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齐‧桑提亚扶着受伤的左臂,在陌生的山林间不断奔跑。
“呼呼!”
年仅十三岁的比齐,是耶摩耶族人。身为斯格尔王国的大王子,比齐肩上的重担是一般同年龄的孩子无法相比的,如果一定要跟谁做比较,大概也只有大光国的皇帝欧阳夜幕可以跟他比拟,欧阳夜幕跟他同一个岁数,却已经是一国之君,他虽然迟早也会登上国王的宝座,却不知道还得等到何年何月何日。
“呼呼!”
不,说不定他等不到这么一天,如果他现在死在大光国,不但会辜负父王对他的期待,原本垂手可得的王位,也会被那些同父异母的弟弟们夺走,无论如何他都不能死,一定要活着回到斯格尔王国。
话虽如此,他却连自己现在身在何处都不知道,只能不断地奔跑。他跑得上气不接下气,鲜血随着他快速奔跑不断流下手臂,他甚至没有时间停下来包扎伤口,因为大光国的士兵紧追着他不放,逼得他只能和手下分散逃窜,根本没有人可以帮他断路或做掩护。
可恶,难道他就要死在大光国了吗?
比齐咬牙诅咒,怎么样都不甘心,他明明已经完成任务,只差把绘制好的地舆图带回去,如果他就此丧命,那么他之前的心血不就付之一炬?
在比齐的心里,他比谁都明白,这次他父王之所以会派他到大光国探查地形,完全是他继母的主意。他继母早就想除掉他,只是苦无机会,到敌国刺探军情何其危险,他继母会不知道吗?这么危险的任务怎么也轮不到大王子,可她竟能说动父王让他率队前来大光国,可见枕边细语的威力有多可怕,使得一向英明的父王也变得昏庸,作出如此离谱的决定。
不断渗出的鲜血,有如比齐的心情,充满血腥的愤怒。如果有幸逃过一劫,他发誓今生今世绝不会爱上任何一个女人,更不会像父王一样掉入爱情的陷阱,自古以来后宫干政都没有好下场,原本他以为他父王不至于会让女人插手政务,看样子不是这么一回事,他太看得起他父王了。
比齐可以感觉到体力正在迅速流失,身体渐渐变得虚弱。
“呼呼!”他极想停下来休息,但大光国的士兵在后头紧追不舍,他没有办法停下脚步。
“耶摩耶族的奸细跑哪儿去了?”
“一定在这附近,快追!”
山脚下传来士兵搜索的声音,逼得比齐往更高的林间奔去,鲜血亦沿着他的手臂一滴一滴往下流……
“娘,外公还好吗?”欧阳晨曦站在外公的病榻前,担心地看着老人家的脸,他脸色苍白,嘴唇毫无血色,一看就知道生重病。
沈玉惜不回话,只是哀伤的看着病榻上的老父亲,她本该在一旁伺候尽孝道,却因为入宫而无法亲自照料父亲,枉费她一身医术。
“外公的状况不是很好,对不对?”欧阳晨曦见母亲久久不答话,于是自行猜测。
沈玉惜看了女儿一眼,明白就算她摇头,女儿也不会相信。沈玉惜打从欧阳晨曦懂得认字开始便教她医术,至今已有五年,太复杂的诊治欧阳晨曦或许不懂,但观察脸色判断病情轻重,对她来说一点儿都不困难,沈玉惜就算想瞒也瞒不住,况且也没有必要。
“外公的时日不多了,也许就在这几天。”沈玉惜叹气。“都怪娘不好,若是娘能陪在外公身边,外公或许能多活些日子。”
这是沈玉惜内心最深的痛,她如果没被召入宫,就可以和她父亲走遍大江南北快乐行医,她父亲的日子也不至于过得这么孤单。
“娘……”欧阳晨曦年纪虽小,却能体会母亲内心的伤痛。
就如同她的外公,她和她母亲在宫里的日子也是过得孤孤单单。虽然贵为妃子和公主,但因为不受宠,她们母女俩在宫里的地位并没有比一般宫女好上多少,已逝的先皇去寝宫探望她们母女的次数,五根手指都数得出来,是以欧阳晨曦今年都已经八岁,见过先皇的次数却寥寥可数,先皇对她也漠不关心。自己的父亲都如此了,宫中的太监宫女对她们的态度还能好吗?自然一个比一个还不客气。
“芽儿乖,娘想一个人陪外公,妳自个儿出去玩好吗?”沈玉惜模模女儿的头喊她的小名,用眼神跟她说对不起。
“好。”欧阳晨曦点点头,完全能体谅母亲想和外公独处的心情。“对了,娘,听说这附近的山上有许多珍贵的药草,芽儿能去采药草吗?”
