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于百忧在陶然居订了一桌全鱼宴招待方笑颜。
他们坐在二楼包厢里,推开窗,放眼便是澄碧的湖水,点点波光,在金阳的照射下,光彩闪烁。
不久,小二端上菜肴。
那一条大鱼被厨师做成了十八种菜式,从鱼头到鱼尾、甚至是鱼鳞和鱼肚肠,没有一样是被弃置的。
方笑颜看了也惊叹。“又是翠墨告诉你我爱吃鱼的?”
“多亏了翠墨姊姊。”就因为有那个军师,于百忧今日打点的每一项行程都令方笑颜很愉快。
翠墨当然居功不小,不过……他的用心,她也感动。
“陶然居的大厨不轻易做一鱼十八吃的。”
“我凑巧治好了他缠绵病榻多年的娘子,所以他为我破例。”于百忧替她挟了一块炸鱼鳞,送到她碗里。“你尝尝看好不好吃?”
这道菜得选超过二十斤的大鲤鱼,每片鱼鳞都有指甲盖那么大,裹上蛋汁,往热油里滚一下,鳞片受热卷缩起来,正是香酥可口。
方笑颜尝了,果然美味。
“好吃。”她唇边荡起了笑,眼眸里也漾出一片温柔波光。
他瞧得有些痴了,竟忘了再动筷。
“你怎么不吃?”她给他盛了一碗汤,送到他面前。
他见她素手持杓,皓腕如玉,低垂的眉眼间抹着浓情密意,心湖顿起万顷波。
情不自禁地,他便将忍了好久的问题说出口。
“笑颜,你可曾到过一处叫槐树村的地方?”
“槐树村?”她想了一下,摇头。“没印象。”
“那你是否曾在树林里救过一名差点被马蜂螫的男孩?”
“啊!”她手中的筷子落在桌上。“你怎么知道这件事?”
“你拉着男孩一起跳进河里,躲避马蜂的追击,对不对?”他神色紧张。
“你——”不是这么巧吧?她看着他,十八年前,他应该也就五、六岁,恰是她救的男孩那个年纪。
可那件事后,她因落水、着凉,连发三天高烧,对男孩的形容不存记忆了。
她唯一记住的是,那一日的河水好冷,而自己养病期间喝的药好苦。
“就是我!”于百忧看她的样子,便知自己找到了救命恩人。“那天,你救的人就是我!”他激动地拉起她的手。
“真的是你?”她不敢相信。
“是我。那一日,爹娘送我到槐树村,让我以后就跟着爷爷、女乃女乃住,可我舍不得爹娘,就跑进林子里发脾气,拿石头乱砸,才会误触马蜂窝。”
“原来如此。”她笑了。“那天之后,我病了,一直不知道你怎么样,现在晓得你没事,真好。”
“多亏了你。”他太激动了,便凑到她身边,轻轻拥着她。
她吓一跳,本来想躲,但见他因为欣喜而焕发光彩的脸,却莫名一阵情迷。
隐隐地,她心湖波动。这莫非就是所谓的姻缘前定?
早在十八年前,他们便有了牵扯,十八年后,相隔千里,命运又把他们送到了一起。
“我……我真没想到,你还认得出我……”
“我当然认得——不是,我记得你的声音,那天落河后,我听见你尖叫,我以为你被马蜂螫了,很紧张……”于是,他从身体到心里,记住了她的音调,永远难忘。
她眼底闪过一抹惊悸。那日,她确实被螫了,这也导致她好长一段时间身体虚弱,连起身吃饭都会喘息。
“你真被螫了?”是他害了她。
“没事了,都过去那么久,我现在不是好好的?”而且她还因祸得福,有幸跟着满天星学了武,如今,上树爬墙,样样难不倒她。
她的生命因他而拐了一个弯,但她更满意现在的日子。
“对不起。”这是相隔太久的抱歉。“还有……谢谢你。”
他话语里的沉重让她心疼。“别放在心上。任何人看见这种事,都会伸手的。”
“可你确实救了我。”若非她,他早就死了。
“应该不只是我一个人的功劳吧?我记得那日马蜂离开后,我发现你晕了,想推你上岸,可惜力气不够,推了好久也不成,当时,我真怕你淹死了。”
“对不起,我不会泅水。”对一个男人来说,真没面子,所以他立刻又补了一句。“但我现在学会了,而且很厉害,浪里白条算小事。”
她被他的话逗笑了,眼底残存的惊慌也消失殆尽。
“我相信你现在很厉害,不过后来你是怎么获救的?”她问。
“我被村里的陈樵夫发现,扛回家里。你呢?陈樵夫说,当时河边只有我,再没第二人。”
“我推你上岸时,不小心被河水冲了一个跟斗,一路漂到下游,才被人发现,送回避暑山庄。”所以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他获救的时候,她不在他身边。
“累你受苦了。”他想,那时候她一定很危险吧?他一阵心疼。
“怎么又说这种话?都那么久了,你不提,我早忘了。”她不喜欢他满脸歉疚的样子,她还是爱看他笑,笑得风流潇洒,就像那临风的玉树。
“好,你说不提,我就再也不提了。”不过这份情,他一辈子记在心里。
“怎么说得好像我很霸道似的?”
