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她留了名片给他,但屠欢真的不认为那个男人会再和她联络,所以当几天后,她收到一封他传来的简讯时,她愣了一下。
那封简讯里,有一张照片,一张女用风衣的照片,照片下则有一行英文字。
它在特价。
然后是那间店的店名和地址。
她忍不住笑了出来。
两天后,她搭车去机场时,意外经过那间店,它还在特价,她一时兴起,进去把它买了下来。
又过了几天,她发现那件风衣莫名的好穿,它有不少口袋,而且是双层的,用的是特别的科技布料,防水通气又防风。
因为和阿磊跟监一个王八蛋时太无聊,她拍了自己穿风衣的照片,回了简讯给他。
谢谢你的讯息,我喜欢它。
他没有马上回那封简讯,而是又过了几天,才传了另一张照片过来,那是一朵在风中摇曳的蓝色小花,照片的背景不是很清楚,但她知道那是在山上。
然后,等她发现时,她已经在和这个家伙互传简讯,他不是传得很勤劳,只是想到时会传一张照片,打几个字,有时几天传一次,有时二三十天才会来一封。
但她喜欢他拍的照片,喜欢从他的目光看到的世界。
一只在海边小小的寄居蟹,一个在街上牵着狗散步的老人,一片从树上飘落的枫叶。
她也会拍照片给他看,在她无聊又有空的时候。
她爱吃的甜点,她喜欢的小店,她每回去纽约一定会光顾的热狗摊。
某一天,他传来了一张街景,她认出桌,照片中的街景是伦敦。
那个伦敦,在下雪。
那张照片很美,他拍的照片总是很美。
雪花轻轻的飘落在她身上,她扬起嘴角,用手机拍了张街景,回了一封简讯给他。
你吃了吗?
半晌后,她的手机轻响,收到了一封简讯。
还没。
她微笑,按了拨号键,他几乎在第一时间就接了起来。
“你在哪?”她看着前方的街景,开口问。
“对面。”
她愣了一下,抬起头,看见他刚好转过对面的转角,不自觉露出微笑:“这么巧?”
“是啊。”他微笑,隔着大街看着她:“我看到你传来的照片也吓了一跳。”
看来他对伦敦也比她熟。
对街那个男人,穿着黑色的大衣和皮手套,但他没有戴帽子,也没撑伞,片片的雪花,落在他发上。
“最近还好吗?”她笑问。
“还好。”他等灯号变绿,穿过街道,来到她面前,然后按掉了手机,问:“你呢?”
她也将手机按掉,收进口袋里,无法克制的冲着他微笑,“还不赖。”
他看着她,清楚她不是很好,她的下巴有道擦伤,而她在伍德伯爵府前,老伯爵夫人前两个星期才刚刚意外身亡。
看来,那并不是意外。
“所以,你饿了吗?”他瞧着她,问。
“嗯,很饿。”她点点头,道:“饿死了,你知道好吃的餐厅吗?”
“知道。”他说。
于是,在经过三个月后,她和他吃了第二次饭。
那一晚,他没有多问她什么,她也不曾提及他的工作,她与他继续闲聊着,最近的天气、皮诺的近况、喜欢的食物……
那是另一个愉快的夜晚,他再次让她忘了那些烦忧。
因为那间餐厅离她住的地方不远,饭后他与她一起走了一段路,送她回饭店。
然后又是简讯,还有照片。
断了线的风筝、结冰的窗户、倒映在水洼之中的跨年烟火……
她回传给他夏日艳阳下的湛蓝大海、堆满新鲜水果切片的蛋糕、一颗差点打倒她的椰子……
黑暗的夜幕里,星光点点。
当他交出那幅画时,感觉到手机轻轻震动了一下。
他没在理会,没有低头查看,他一直忍到上了车,离开了那栋建筑,走进车站里人来人往的人群之中,在开往哥本哈根的火车座位上坐好,才把手机拿出来看。
他有一封简讯。
是她。
剎那间,胸中微微一悸,轻颤。
他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在耳中鸣动,在胸中奔跳。
那感觉,就像第一次收到她回复的简讯时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不该传简讯给她的,但他在电视新闻上看见她走的那场秀,只是一个几秒钟的片段,却让他不禁好奇她不知是否还在巴黎,所以当他看见那件在橱窗里的风衣时,他发了那张风衣的照片给她。
他从没想过她会回他的简讯,也许会因为礼貌回个一两次,然后就会不了了之。他是如此认为,所以他告诉自己,只要她超过两封没回,他就不再传了。
但她回了,不只一次。
她说她喜欢那些照片。
有那么瞬间,他怀疑那是客气话,可她也拍照给他看,所以他继续拍下生活中那些少之又少的美丽时刻,和她分享他微不足道的生活点滴。
火车开动了,车窗的景物往后倒退,他没有看着窗外的夜景,只是打开了手机里的那封含有照片的简讯。
那张照片里没有别的,只有一颗长出叶子的椰子。
你相信吗?它竟然发芽了,现在我该拿它怎么办?种起来?
