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时何地看他,他永远是完美的。
完美的王子。当他出现在各式社交场合,人们总习惯给予他这项赞誉。
当那抹劲拔的高大身影走过伊顿小镇的桥面,孟颖臻愣了一下,思绪停滞不前,两眼呆怔的随着对街某个男人走动的身影移动。
不知是错觉还是因为三年未见,他看起来比印象中更高,修长的身型就像一座铁塔又直又挺。
他步伐利落而流畅,心无旁骛的往前走,越过一群身穿黑色燕尾服的伊顿学生时,他略停顿,睨了一眼那群准备被教导成英国绅士的大男孩。
这里是位于伦敦以西三十多公里的温莎镇,有着世上最顶级的贵族学校,成立于公元一四四○年的伊顿公学。
伦敦政商界名流几乎皆出自于伊顿公学,这里一学期的学费高达一万英镑,入学考试更是严格得近乎苛刻,而且只收男性。光是拥有财力还不足够,必须拥有对等的才智能力,才能获得晋升为“贵族”的入门券。
出自澳门望族的黎家男人,几乎无一例外,十一岁通过资格考,十三岁风光进入伊顿公学就读,几乎已成了他们家男人的既定传统。
男人就快走远,孟颖臻扣紧头上的贝蕾帽,在思绪落定之前,两条腿已经先行跨动走向对街。
“黎之浚。”她追赶得气喘吁吁,痛恨起自己这双腿怎会这么短,再怎么努力跨大脚步还是落后。
“黎之浚!”前方挺直迈动的人影置若罔闻,兀自走他的。
孟颖臻恼了,她小碎步改快走为跑,对着那个穿着正式黑西装的高大背影放声高喊︰“艾德格!”
蓄着微鬈半长发的头颅一僵,男人全身震了一下,好像被什么定住脚步,迟疑半晌才转过身瞪她。
孟颖臻被这一瞪绊住了脚,差点就跌跤,她按着膝盖喘气,看着距离两三公尺远的男人,嘴角尴尬的牵起。
“抱歉,我认错人了。”她看着那张与记忆中容颜酷似的俊脸,思绪跌进很深的坑洞里,连自己都不明白原因。
男人开始往回走,一晃眼已经站定在她面前。“孟颖臻?”
听清男人醇厚温软的嗓音,孟颖臻的眼神如梦方醒,从迷惘中挣月兑,恢复清澈。
真的不是他。
黎之浚的嗓音要再沉一点,带一点点的沙哑,她猜想是抽烟的关系。但那已经不重要,三年前那场意外之后,黎之浚这个名字已经从各个社交圈消失,她很难再听见什么完美王子之类的狗屁赞词。
“黎湛,你越来越像你哥了。”孟颖臻不慌不乱,等胸中凌乱的气喘顺后,拉拉帽沿站挺了自己。
眼前这个男人,身长近一米九,宽肩窄臀,身上流着古老的葡萄牙贵族血液,同时又混了英伦与中国的血统,这些全在他深邃如刀凿的五官,眉宇间浓厚的异国轮廓上显现出来。
黎氏家族来自澳门,数代之前的祖先是来自葡萄牙皇室的公主,她带着世人永难窥知的惊人财富,嫁给了澳门华裔望族的黎家,随着时光过去开枝散叶,如今的黎家子孙遍布全球,拥有足以撼动世界经济体的能耐。
黎湛看着她,傲慢的眼神令她感到不耐又熟悉。
印象中的黎湛不该是这样。
比起他那个自视甚高,高傲又无礼的哥哥,黎湛简直就是个窝心的天使,一个温和的好人。
看来那个传闻并非虚传,三年前那场意外后,为了分担家人的痛,黎湛开始踏上他兄长的路,学习如何当好黎家至高无上的继承人。
“孟颖臻。”两片优美的唇,吐出了一个久违的名字。
