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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孕王妃 第三章 努力怀孩子

作者:简薰类别:言情小说

萧随英回府,想起母后的期盼,又想起嫂嫂的劝慰,如果自己有后能让母后睡得好一点,那他无论如何也会跟宣和公主生出孩子来。

母后为了在龙潭虎穴般的后宫护着他跟皇兄长大,不知道费了多少心血,当年程皇后执掌凤印,对他们是不太待见的,毕竟朝廷程党甘党分派严明,导致后宫也不太和睦,只有他们兄弟知道,母后是怎么从婕妤一步步爬到淑妃的位置,那时在程皇后的控制之下,又活得多憋屈。

他一定要好好孝顺母后。

生孩子?容易,今日开始他便专心跟宣和公主制造孩子,三年抱两,也许母后日后能够一觉到天亮。

下了双头马车,温长史便迎上,“王爷辛苦了。”

“王妃呢?”

温长史一怔,公孙茉都嫁进门快十天了,萧随英第一次问起她,叫他意外之余又暗骂自己没准备,只好硬着头皮说:“下官立刻派人去问。”

萧随英扬起眉,表情不太满意。

温长史一抖,立刻下跪,“下官失职,请王爷惩罚。”

“看在你没出过错的分上,这次暂且记下,再有一次,就去守门那里领棍子。”

“是,谢王爷饶过这回。”

“起来吧。”

温长史簌簌发抖着起来——前几天他都有先打听好王妃在哪里的,后来见王爷对王妃不是很在意,这两三日也就没当一回事,没想到会有转折……幸好王爷没追究,不然这可是大大的过错。

萧随英大步流星的往起居间走,在他的想法里,王妃当然在起居间,昨日刚下过大雨,花园泥潭,没什么好逛,起居间有几个书架,放了不少画册,她就算不爱读书,看看画册也能打发时间,或者是绣花,下棋。

她给他绣的荷包还可以,碧绿色的池水,黑色的鸳鸳,适合夫妻相赠,比不上内造之物,但也挑不出错,原本以为要娶个粗鲁无文的夷人,现在看来还行,虽然没有大家闺秀的风范,但也不会太失礼。

他的要求也不多——既然不能娶柳素馨,那娶谁都没差了。

说来也是老天的玩笑,柳素馨入宫前,后位空悬,太子之位空悬,谁都可能登上凤座,谁的儿子都可能成为储君,她就想赌那一个机会,没想到就在她入宫后一个月,父皇册立了二哥为太子,母亲理所当然成了皇后——柳素馨想要的东西,一下子都不可能实现了。

母后说起柳素馨,都说活该,如果她当年允了他,那么便是亲王妃了,偏偏要入宫,宫里上百个女子,要出头哪这么容易。

他不想说柳素馨的不是,但有时候也难免觉得造化弄人,如果前金声侯夫人不那样早过世,他们的命运都会不一样,假设柳素馨能在被爱的环境下长大,她绝对不会那样好强,那样倔强,那样用毁灭自己的方式来争出头……

萧随英一路行来,一路丫头小厮行礼,直到他入了正院,进了花厅跟起居间,都没看到人,他的四个大丫头也都不见踪影。

内心觉得奇怪,他转头问:“来人,王妃呢?”

一个二等丫头连忙上前屈膝,“王妃在厨房。”

他微觉奇怪,“在厨房做什么?”

“听说王妃想家,所以要亲自下厨做一些南蛮小点。”

“去传话,本王……”他原本想叫公孙茉来见他,却想起太子妃说的“她的家人只有你了”,叫他打住了话语。

柳素馨选择入宫跟王妃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不应该把自己的惆怅转嫁到她身上。

好吧,王妃,本王就亲自走一趟。

大厨房离得远,萧随英走了一刻多钟才到,远远的就闻到一股香味,有酸有咸——他不重口月复之欲,不过毕竟出身皇家,吃过的山珍海味着实不少,闻到这陌生香气,不禁意外这天下还有他没吃过的东西,想来就是丫头口中说的南蛮小点了。

自己是不是该给王妃请个南蛮厨子?