“不是你霸道,是我喜欢听你说话、喜欢看你开心,自然不要违逆你。”
他的甜言蜜语真是可以腻死人,但她却觉得窝心,情不自禁便偎入了他怀里。
他抱着她,满足地叹息。这一刻,他追求了好久好久。
“笑颜,你觉不觉得,我们真是有缘?”
“嗯。”十八年的牵扯,真不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
“将来,我们也能继续缘牵下去。”
“是啊……呃!”她浑身一震,恍然想起,他们还有一段纠葛,他尚不知晓。“唉,于公子,那个……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不是你想像中那样的人,你会不会生气?”
“那你要变成什么样子?”他有点奇怪。
她一时窒住,却不晓得怎么回答。
“我没有想像你的样子,你就是你,只要是你,我都喜欢。”尤其,她若能不叫他“公子”,改口唤一声“于大哥”或者“百忧”,他会更高兴。
闻言,她心里一阵激荡,便觉今生得遇良人,夫复何求?
她反手抱住他的腰,听见他的心跳,让她很是安心。
“百忧……”她低唤一声。
他呼吸一窒,这惊喜来得太突然,让他差点反应不过来。
“再给我一些时间吧,我会把所有的事都告诉你的。”她小声地说。
这一刻,他可以为她而死,何况只是一个不知其所以然的要求。
“嗯。”他连番点头,紧抱着她,激动地说不出话。
日落,于百忧送方笑颜回家,再返回医馆,却见一片狼藉,门板被卸了、窗户破一个大洞、连药材柜也被捣得七八烂。
袁清妩正蹲在地上翻捡还能用的药材,为了抽出一株被药柜压住的人参,她用力得双手都冒青筋了。
“二师姊,这是怎么了?”于百忧急忙过去帮忙。
袁清妩乘机抽出人参,松了一口气的脸上,有着遇难后见着亲人的感动。
于百忧一阵愧疚,自己玩得那么高兴,却把她忘了,亏他们像亲姊弟那样好。
“二师姊,你还好吧?”他扶起一把椅子,让她坐好。
“我没事。”她说,但手背上却有一块破皮。
于百忧非常生气,一边帮她上药,一边问:“是有人来捣乱吗?你怎么不派人通知我?”
袁清妩见他慌急面容,心里五味杂陈。
她当然知道他今天跟方笑颜去游湖,她看他欢天喜地出门,眼睛又热又痛。
可现在,他是如此紧张她,她可不可以幻想,他心里其实也是有她的?
“今天王老虎又来了,他给我们十天时间考虑,要不去他的医馆坐镇,和他一起赚大钱;要不,我们永远离开柳城,再也不准回来。”因为她和于百忧的医术太好,看诊又是免费,城里很多医馆都快撑不下去了,包括王家旗下的生意,王老虎为此急红了眼,誓言铲除寿春医馆。
“呸,他王老虎是什么东西,凭他也想让我们效力?”于百忧替她包扎好伤口。“二师姊,你先休息,这里我来整理。至于王老虎那边,我自然有办法收拾他。”
“你想怎么做?别太冲动啊!”
“我做事,你还不放心吗?”于百忧拍拍她的肩。“放心,我一定教他再也不敢靠近寿春医馆。不过你也真是的,王老虎一个普通人,你还打不过他吗?居然让他伤了你。”
“当时围了好多人,我不好出手。”
“他们就没帮你?枉费你这样全心助人。”
“小师弟,我义诊是因为我想这么做,不是要图人回报。”
“你人太好了。”于百忧念着。“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这都看不清?”不过他说得很小声,因为他太了解袁清妩善良的性子,她向来连蚂蚁都舍不得踩死一只。
于百忧自小就受了她很多恩惠,可以说,他能在槐树村安然生活,多亏有她照顾。
所以他在埋怨她的心软时,也尽力回报她、照顾她。
袁清妩沉默了一会儿,见他一个人忙碌,忍不住又靠过去。“我也来帮忙。”
“你都伤了,还要忙和什么?去休息吧!”
