把戏,赶赶羊还行,别拿来杀牛。”要不是他根骨奇佳,不练可惜,他才不浪费力气教他,教了两三年还是一根温不热的木头。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若非师父在江边垂钓,此时的自己已是一缕亡魂,救命之恩如再生父母。
“少给老头子掉书袋子,升米恩,斗米仇比比皆是,哪天你用我教的招式反过来对付我,我一点也不意外。”这年头不讲师徒,即便亲如父子也有反目成仇的一天。
就像他的第一个弟子,将他所教的武学用在弒父上头,杀了生父之后又想来杀他,怕他走漏风声,反被他一掌击毙。
“不会。”恩将仇报的事他做不成。
“哈!我从不相信从人嘴巴说出来的话,那跟放屁没两样。”他大口的喝着酒,酒液从他唇边滑下。
“那是因为你酒喝多了。”酒从不离身,名副其实的酒鬼,哪里有酒就往哪里待,不把酒喝光绝不离开。
“哈哈,是谁在说醉话了,你连你自个儿是谁都不清楚,还敢说我喝多了,至少我还知道自己是谁,我姓钱,人称钱老鬼是也。”他边大口喝酒,边仰头大笑,行为放浪,疯疯癫癫。
钱老鬼乃医毒双圣,没人晓得他还会武功,轻功一绝,他以毒杀人,看不顺眼的就撒上一把毒粉,可他鲜少用医救人,因为看得顺眼的人实在太少太少了,眼前的清俊男子是少数的例外。
“我只是忘了。”总有一天他会想起来。
“忘一辈子。”他说得含诮带讥。
“不会。”他隐隐约约有些残影在脑海中晃动。
“你说不会就不会吗?都两年多了,也没见你的亲人寻来,八成是你这人的人缘太差,大伙儿巴不得你早死了,你还是认命点,娶了徐豹那闺女,说不定明年给你生个白胖儿子好为你送终。”起码留个种,逢年过节上炷香。
伤天害理的事干多了通常活不久。
钱老鬼爱饮酒,红肿的鼻头比狗鼻子还灵,鼻子轻轻一嗅,埋在地底的红泥封坛也闻得出来。
“我应该有个儿子。”他手里轻握着一只泡过水的褪色荷包,里面有个小儿玩耍的玉器。
不是小儿给他外出时的念想,便是他见了有趣,想买回去给家中稚儿把玩。
换言之,他是成过亲的。
他被救起时,除了一身被江水冲刷得破旧的衣衫外,别无长物,唯独手中死也不放手的绣了一根竹子的荷包。
“应该?”他一顿,发出怪声的桀笑。
“师父,我知道你有一种药,可以让我恢复记忆。”他不想再在夜深人静时,头痛欲裂的想着自己是谁。
“呿!不给你。”老子辛辛苦苦炼了三年,为何要给这个老想在他身上占便宜的臭小子?
“师父……”男子神色冷峻,清冷的眸子中透着一丝恳求,他总觉得他有很重要的事要去做。
钱老鬼不快的一吼,“都说别叫我师父了,你是听不懂人话呀?!不过看在你给我送酒的分上,只要你想起自己的名字,我就把药送给你,你看,我也挺和善的。”
“你不怕我骗你?”
他“哼”了一声,“除非你想死得更快。”
他的毒天下无双,无人能解。
“你……”
男子还想求药,但是不远处传来高唤的男声。
“二当家,二当家的,你在哪里?出个声音吧!”
“我在这里。”
循声而来的是一名长得猴儿似的瘦小男子,背后背了两把磨得锋利的斧头,他拨开挡路的长藤,从长满利刺的树丛后头走出。
“哎呀!二当家的你真让人一通好找,我小猴都快走断一双腿了。”胡阳大山很大,山峦迭着山峦,一峰连着一峰。
“找我做什么?”他的声音一径冷漠。
“是大当家的找你……”话说到一半,小猴忽地仰鼻一嗅,“二当家一个人喝酒?”
大石头上空无一人,只留下淡淡酒香。
“你看到第二个人吗?”他轻瞟一眼,微动的树叶上残留一滴酒滴,如露珠一般在叶片上滚动。
“嘿!嘿!一个人喝酒清静些,没人来打扰。”他奉承的搓着手,模样谄媚,不时贼眉贼眼的打量四周。
“不是说大当家找我。”他当来闲聊的吗?