他笑了出来,那瞬间知道这是那颗差点砸到她的椰子。
她把它放在玻璃水盘里,椰子上还被人用马克笔画了一张可爱的脸。
他应该要戒掉传简讯给她的习惯,但他忍不住,她美丽又大方,幽默又风趣,而且她一样在分享她的生活点滴。
她不曾提及过去数个月经手的案子,可他清楚她处理过什么,他是调查员,他自有他的消息管道。
很难想象,在经过那些事之后,这女人竟然还能开玩笑,他不知道她如何能保持这样的乐观,他猜想她必定有着很好的家庭。
他曾经想调查更多关于她的事情,他想知道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环境,能养出这样的女人,他想知道更多关于她的事情,但最终还是停了下来。
他不知道是什么阻止了他,但他不曾再往下查探。
那样不对,他说不出什么不对,可是感觉起来就是不对。
看着那颗可爱的椰子,他不觉再次扬起嘴角,现在他知道为什么不对了,他希望她和他分享她的生活。
他不该对这女人如此着迷,这样不好,可是当他到站下车时,看见书店里卖着一本以她当封面的杂志,还是忍不住走进去,拍下那杂志在书店柜台贩卖的样子,然后付钱结帐买了一本回去。
只是当个朋友而已,他与她也很难再见面,或许这并没有关系。
屠欢到洛杉矶,才进饭店,柜台就交给她一个包裹,上面的署名是杰克船长。
那是他留给她的。
她回到房里打开来,里面有一张卡片,和一顶粉红色的安全帽,卡片上写着:
小心你漂亮的小脑袋。
再一次的,她打了电话给他,劈头就是一句:“我的脑袋才不小。”
“看起来很小。”他轻笑:“我记得你的脸还没我的巴掌大。”
“那是你手太大了。”她哼声批评,笑着问:“你在LA?”
“上星期。”他告诉她。
一瞬间,她有些遗憾,她喜欢这家伙,和他聊天很愉快,没有压力。
她盘腿坐在床上,问:“你怎知道我住这间饭店?”
“我在杂志上看到你接了一件广告代言,上面说你这周会到洛杉矶拍照。”他语音带笑的说:“要查到你住哪间并不难。”
也对。
“你还在美国吗?”