黎湛看着她,嘴角是往上扬的,太过专注的眼神让人忐忑,彷佛整个人在他面前是透明的,连心中的秘密都被渗透。
他当然认得她。
孟颖臻,一个没有豪门血统,称不上高贵的千金小姐。她与她那个靠着不断再嫁,藉以攀升身价的母亲一样,都是纯正的台湾人。
唯一不同的,孟颖臻母亲是风韵犹存的美艳寡妇,她却是个性抢眼过外貌的清秀佳人。
“我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真的很令我意外。”孟颖臻露齿微笑,使他能够清楚看见小臼齿旁边的那颗虎牙。
“看来我今天要倒大楣了。”黎湛的口吻比眼神更傲慢,但是嘴上的弧度是愉悦的。
“怎么说?”孟颖臻皱起那双细眉。
“妳大概跟妳母亲一样,有着容易克死男人的磁场,跟妳在一起要很小心才行。”
虽然是戏谑语气,但是这话里揶揄的含意可深着,孟颖臻气得涨红了脸颊。
这家伙是怎么回事?她跟他虽然互不熟悉,先前在某些场合也打过几次交道,那时他态度还温和有礼,跟现在完全不同。
他什么不学,偏学到黎之浚高傲又刻薄的说话方式。
“不说话?难道是我说中了什么?妳母亲又克死那个倒霉男人,准备嫁给另一头肥羊了?”黎湛打趣地说了一句法语,腔调优雅纯正。
不谙法语的孟颖臻不懂其义,但大概也猜得出来不是什么好话。
“没想到你跟黎之浚一样,是个不折不扣的上流混蛋。”孟颖臻撇嘴,用力瞪了他一眼转身便走。
黎湛看着她气得不轻、转身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片刻,嘴角那抹笑痕始终高挂。他提足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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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为什么会认为我是黎之浚?”
孟颖臻握着五颜六色的甜筒走出粉刷成希腊蓝的冰淇淋店,伸舌舌忝了一口野莓冰淇淋球,走没两步便听见身旁传来一道慵懒的嗓音。
“你为什么跟着我?”孟颖臻侧眸看着他,目光触及他那双自负的眼,心神微微乱了。
他靠在门边墙上,双手交迭于胸前,过长的浏海落在眼前,目光却比伦敦五月天的阳光更刺眼。
“现在是我在问妳问题。”他挑了一下眉,心情看来挺轻快。
“你跟你哥真的很像,难道没人告诉你?”孟颖臻没好气地吃着冰淇淋,对他模糊的好印象早已消失。
“但是很少人会像妳这样,直接将我当成他。”黎湛眼中有抹她不解的深意。
“是吗?大概是我眼力太差。”再仔细端详他,存在她印象中的黎湛模样更模糊了。她从不晓得,他竟然也有着与黎之浚一样的男性魅力。
“黎之浚讨厌妳,妳知道吧?”
“我跟他互看彼此不顺眼。”孟颖臻对他翻了个白眼,兀自往前走。
黎湛几个大步追上她,与她并肩齐行。
“你哥瞧不起我,现在连你这个做弟弟的也有样学样,我一点也不意外。”
“可以帮助我回忆一下,为什么黎之浚瞧不起妳?”