“是是是,有一桩大买卖,大当家急着找你商量……”
秋荷残影,湖面映照飞掠而过的蜻蜓,一抹孤雁飞过天际,形单影只的往温暖南方飞去。
炎炎七月刚过,刚下了一场小雨,入秋后的气候渐渐转凉,田里的稻穗黄澄澄的一片,往下低垂。
南方多雨,闹了几场涝灾,地里的收成普遍不好,对南边的百姓而言,这是个难过的年冬。
可是地处偏西南的通化县却是个雨水适中的好地方,北去有胡阳大山挡住多变的风雨,南有疏浚的大川足以疏洪,当各地纷纷传出灾情,唯有此处及邻近几个县城全无灾害,还意外的丰收,结实累累。
“夜嬷嬷,妳替我买来一家四口人,最好是有一儿一女的,年纪不要太大,一个给隽哥儿当小厮,一个当莹姐儿的丫头,丈夫要能管家,妻子负责厨房……”
夜嬷嬷是多么伶俐的人,闻弦歌而知雅意,她一听小姐的吩咐就知道要的是什么人,不到三天功夫,便找来衣衫褴褛的一家人,四口人刚刚好,一个也不少。
男子约三十岁,不大壮实,但一脸精干,是个能办事的,妇人则二十七、八岁,腰略粗,肤色偏黑,脸色有着焦虑多日的憔悴,一儿一女一个十岁、一个七岁,皆长得一副老实相。
皇甫婉容只淡淡的扫一眼,便让他们留下了,这一家人欢喜的露出久违的笑意,连忙磕头认主。
短短的一个月中,皇甫婉容一共绣出三座炕屏,得银二千两,手中有钱的她才决定买婢置仆,让一双儿女也有人照看着,符合他们小姐、少爷的身分。
但她绣完炕屏后不打算再绣了,将手边的银子拨出一半,买些南边的精巧物事,托人带到北边贩卖,以赚取巨额价差。
此行若能成功,她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累积财富。
当她还是凌翎时,在突厥的十余年里,占尽天时人利的她开辟了好几条南来北往的商道,手底下培育出的能人近百名,没人比她更清楚这些人姓何名啥、什么来历。
几年下来,一个个都成了名声不小的人物,除了她,鲜少人知晓和他们联络的方式,这是她的优势。
在以为能离开突厥,返回故土之初,为了能让留在突厥的丰玉公主能继续享有奢靡尊荣的生活,她拟好一份通商名单,准备在进关前交给信得过的女官,让那人照着她的安排行商。
可惜来不及送出她就死了,这算幸还是不幸?
不管怎么说,如今倒给了她一条可调动的暗路,让她在重生之后不致走得艰辛,当初联络的暗号并未更动,她也事先告知会有人接替她,那么皇甫婉容一出现便不突兀了。
这一连串的环环相扣,好像是上天给她的恩泽,重活一次的机会不再有遗憾,她会认真的做自己。
“大少女乃女乃,这不妥。”穿着湛青色衣袍,颈上挂着八两重的镶玉颈圈,年逾四十的陈庄头一点也不像管理田地的老把式,倒像是招摇饼市的大地主,腰间还系了只通体透绿的玉兔配饰。
“有何不妥?”丢掉旧衣裳,换上新裁的秋裳,养出红润脸色的皇甫婉容目光淡如秋水,多一分太浓艳,少一分太清寡,明湛清亮的眸子映出山光水色,浅浅流水轻涧。
“南方涝患连年,正是米粮价高的好时机,此时若是月兑手能赚到以往的两倍之数,大少女乃女乃勿以妇人之短见而做出错误的决定。”陈庄头说话的口气有些不客气,明显看得出对女人想掌权的蔑视和不敬。
“陈庄头,这八十亩土地是谁的?”他该知道谁才是东家。
“是大少女乃女乃的陪嫁。”一个妇道人家也想指手划脚,那也要看她有没有本事,千斤米粮多少银两她可知晓?
