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最后一丝阳光消失在厚重的窗帘外,取而代之的,是不远处市中心的霓虹及大楼的灯火。
虽然大街上下班的人潮汹涌,但屋子里却十分安静,良好的隔音阻绝了外头的喧嚣,这里安静得像一座坟墓,黑暗、寂静,和外头的热闹迥然不同。
床头柜上隐隐闪动的电子闹钟显示着时间,上头的数字跳动,屋子里依旧安静异常。
滴滴滴滴、滴滴滴滴、滴滴滴滴、滴——
电子闹钟响了,轻微的滴滴声康丛谑夷冢在第四遍响起时,一只大手伸过来接掉闹钟。
手的主人睁开了眼,睡眼惺忪地看了眼电子闹钟上的绿色显示数字。
七点整。
男人从床上坐起,拨了拨撩乱的发,然后一边打呵欠,一边下床走到浴室里去盛洗。
开了浴室的灯,镜子里显示出一张方正的脸,男人有着一双浅绿色的瞳眸,和一头凌乱白金色的发,他瞪着镜中的自己,然后开始洗脸刷牙刮胡子,再将一头乱发梳好,才走出浴室,来到健身房,打开音响,听着交响乐,在跑步机上跑了一个小时。
八点十分,他接着做重量训练。
九点半,他洗掉一身的汗,走到厨房替自己倒了杯咖啡,烤了两片吐司。
在他倒咖啡时,昏暗的厨房突然亮了起来,他并没有开灯,此刻大亮的光线是对面那户人家的。
他探头看了一下,对面那个女人抱着一包牛皮纸袋走到冰箱前,将袋子里的新鲜食物放进冰箱里,她的电话突然响了,她跑去接电话,一边讲电话,一边将东西整理好。
东西放好后,她倒了杯牛女乃,边请电话边喝,她的上唇沾了白色的牛女乃胡子,她没有发现,只是洗好了杯子,然后倒了一杯水,走到阳台上。
他微微后退,退进更加阴暗的角落,安静的看着她替阳台上的花草浇水,对方不知和她说了什么,她笑了起来,然后她回了一些话,就按掉了电话。
浇完了水,她站在阳台上,抬头看向他这边,有一会,他以为她看到他了,但下一秒,她就将视线掉开了,然后趴在红色砖墙边,怔忡的看着远方。
他怀疑她在看什么,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天空和海而已,但是现在黑成一片,除了一些零星灯火之外,什么都没有。
然后她闭上了眼,迎着微凉的夜风,表情看来有些悲伤。
夜风拂过了她的脸颊,扬起她顿旁的发丝。
他握紧咖啡杯,有一种想抚模安慰她的渴望。
她以前不是这样的,她总是心情愉悦,没有这么瘦,眉宇间不会这样带着淡淡的愁。
第一次见到她,也是差不多在这个时间,这女人搬到对面那栋只和他隔一条小巷,相邻不到五尺的公寓,是在三年前。
晚上八、九点,他起床运动吃早餐,厨房对面却亮了起来,突如其来的灯光引他注意,从窗户看过去,才发现那一直空着的公寓有人搬了进来,客厅的地板上放着五、六只纸箱,一个东方女人正跪坐在地上,埋头在其中一只箱子里翻找东西,她把所有翻出来的东西都往旁边丢,最后拿出一把剪刀,抓起身后绑成辫子的长发,看也不看,一刀就剪了下去。
她突如其来的行为让他吓了一跳,然后她把剪下来的长发随手往旁一丢,又继续将剩下的头发剪得更短,她动作迅速俐落,甚至没有拿把镜子照着,剪出来的发型虽然让她乍看像个小男生,却相当清爽好看。
剪完之后,她只随意拨了拨短发,就将剪刀收了起来,拿来扫把把地上的发丝扫干净,见她熟练的模样,显然之前自己剪过很多次了。
他还在发愣,却看她伸了个懒腰,毫不淑女的张开嘴,打了个大大的呵欠,然后转身走进房间,连衣服都没换,就瘫倒在连床罩都还没套上的床垫上,沉沉睡去。
也许是因为刚搬来的关系,她的房子里除了那张床外,其它什么都没有,当然也没有窗帘,她对屋子里没有其它家具似乎也不是根介意,因为那样的简陋维持了将近半年,然后才开始慢慢增添了一些电器用品。
他很难不去注意到她,因为那房子没有窗帘,她又是那样大剌剌的在毫无遮掩的屋子里活动着。
她躺在床上看推理小说,她在空无一物的客厅地板上做仰卧起坐,她洗澡洗到一半只包着浴巾就冲出来接电话,她照三餐煮食,自己一个人吃饭,她会对她种的植物说话和傻笑,她在晒衣服时唱歌,偶尔还会趴在阳台的砖墙上,看着远方彷佛浮在空中的雷尼尔山发呆,而且除了早上出去晨跑和出去买粮食之外,她整逃诩待在家里。
然后有一天,她不见了。
她的东西都还在,但一整逃诩不见她的人影,第二天也不见她人,然后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她的失踪,莫名其妙的困扰他,就在他几乎要以为她遭到什么意外时,她在消失了一整个星期之后,突然又出现了。
瞪在那躺在床上的人影,他没来由地松了口气,然后他看见她床尾地板上的行李,她的行李箱上残留着各国入出境的贴纸,有新的,也有旧的。
所以,她是出远门去了?