“妳听谁说的?”沈玉惜皱眉。
“丁大哥——丁千总告诉我的。”欧阳晨曦话说一半赶紧改口,就怕挨母亲骂。
“原来是他告诉妳的,丁千总对这附近的地形可真熟。”沈玉惜闻言微笑,心想丁伟胜也算有心,来之前都打探清楚,知道附近的山上盛产药草,完全就是针对芽儿的兴趣做准备。
“娘,芽儿可以去采药草吗?”欧阳晨曦一心想要上山采药,直巴着沈玉惜追问。
“可以,但要有丁千总陪着。”沈玉惜点头。“附近山上的药草种类虽丰富,但难保不会有野兽出没,妳身边得有人盯着才行。”
这个人选毫无疑问就是丁伟胜,事实上她这次返乡,也是他主动提议要随行保护她们母女两人的安全。为了她们母女,他不惜放下京营的工作,主动请缨带领一小队士兵随行。
当然丁伟胜这番举动,有经过当今皇帝欧阳夜幕的同意,为此沈玉惜非常感激欧阳夜幕。比起自己的父亲,欧阳夜幕似乎更为照顾沈玉惜母女,也相当怜惜欧阳晨曦这个妹妹。虽然远远不及他对自己的同母妹妹欧阳朝露那般疼爱,但比起先皇在世时,已经好上太多,先皇在世时她们母女在宫中受尽奚落,无人闻问、无人探望,皇宫的深处彷佛是世界的尽头,看不到一点希望。
“芽儿知道,芽儿会请丁大哥——丁千总陪芽儿上山。”欧阳晨曦乖巧回道。
沈玉惜看着欧阳晨曦红肿的小脸,心疼她不但失去父爱,还继承了她容易长疹子的体质,瞧她脸上那一大片红色突起,便是风疹块,什么原因引起连沈玉惜自己都搞不清楚,更别提欧阳晨曦只有八岁,虽然她跟在沈玉惜身边学了五年的医术,但还停留在辨认药草的阶段,距离实际应用还有一段距离,沈玉惜也不急。
“山上风大,记得把面纱戴上,省得脸上的疹子越生越多。”沈玉惜嘱咐女儿,就怕她忘了保护自己。
“是,娘,芽儿这就去戴面纱。”欧阳晨曦高兴地跑回房间找面纱,打算把自己包得紧紧的再出门,不教母亲操心。
沈玉惜望着女儿的背影微笑,多希望她能永远如此快乐……
皇宫巨大的黑影,这时突然出现在沈玉惜的眼前,压得沈玉惜喘不过气。
“唉!”她明白这只是奢望,从欧阳晨曦投胎当她女儿的那一刻,注定一生失去自由,永远当只笼中鸟,除非能够找到人救她。
“明妃娘娘。”
正当她感叹之际,丁伟胜忽地出声,沈玉惜转身面向丁伟胜,丁伟胜赶紧道歉。
“末将没得到允许便进来,还望您见谅。”说话的同时他瞥了一下门口的方向,沈玉惜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发现门是开着的,想必是芽儿因为过于兴奋忘了关门。
“芽儿都跟你说了吧?”沈玉惜看得出来丁伟胜喜欢自己的女儿,否则不会亦步亦趋跟着她,唯恐她受到伤害。
“公主说已经得您的允许上山采药,还一副很高兴的模样。”丁伟胜只要一提起欧阳晨曦,嘴角便不自觉地扬起,印证沈玉惜的猜测。
“芽儿就拜托丁千总照顾了,请务必保护好芽儿。”如果有人能够解救芽儿,也许就是丁伟胜。他是名将的后代,保卫大光国的人民以及国土,丁家在大光国的声誉,甚至胜过大部分的宗室,只要他开口要求赐婚,皇上不可能不点头答应,他和芽儿的婚事,完全取决于他的心意。
“末将以生命发誓,一定保护好晨曦公主。”丁伟胜的决心全写在眼底,沈玉惜点点头,比手势请他出去,她还得照顾生病的父亲。
丁伟胜依言退出房间,出门的时候顺势将门带上,转身去找欧阳晨曦。
“丁大哥!”欧阳晨曦不待他找,一路上蹦蹦跳跳跑到他面前,小巧的脸蛋被面纱覆盖完全看不见,只见着一双灵灿的大眼。
即使如此,丁伟胜仍对她倾慕不已,就算她全身长满疹子,就算他只能看见一双眼睛,她的一举一动仍教他深深为之着迷。
“都准备好了吗?”他温柔地问欧阳晨曦。
“都准备好了。”欧阳晨曦转过身展示背后的竹篮和手中的镰刀,架势十足。