想到这里,萧随英又觉得喜不喜欢一个人差真多,当年柳素馨喜欢荷花酥,他可是下令御厨做出咸甜滋味两种,然后派人送去金声侯府,每天都要吩咐御厨一次,直到柳素馨说她腻了,这才做罢。

王妃入府十天,他却没想过要给她找个南蛮厨子。

这叫他有点内疚——即使无情无爱,身为夫君,关怀妻子却是责任,想她来自十万人的小国家,即便身为皇族出嫁也没办法大肆张罗,堂堂一个嫡公主,居然只有一个嬷嬷跟着,说来也很可怜。

他不禁动了恻隐之心。

靠近大厨房,突然间里面传出一阵爆笑,他对公孙茉的声音不熟,但对春梅,春雪,春鸳,春鸳的声音十分耳熟,这笑声中就夹杂着她们的嗓音——什么事情这么乐?春鸳跟春鸳这么内敛的人也会这样大笑吗?

大厨房的门是不关的,他就这样走了进去,映入眼帘的是几人嬉闹的画面。

“王妃,您做的这个南蛮小点可太好吃了,奴婢从来没吃过,面皮上头的酱料又香又稠的,面皮却有嚼劲,老面馒头都还输一截呢。”年纪最小的春梅道,“这叫什么?”

公孙茉说:“叫披萨。”

众人面面相觑,“披萨?”

公孙茉点点头,“义大利披萨。这是一个厨师为了跟我们皇后致敬所做出来的,最早开始上面放的果物肉类,可以拼成国旗的颜色,后来传到各地,可以加的东西就多了,只要能吃的都能往披萨上面加,这王府只有炉灶,等以后作了炭窑,那味道可更好了。”

春梅瞪大眼睛,“还能更好吃,这个羊女乃跟柠檬汁做出来的……的……”春梅歪着头,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王妃刚刚说了什么。

公孙茉笑说:“起司。”

“对对对,起司,可真太好吃了,奴婢喝了十几年羊女乃,可没想过羊女乃能拿来做起司,太香了。”

春鸳跟春鸳沉稳,可是喜欢吃东西是人的天性,任凭谁吃到新鲜的美食总是高兴的,何况这十日跟王妃相处下来,已经被收服,便不再那样拘谨。

众人吃了披萨,又净了手。

公孙茉一伸手,“来,地瓜给我。”

春鸳马上从旁边的篮子里拿出来,心里奇怪,这地瓜是给下人吃的,王妃要做什么,她们虽然是丫头,可不吃地瓜这种普通东西。

公孙茉洗干净地瓜,削皮,切成长条,几个丫头见状连忙帮忙起来,都是很简单的工作,看一眼就学得会,不一会儿地瓜长条就堆成小山。

公孙茉又热了一锅油,把地瓜长条往油锅里一扔,众人就看到油锅开出黄花似的,甜香四溢。

公孙茉拿起捞网把地瓜长条捞起,先在一个青花碗中盛了一点,剩下的全放在干净的大盘中,稍微据凉,就用手捏起来吃了。

几个丫头见状,这回不用招呼,纷纷自己动手——都没想过这么便宜,给下人饱月复的东西切条油炸后这么香。

春鸳爱甜,十分惊艳,“王妃,南蛮的地瓜都是这样吃的吗?”

“是啊,等有空再做汉堡给你们,汉堡配薯条,绝配。”

“汉堡?”春梅瞪大眼睛,“那是什么,听起来就好好吃,王妃行行好,今日一并做给奴婢们开开眼界吧,不然奴婢晚上睡觉,一定想着这个汉堡想得睡不着。”

“汉堡得做面包,可我手边没材料,也不知道京城有没有,等我遣人去市集找找,找到原料再说。”

一大盘薯条一下子去了一半,几个大丫头平时都是很矜持的人,但现在王妃带头用手吃呢,突然间也体会一把用手吃东西的乐趣,几人你推我,我挤你,嘻嘻哈哈。

萧随英看着这样的画面,等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自己居然在笑——奇怪,看人煮东西有什么好玩,但他就是觉得心情真的很不错。

瑜王妃暴虐之事他也略有耳闻,瑜王府短短几年就死了二十几个人,他可不希望他的府邸变成那样的所在,因此对于自己的新婚妻子抱持着几分审视的态度……如今一看,虽然用手吃东西有点不太好,但看她笑成那样,莫名又讨厌不起来。

突然间,公孙茉抬头跟他四目交接——他是很坦然的,这是他的王府,他要在哪都可以,厨房门不关,可不是他偷看。

就见他的王妃拿起先盛起来的那个小碗走到他面前,“王爷,尝尝我做的南蛮小点,叫做薯条。”

萧随英低头,他刚刚都看到了,就是地瓜,穷苦人吃的东西,他才不吃……但面对那样笑意盎然的脸,他鬼使神差的也用手拿起了一根放入嘴中。

薯条还是热的,散发着地瓜的甜香,而且经过油炸,不会干,吃起来脆脆的……他不重口月复之欲,但真的还不错。

“王爷,怎么样?”

