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夏日炎炎,火辣辣的阳光肆意地照射着大地,将东雍城内的青石砖晒得滚烫。原本人声鼎沸的商业一条街,随着天气越来越热,也渐渐安静了下来,人们大都回家避暑或者进了茶馆喝茶,唯有处于城南商街中央位置、挂着大大招牌的大同钱庄里,还噼哩啪啦地传出阵阵算盘声。
大同钱庄是东雍城最大的钱庄,城里有三分之一的钱财都在大同钱庄里流动、交易着。今天柜上的伙计阿崔请了假,钱掌柜本想临时请个人帮忙招呼客人、倒倒茶水干些杂活儿,可是东家却偏偏不肯。
哎,谁让自己的东家是东雍城有名的小气财神──“财公子”金不遗呢!
钱掌柜擦了擦额上的汗,看着主柜上的东家,只见金不遗修长的五指在金灿灿的算盘上飞快地舞动着,另一只手则飞快地点算着银两,往往身后的伙计还来不及将客人的存金收起,他便已经开始接待下一位客人了。
“东家,这么热的天,你先休息一下吧!剩下的我带着他们做就行了。”送走了今日最后一位客人后,钱掌柜忙劝着劳累了一天的东家快去休息。
金不遗拿出帕子擦了擦额上的汗珠,看了看眼前的钱掌柜,“没关系,我不觉得累,钱掌柜将大家今日的往来明细拿来,我帮你拢拢帐。”
从金不遗创立大同钱庄时,钱掌柜就在这里了,他是大同钱庄的第一位掌柜,也是金不遗深信的人,在他心里,钱掌柜更像是他的一位长辈。
钱掌柜笑着摇了摇头,自己的这个东家呀,一点都不辜负财公子的“美名”,最喜欢听见算盘声,最爱看帐上的钱越来越多,最最关键的便是──最不喜欢花银子,伙计请假,宁可自己汗流浃背辛苦一日,也不肯拿出五十文钱雇个小工。
于是乎,大同钱庄里出现了一幕,东家埋首在帐本里飞快地舞动算盘,钱掌柜带着伙计坐在一旁喝茶的奇怪景象。
在金算盘上“龙飞凤舞”了一段时间之后,金不遗看了看帐上的数字,又模了模面前的银两,才一脸满足地挨着钱掌柜坐了下来。
两人正说着话,门口的伙计匆匆走了进来,“老板,有您的信,是枫华城来的。”
“哦?”金不遗急忙接了过来,枫华城里可有他最尊贵的客户之一──当今圣上的亲叔叔七王爷顾岱王爷。
这几年大同钱庄的生意越来越好,金不遗有心要将钱庄扩大,这第一桩便是在枫华城开个分号,可是若想开这个分号,他肯定要得到城主──顾岱王爷的首肯才可以。
当年要不是造化弄人,恐怕这大同钱庄早就在枫华城落了根,这几年他曾隐晦地提及此事,可是都被顾岱王爷含糊其词地打发了。不知这次顾岱王爷主动来信,是否是他的一个好机会?
金不遗将手中的信笺拆开,仔细一看,顿时笑了起来,“钱掌柜,你要快点帮我物色一个新掌柜了。”
“莫非是枫华城那边……”在大同钱庄多年,钱掌柜怎么不知道这位年轻东家的心思?他捋了捋自己的山羊胡子,不由得喜上眉梢,大同钱庄要是开了分号,那就更了不得了。
“是啊,顾岱王爷说,可以安排大同分号一事,只是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帮王爷照顾他的宝贝女儿怡和郡主。”一提到怡和郡主,金不遗的眉头不由得紧紧皱在一起。
“啊,怡和郡主,不就是五年前破坏了东家和顾岱王爷合作的那个刁蛮郡主?”
