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落脚之处,是一座僻静的庄园,庄园里只有一名仆役,加上阳身边的马车夫──明珠后来才知道,马车夫原来还身兼贴身护卫随从。
明珠当然不会真的当自己是客人,她主动要求做些杂役,不过全都让阳拒绝了。
“我还不至于奴役一个又病又伤的女人替我干活。”阳又是一副有些嘲讽而闲懒的微笑,虽然戴着面具,但他眼里和嘴角所勾勒出的揶揄味道总是那么明显。“把伤养好了,该我的那份,我不会客气。”
“……”明珠暂时不想去臆测,他所谓“该他的那份”是什么意思?不去想,是怕自己想得太多了。但话又说回来,现在的她,唯一能作为报酬的也就只有“”了,不是吗?她还不至于以为天底下的男人都像她阿爹一样,认为她的聪慧是瑰宝。阿爹对她的栽培,不见得所有男人都能接受,所以她也就不自作聪明地认为,阳会觉得她除了美色之外还有作为报酬的价值。
反正,等到要面对之时,再来烦恼吧。
阳给了她一个房间,虽然小而简朴,对她而言却十分足够了。他还命人给她备了热水,让她能够梳洗沐浴,令她受宠若惊。
大夫为她看过诊,给她开了方子,阳也让仆役去抓药。
他还为她备了几套衣裳,尽避全是简单素雅的布衣,明珠已经极为感激,但她不知道,这是因为阳不希望她太过招摇醒目。
只可惜他还是白费心思了。一袭暗霁色的粗布衣裳,反衬出她雪白无瑕的冰肌玉肤,飞瀑般的柔细长发只是简单地在脑后绑了霁青花带,长鬓轻软地垂在胸前,无须任何脂粉珠钗为妆点,却已是出尘的绝代国色。
阳把眼里的失神掩饰得极好。他暗自决定,明天重新为她准备一套男装!
他知道她很美,起码白天在湖边,不少人想为她出头,只是当时情况太过混乱。他在驿道上救了她时,她看起来真是狼狈极了,青丝凌乱,脸上又是血迹又是尘土,衣裳也磨破了几处。
但明珠蒙尘,仍难掩其光彩。即便在那时候,他也需要一点定力让自己不心猿意马。
他还没想到要她留下来的用处,但他的直觉一向很准,终有一天他有用得上她的地方。何况美色是多么致命又难以抗拒的武器,他可是亲眼见识过的。
头几日,阳待她确实就像个一同游山玩水的伴侣那般,他们一起用膳,而明珠只需要陪他到处走走逛逛,陪他兴致一来搭上几句话。
第三天,阳暗地里派出去的探子捎来回报。
“我们在羌城的人一直密切关注着明氏一族的动向……”毕竟是几百余人的生死,又是举国注目的大案,他们断不可能冒着打草惊蛇的危险妄想去“主持正义”──恐怕这四个字还显得太幼稚可笑。只能暗中观察,见机行事。
斜靠在罗汉床上的阳,把玩着手上的银面具,昏暗的烛光只能约略勾勒出他英挺俊美的轮廓,那是一张太年轻的脸──虽无稚女敕青涩之气,但恐怕不超过二十岁。明珠会猜错,也许是因为那对城府过深又善于作戏的眼。
他果然再次印证自己的直觉准确无误。
明珠是明相梧之女。这代表,她的“用处”比他原来所想象的更大,然而这却不知为何让他陷入了沉吟,神色阴鸷。
“这件事──关于明相梧之女在我身边的事,先别让任何人知道。”良久,他才道。
探子一愣。所谓的任何人,难道包括了……
“包括余凤,你的主子。”阳脸上噙着笑意瞥了他一眼,那笑却让人联想到吐信的毒蛇,阴险而充满警告的意味。
“是。”
阳不会轻易相信探子当真不告知仇余凤,但是探子确实不打算禀报,起码仇余凤若未问起,他不会主动提起。
因为他有预感,未来也许有一天,他得在阳仇余凤之间选边站。这其说是预感,不如说是近两年来,这两位组织当前一明一暗的“主子”之间多次针锋相对,他认为总有一天这两人可能会分道扬镳。
若真有那一天,他宁愿选择阳。
“认输了吧?何必自讨苦吃?”