“还可以。”

“我还做了披萨,也给王爷留起来了,温在锅里。”

一旁,春鸳早就乖觉地取了披萨放在青瓷盘,双手奉上。

萧随英当然也有看到她们怎么吃披萨的,用手吃。

南蛮吃东西怎么都用手?

心底虽然嘀咕,可是看着眼前努力跟自己分享美食的王妃,他不想浇她冷水。

温热的披萨一入口,他便觉得惊奇,这是什么滋味,微酸微咸,还有上面这个牵丝的东西就是春梅说的起司吗?

南蛮的食物怎么味道这样奇特?

很新鲜,很不一样。

时近中午,他本来就饿了,也是看着王妃闪闪发光的眼神,他,敬王爷,就这样站着用手解决了自己的午饭。

见王妃一副很需要夸奖的样子,他点了点头,“还行。”

然后他就看到他的王妃笑了——那个瞬间,彷佛看到芙蓉开花。

她那样开心,好像他的“还行”对她来说是莫大的鼓励,圆圆的眼睛写满了高兴。

他看着他的王妃,忍不住微笑了。

对于萧随英怎么想,公孙茉是完全状况外的,只是当晚她照例搂着他的胳膊要睡觉,他突然挣月兑,让她心凉一截,他腻了吗?连应付都不打算应付她了吗?

她脑子胡思乱想都是打击,没想到瞬间却又有意外之喜——他解她衣服了。

公孙茉非常高兴,是好状况啊,他总算回应了。

一想到孩子有望,她努力配合起来,又跟大婚之夜一样,到两更多这才真的沐浴完毕在床上躺平。

公孙茉喜孜孜的,她一直有算日子的习惯,这几日刚好危险期,要是幸运一点,她搞不好过年前就能当妈,哈。

“什么事这么高兴?”

“回禀王爷……妾身……想要孩子。”

“哦。”

公孙茉是现代人,充满现代思维,觉得年轻男子刚刚亲热了三顿,没人会心情不好,于是说话也就不修饰了,“孩子多可爱,白白软软,会喊爹,会喊娘,会慢慢长大,跟自己贴心,妾身嫁到京城,只有王爷一个亲人了,想再多几个亲人。”

萧随英颔首,“本王……也想有孩子。”

“那可好,王爷多跟妾身配合配合,孩子肯定很快就到,说不定过年时,我们就能有小娃儿呢。”

他被她的说法逗乐了,“你就这么有把握?”

“女子容易怀孕的日期是可以算的,妾身这几日刚好遇上好日子,王爷晚上多留点时间给我,保证几个月内肯定有好消息。”

萧随英有点好笑,又有点错愕,觉得她说话大胆,有时候自称“妾身”,有时候又说“我”,但想想规矩不严,也不能算什么大错,每每想起残暴的瑜王妃,他就觉得自己的王妃还是可以的。

公孙茉心里高兴,大婚之夜与其说夫妻亲热,不如说是完成仪式,给甘皇后交代而已,今天才真的有做夫妻的感觉。

经过她十日不懈的示好,敬王总算又碰她了,而且还亲了她脸颊——大婚之夜,他可没亲她。

她可以感觉得到,萧随英现在心情不错,便大着胆子道:“王爷叫什么名字?跟我说说行不行?”

萧随英眼神闪过一丝诧异,很快又恢复如常,“你要嫁我,却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

那有什么办法,我又不是真的宣和公主——公孙茉在心里想,当初陪嫁之事定下来时,南蛮皇后又怕她这个沉鱼落雁的媵妾太懂事,夺了敬王的心,所以很多资讯都不愿意跟他们分享。

她觉得大婚之夜的敬王是在完成任务,但今天好像有要跟她好好过日子的苗头了,她希望两人距离能拉近,成为互相喊名字的关系,不是王爷与王妃,是丈夫与妻子,毕竟她才十六岁,按照古代平均年龄,还要活四十年,可不是一段短日子,她想开开心心的过。

“本王叫萧随英,跟随的随,英姿勃发的英。”

公孙茉心里暗忖,好好听啊,入府十天,她总算知道丈夫的名字了,“那没外人在的时候,我可以叫你随英吗?”

