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不遗是个彻彻底底的行动派,第二日一早便换了一身青衫,坐到城门口的小酒馆里,悠哉悠哉地“守株待兔”。
每日一早,金不遗便坐在小酒馆靠窗的位置,要一壶凉水,然后从袖笼里拿出自己带的花生米,斜倚窗前,看城门处人来人往,尤其是年轻的女子,他都要多看两眼。
夏日炎炎,来往的客官大都要点爽口的凉菜或者解渴的茶水,像金不遗这般只喝免费的凉水,不点任何吃食的倒也少见。幸好小二识得他,也知道这位财公子的作风秉性,故也不与其计较。
一连在城门处等了十日,金不遗的耐心都快要耗尽了,一双狭长的凤眼也因为过度疲劳而微微发红。他抬手揉了揉双眼,待再看过去时,城门处出现了一位姑娘。
只见这位姑娘骑在一匹浑身黝黑的马匹之上,白净的脸庞,尖尖的下巴,乌黑的长发利落地斜挽了一个圆髻,斜插了一根银簪,两根小辫子垂在肩头用彩色的线绑着,一身淡蓝色的布衣,马背上还拴着一个碎花包袱。
她挽着缰绳端坐在马背上,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似随意地打量着四周,似乎在思考着下一刻该去哪里?
金不遗起身走出了茶馆,微眯着双眼,远远地打量了几番,嘴角不由地翘了起来。
虽然这姑娘衣着简朴,可是头上那雕着蔷薇花的簪子却不是一般百姓家所能有的。那簪子虽是银制的,可是所用的绝非只是普通银子,分明是南绦国的银制品。
南绦国出产的银虽然颜色不如东炽白亮,可是却胜在质地较硬,最适合做女子的首饰,只是每年产量极少,只有一小部分才能流通到东炽,也都被送入了宫中,普通百姓难得一见,若不是金不遗有几个南绦的生意伙伴曾给他看过这种银制品,今日他恐怕也认不出来,只当这银簪是年头久了。
昂贵的银簪,蔷薇花样式,十四、五岁的年纪,除了怡和郡主还能是谁?虽然与自己脑海里胖嘟嘟的印象有所区别,而且怡和郡主还故作低调,伪装成一般百姓,可是金不遗还是相信自己的判断力和眼光的。
金不遗的目光一直盯着人家,怡和郡主自然很快便发现了。只见她乌溜溜的大眼睛恶狠狠地瞪着金不遗,嘴角微撇,手中的马鞭扬了起来,冲着金不遗比划了两下。
金不遗露出雪白的牙齿,冲着怡和郡主嘿嘿一笑,起身走出了小酒馆。
怡和郡主见他出来,双腿一夹马肚,马儿便快走了几步,将金不遗甩在了身后。可是也巧,正赶上对面有几个孩童嬉闹着朝这边跑来,怡和郡主急忙用力扯住缰绳,马儿嘶叫着扬起前腿,挺立起身子扯成了一条直线,将马背上的怡和郡主险些摔到了地上,幸好怡和郡主死死夹住马肚,那马儿转了几个圈之后,终于停在了原地。
立在一旁的金不遗早已吓出了一头冷汗,若是怡和郡主受了伤,他开店的美梦估计又要泡汤了。金不遗抬手擦了擦汗,忙上前将被马儿甩出、落在地上的包袱捡了起来。
包袱落在地上有些散了,首饰、衣裳有些都露了出来,统一的蔷薇花纹,看得金不遗心中一阵阵激动,恨不得立刻就扑上去与怡和郡主相认,让她乖乖地住到自己的地界去,然后等着顾岱王爷拿着合同上门。
可是想归想,金不遗也知道,依着怡和郡主的性子,若是知道他是奉她爹爹的授意来照顾她的,那自己一定会被这个刁蛮郡主吃得死死的,搞不好,一个不顺心,自己的宏图伟业就被她给破坏了。
他可不能那么傻,这一次,他一定要智取,将这个刁蛮郡主收服,让她心服口服地跟在自己身后做应声虫。
“还给我。”
当金不遗还在美滋滋地因自己的计谋而兴奋时,怡和郡主已经走到他身边,一把夺回了自己的包袱,还附送金不遗一个大白眼。
“喂……”还未自我介绍,这刁蛮郡主就想溜,那怎么行?金不遗急忙几步上前,挽住了缰绳。
谁知道,怡和郡主竟一抖缰绳将他的手甩开,随后马鞭一挥,骑着马儿就走开了。
看着怡和郡主离去的背影,金不遗恨得牙根痒痒的。哼,在这东雍城里,看你还能逃去哪里!
越往城里,街上人越多起来,马儿越走越慢,笑笑回头看了看身后,见金不遗没有追来,便索性下马步行起来。
这是她第一次踏入东雍城,以往她最远就去过邻近的大镇,毕竟是都城,繁华与喧闹都是其他城镇无法比拟的。尤其是街道两旁的楼阁,雕梁画栋、丹楹刻桷,一间间店铺比邻,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看了看两旁林立的招牌,笑笑捏了捏身后的包袱,咬了咬牙,大眼睛咕噜噜一转,便往一旁的小巷子里走去。
走在青石板的路面,看着两旁被金色光晕笼罩的、或高或低、或奢华或低调的房屋,隔着略薄的鞋底感受着脚心处传来的微微震颤,笑笑只觉得一切都完美极了。
她牵着马,想找间不起眼的小客栈入住两晚,谁知还没找到客栈,就被几个人拦了下来。
“你们想干什么?”