她连睡了三天,除了起来吃舨洗澡上厕所之外,她都躺在床上睡觉,活像那七逃诩没睡觉一样。
第四天,她又恢复正常作息,早上出门去跑步,然后整理家里,煮饭洗衣服,浇她阳台上那些快枯死的植物,请她的电话、看她的小说、发她的呆,整天一副闲闲无聊没事的模样。
没有多久,他发现她常常会这样消失不见,短则一个星期,长则三个月,每次回来都是一副筋疲力尽的模样,他猜她出远门是去工作,只是不晓得她究竟是做什么的。
年初长达三个月那次,她回来时整整瘦了一圈,又黑又瘦,活像个难民一样,而且她的笑容不见了。
他不知道她出了什么事,那次之后她常常睡到一半惊醒,她的食量变得和小鸟一样,但仍渐渐丰腴起来,不再那么骨瘦如柴。
她用更长的时间发呆,甚至没注意到阳台上那些欣欣向荣的花草,早该在她出门的那三个月枯死了才对。
虽然她渐渐恢复正常作息,但她不一样了。
她再也没有出过远门,她那贴满各国贴纸的行李箱一直搁在角落,她不再看它一眼,任它布满灰尘。
再过一个月就是圣诞节了,她也没像往年一样,杷那棵假树从箱子里拿出来组装置,通常十二月还没开始,她就会将那棵树布置好,然后把它弄得五颜六色的,在每次经过它时,看着它傻笑,她以前是那么热中装饰那棵假树,今年却什么都没做。
铃铃铃铃——铃铃铃铃——
他回过神来,她的电话又响了,她睁开眼,再度接起电话,转身走回屋子里,消失在通往另一个房问的门后。
看着合上的门,他喝掉手中的咖啡,拿着那两片吐司,也转身走出厨房,囚到摆满电脑的工作间。
***
虽然一直看着她,他却从没想过要去认识她。
她只是个有点小敝异的邻居,让他不由自主的盯着她看的邻居。
不过说她怪异,他自己也没有正常到哪里去,但他很安逸于现在这样的生活,多数的时问,都是没有人打扰的,他的生活非常的规律,除了每周五必须要出门到公司,平常他都是晚上七点起床,八点到九点运动,然后吃早餐,接着工作到凌晨一点用餐,吃完饭继续工作到早上九点,运动到十点,在十一点洗完澡,上床睡觉。
他日夜作息颠倒,但生活规律,和日夜作息正常,生活却十分混乱的她全然相反。他在固定的时问出门购物,她则想到才出去,所以虽然他们当了三年邻居,却从没面对面见过。
偶尔,他会在路上和地擦肩而过,有一两次的星期五早晨,他出门时正好遇见她晨跑回来,她拎着一杯星巴克的咖啡,一边看着手里买回来的报纸。
她从没注意到他,他想。
她总是专注在手里的报纸,或街角那只会对着她猛摇尾巴的哈士奇身上,每回经过,她都会蹲下来拍拍它的头,和它玩上好半天。
所以,或许他不应该惊讶当眼前这意外发生时,她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即使是在她失去了某一部分的热情之后的现在。
今天早上,他同往常的每一个星期五一样,一夜没睡,灌了一壶咖啡,套上西装,准备到公司去应付蓝斯的手下,他把车倒出车库,才想到忘了拿班顿千交代万嘱咐的文件,只好将车停到街边,上楼回去拿。
等他重新下来,才打开车门,还没上车,就看见那个女人穿著运动服跪坐在大马路上,她的身前有一只狗,她正在帮它止血。
那只狗被车撞了,他转过头去看,不是街角的哈士奇,品种不一样,毛色也不一样。
她是那么的努力想救那只受伤的狗,甚至不在乎身处大街上,随时会有车辆疾驶而过,然后她抬起了头四处张望,像是想要寻找援助,但没有人停下来,就算曾有人注意到,也都别过头去。
下一秒,她对上了他的视线。
他无法移开视线,他原以为会看到她无助慌乱的眼神,但她并不慌乱,只是生气,然后那双炯炯有神的黑瞳隔街传达出无声的恳求,她甚至没有抬起按压在那只狗身上的手,没有任何动作,只是就那样看着他。
他的手搁在早已打开的车门上,却无法就这样坐进车里,和其它人一样,假装什么都没看到,然后扬长而去。
他应该这样做的,他又不是兽医,他也不养宠物,他根本不知道遇到这种事该如何处理——
在他犹疑不定的那几秒里,他几乎能感觉到她的失望在一点一滴的加深,他不喜欢她那一副他怎么可以见死不救的表情。
懊死的!