他停顿了一下,才道:“我在雪梨。”
“可惜。”她叹口气,微笑道:“我还在想也许我们能碰个面,吃个饭呢。”
“也许下次吧。”他说。
“也许。”她轻轻一笑,真诚的道:“对了,谢谢你送的安全帽。”
“不客气。”
屠欢笑着和他又聊了一下,直到工作人员来叫她了,才不舍的收线。
是的,不舍。
她真的很喜欢和他聊天。
他和善、亲切,没有攻击性,不会以有色的眼光看她,他知道她不是个花瓶,是除了家人与红眼的同事之外,唯一知道她真面目的人。
没多久,她发现她不需再对他多做掩饰,在他面前,她可以放松的做自己,而不是扮演出来的模特儿乔依丝。
几天后,她经过曼谷,在机场的服务柜台里留了一个纪念品给他。
她拍下商店的照片,传了简讯,要他回欧洲时到曼谷转机。
他收到了那个纪念品,当场戴了起来,拍给她看。
那是一顶黑色的毛帽,而当地气温将近三十五度,即便是在冷气直送的机场里,他那模样看起来还是很好笑。
不觉中,她与这个男人越来越熟悉,他与她天南地北的聊,从全世界最干净的厕所,聊到全世界最好吃的食物,从他最喜欢的运动,到她最讨厌的服装设计师。
当她生日时,他在另一间饭店柜台,留了一只信封。
信封里面有一个随身碟,还有卡片写着生日快乐。
随身碟里有两首古典乐,她播放了一遍,第一首就是上次他拉过的那首小夜曲,她认得出来,她回家时还曾找了CD来听。
但这不一样,这是他拉的,她知道。
里面没有钢琴的伴奏,只有小提琴的独奏。
不知是否她偏心,总觉得他拉得比那些知名的音乐家好上许多。
第二首是大提琴,她因为太好奇那是什么,还打电话回家,播放给老爸听。
“柴可夫斯基的夜曲。”男人低沉的声音从手机中传来,告诉她答案。
“夜曲?”
“嗯。”男人应了一声,道:“有问题吗?”
“没有,没什么,我只是觉得这很好听。”
她笑着道了谢,老爸收了线,她则继续坐在床上,听那琴音。
小提琴、大捏琴,托塞里、柴可夫斯基……
他送她的随身碟里,两首歌,都是夜曲。
这个答案,让她讶然失笑,心头却莫名微暖。
因为工作的关系,她最近没睡好,没什么时间睡觉,她以为没有人知道,她拍照时总是画着大浓妆,可不知为什么,那个身在千里远之外的男人却发现了。
那一夜,她着迷的听了又听,让那温柔的琴音,将她包围。
她好奇他为何能这么贴心。
他不是在追她,她知道,如果男人想追她,她通常能清楚感觉到,他只是把她当朋友,一个可以分享生活点滴的朋友,可这几乎是她收过最好的生日礼物。
每当她在黑夜中辗转难眠,他拉的琴音,总是能莫名安慰她的心。
冬去,春又来。
那三个月,她很忙,他也是,他只传来了三封简讯,三张照片。
初春冒出头的女敕芽、破冰而出的鲸鱼、在壁炉中燃烧将尽的炉火。
最后那张照片,不知为何,看来有些寂寞。
也许是因为那火快熄了,也许是因为壁炉前地板上那瓶快要见底的酒。
那一天,那景像一直在她脑海里萦回不去,晚上回到家时,她按下了通话键。
手机响起时,他原本不想接的,他断了三根肋骨,起身只会让他原本就在痛的胸口更加疼痛。
而他真的受够了止痛药,所以早在两天前就停了那会让他手脚发软的药品,改用烈酒代替。
可是他认得那个特定的铃声。
他撑起自己,靠着沙发,掏出那支滚到沙发底下的手机。
“喂?”
“杰克?”
天啊,她的声音真好听。
他捂着疼痛的胸侧,往后倒回地板上,闭上眼,哑声回答:“我是。”
“你还好吗?”
他牵扯嘴角,苦笑:“还好。”
她沉默着,他怀疑她知道什么,原以为她会追问,但她却放过了他。
“我一直忘了问,你怎么知道我的生日?”
“杂志上有写。”他告诉她,然后握着挂在胸前的礼物,沙哑反问:“你怎么知道我的?”
“皮诺。”
他猜也是,他这辈子很少和人多说什么,就是和皮诺的老妈讲了太多的话,谁知她痴呆归痴呆,关于他说过的话却记得不少。
“你喜欢那条项链吗?”
他能感觉到悬挂在胸前那颗黑色的石头,它早已被他温暖,和他的体温一样,他两个月前收到后,就一直戴在身上。
“我喜欢。”他告诉她,再问:“你喜欢你的吗?”