他一怔,没打回票,公孙茉露出笑容,那就是可以了,“随英。”

“没事别乱叫。”

公孙茉将他胳膊搂紧,“哪里是没事呢,这是我第一次喊王爷名字,我觉得我们这样才比较像夫妻了。”

“家乡爹娘怎么喊你?”

公孙茉心想太好了,他们的对话有来有回,不是她一头热,“盈儿。”

公孙盈,宣和公主的名字,她可没忘记自己是个代嫁的。

她靠着丈夫的手臂,心里还因为他刚刚说也想要孩子而雀跃,还有什么比两人有共同的目标更容易增进感情?现在只希望他努力一点,自己肚皮争气一点,要真的这几日能怀上,她就发放府内上下一个月的月银,她公孙茉说到做到。

公孙茉心情很好,“王爷小时候喜欢玩什么?”

“贺太傅很严格,没什么玩,如果骑马课程也算的话,那就骑马吧。”

“我也喜欢骑马,我家里养着一头红棕马,叫做飞驰,跑得可快了,每次跟兄弟们一起跑,没人跑得过飞驰。”

萧随英扬起眉,“家里?”

公孙茉心想糟糕,一不小心露出马脚,“是宫里。”

“刚刚明明说家里。”

“我说错了。”公孙茉觉得大不妙。

所幸萧随英也没追究,“我的马叫做逆风,今年十五岁了,年纪有点大,所以也不骑着跑快,就是去城西山头让它活动筋骨,马师说马儿到这个年纪骨头已经松了,活动活动就好,不要骑快。”

“十五岁,那不就跟着你一块长大的?”

萧随英点点头,“我六岁上骑马课,当时个子小,只能骑小马,武师带来的就是逆风,一身黑毛,当时还不到一岁,脾气最温驯不过,不过逆风认人,除了我以外,谁骑都要给它颠下来。”

公孙茉就看萧随英的脸上闪过一抹得意——是该得意的。

“我的飞驰不认人,只要熟人都能骑,曾经有次出猎,我一个小从妹给了它两颗苹果,它就蹭着要我小从妹骑它,气死我了。”

萧随英莞尔,“京城有秋猎之俗,到时候本王带你一起去。”

“真的?”

“一言既出,迦马难追。”

公孙茉抬起头,在他脸颊亲了一下,“多谢王爷。”

萧随英一怔,有点突然,但感觉也不坏,她是他的妻子,亲他又怎么了?

虽然娶宣和公主主要是解决外交问题,但是经过这些天,他也知道她很努力在融入他的生活——东瑞国的王爷没有和离的前例,哪怕是大哥瑜王对瑜王妃那样不满意,为了外交,也只能维持这样的婚姻。

宣和公主只是礼仪比较不周到,但心地不错,这样就可以。

他自认还是能跟她建立一个家的,到时候生几个孩子,家里有笑声,一方面可以安慰母后,一方面也许自己就不会再那样想起柳素馨了。

公孙茉心不在焉——送嫁的丁大人与霍大人,今天要来敬王府跟她辞行。

一大早假装镇定的跟萧随英吃完早膳,又乖乖送他上了入宫的马车,靠着两世为人的经验,她觉得自己应该表现得挺正常。

回到书房,春鸳给她上了四色点心跟皇上赐下的明前龙井,她两样都没动,不断的派郝嬷嬷去看日畧,问什么时辰了,郝嬷嬷也担忧,但看自己从小女乃大的小姐这样,只能强装没事拼命劝慰。

终于到了午初时分,小丫头来报,南蛮的丁大人跟霍大人上门。

公孙茉大喜,命丫头把人带到荷花池中央的八角亭上——只有一条小小的曲径,此外四周都是盛开的荷花和池水,没人有办法偷听的。

她心急,居然比丁大人跟霍大人提早到八角亭,又等了一会儿,才见两人在丫头带领下走了过来。

敬王府既然是亲王府,客人又是邻国的大臣,春雪等四个大丫头自然十分慎重,铺迎枕,煮茶,上点心。公孙茉,丁大人,霍大人知道这是规矩,于是只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两人除了负责送嫁,另外还负责采买,南蛮小国,物资多有缺乏,两位大人这半个月在京城,买足了皇帝跟皇后要的东西,一车一车运回南蛮。

茶过三轮,公孙茉想想时间也差不多,于是挥挥手,四个丫头纷纷退下,亭中只留下公孙茉,丁大人,霍大人,郝嬷嬷。

公孙茉也不客气,开门见山,“可有公主的消息?”