一看对面几个男子猥琐的样子,笑笑便知道自己遇到了小混混。想不到天子脚下,光天白日里,居然也有如此大胆的贼人?她握着包袱的手不由地紧了紧,小小的关节泛起了青白。
“呵呵,小姐,别怕。咱们不过是肚子饿了,想跟你讨碗饭吃。”混混们嬉笑着,可是看向包袱的眼睛却泛着绿光。
从城门口,他们便盯上了她。那包袱里的首饰、衣裳可都是好东西,转手一卖,这一个月都不用再出来干活了。他们本想跟着她,模清了她的住处,然后再伺机去偷。却不料,笑笑放着阳关大路不走,偏偏自己走进了属于他们“根据地”的小胡同,虽然是青天白日里,可是这巷子本就是他们的地盘,此刻又见不到几个人影,倒也方便他们下手了。
几个人笑嘻嘻地越靠越近,笑笑牵着马儿往后退了两步,“你们别过来,再过来我就要喊人了。”她故意做出一副凶巴巴的样子,可是心里却怕得很。
流氓混混偷东西抢劫,她看得多了,可是却是第一次成为“主角”。
“哈哈,你喊呀,我们也想听听呢!看看这里谁敢管这闲事。”为首的一人走上前来,伸手就要扯她的包袱。
笑笑一转身躲了过去,下一刻便在马儿背上狠狠地掐了一下,受惊的马儿朝着几个混混嘶叫着奔了过去,笑笑则拽紧了包袱,没头没脑地往相反的方向跑去。
巷子又窄又长,她刚刚一路上又光顾着看两旁的风光,也没留心是怎么拐了进来的。几个转弯之后,人便有些晕乎乎的了。她哪里知道,这是东雍城有名的迷宫巷,不在城里住上几年,根本模不出门道。
笑笑一路狂奔着,耳旁混混们嬉笑的声音却清晰地传了过来,她的心越来越慌,手心里都是汗,她大叫了几声,可是除了空荡荡的回音,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嗨!”对面的巷口,一个小混混冲着她挥着手。
笑笑忙调转方向,没跑上两步,却又看到另一张龌龊的脸正对着她恶心地笑。
她又转了一个弯,迎面而来的正是刚刚为首的那个男子。
笑笑剧烈地喘息着,将包袱死死地抱在怀里。她模索着从怀里掏出了两个银锭扔了过去,“给你们,放我走。”
虽然明知这些人不会善罢罢休,可是笑笑却还是盲目地抱着一丝希望。怀里是她好不容易得到的东西,她不能就这样轻易放弃。
“嘿嘿,这点银子就想打发我们哥几个,有点少吧?”
“是啊是啊,老大,你看这小妞挺水灵的,那皮肤白得跟细瓷似的,要不咱再辛苦一下,顺便劫个色?”
“哈哈,老大,等下你拔头筹,兄弟们给你助威。”
几个人下流的笑声在巷子里回荡,笑笑只觉得浑身发抖,她喘息着,一双眼睛却不停地打量着周围的环境,斜对面的墙上有一个缺口,如果她速度够快的话,应该能跳出去。只是……
看着越来越近的几人,笑笑狠狠地咬了咬牙,心一横,暗暗握住了包袱里的一根头钗。
“住手!”
笑笑拿着头钗的手刚要挥舞出去,便听到一声怒吼,吓得她一哆嗦,险些将头钗都吓掉了。
几个混混也是一惊,回头一看。
只见一个精瘦的男子站在巷口,一手扶着墙,然后在……喘着粗气。
“放、放了她……”
来者正是金不遗,他一路跟着笑笑,虽然中间曾跟丢了一段,可是幸好却又找到了。谁知道,这个刁蛮郡主却拐进了迷宫巷,害得他一路好找,早知道如此,早上就该多吃半个馒头。
“呦,是金老板啊,今天刮的什么风啊,怎么金老板对哥几个的生意也感兴趣?”为首的混混虽然嬉笑着,可是神色却多有不满。
东雍城内,黑道白道自有自的规矩,他们不去打有头有脸的主儿的主意,这些大老爷也不会主动来找他们,更遑论像金不遗这般的角色,简直就是坏了道上的规矩。
“她、她是我朋友……”金不遗终于顺了口气,一双狭长的凤眼朝笑笑眨了眨,笑笑倒也机灵,抱着包裹便想趁着几个混混不注意的时候跑过去。
不料她刚迈开腿,便被那混混揪住了衣服领子,像抓小鸡仔般地将她抓了起来。
“朋友?哼!”带头的混混冷笑了一声,“那就麻烦金老板的朋友报一下金老板的全名吧!”
金不遗出了名的一毛不拔,除了与其并称为四戒公子的三位公子外,就再也没听说他还有其他朋友。
笑笑早就被吓得慌了神,哪里还玩得了这猜名字的游戏?哼哈了半天,硬是没憋出半个字。
“金老板,对不起了。既然她不是你的朋友,那咱们也就不客气了。”说完,为首的混混便带着其他人,拖着笑笑朝外走去。
金不遗哪里能让他们带走怡和郡主,急忙上前阻拦,一来一去,也不知道是谁先碰上了谁,吵吵闹闹间,几个人便动了手。
若说是打算盘,金不遗这双手可是数一数二的好手;可是若论起打架,那可是一顶一的“废物”。双方纠缠还不到片刻,金不遗便被打倒在地,除了发出几声“抗议”外,毫无招架还手之力。
躲在墙角里的笑笑,一边用双手捂着眼睛,从指缝间不忍地看着金不遗被打的惨状,一边悄悄地朝着有缺口的那面墙悄悄溜过去。
“对不起了,金大爷,你狗熊救美,也算是死得其所。笑笑会永远记得你,每年的这个时候会给你上炷香的。”笑笑一边溜,一边在心里默默地念叨。
笑笑好不容易溜到墙边,还没被人发现,刚要爬上墙头,便看到一道巨大的黑影从墙那边一跃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