饶了她吧!这家伙究竟有多么想念他老哥?不仅外貌越来越像,就连那副骄傲下命令的神情跟口吻都像透了黎之浚。
就不能有一点个人风格吗?黎家优秀的男人何其多,又不是只有黎之浚那高傲刻薄的家伙能当楷模。
“因为我没有高贵的名门血统,如果我母亲没嫁给我继父,我永远也不可能接触上流社会,更不可能来伦敦参加我弟弟的入学说明会。”
“妳弟弟也念伊顿公学?”黎湛的口吻可嘲谑了。
“很不幸的,没错。”孟颖臻一度怀疑自己是在跟黎之浚那个讨人厌的家伙说话。
黎之浚,那个身上流着贵族血统,优秀得像外星人的完美王子,他瞧不起她跟她母亲,每次见到她总要冷嘲热讽一番。
那家伙的优越感高得令人作呕,每次见到他仰高下巴的傲慢嘴脸,她真想给他狠狠一拳──反正他总是喜欢用“野蛮女”来称呼她,她也不必介意在他面前破坏形象。
黎湛一路走来始终观察着孟颖臻,看她时而蹙眉,时而皱起秀挺鼻头,像是脑中翻起什么不好回忆。
他大概猜想到她想起谁,又想起什么。
眼中闪烁着一抹别具深意的亮光,黎湛的表情变得复杂。
“妳想念黎之浚?”黎湛突如其来的问,目光跟天边远处盘旋的云层一样阴沉。
孟颖臻两条腿重重一顿,彷佛被炼上了巨石,她两眼惊恐的回瞪他。“你在开玩笑吗?我痛恨那个家伙!”急于否认的态度反显心虚。
“或者妳不晓得他发生意外?”黎湛问。
没想过他会如此平静的谈及那桩意外,孟颖臻心头抽跳一下,缩回舌忝着冰淇淋的粉色小舌。
“我想没人不晓得三年前那场意外。”她有些不安的觑着黎湛,讶异于他面无表情的冷静。
是已经走出悲伤,抑或已经遗忘?无论从哪方面来看,他那毫无情绪的眼神都令她感到诧异。
众人皆知黎之浚与黎湛这对兄弟档感情深厚,他们的父亲与另外两位伯父一同继承了黎家位在英美地区的建筑房产事业,他们连同另外三个堂兄弟都在继承人之列。
几个继承者之中最有可能出线的,自然首推黎之浚,他尽得黎家男性的真传,聪明、世故、圆滑──或者该说狡猾?才智更是无庸置疑,就连两个伯父都对他这个侄子极为赞誉。
一切看似完美,前程似锦,但终究不过是场空。
三年前一场自助旅行,在佛罗里达州的某个印地安保护区,黎之浚不慎从峭壁失足摔落。历经两个礼拜不眠不休的搜寻,黎家派出的人与搜索队,终于在山坑最底部寻获他。
黎之浚奇迹似的还活着,然而好运也仅止于此。当搜救人员寻获时,他已陷入昏迷。经过抢救与医治,即使是世上最顶尖的医疗团队,也无法让他的双腿恢复如昔,更无法使他恢复意识。
获救两周后,医师宣判黎之浚终生瘫痪。因为脑压过高,始终降不下,他成了下半辈子都必须躺在病床上的植物人。
事发至此已经三年,“黎之浚”这个名字在社交圈几乎绝迹,不再有人提及。
人类是冷漠善忘的,势利而冷酷的上流社会永远不乏新话题,人在,注目度在;人走茶凉,无人过问。
说不出心头那阵堵塞感是什么导致,孟颖臻揉了揉胸口,融化的冰淇淋滴上了手指,触感冰凉得灼痛。
“我很遗憾发生那件事。”她望进黎湛的双瞳说道。
“遗憾?”黎湛又挑了一下眉,对她的回答颇是质疑。“据我所知,妳应该很讨厌黎之浚,他发生这种事,妳应该是高兴多过于遗憾。”
孟颖臻懂了。黎湛在质疑她幸灾乐祸。那平静不过是一层假象,恐怕他心里应该想着怎么替黎之浚教训她。
她的表情变得不悦,目光愤怒而带着尖锐的刺,她几乎是瞪着他的。
“你听着,虽然我不喜欢黎之浚,但是我也不会希望那家伙出事,我希望他现在还活得好好的,然后总有一天,我会让他在我面前出糗,那种一辈子都抬不起头的糗。”
虽然过去与黎湛交情不深,但现在她知道了,弟弟跟哥哥一样讨人厌。
这些姓黎的男人真以为自己是贵族,还是什么王子啊?不过是金字塔顶端产出来令人厌恶的高傲人种罢了。
“尊贵的黎家王子,请恕我失陪。”一个黎之浚就够了,现在又出现第二个,她可没有半点深入交谈的意愿。
黎湛意味不明的看着孟颖臻再次转身离开,这一回他的目光多了份审慎,端详起她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