丁大人道:“有人看到往西瑶去了。”

“西瑶?”公孙茉诧异,“那里不是比我们南蛮更穷吗?去哪里做什么?”

在她的想法里,宣和公主应该往北走,北迢国跟北棋国虽然产不出什么蔬菜,牛羊倒是不少,还盛产药材,做家具的高级木材,富庶不在话下,且民风开放,没丈夫的女子在那里生活容易得多。

丁大人一脸气愤,“老臣早说那个异域来的西瑶女说书人不是好东西,偏偏皇后喜欢,留她说了不少话,宣和公主肯定是被那些故事所迷惑,这才一心往西瑶去。”

那些故事公孙茉当然也听过,就是射雕英雄传吧,大漠,帐棚,飞鹰,血一般的夕阳,豪迈的喝酒……

她跟宣和公主这个从姊不熟,不知道她居然向往大漠生活,那里可没什么水啊,而且夏天还很热,宣和公主受得了吗?

丁大人又怒说:“枉费皇上跟皇后如此疼爱宣和公主,居然在这么重要的时候逃婚,要不是有朝阳县主您陪嫁,我们只能去死了,千里迢迢许亲,公主却没了,我们南蛮成为各国笑柄不说,还平白得罪了武力强大的东瑞国,老臣建议,敬王妃好好过自己日子吧,别再想着宣和公主了。”

公孙茉蹙眉,“可是,总归也是一起长大的……”

霍大人劝慰,“宣和公主逃婚时都没想着您了,您也不用想着宣和公主,退后一步说,现在您才是公主,朝阳县主已经死了。”

公孙茉心里一黯,“那两位大人准备怎么跟我爹娘说。”

丁大人顿了顿,踌躇地道:“老臣会亲自上门,告诉郡王跟郡王妃,朝阳县主中途发热,不幸过世,也因为是送嫁之行,不得耽误,所以已经埋在江南。”

“万一,我娘想给我上坟呢……”她的母亲非常溺爱她,肯定舍不得她死在别处,可能还会想把她移回南蛮,才好祭拜。

“敬王妃不用担心。”霍大人道,“老臣回程时,会把一切安排妥当,包括假墓,假棺都会有,大棺已封,不可能开启,里面放几个石块便是。”

公孙茉想起爹娘难受,眼眶忍不住红了。

虽然是穿越而来,但是四岁到十六岁,她也被照顾了十二年,在她心里,那就是她的爹,她的娘,如果不是南蛮皇帝害怕,献女和亲,自己还想着孝顺他们一辈子,现在别说孝顺,自己还死了,他们会伤心的。

郝嬷嬷给她擦了擦眼泪,劝慰道:“小姐别内疚,这些都是不得已的,将来在菩萨身边见面,再说清楚就好了。”

公孙茉想着就哽咽了,“我娘以前老说,等我生了孩子,要帮我做口水兜……”

丁大人与霍大人默然,郡王跟郡王妃宠爱女儿,他们南蛮人都是知道的,别人是重男轻女,他们夫妻偏偏娇养女儿,严养儿子,可现在女儿不但死了,还死在千山万水外的异乡,连上香都没办法,那得有多心痛,两人都是当爹的人,代入了一下,都不禁沉默。

公孙茉擦擦眼泪,心里难受,但也知道没办法——人都已经嫁进王府了,早没有转圜的余地,这时候要是露出马脚,东瑞皇帝觉得被愚弄,挥军南下是随时的事情。

振作,公孙茉,难得再来一次人生,要好好过下去,她再世为人,相信鬼神,相信总有一天能跟爹娘再聚首,到时候再跟他们解释,他们一定能谅解。

别哭,哭了会倒楣的。

公孙茉深呼吸几口气,“还要谢谢丁大人。”

“公主何出此言?”