陈庄头一脸蔑然,态度始终摆得高高的,有几分“妳不用我还有谁可用”的张狂,吃定了女人家成不了事。
他有些过于膨胀自己,认为地里的事没他管着不成,他是无可取代,就连主子也要看他脸色,否则他一个不痛快,来年的嚼用就要抱歉了,米粮“发霉”可不是他的过失。
往年的陈庄头便是用这个方式偷运走将近一半的新米,再将廉价的陈米混杂其中,谎称是新收的稻米保存不当进了水,因此未月兑壳的稻子长霉发芽,不能食用。
不熟农务的皇甫婉容就这样被他骗了几年,而他的胃口也越来越大,越拿越多,一开始是几十斤的盗取,来年变成几百斤,去年更是胆大妄为,堂而皇之指称遭到虫害,光明正大的拉走一千五百斤白米,所赚银两中饱私囊。
毫不知情的皇甫婉容真以为田里遭灾了,还取下发上的金钗典当七十两,贴补收成不好的佃户。
“那么我今年的收成不卖与你何干?该给你的工钱我一文钱也不会少给你。”她不是以前的皇甫婉容,任他舌粲莲花的糊弄,要不是看他还得用的分上,早一脚将他踢开。
手边能用的人还是太少了,她得尽快赚上一大笔钱,多买些伶俐的人加以培养,带个两、三年后也成材了。
皇甫婉容琢磨着亲自培育一批能为她所用的人才,她辛苦个几年就能放手,由着他们去掌理,到那时她只要一门心思放在儿女身上,让他俩有个全无后顾之忧的将来。
儿子的前途、女儿的婚嫁,样样都要操心,她这个半路跳出来的娘亲也得做得有模有样。
陈庄头一听,急了。“不行呀!大少女乃女乃,我已经和南方的粮贩子说好了,过两天地里的稻子一收割就使人来拉,我不能说话不算数,这攸关诚信问题,不可背信。”
他连价钱都商谈好了,未月兑壳的稻米一石约十两,八十多亩可收两千石左右,将近两万两。
以往能卖两、三千两已经是高价了,这回是南方连涝三年的缘故,造成米价节节攀高,稻子在田里还没收割呢!就有商贩子抢着下定,等不及去壳便要往南方拉。
五千两订银已入了陈庄头银袋,他怎么也不可能再拿出来,东家今年的收成不能不卖,要不然他就亏大了。
“我点头了吗?”
皇甫婉容的一句话堵死了陈庄头,她明白地告诉他她才是东家,她说了算,没人可以替她作主。
“可是以往都是由我出面,大少女乃女乃是矜贵人,何须为这点细微末节的小事操心,您把田里的事交给我就是我的责任,怎么能让大少女乃女乃沾染烟火味。”绝对不行。
“我是谁?”
他一怔,面上皮肉稍稍凝住。“您是大少女乃女乃呀!”
为何有此一问?陈庄头的心里发出不安的疑问。
“我是指你口中自称的『我』,你是什么身分?”哼!在他眼中她是大少女乃女乃,那就是赵家的,而非姑女乃女乃。
陈庄头是皇甫婉容的陪嫁之一,也就是说他是皇甫家的家奴,连同庄子和田地皆归皇甫婉容所有,该是她的人,可是他却一口一个的喊着大少女乃女乃,毫无半丝为人奴的恭敬,还一副和她平起平坐的嚣狂样,可见他心底并未视她为主,而是将她看成一名可欺的弱女子,目光短浅的任他拿捏。
“我?”陈庄头一顿,清清喉咙,挺直的腰杆子微微往前倾,声音发涩,“我……我是庄头。”
“没错,你只是庄头而已,主家都没发话,你有什么资格自作主张。”要灭灭他的威风。
“以往都是这么做,我……”谁晓得这个为夫家所弃的女人抽什么风,突然关心起田里的稻作。
“我?”她扬眉。
陈庄头的背脊泛起一股冷意,他直了好些年的腰终于弯下去了。“是小的,小的太不经心了,以为东家会照往例的只留下几石米自用,其余以市价卖给米铺当一年花用。”
她略感满意的一颔首。“好在你还知道自己是谁,不用我费心扳扳你的腰,你要晓得你的卖身契还在我手中。”
她的便宜老爹买下他时他还只是个逃难的灾民,身边除了一床破棉被和两身衣服外再无长物,是她爹可怜他才给他一份活干,还给老大不小的他讨了房妻室,让他从此安顿下来。
陈庄头在田里干活很卖力,所以皇甫老爹才将他留给女儿,从小农户提拔为管着十数人的庄头,只因相信他会做得好,将小姐视为主子,全心维护。
可惜皇甫老爹看错了,他把心大的白眼狼看成忠心不二的顾家犬,赵府长子还在时不敢贪得太多,人走茶凉后就把手伸得太长了,贪了东家的财物还不够,居然妄想整碗端走。
陈庄头表情一变,腰弯得更低了。“一切听东家的吩咐。”他的冷汗直流。
勾着唇,皇甫婉容无声轻笑,“不论你拿多少,还回去。”
“这……”五千两呀!这不是要他的命吗?
“还有,记得谁才是你的主子,不要尽想着往那边送好处,这两年你用我的银子『孝敬』婆婆也该够了,孝顺长辈是为人儿媳的责任,以后不必劳烦你。”
皇甫婉容呀!瞧妳过得多卑微,都快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无良的婆婆还不放过妳,跟妳抢粮抢银子,妳这一生为什么让自己过得这么委屈?