丁伟胜见状不禁笑了,他伸手模她的头,心中默默祈祷她赶快长大,等她满十六岁,他便会向皇上提出赐婚的要求,然而在此之前,他得争取每一次建功的机会,提高自己的官阶。
虽然他年仅十八便已高居千总之职,但是丁伟胜并不满意,因为他属意的对象是公主。想迎娶公主,以他目前的官阶是不够的,最少也得是副将。
副将。
这看似遥远的官职,让丁伟胜不自觉地握紧拳头,深怕自己无法在短短八年内达到设定的目标。
“丁大哥,你怎么了?”欧阳晨曦好奇地看着他突然抓紧的拳头,一脸纳闷。
“没事,趁着天色还早,我们赶紧出发。”他松开拳头,恢复惯有的笑容。
“嗯。”欧阳晨曦点点头,拉紧肩上的背带,免得竹篮掉下去。
她的动作引起丁伟胜的关切,他极想伸手帮她,但他还没开口她便摇头拒绝,坚持要自己背竹篮。
丁伟胜无奈的笑了笑,打消帮她的念头。欧阳晨曦外表看似柔弱温驯,其实骨子里非常倔强,一旦下定决心,十匹马也拉不动,一千张嘴都改变不了她的决定。
也对,他迟早会当上总督京营戎政,统领京城的三大军营,没有一点胆量,一般姑娘确实担不起“将军夫人”这个封号。
此次他只带了十个人和他一起保护沈玉惜母女,这十个人与他年纪相仿,都是十七、八岁,忠心耿耿,是他最得力的手下。
沈玉惜的家乡离京城不远,大约两天路程,说是家乡,倒不如说是她和身为大夫的父亲最后落脚的地方。父女俩来自江南,一路行医来到京城附近这座小镇,本想停留两个月便离开,没想到却因为沈玉惜被召入宫被迫在此停留,此处亦成为沈家父女的第二故乡。
一行人走了约三里路,终于来到山脚下。欧阳晨曦望着茂盛的野草,兴奋之情溢于言表,迫不及待想入山冒险。
“公主,上山的路不好走,请您走慢一点儿。”
正式入山之前,丁伟胜再三叮咛,怕她兴奋过头冲太快跌倒。
“你放心,丁大哥。”欧阳晨曦笑得开心。“就算我真的扭伤脚,这儿遍地都是药草,不怕找不到药可以敷我的脚。”
她一副有恃无恐的模样,丁伟胜完全拿她没有办法。
“还有丁大哥,你不要叫我公主,耳朵听着不舒服。”欧阳晨曦不喜欢丁伟胜称她公主,感觉上很生疏。
“我知道了,芽儿。”丁伟胜莞尔一笑,内心压根儿没把她当公主看,对他来说她只会是自己的妻子,除此之外任何身分都与她不般配。
欧阳晨曦高兴地瞄他一眼,蹦蹦跳跳的往前走。这座山不高,但树木却生长得异常高大,野草丛生且种类繁多,对于爬山的人是困扰,但对于识得药草的欧阳晨曦来说却像是天堂。
“丁大哥,你看,是桔梗!”才走不到几步,欧阳晨曦便发现药草,兴奋地跑过去。
丁伟胜点点头,跟着靠到她身边,和她一同观赏。
“桔梗的根可以补血气,利五脏肠胃,还能治咽喉痛,是一种非常有用的药草!”她一边模桔梗,一边转头跟丁伟胜解释,她的脸虽然因为被面纱遮住看不见表情,但丁伟胜光听她的声音,就能感受到她此刻很快乐。
“在我看来它只是一朵花,没想到竟有这么大用处。”丁伟胜不懂药草,只觉得桔梗紫色的花朵衬得欧阳晨曦小小的身躯看起来更为可爱。
“这就是药草好玩的地方,许多不起眼的野草其实都大有用处,只是要懂得分辨。”她像老夫子摇头晃脑,看得丁伟胜不禁失笑。
“是,大夫。”他严肃地点点头,非常受教,欧阳晨曦的脸立刻红起来。
“不来了,丁大哥,你就会取笑我。”察觉到他眼底的笑意,欧阳晨曦挺直腰杆,大声跟他抗议。
“咦,妳不把花采走吗?”不是说可以入药……
“现在还不到采收的季节,采了也没用,不如留给路过的人欣赏。”欧阳晨曦人小鬼大,总是喜欢说些富有涵义的话,大人都自叹弗如。
“那我们等到采收季节,再一起过来采吧!”丁伟胜承诺会再带她来采药,欧阳晨曦的眼睛瞬间发出亮光,但很快又消失。
“丁大哥,你别安慰我了,哪有可能这么容易出宫?”她的语气不无遗憾。“看来我只能把握这次机会,好好采个够……啊,我又找到山羊蹄!”