“大婚隔日,郝嬷嬷没来得及醒来,下人就已经来磕头,嬷嬷不在,我没荷包可赏人,可是敬王说丁大人已经提前把赏银送到敬王府帐房了,要不是如此,我第一天就要闹笑话。”

丁大人错愕,“老夫没有啊。”

这下换公孙茉意外了,“您没有?”

“这赏人荷包乃皇后亲自准备,是收在田嬷嬷那里的,她带宣和公主逃亡时,想必也把那些银子都拿走了,县主代嫁的荷包,老夫以为那是郝嬷嬷的职责。”

郝嬷嬷一脸讶异,年纪大又熬了夜,隔天那么重要的日子睡过头,当时庆幸丁大人已经先把赏银送达,小姐才不至于闹笑话,可是现在听来又不是那么一回事。

霍大人踌躇,“老臣有个想法……”

丁大人不耐,“快说。”

霍大人一个激灵,不再支吾,赶紧说道:“可能是敬王看县主窘迫,这才说已经提前收到,给县主解围,敬王府由敬王作主,敬王说是,谁敢说不是,帐房也没那么不长眼,不可能到处说没这回事。”

丁大人眉毛一动,“这倒是有道理,敬王会帮县主解围,不就代表对县主很满意?县主可要好好把握,在妾室姨娘进门前,先生下几个孩子,一来巩固我们南蛮跟东瑞的关系,二来也是为了预防万一,假设将来东窗事发,敬王看在孩子的分上,饶县主一命。”

公孙茉现在心思复杂得很,一下因为爹娘而感到心梗,一下又因为原来敬王第一天就维护自己,而感到放心。

他只是表情冷淡点,心不冷淡。

她是假公主,她没忘记这点,唯有赶紧得到敬王的宠爱,生下孩子,让两人的关系断不了,她才能有一些薄弱的保障。

萧随英面如冠玉,个性也不差,讨好起来不太难,她本来还担心柳素馨的问题会让他继续对她抱持公事公办的态度,但目前看来他们之间渐入佳境。

这半个月来,她跟春雪,春梅,春鸳,春鸳混得熟了,从春鸳跟春鸳口中听过关于柳素馨的事情,这两个丫鬟都二十出头,跟着萧随英久了,自然是知道内情的——柳素馨不得金声侯的续弦蔡氏喜欢,这点让她比一般人倔强,又比一般人楚楚可怜,萧随英十四岁前还住在皇宫里时,有什么好东西都遣人送给柳素馨。

但即使这样殷勤多年,还是没办法温暖柳素馨的心。

柳素馨选秀入宫了,被封为柳采女,后宫最低的品级,谁知皇上立了二皇子太子,立了甘淑妃为皇后,隔年,萧随英年满十五岁出宫,封号“敬”,享食邑五千户,又因为是皇后所出,比一般王爷待遇更好,亲王富贵可世袭罔替五世,之后一世一降。

想都知道柳素馨会有多后悔,但这天下没有后悔药,她已经是皇帝的女人,除了死,永世都不能出宫,现在的敬王妃是她,公孙茉,或者说是宣和公主公孙盈。

未来不容易,她得活得好好的,才不枉费再世为人的机会。

“县主。”丁大人一揖,“老臣至今不知道代嫁决定是对是错,您既然不愿意剃度出家,那就请您好好演完这场戏,凡事以南蛮国为优先,南蛮上下十万人,都系在您的身上。”

公孙茉点头,“我明白。”

“县主还有什么要交代的?若是没有,老臣今日便要率队出城。”

公孙茉摇头,“丁大人,霍大人,辛苦。”

“县主身处险境,老臣不敢说辛苦,县主千万保重。”

“两位大人也保重。”

丁大人跟霍大人离开了。

公孙茉直到此刻,才正式认清事情已经回不去了——她得为了将来好好打算,不能像这半个月,糊里糊涂的走一步算一步,这样太危险。

还是赶紧怀孕才重要,培养感情得花很长的时间,怀上孩子却不用,她这几日是危险期,两人又天天同床共枕,努力到半夜,说不定现在已经有了。

至于宣和公主,她为人自私,弃南蛮十万人民不顾——不愿意出嫁,她可以拼死抵抗,而不是口头应好,临到阵前这才反悔,东瑞皇帝如果真的生气灭了南蛮,别说一般皇族,哪怕皇帝皇后都得入京为奴,宣和公主作为恶劣,她公孙茉可没那么好心担心她,只希望她好好在西瑶待着,永远不要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