“嗯。”她轻轻应了一声,道:“谢谢你,它们很好听,我每天晚上都听到睡着。”
他想告诉她不客气,但那一瞬,他什么也说不出口,话语都梗在喉中,只有热在心头。
在那短短的沉默中,他能透过手机,听见她轻浅的呼吸,仿佛她就在身边,和他坐在一起。
“杰克,你需要什么吗?”
我需要你在这里。
那句话,几乎就要滚出喉咙,他硬是将它咽了下去,然后他听见自己说。
“冰淇淋。”
“冰淇淋?”她微讶的问。
“上面有淋莓子酱的那种。”
“你在哪里?”她认真的说:“我带去给你。”
她是说真的,他知道。
那一秒,他真的很想告诉她,他的位置,但他不能,她在工作,而且远在地球的另一边。
而他不确定,跨越朋友这条线,会是个好主意。
“谢谢你,你真是个好朋友。”他让自己笑出声来,那笑听起来很干,有点假,可他尽力了,只能继续干笑的道:“可我现在其实不适合吃甜的东西。”
在那其实很短,却莫名可怕的短暂沉默后,她开了口。
她没有笑,但也没逼迫他,只打趣的说:“好吧,那我只好自己吃掉了。”
他松了口气,然后才发现自己刚刚不自觉屏住了气息。
他太在乎她了,但他没办法不去在乎,他喜欢这个女人,喜欢当她的朋友,喜欢被她当成朋友,喜欢和她这样轻松的聊天,假装一切都很正常……
“那帮我多吃两口吧。”他语音干哑的笑着说。
“没问题。”
她笑着保证,然后将话题带到她最近遇到的摄影师身上。
那是个安全的话题,他放了心,听她告诉他,她如何不着声色的教训了那个不长眼的家伙。
她风趣的叙述方式,让他一再笑了出来,他一笑就会扯痛伤口,他会忍不住抽气,但她装作没听到,只是说着那个搞笑的故事,转移他的注意力。
他喜欢听她说话,这女人的声音让他安心,时间在闲聊中流逝,日光也是。
然后他想起来,她那里其实应该已经三更半夜了。
她很累了,但她不放心他。
他晓得,所以他强迫自己找了个借口,让她收线。
“我得去吃饭了。”他说。
“当然,我差不多也该去睡了。”她说。
“那……”他吸了口气,哑声道:“晚安。”
他等着她和他说晚安,却听见她柔声说。
“杰克,我喜欢你的壁炉。”
他愣了一下,睁开眼,看着前方那座几乎已经熄灭的炉火,怀疑她怎么晓得这是他的。
他到过很多地方,住过很多饭店和旅馆,这有可能是任何一处暂时的住所。
可她知道这是他的。
“帮我替它保持温暖,好吗?”她要求。
他喉咙发干,胸口热又紧,好半晌,才应了一声。
“好。”
听见他的承诺,她才轻声说出那句话。
“晚安。”
然后,她挂断了电话。
他把那因为通话过久,热到发烫的手机轻轻放在地板上,强迫自己起身,替那将熄的炉火,加了几根干柴。
星星之火在他的协助下,没多久就再次冒出火舌,舌忝噬着木柴,释放出烫人的热力,温暖了整栋小木屋。
他喘着气坐回壁炉前的地上,拿起半空的酒瓶,替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想滋润干渴的唇舌,可才沾唇,她的声音就冒了出来。
杰克,我喜欢你的壁炉。
他注视着那杯酒,和那快空掉的酒瓶,然后知道她这么担心他,是因为看到这个。
她没要他别喝酒,也没逼问他是否受伤了,她只是叫他顾好壁炉。
他的壁炉。
她担心他。
垂下眼,他看着手中的酒杯。
他不该吃甜的,因为那对伤口的愈合不好,可说真的,他其实也不该唱酒。
他转动着玻璃酒杯,看着那金黄色的液体反射着火光,半晌后,他叹了口气,将它放了下来,再次强迫自己起身,去弄了一壶真正的水来喝。