这一次,连钱掌柜都一起摇起了头。这个怡和郡主出了名的刁蛮,五年前他陪着年仅十六岁的东家去拜访顾岱王爷,顺便劝说顾岱王爷注资,一同开大同钱庄。
东家与顾岱王爷一拍即合,王爷赏识东家小小年纪便有如此精明,日后必定能成大器。双方本已经达成了意向,马上就要签订合约时,偏偏年仅十岁的怡和郡主不知从哪里跑出来,缠着东家与她一起玩耍。东家推说等合约签订后再陪郡主玩耍,却不料因此惹恼了郡主。
怡和郡主大哭大闹,不许王爷与东家签约,顾岱王爷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宝贝得不得了,竟然真的因为女儿的一句话,而取消了双方协议。
虽然后来顾岱王爷答应,如果日后大同钱庄开业,一定将自己府中的银两交由大同钱庄打理,可是毕竟破坏了当初东家想在枫华城立足的初衷。
幸好,东家化悲痛为力量,一气之下转战都城,用了短短三年时间,便在东雍城创下了大同钱庄的金字招牌。
不过,钱掌柜自然知道,当年枫华城的事情已经成了东家心里的痛,否则东家如今也不会非要到枫华城去开分号。
“东家,听说这怡和郡主这几年越发刁蛮,这一次顾岱王爷虽然提出的条件诱人,可是却也说明,这次事情并不好办呀!”
钱掌柜生怕东家又吃了郡主的亏。虽然东家在生意上精明能干,可是说到与女孩子相处,可就比色公子花无忧差远了,否则怎么会已经年逾二十了,身边连一个女子都没有呢?当然,这恐怕也与东家的“小气爱财”有一定的关系。
“刁蛮是肯定的了,否则这一次怡和郡主也不可能离家出走。”
“离家出走?!”
“是,顾岱王爷是这样说的。只是不知道原因是什么,可能跟前段时间传言皇上要给怡和郡主赐婚一事有关吧?否则为什么顾岱王爷知道郡主要到东雍城来?没准儿这个刁蛮郡主是来京城找皇帝堂兄麻烦的。”一想到这刁蛮郡主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主仆两人不约而同地摇了摇头。
“不过,既然这次她是离家逃出来的,那么我也不会让她再恣意破坏我与王爷的约定。哼,我定会将她收拾得服服帖帖的。”金不遗气鼓鼓地瞪着眼睛,心里又不免回忆起五年前的伤心事。
钱掌柜看着年轻的东家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心中不由得暗自叹了口气。东家的话,恐怕只能听听了,顾岱王爷拿分店做饵,分明就是让东家不敢欺负自己的宝贝女儿啊!
“对了,东家,这郡主大概何时到东雍城?可有郡主画像?我好安排人去迎接郡主。”金不遗小气,家里除了一个看门扫院的老人家就没有任何人了,所以,钱掌柜已经习惯了帮他打点一些事情。
“呃……王爷信中没提。”金不遗这才想起来,除了五年前那一面,他连郡主的名讳也不知晓,只记得郡主的脸圆乎乎的,一身华贵的衣衫和首饰,其余的便没有一点印象了。
“没关系,明日我去城门口等着,保证能认出郡主来。”金不遗拍了拍胸口,当年,他可是被郡主奢华的穿戴所深深吸引,在暗处可没少偷偷打量,也因此发现,怡和郡主偏好蔷薇花,所有的衣物上都绣着大朵大朵的蔷薇花,连身上都飘着蔷薇粉的香气。
在钱掌柜狐疑的目光中,金不遗将顾岱王爷的信收到了怀里,想着若日后郡主不相信他,也可以做个凭证。
“放心,钱掌柜相信我准没错。对了,你们快点把手里的工作收拾收拾早点回去吧,一会儿天就黑了。”金不遗得意洋洋地走出店铺,好似那大同分号已经在枫华城开业了呢!
“好。”钱掌柜笑了笑,便吩咐店铺的伙计打烊了。
大同钱庄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天色一黑就打烊,一开始新来的伙计还觉得东家真是个好人,从不剥削伙计,可是后来便模出了门道──其实是金不遗不舍得花烛火钱,才让大伙一定要在天黑前干完手中的活。
虽然很多伙计都说金不遗吝啬,可是钱掌柜知道,其实这个东家对自己更加吝啬。
他曾去过东家家里,若不是东家在屋子里吃饭,他都不敢相信那样小而旧的一个房子居然是堂堂大同钱庄老板的家。庭院普通窄小不说,连桌子上的饭菜也极其简陋,甚至都不如他这个掌柜的吃得好。
可是,这种在别人眼中十分“艰苦”的生活,金不遗却过得自得其乐,也只有钱掌柜知道他曾受过的苦,才会理解他的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