可她哪里看得下去他一个人辛苦?便道:“要不,我去给你做饭。”
“我吃过了。”他从怀里模出一块点心。“这是一品居的香桩酥饼,我尝了,味道不错,也带一块回来给你试试。”
她打开油纸,便闻到一股淡淡的猪油味、衬着香桩清香,说不出地勾人馋虫。
她咬了一口,咸咸的酥饼溢出满嘴的浓香,吞下月复后,喉头回味的是蜜一样的甘甜。
但她知道,甜的不是饼,是她的心。
他终究还是惦着她的,只是……他为什么只当她是姊姊?
尝着尝着,她眼眶不禁泛红,真的好恨,当年在槐树村,第一个见到他的不是她!就晚了三天……
命运跟她开了一个大玩笑。
“二师姊,你怎么了?是不是还有哪里受伤了?”他吓一跳。袁清妩外貌英气、性子柔和,却很强韧,从来不轻易掉泪的。
“没有,我没事。”她慌忙抹着泪水。
“可是……”他有点手足无措。
“真的没事。”她深吸口气,终于抚平心中激动。“我只是担心医馆被捣成这样了,明天怎么看诊?”
“还看什么?休息啦!”他很不满。“你这样尽心尽力……唉,那些人,就算王老虎在时,他们怕挨揍,不敢帮你,王老虎走后,他们总该陪你一起收拾善后吧?结果……”做好人,也是要有分寸的。
“是王老虎说,谁敢插手,就要谁好看,他们才不敢过来。”
“好啊!那我连夜收拾,咱们明天照样看诊,我看那些人敢不敢、还有没有脸上门求诊?”
“小师弟……”
“行了,我知道你要劝我别太偏激,很多事只是无可奈何,不是人性悲凉。我懂,但我就是这性子,大丈夫恩怨分明,我若忘恩负义,猪狗都不如。”
他说得越豪迈,她忍不住越想笑,终于噗哧笑出声。
“你笑什么?”于百忧瞪眼。
“以前师父总说,咱们应该换换样子,你生得纯净无瑕,就该配上一副和暖性情,偏偏你似爆竹,一点就炸。”
“不许说我的脸。”
她抿了抿唇,还是没忍住,又笑,见他瞪眼,她连忙解释:“别误会,我不是笑你,不过我很喜欢你的样子。”
“我才喜欢你的模样。”就像个英姿焕发的将军。
她明知道他嘴里的“喜欢”不是她想的那样,但芳心仍为这两个字怦然跳动。
能与他这样打趣、玩闹的日子还剩下多少呢?她多么留恋两人一起时,这份扣人心弦的温暖。
真的,她愿意付出一切,只求让时光在这一刻永远留存下来。
夜半三更,方笑颜换上夜行衣,取出之前在王老虎家盗取的金银,又叮嘱翠墨守门,便准备外出。
“小姐,那钱既然三番两次都送不出去,表示它想留在你身边,你就别忙和了,让它留下嘛!”翠墨真舍不得方笑颜去做散财童子。
“你说什么?”方笑颜瞪眼。“我若贪吞这些金银,与那些巧取袄夺的奸商恶吏有何分别?”
“当然有,你的钱是从奸商恶吏手中偷来的,不会伤害到一般百姓。至于坏人们……他们的死活谁关心?”
“歪理一篇。”方笑颜被她一番浑话逗笑了。“反正这些钱不是我们的,也不可能变成我们的,你就甭想了。我现在要出去了,你记得把房门守好,别让人发现。”
“喔!”眼看着金银飞走,翠墨真是心疼。
方笑颜离了绣阁,飞掠的身子便像融入夜风中,在灯火暗影里飘忽纵横。
她的身手实在太快,因此不管是打更的更夫、还是巡夜的官差,都无法发现她的行踪。
就连那些受她帮助的贫民,往往只嗅得一股寒梅冷香,便见金银从逃邙降,却连她一抹影子也捕捉不到。
不过,这大规模的赠银也在贫民百姓口中渲染成另一个传奇——侠盗一枝梅事隔多月后,又重出江湖了。
无数百姓当她是万家生佛那样崇拜,当然,金银短少的恶商们则视她若杀父仇人般怨恨。
但方笑颜全不关心这一切,她只是做自己想做、并且该做的事。
今晚的行动非常顺利——其实过去行事,她也都很成功,直到遇见于百忧,她才遇上困难。
平常时候,她非常喜欢跟他在一起,但夜晚……
“我们还是相看两不见的好。”她低声笑着感叹,没有他来打扰的夜行,分外愉快。“果然,一山不容二虎,一城也不容二贼啊!”