时光飞逝,转眼,又是一个夏天过去。
他与她继续在世界各地当空中飞人,交换照片与简讯,偶尔在这个城市那个机场,互相留给对方纪念品。
他给她一盒蛋糕,她送他一把匕首;他寄来一条黄色的丝巾,她留下一瓶上好的红酒;她告诉他新发现的美食餐厅,他介绍她一个滋味绝赞的蓝女乃酪吉士。
她越来越了解他,就像他越来越了解她一样。
他晓得她很懂得吃,她也明白他其实会挑食。
他清楚她看似爽朗的性格下,其实有着纤细的心;她知道他虽然看似沉稳冷静,内心深处却有着火一般的热情。
她越来越常打电话和他聊天,有时一聊就好几个小时,她遇到开心的事会打电话给他,遇到不开心的事也会打电话给他。
他会听她说话,而且真的在听,他记得她说过的每件事。
可惜,他只想和她当朋友。
她不只一次接受到这种讯息,每次她稍微越过那条线,他就会缩回去。
抽了条毛巾,把自己包起来,看着境子里的女人,屠欢故意摆了一个性感的姿势。说真的,她知道自己漂亮又性感,可偏偏她和他见的那几次面,这男人还真的不曾对她显示出任何朋友之外的兴趣,除了上个月那次在罗马……
罗马。
那一夜月好圆,那个意大利的小旅馆有个小小的庭院,庭院里栽满了花,连窗台上都有花儿探头,当她依依不舍的站在房门前,回首要和总是会送她回旅馆的男人道别时,只见月光下,那男人温柔的看着她,他眼里的神情让她心头一停。
他伸出了手,粗糙的指月复抚过她的脸,她记得月光洒落他微卷的黑发,记得自己心跳飞快,在那短短一剎,当他倾身靠近,她不由得屏住了呼吸。
他要吻她,终于要吻她了。
她不是没被男人吻过,可那一秒,却好紧张,紧张得能听见自己急促的心跳。
她能嗅闻到他身上的味道,那已经变得熟悉的味道,带着咖啡、汗水、刮胡水或牙膏的味道,他总是会疏忽掉那些不小心溅出,残留在他的下巴或衬衫的液体,那让在平时做事严谨的他,看起来添了些人味,可爱许多。
因为紧张,她垂下眼,因而可以看见他脖颈上,那在皮肤下快速跃动的脉动,上下滑动的喉结,她猜他也紧张,不知怎,那让她几乎微笑起来。
她喜欢他的味道,喜欢他会紧张,和她一样。
她等着他的唇贴上,无端莫名想知道他尝起来的味道,他靠得更近了,她只感觉脸上每一寸被他触模的肌肤都因此而发烫,期待、渴望充塞心头。
可下一剎,他只在她颊上印下一个礼貌的吻。
温暖,有礼,但一点也不湿润热情的吻。
然后他退了开来,和她道晚安。
她不敢相信,但他就这样走了,当她那么期待他会更近一步时,他非但没有这么做,反而还退开了。
她觉得自己是个傻瓜。
那让她怀疑他可能是个同性恋,没有出柜的那种。
或者他已经有老婆了——
这念头才浮现,她立刻否决了它。
不可能,他手上不曾戴过戒指,也没有戴过的痕迹。
她对着镜子吐了下舌头,吹干了头发,转身走回房里,坐在床上擦乳液。
那该死的男人,搞得她心烦意乱的,他严重了影响她的思绪。
罗马的那一夜,她差点忍不住当场质问他,但那会毁了一切,而她真的觉得为了朋友是不是不想要她而毁掉一段友情很蠢,他不曾引诱过她,一切都只是她的绮思狂想。
可恶。
当她看见桌上的手机时,有那么一瞬间,她还真想恶作剧拍一张出浴图的性感艳照给他看,不过那大概会让他吓得下巴掉下来——
陡然响起的敲门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小欢。”
听到那叫唤声,她回过神来,起身去开门,门外是她家的小嫂子,红眼最可爱的行政助理兼管家婆丁可菲。
“可菲姊,怎么了吗?”