奴隶贩子的长鞭数不清第几次甩过来的同时,他听到身边的“同伴”这么低声苦劝道。
男人咬紧了牙,嘴里同样满是鲜血,尽避伤痕累累,他仍是笑了起来。
认输?想都别想!
那是他重伤清醒后的第三个月。他还是想不起他是谁,今年几岁,来自何方。只知道他一清醒,身分就是这群奴隶贩子的“货物”,然而他们始终只把他像贱民那般地凌虐着,却不曾把他推到任何一个买主面前,于是他随着奴隶贩子从天朝一路来到西域。
尽避他的顽强让那些奴隶贩子将他当成赌博工具──他们让他和野兽,或者别的更强壮的奴隶做生死搏斗,并在他或他的对手身上下注。不管输或赢,总有一顿好打,输的那一方必然会拿他出气。
虽然失去了记忆,但显然他骨子里的傲气并未跟着前半生的记忆一起消失。也许他的真实身分是个命贱到足以抵抗这些屈辱然后活下来的人吧?
那一天,他打死了另一个曾是杀手的奴隶,也打死了看管他的奴隶贩子,触手可及的自由让他像尾巴被点了火的公牛一般,奋不顾身地逃跑。
在那个叫作狼城的地方,男人和女人都有着苍狼一般的韧性,奴隶贩子的首领在城里取得了合法的买卖资格,于是向管理狼城的霜堡请求调派人手,捉拿杀人逃犯。
他成了满城围捕的通缉犯,他的对手从卑劣的奴隶贩子变成训练有素的狼城守夜人,于是很快的,他被紧紧捆绑,周遭围着十来名黑衣守夜人。
当那少年走来时,他第一眼就明白,他是这群人的领袖。或者,可能是身分更高的人。不只因为狼城守夜人迅速整齐地分立两旁,为少年让出路来,也因为少年眼里和举手投足间的自信傲慢,以及那股霸气,让他心生警戒。他无从去形容那样的不快到底像什么,因为当时他的处境是那么的可悲。
多年后他才明白,那些奴隶贩子就像野狗鼠辈,它们或许可以以多凌寡地压迫一只雄狮,但终究是鼠辈。
而那少年是狼族之王,雄性生俱来的本能让他对这少年充满戒备敌意,那时他和少年毕竟都同样的年轻。
“我看过你的打斗。”少年道,眼里是饶富兴味的神采,接着迅雷不及掩耳地抽出腰间佩剑,利落地砍断他身上所有枷锁──所有动作只在一瞬之间,完全没伤他分毫!而少年身后的守夜人,显然对首领出其不意的举动没有任何异议,他们绝对地信服自己的领袖。
那样的服从信任,让失去记忆的他有一股无法察觉的震撼,而这股震撼,一直延续到多年后,为狼城引来了暴风雪。
“你走吧。”彷佛看穿他的迟疑,少年又讽笑道“他们困不住你的,你会一再地反抗,一再地逃跑,我只是替他们省下力气。”说罢,手一挥,领着所有守夜人走了。
他得到了自由。
但狼城是孤立在环境严酷的凛霜山脉下,狼族居民得以躲开狼群,躲开高原人土匪,甚至是凛霜群山无常而冷酷的气候,安身立命的避风港。毫无准备地只身出了狼城,他必须有极大的运气才能安然无恙。
男人苦撑着走了三个日升月落,直到最后,终于因为高烧不止,倒在深山里。
那一刹那,他也许笑了,笑得嘲讽极了。
不认输又如何?这就是他最后的结局了吧?