暗暗咒骂一声,他紧抿着唇,甩上车门,皱着眉头穿过马路,满心不甘愿的朝她走去。
天杀的,他甚至不喜欢“狗”这种动物!
***
“需要帮忙吗?”
那个高大壮硕的男人如是说,他像一辆坦克般向她走来,表情却是一副被赶鸭子上架的模样,眉头微蹙、面容冷硬,像个遭人打扰用餐的将军。
他说话的口气和表情,一点也不像是真心想帮忙的样子,不过她刚刚也没想到他真的会过来,甚至开口询问她。
“是的。”她看着他说:“它被车撞断脚骨,需要送去诊所。”
那只狗仍在流血,染红了她的双手。
他迟疑了一下,眼底闪过不知名的情绪,然后才开口道:“你知道地址?”
“嗯。”她点头。
他月兑下西装外套,递给她。“把狗抱起来,我送你过去。”
命令的口气、冷硬的表情,虽然他的行为是在帮忙,他看起来仍不像想帮忙的样子,他始终都是站着,让她一直要仰着脖子抬头看他。他月兑下外套时,她一度以为他会蹲下来抱狗,但他没有,他只是把外套递给她,然后等着。
聊胜于无,她想。
接过高级的西装外套,她包住受伤的拉不拉多犬,然后站起来,他转身走回他的车,她抱着狗跟在后面,这只狗不小,还颇重,幸好她早已习惯搬运重物,而且它虽然受伤了,却还挺乖的。
他替她开了车门,但依然没替她抱狗,她抱着狗,动作有点困难的爬上他的车。
他开一辆黑色的吉普车,车上一尘不染,像刚出厂的样子,唯一不同的,是车子的里程数,新车不会有那么高的里程数。
所以这个阿诺史瓦辛格有洁癖?
瞥了身旁坐上驾驶座的男人一眼,他衬衫下的肌肉线条清晰可见,它们随着他的动作起伏,他不苟言笑的发动车子,一双大手轻松的操控方向盘,将车开了出去。
“往哪走?”
她开口指示了方向,最近的动物诊所只在几个街区外,不到五分钟的车程,但一路上他什么话也没说,沉默的气氛和他庞大的身形,教她不自觉绷紧了神经,但右手仍安慰的抚着因受伤而不住喘气的狗。
它脖子上有项圈,这只狗是有人养的,它非常非常的乖,即使受了伤,还是十分安静,只有颤抖的身子和那双乌黑的大眼显示出它的痛苦,它甚至没有呜咽。
她喉头一紧,注意力全回到这只拉不拉多身上,柔声安抚它,“乖、乖,撑下去,马上就到了……”
车停了,她抬起头,男人已经下了车,然后替她开了车门,她费力地抱着狗下车,他站到一旁,帮她开了动物诊所的门。她匆匆进门,和迎上来的兽医及诊所人员说明原由,兽医接手了狗儿,她松口气的同时,才发现那男人没进来,她回头看时,他正坐进那辆黑得闪闪发亮的吉普车,他发动车子,临走前,朝诊所里看了一眼,视线又和她对上。
她心头猛地一跳,但这回他没停下,只是拉回视线,踩下油门,扬长而去。
她忘了和他道谢。
动物诊所的人将沾满血迹的高级西装外套是给她时,她怀疑这上头的血迹洗得掉,跟着她突然想到,就算她把外套送洗干净了,也无法还他。
因为地根本不知道他是谁,或是叫啥名哈——
***
她身上有着茉莉的香味。
而且她的确没有穿耳洞,他一直没见她戴过任何耳饰,始终怀疑她没在耳上穿洞,直到刚刚靠近她,才真正确定。她的耳垂像珠玉般平滑,因为天冷和刚晨跑完而微微泛着粉红的色泽,和她玫瑰般的双颊一般。
她有着东方人的单眼皮,眼尾微微的上翘,黑色的双瞳灵动有神,有种神秘的味道。被她自己剪短的黑发在这些日子里再度留长,她只是简单的绑了个马尾,但还是有几绺发丝因为运动过后偷偷溜了出来,垂落在她脸颊。
其实,他很奇怪在那短短几分钟里,他竟能记得那么多、看得那么清楚,即使过了一上午,他仍能听见她柔声安抚那只狗。
他听过她唱歌,却是第一次听到她说话,她的声音有一点点沙哑,但听起来十分舒服,像丝绒一样——
“老板?亚当?亚当-巴特!”