突然——
“一枝梅!”一道喝声从身后追过来。
方笑颜背脊上的鸡皮疙瘩都浮起来了。
“你竟敢盗方家?!”于百忧露在黑巾外的两只眼睛燃着怒火。
他本来是要去王老虎家,那混蛋敢找寿春医馆的碴,他就要他鸡犬不宁。
谁知路过方家,却见暗影飘忽,可不是那死对头——一枝梅。她谁不好偷,竟把魔掌伸到方笑颜家,是可忍、孰不可忍。
“把你盗的财物留下来,我饶你一命,否则……”他长剑出鞘,地狱恶煞般瞪着她。
“不用这么狠吧?”方笑颜一惊,差点从高墙上摔下去。
我是要进去,不是偷完了想出来,你眼睛怎么看的?她在心里哀号,转身便往夜空的另一边跑去。
“你还逃?”于百忧卷起剑风杀过去。
方笑颜好想哭。人是不是一定要这么衰,好事不灵,坏事永远灵验?
她更不敢停了,飞快地挪闪。这让于百忧越发确定她是要夜盗方家。
“我今天一定要将你扭送官府!”他咬牙,誓不与她干休。
方笑颜有苦难言,慌不择路地跑出了柳城。
“恶贼,纳命来!”于百忧一剑劈下。
她差点魂飞天外,也不管前头有路没路,豁身就钻了过去。
不料,前头竟是荆棘丛,细小的微刺划破衣服,在她皮肤上割出一道道血痕。
“天哪!”她以手蒙脸,可别毁容才好。
“恶贼,你以为躲进荆棘就没事了?”他冷笑,手腕一抖,荆棘丛四散,露出她狼狈的身影。
他还没完没了了!一把火从月复部冲到心口,方笑颜回过头,狠狠瞪他一眼。
懊,夜晚他这么折腾她,等到白天……哼哼,风水轮流转,大家走着瞧。
她扭转身子,改向东方奔去。
记得那里有座衰败的判官祠,因为年久失修,阴暗可怖,柳城里的人都说祠里闹鬼。
若是一般时候,方笑颜是不敢靠近那里的,她就算力能擒虎,对于鬼魅一道,还是敬而远之。
但今晚,她没有太多选择,只希望藉着那里的阴森避开他的追击。
懊死的于百忧、混帐于百忧,等天一亮,你就死定了!她在心里骂着,飞快抵达判官祠。
不意,于百忧却比她快了一步,寒森森的利剑就挡在她前行的道路上。
这一刻,方笑颜一颗心差点暂停跳动。她第一次离死亡这么接近。
“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的。”于百忧讽刺她。
方笑颜咬牙,瞪了他半晌。“彼此彼此。”
于百忧怔了怔,这么近听她的声音,就算她特意压低声嗓,那磁性中一点微微的沙哑……分明是方笑颜!
但……怎么可能?堂堂通古玉坊的大小姐,是夜盗百户的小偷一枝梅?
“你到底是谁——啊!”却是方笑颜乘机踢出一蓬沙子,迷住他的眼。
她转身,飞也似地逃。
“站住!”该死,他的眼睛好痛。
听他的是白痴。她跑得更快,就像一缕轻烟似地掠过了阴暗的大地,飘忽——不对,她消失了。
她像晨雾,日阳一出来便转瞬无踪,她就这么平空不见了。
待于百忧揉着通红的眼睛追过来,别说她的身影了,连那缕熟悉的寒梅冷香也尽数消失。
“这是什么功夫?”如此鬼魅的身法,他闻所未闻。
他不死心,又在附近找了一遍,确实不见她的身影。
真被一枝梅逃了!他含恨地收剑入鞘。“再有下次,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他转身回柳城。他要去方家关切一下,他们到底损失了多少?
而且,他很担心方笑颜,家里遭盗,她一定很担心、很不安吧?
这该死的一枝梅!他一定要想办法捉住她。
他已经不去想为什么一枝梅会拥有方笑颜的声音,所谓人有相似,声音自然也有雷同的,这没什么好奇怪。
他肯定一枝梅不是方笑颜。她不会隐瞒他这么重要的事,不可能瞒得住的。他把那个问题抛到脑后,怀着七分忧虑、三分焦躁的脚步返回柳城。
这时,方笑颜才像个泥人似的,从一口废井中爬起来。
罢才她被追得慌了,一不小心摔入废井中,幸好井里没水,否则她就淹死了。
但井中有半坑泥,也弄得她狼狈万分。
她爬起来的时候,见东面天边那缕橘红正缓缓驱散黑幕,将白日带临大地。
“于百忧……你这混蛋!”她气死了。
幸好她知道判官祠有一条小路可以直通柳城,比走官道快一倍,不然她堂堂方家大小姐弄这么难堪回家,还不给人笑死?
“于百忧,你等着,我跟你没完!”她一跺脚,飞快地朝方家奔去。
老天保佑,她一定要赶在天色全亮前回到家,玉皇大帝、三清道尊、观音娘娘……不管谁都好,帮帮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