欧阳晨曦前一刻才在感慨,下一刻注意力旋即被药草吸去,一个劲儿的往林子里跑。
丁伟胜闻言拳头握得好紧,差点朝着她大声喊:“只要我娶妳,就可以带妳出宫!”
但他终究压抑住内心的冲动,一来他尚不成气候,还不具备娶她的条件。二来她年纪太小,他怕若真的月兑口而出会吓着她,只得忍着。
由于山羊蹄整株都可以入药,欧阳晨曦打算多拔几株回去,她用手上的镰刀挖土,但挖得很辛苦,丁伟胜看不过去伸手帮她,她抬头看他一眼,甜甜的跟他说一声谢谢。
对丁伟胜来说,天底下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比欧阳晨曦的笑容更重要,虽然她的脸被面纱遮住暂时看不到,但他相信她一定正在对他笑。
欧阳晨曦就这么一边尖叫,一边往山上走,丁伟胜派了两个士兵为她开路,自己则陪在她身边,以便她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伸手帮她。
“呼呼!”崎岖的山路对欧阳晨曦固然是挑战,但真正让她气喘吁吁的却是肩上的负担,随着竹篮内的药草越装越多,她肩上的负担也越来越重。
“芽儿——什么声音?”丁伟胜原本想帮她背竹篮,这时天际传来尖锐的鸣叫,吸引他的注意力。
他抬头望向天空,只见一只头顶有斑点的老鹰在空中盘旋,似乎在寻找什么。
丁伟胜认出那是斯格尔王国特有的鹰种——斯格尔猎鹰。斯格尔猎鹰体型不大,速度快、性情极为凶猛,几乎所有斯格尔的上等家庭都会养一只。
“是耶摩耶人!”丁伟胜十五岁就上战场,和耶摩耶人多次交手,一眼就看出那是斯格尔猎鹰。
“什么?”手下闻言愣住。
“不会有错,耶摩耶的奸细潜入大光国了,就在这座山里!”丁伟胜斩钉截铁的回道,手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敢相信耶摩耶人竟然敢潜入大光国,太大胆了。
“千总,我们该怎么办?”手下请示丁伟胜。
“当然是抓出奸细,带回去审问。”丁伟胜迟疑了一下回道。
“但是我们只有十个人,要怎么逮住耶摩耶的奸细?”手下问丁伟胜,说实话丁伟胜也担心这个问题,但他最后还是决定冒险。
“虽然不知道对方确实来了多少人,但依我的猜测应该和我们差不多,也许更少。”丁伟胜再度抬头,猎鹰仍在上方盘旋寻找牠的主人。
“何以见得?”手下问。
“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是同一只猎鹰,这就代表来的人不多,如果人数够多,猎鹰的数目也会增加。”
原来如此,千总不愧和耶摩耶人打过仗,对他们的习惯一清二楚,观察相当细微。
“猎鹰开始飞了,怎么办?”手下发现猎鹰不再盘旋,于是着急追问。
“应该是找到主人了,大家跟着猎鹰,一定要抓住耶摩耶的奸细!”这是建功的好机会,如果他能顺利抓到耶摩耶的奸细,问出他们潜入大光国的目的,他极有可能再晋一个官阶。
“我们都去抓奸细,谁来保护公主?”手下没忘记他们为何来到此地,抓住耶摩耶人虽然重要,但欧阳晨曦的人身安全更重要。
“当然是由我来保护——”
“丁大哥你也去抓奸细,我不打紧的。”欧阳晨曦十分懂事,知道此刻人手不足,不愿强留丁伟胜。
“不行,我留下来保护妳。”升官固然重要,但对丁伟胜来说,欧阳晨曦的安全更胜一筹,他不能离开她身边。
“真的没有关系,丁大哥。”欧阳晨曦同他讲理。“我想对方不会找到这里来,而且就算真给碰上了,也只会把我当成一般老百姓,你尽管放心。”
欧阳晨曦的分析不无道理,任谁也料不到大光国的公主竟然会跑到这荒山野岭采药草,即使自由奔放如斯格尔王国都不可能发生这种事,何况讲究礼法的大光国?