他回过神来,看见班顿-布莱斯脸色难看的站在他面前,金边的镜框反射着灯光,薄薄的双唇紧抿成一条直线。
“什么事?”亚当勉为其难的配合他,开口问。
“开会的时间到了。”班顿压抑着怒气,僵硬的提醒他。
他看着班顿,然后起身,在班顿的押解下,走到会议室的大皮椅坐下,听着各部门的主管一一起身报告本周营运状况,在必要的时候、或是班顿从桌子下踢他的时候,意思意思的应个几声,说个两句话。
班顿对那些报告听得很仔细,他却还不到十分钟就开始闪神。
班顿-布莱斯原本是蓝斯底下的人,因为熟悉科技相关产业被调来帮他,虽然名义上班顿只是他的特别助理秘书,实际上这整间公司和班顿在管的没两样,至于他,只是挂名总裁而已。
他喜欢写程序甚于管理,对当骇客的兴趣比当老板的兴趣还高,可惜蓝斯和老头子始终不愿意承认或相信这点,几年下来,他和他们达成某种程度的妥协,他成为这间科技公司的挂名总裁,一周上班一天,其它时间随他高兴做什么都行,班顿则成为他的特别助理秘书,掌管实际上的管理作业。
班顿有能力成为专业经理人,他来之后的这几年,公司的业绩蒸蒸日上,虽然在这里班顿的待遇不比外面那些CEO差,他仍不清楚为什么这人竟愿意屈就在他底下这么多年。
他猜原因出在蓝斯或老头子身上。
不过说实在的,他对真正的原因也不是非常感兴趣。
冰本上,只要班顿不把公司弄垮,让老头子和蓝斯来找他麻烦,就算班顿想拿他的相片来射飞镖,他也不会介意。
脚又被人踢了一下,他回神,看到最后一个经理正好坐下。
班顿从桌子底下递了份文件给他,他快速的浏览一遍,然后开口告知所有人他的决定,从产品定价、企画、广告、软体开发,一直到和哪些公司合作,和哪几间工厂解的等等。
按诵一遍班顿递来的文件后,他宣布散会,将文件丢回给班顿,下班回家。
进电梯前,他看见班顿脸色铁青的追了上来,他伸手按下关门键,没给那家伙机会开口说话。
他知道班顿要说什么,反正不过就是那几句,什么现在才四点还不到下班时问啦,什么他应该要自己多看看公司和那些工厂签订的契的、关心一下公司的营运,什么办公室里还有一堆等着他签名的文件之类的。
有时候,他真的很怀疑蓝斯和老头子另外给了班顿什么好处,才会让班顿那么热心的想让他对经营管理有兴趣。不知道为什么,班顿似乎认为只要不死心的一直提醒他,他就真的有一天一觉醒来会突然开窍一样。
电梯停在地下停车场,他走到吉普车旁,开门坐了上去,插入钥匙,发动引擎,将车开了出去。
稍早中午的时候,下了场短暂的小雨,马路仍是湿的,天空灰蒙蒙的一片。
在路口等红绿灯时,一个小女生牵着一只雪纳瑞犬蹦蹦跳跳的跑过斑马线,让他想到他那邻居和那只狗。
不知道它情况怎度样了?
他踩下油门时,脑海里冒出了这个问句,不由得皱起了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