他彷佛坠入了地狱,感觉到自己既被寒冰包围,顷刻又深陷入烈焰煎熬之中。恍惚间,他听到了……女人的声音?“我们说好的,两只脚走路的不准救!”嗓音较稚女敕的那个严肃地道。
“唔,他一只脚好像伤得很重,看来没法子用两只脚走路。”另一个嗓音较成熟的,竟然打趣地道。
“……”也许觉得无言以对的不只他。
他获救了,醒来时看到的,是一个女人把他扒光了,用朱砂笔在他身上每一处写字和画记号。那些字大多很丑,很潦草,只能依稀看出几个字眼──
骨折。
内伤。
有蛇……
什么有蛇?
“欸欸欸别起来!”那个说他没法子用两只脚走路的女人按着他的额头,将他压回床上。
她的力气也太大了!他的后脑结实地撞向床板。
“啊,不好意思。”女人俯看他,伸出一根食指在他面前晃,“这是几?”她用狼族的语言,中原的语言,和炎武族的语言,各问了一次。
男人瞪着她,只觉得她莫名其妙。
“糟了。”她大惊失色,模了模他的额头,又伸手在他眼前挥了挥,“你看得到我吗?我没治过失明啊……唔,没关系,这样也好,正好可以试试我的理论,我认为失明有一小部分是脑子里出了某种问题,就像气血淤塞住,毕竟你眼睛明明没事……你放心,就算你瞎了,我也会治好你,虽然我还没试过,但通常是可以的,不过我得先找我的笔记,唔……它抄在哪了?”
男人在混乱间搞清一个重点,这女人想拿他试什么?
“一,你比了一。”
女人转过身来,“你没失明啊?”
他是不是在她眼里看到失望?
“没失明就好,其实我不太有把握,刚刚是安慰你的。”她笑嘻嘻地道。
“……”
“啊,我都忘了,既然你醒了,应该先让你吃点东西。”说罢,没等男人提出满月复疑问,她就风风火火地跑开了。
“……”这是哪里来的急惊风大夫?她是大夫吧?男人不太妙地想,虽然她看起来不怎么像大夫,身上穿着混和了中原、炎武和狼族的衣装,而且有男装也有女装──感觉就是只挑最轻便的那些,随便搭一搭穿在身上,最重要的是她看起来也太年轻了,那对笑起来时弯弯的眼,说起话来眉飞色舞的细眉,甚至是颊畔浅浅的梨涡,真的很没有大夫的派头啊。
但是,基于人总要往好处想的原则,他希望她是一位大夫。
接着,男人感觉到一股犹如芒刺在背的奇妙视线,他转过头,发现一个小丫头正像猫儿一般,躲在敞开的窗外,两只拳头压在窗台上,只探出半颗头,用那对在她脸上显得太大的眼睛,瞪着他。
感觉是奇怪的东西,不要跟她对看比较好。于是他收回视线。
谁知,那丫头竟然真的无声无息地来到他床边,当他发现她时,她已经爬上床,伸出拇指,贴在他眉心上,然后念出一串听不懂的语言。
男人只觉得额头麻麻的,却没打算对这么小的丫头动手动脚。当然那也要他还能动才行。
他感觉自己身子无恙,就是有种大病初愈后的虚软感。
那小表做完这一连串的动作,欺向他,笑容贼兮兮又阴险地道“我在你身上下了咒,要是你敢乱来,就会七孔流血而死!”说话同时,小表一双已经够大的眼,在他面前睁得更圆更大,看起来很有气势,但配上她两颊红女敕女敕、面团似的白圆脸蛋,也挺好笑的。
然后她扬起头,哼地一声,走了。
应该说,是赶在那个不像大夫的女人端着药粥回到房间之前,开溜了!
他逃出了恶毒的奴隶贩子的魔爪,想不到,却落入奇怪的疯女人手掌心。
而且还一次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