“但是——”
“丁大哥,再犹豫下去你会追不上奸细,我保证会乖乖待在这里不会乱跑,你快去快回。”欧阳晨曦催促丁伟胜,手下亦十分着急。
“千总,再拖下去奸细全跑光了。”
“……追!”眼看着猎鹰即将失去踪影,丁伟胜只能从中做选择。
“芽儿,我马上回来,妳千万不要乱跑,乖乖留在原地等我。”他不放心地嘱咐。
“嗯,我会等你。”她点头。
欧阳晨曦的承诺使丁伟胜有如吃了一颗定心丸,率队去追耶摩耶奸细。
她说会等他,这是他梦寐以求的一件事!
不知从何时开始,丁伟胜只在乎一个人,只关心一件事,那就是迎娶欧阳晨曦。对欧阳晨曦来说,这句话也许只是为了让丁伟胜安心追敌不得已所做的承诺,却激起他内心莫大的涟漪,让他深深相信:他们之间是有未来的!来日待她成长后,必然是他的妻子。
受到欧阳晨曦的鼓舞,丁伟胜带着十人小队追随猎鹰一路往山下挺进。
山下的树林内,比齐和手下正在商议如何把地舆图带回斯格尔王国。
“王子您看,我们不如将地舆图藏在花瓶内带走,行不行得通?”
连同比齐在内,斯格尔王国这次只派了五个人来大光国,人数远远不如丁伟胜所率领的小队。
“行不通。”手下的提议立刻遭到比齐否决。“大光国近来对于异邦商人非常严格,往来货物都要经过检查,只要一觉得不对劲,货物立刻就会遭到没收,我们不能冒险。”
“那我们怎么办?”他们躲到这座山来进行讨论,就是为了讨论出结果,如果还找不到方法运送地舆图,岂不亏大。
“不必紧张,我已经叫了嘎引过来,由牠来运送地舆图,再安全不过。”比齐早已想妥运送地舆图的方法,根本不需要手下费心。
“所以王子才要我们来这里等啊,真是妙招!”他们原本以为只是为了保密,不想被人发现他们的对话才来到山中,没想到比齐早已想好退路。
“只要把这剩下的地舆图绑在嘎引的背上,让牠带着飞回斯格尔,我们占领中原的日子便指日可待。”比齐扬扬手中的地舆图,那是他们花了半年才完成的。
在此之前,比齐的父亲派了许多间谍往来于斯格尔和大光国之间,来来回回历经十年的时间绘制大光国的地舆图,这是最后一份,也是最重要的一份。
“等到那个时候,王子就是皇太子——不,是皇帝!”手下的说法十分大胆,完全不怕被人听见。
“小心祸从口出,哈扎莫,话最好不要乱说。”虽然比齐有自信他带来的手下对他绝对忠诚,但难保其中有人不会变节,转而投靠他的继母。
“是,王子。”哈扎莫立即收敛语气,不敢再多说一句,怕挨比齐的骂。
别看比齐年仅十三,在斯格尔王国却享有很高的声望。一来他是已逝王妃所生,二来他骁勇善战、头脑又十分聪明,并且拥有出色的外表,完全符合斯格尔人民的期待。
“王子您瞧,那不是嘎引吗?”手下发现猎鹰的踪迹,兴奋地大叫。
“本来以为还要再等上一、两天,没想到这么快就来了,不愧是王子养的鹰,速度就是比一般猎鹰快。”
“可不是?”
天际出现的猎鹰,宣告他们终于可以结束长达半年流落在外的生活,回到熟悉的故乡。
比齐仰望猎鹰飞翔的英姿,脸上露出得意的微笑。嘎引是他母亲在十岁生日时送给他的猎鹰,短短三年间已经执行过无数次任务,甚至还陪他上过战场,是最佳的帮手,某方面来说也可以算是他的好友。
他举起手压住嘴巴,先是吹了一声长口哨,紧接着又发出一声极为短促的声音,引导猎鹰降落。
猎鹰在空中盘旋了一会儿,听见主人的哨音,便朝比齐的方向飞去,就在这个时候,不远处突然射出一支箭射穿猎鹰的身体,猎鹰中箭后直直落下,摔落在比齐的跟前。
比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最心爱的猎鹰竟然被射死了,是谁做出这么残忍的事?