在皇甫婉容身体里的凌翎对原主的不满又添了一些,她实在无法接受明明能过得好日子却被折腾得支离破碎、生不如死。
想到一睁开眼看见两个瘦得没丁点肉的娃儿,脸色因为长期吃不饱而发黄,目光呆滞的缺乏稚童该有的活泼,死气沉沉的宛如两具等死的行尸,不知明天在哪里,她的心口便有一股莫名的怒气——对原主的积怒。
“小的,小的……没有。”他的汗流得更多了,整个背都湿透了,像是泡在水里面。
“我不管你有没有,我只要求从今日以后你只有一个主子,不要妄想两边讨巧,机会是你的,我给你,好自珍惜。”
她语调不轻不重,温煦的恍如微风拂过,却句句敲打着他的心,令他汗流浃背。
“是、是,小的谨记东家的嘱咐。”这女人……不,是东家,几时变得这般厉害?处事明快干练。
“还有,落雪前再种一茬冬麦、苞谷和土豆,收成后我有用处,不做粮食用。”她有更大的收益。
“不做粮食用?”他表情古怪。
做粮种。但她没必要让他明白。“明年开春接着种,稻作缓一年,以麦子和苞谷为主,土豆十亩左右即可。”
短期作物收获快,约在枯水期来临前便可收成。
“什么,不种稻?”那他们来年吃什么?
“这里有三十两银子,十两银子是单给你的,另外二十五两另外分给那五户为我干活的佃农,稻米入仓后,你再置办几桌席面,算是慰劳他们这一年的辛劳,银子由我出。”不会让人白干活。
“……”
五千两和十两……差距太大了,欲哭无泪的陈庄头不敢抬头,怕人瞧见他眼底的泪光。
蓦地,他打了个冷颤,想起等着分一杯羹的谢氏姑侄,她们还巴望着把这一季的稻米卖了好从中获利。
完了、完了,这下子得罪太多了,他要怎么跟她们说大少女乃女乃今年不卖米,说好的好处就此作罢。
唉!唉!唉!苦呀!
一年后——
“娘,妳要去哪里?”
皇甫婉容若无其事的转身,脸上带着完美无瑕的浅笑,她略低了低头,看向个头稍微抽高两寸的白肉包子。
“隽哥儿,你太严肃了,娘只是看帐看累了,想到外头透透气,偷个懒,你别板着一张脸,好像娘要作贼似。”
要理直气壮不心虚,她活了两辈子的人还斗不过一个五岁大的男童,他就爱装出小老头的样子。
“妳又想溜到城里玩是不是?”娘真狡猾。
“不象话,是去收帐,娘不做生意有你的吃喝穿戴吗?”她摇着头,故作失望,好似儿子太不懂事了。
“娘,妳不要每次都找冠冕堂皇的理由糊弄人,我长大了,会分辨是非,妳骗不了我。”一派少年老成的隽哥儿微噘着嘴,双手往后一背,做出“他是大人”的模样。
看着个头到腰际的儿子,她喷笑道:“是呀!是呀!隽哥儿长大了,是一家之主了,家里没有你不行,娘出去玩了,你好好的看家,还要照顾妹妹,别让她顽皮了。”
“娘,我还没长得很大,妳看我没妳一半高,不能当家,我……我砚台没了,要到县城里买。”娘太坏了,自个儿出去玩居然不带他,他巴着她大腿也要跟,看她怎么丢下他。
“啧!娘给你请先生不是教你耍赖,呿!呿!呿!这是谁家的孩子,这么死皮赖脸。”皇甫婉容轻推儿子额头,假意不认子,带着小屁孩逛大街有何乐趣。
“妳家的,我是娘的隽哥儿。”
他一把抱住她的腿,无赖的咧开嘴求当跟班,看得小厮汤圆很无语。
“哦!原来是我家的隽哥儿,咱们家将来的顶梁柱,你这番无赖行径太不成器了。”这狗皮膏药的习性是跟谁学的?
“我也要跟啦。”反正他只有五岁,不用太有出息。
“娘,我也去、我也去。”养得粉妆玉琢的莹姐儿一蹦一跳的跑过来,手里抱着刚出生不到两个月、毛色雪白的狐狸犬。
看着一双白女敕可爱的儿女,两眼发光的直瞅着她瞧,皇甫婉容无奈的笑了。“好,一起去。”
“哇!好棒,要去城里了……”她要换上刚做的新裙子,系上浅粉色的头绳,让粉豆再帮她编个辫子。
“娘,我要买九连环和七巧板,妳上次说我要是听话就买匹小马给我,我可以自己挑吗?我喜欢黑色的马……”
“停,别吵,你们两颗跳豆,又不是第一次到城里去,你们兴奋个什么劲。”天呀!头好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