“嘎引!”他蹲下来捧起猎鹰,猎鹰最后看了他一眼之后断气,比齐内心的气愤油然而生,发誓非杀了对方,为心爱的猎鹰报仇不可。
“果然是耶摩耶人!”丁伟胜一听见比齐叫猎鹰“嘎引”,就知道自己猜对了,嘎引两个字在耶摩耶语中是“闪电”的意思,很多耶摩耶人都喜欢为自己的马取这个名字。
丁伟胜只懂得少数耶摩耶话,大多都是单字,嘎引便是其中之一。
大光国的士兵!
面对突来的包围,比齐即使内心有再多悲伤与不舍,也只能被迫丢下猎鹰的尸体,站起来迎敌。
“你是……”比齐的脸让丁伟胜觉得十分面熟,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临时却又想不起来。
“王子,没想到大光国的士兵会出现在这个地方,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比齐的手下背靠背形成一个小圈圈,彼此用耶摩耶语交谈,寻求月兑困的对策。
“大家先各自逃命,一个钟头以后在原地会合。”比齐丝毫不浪费时间,马上作出决定,手下点点头,从腰间抽出弯刀。
“小心他们手上的刀,别被砍中了,会削肉的!”丁伟胜厉声警告手下,这次换比齐瞇眼,看样子这个大块头懂得不少他们族里的事,对他们的武器亦十分熟悉。
两人四眼相交,互秤对方斤两。就体型上来说,当然是丁伟胜占上风,毕竟他已经十八岁,各方面都已经发育成熟,比齐只是一名少年,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然而丁伟胜却不会因此而小看比齐,因为他知道耶摩耶族人从小便开始练武,即使只是七岁小孩,都能杀死一个二十岁的大人,更何况眼前这个少年的体格修长壮硕,他日完全成长,体格恐怕不输他,说不定还在他之上。
紧张的情绪蔓延在双方人马之间,以比齐这边的人数,想要突围不但需要技巧,同时需要一点运气。
比齐悄悄抖动袖子滑出一包粉末握在手里,这是用耶摩耶特有的苏查草制成的,眼睛和鼻子只要一接触到这粉末就会搔痒难耐,不断流泪和打喷嚏,用来阻断敌人的追击再好不过。
他转动眼珠子,暗示手下他手上有苏查粉,要手下做好遮掩眼鼻的准备,看准他撒出苏查粉的瞬间,一起冲出去。
比齐的手下点点头,表示他们明白,丁伟胜虽然不知道他们有什么计谋,但直觉得有问题,于是出声警告自己的手下。
“小心有诈——”
“咳咳!”
“我的眼睛!”
丁伟胜的警告来得太晚,几乎在他开口的同一时间,比齐便将手中的苏查粉朝大光国的士兵撒去,大光国的士兵闪避不及,就连丁伟胜自己都中招。
大光国的士兵流泪的流泪、打喷嚏的打喷嚏,丁伟胜虽然没有把粉末吸进肺里,但双眼遭受侵袭,眼睛当下变得又热又痒。
“就是现在,散!”随着比齐一声吆喝,手下向四面八方逃窜,比齐亦从右路突围。
“混账,别想跑!”丁伟胜抽出腰间的匕首朝比齐射去。
咻!
“可恶!”比齐身体向右倾躲避从背后朝他射来的匕首,虽然避过要害,但左臂却不可避免地被匕首划伤,鲜血跟着从伤口冒出来。
虽然比齐这方有五个人,他还是其中年纪最小的,但丁伟胜一眼看出比齐就是他们的首领,只要抓到比齐就能探出他们来大光国的目的。
“其他人就交给你们了,我去抓那个小子!”丁伟胜忍着眼睛搔痒,拔腿追比齐,比齐在耶摩耶族中以快腿著称,又比丁伟胜早几步起跑,自然是比他占优势。
“这小子跑得真快,一会儿就不见人影!”丁伟胜一边追比齐一边诅咒,同时还得注意看地上脚印,免得追丢他,真个是相当忙碌。
“到底该往哪个方向跑才好?”望着眼前的分岔路,比齐这方面也好不到哪里去,虽说他的脚程够快,但对这座山的地形并不熟悉,尤其在后有追兵的情况下更是方寸大乱。
由后方传来的脚步声,警告比齐敌人正朝他接近中,没有时间让他犹豫。他当机立断,选右手边的分岔路,这条路通往山上,他猜想敌人应该会以为他选择另一条通往山下的路,进而追错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