“有你的包裹。”可菲将一只国际快递交给她,道:“你上网买东西啊?”
“没啊。”她接过手,看见熟悉的字迹,忍不住露出微笑:“只是个朋友。”
说着,她心急的将它打开来。
包裹里有一个包装精美的小盒子,她打开来一看,黑色绒布上,摆着一条缀着几颗小珍珠、一些小铃铛和一朵银玫瑰的银链,和一张小卡。
它让我想到你。
“哇,好漂亮啊。”可菲看着那银链,好奇的问:“这是手链吗?”
“不是,是脚链。”屠欢坐回床上,将那银链挂上脚踝,笑看着她问:“好看吗?”
“好看。”可菲跟着进来,坐上了床。“你的朋友是男的还女的?”
她话声方落,一道身影经过门口,听到这八卦问题,立时脚跟一旋,从门外晃了进来,抢着回答。
“我打赌是男的。”在红眼兼差的鉴识员梁铃红手捧着一杯兰姆葡萄口味的冰淇淋,一也坐上了床,边吃边说:“只有男人才会送女人脚链。”
“为什么?”可菲睁大了眼,好奇再问红红。
“因为脚链很性感啊,而且链子有拴住的意思。”红红倾身凑到屠欢面前,贼笑道:“欢欢,你交男朋友啦?”
“啊,所以你最近一直讲电话,就是打给男朋友吗?”听到红红说的话,可菲领悟过来,也移到屠欢身边:“小欢,你何时交的男友?怎不带回来给我们看看?他长什么样?是做什么的?”
“带回来?!小肥,你开玩笑吧?你也不想想你家那口子多可怕,一听妹妹交了男友,不把人家祖宗八代都挖出来才有鬼。她要是把男人带回来,那铁定是不会有下文的。”
“哪、哪有,阿震才不会这样咧……”可菲闻言红着脸抗议,但说着自己听了也心虚。
“瞧你口气虚得咧。”红红咯咯笑着调侃她,跟着转回头瞧着屠欢道:“喏,欢欢,你听我的准没错,要是才刚开始交往,你可千千万万别傻到把他带回来,或是和你那几个哥哥透露口风——”
“你们误会了啦。”屠欢笑了出来,摇摇头道:“人家对我没有兴趣,就只是个朋友而已。”
她话声方落,一个粉女敕女敕,满头卷发的小女孩抱着一个洋女圭女圭,探头出现在门口。
“妈咪,我的冰淇淋呢?”
“宝贝,乖,冰淇淋在这。”看见自家宝贝女儿,红红露出大大的笑脸,道:“看到人要叫什么啊?”
“可菲姊姊好,欢姊姊好。”小女孩乖乖的站在门口和两人问安。
“你好。”屠欢和可菲异口同声的一起笑着回答。
看见女儿照做,红红开心的道:“好乖好乖,来,把嘴巴张开,啊——”
小女孩开心的跑上前来,乖乖张开嘴。
红红笑着将冰淇淋送进女儿小嘴中,边转头瞅着屠欢笑道:“没兴趣?你别傻了!脚链带有很强的性暗示,这男人绝对不是把你当朋友而已,我赌他八成想和你这个尤物上床。”
听到她说的话,可菲惊呼出声,忙伸手遮住小女孩的双耳,可惜还是慢了半拍,只听小女孩仰着白胖胖的小脸,万般好奇的问。
“妈咪,什么是尤物?”
可菲红着脸,小声的又叫一声,倒是当妈的梁铃红处变不惊的拉开可菲的手,笑着凑到女儿面前,说:“这个嘛,小乖,你现在去问爹地,爹地会和你讲清楚的。”
“噢,好。”小女孩听了母亲的交代,一脸认真的点头,然后就跑了出去。
“等一下——”可菲惊慌失措的忙要伸手抓住那小丫头,却被红红拉住了手。“红红,你做什么?”
“唉哟,严风可以解释的比我清楚啊。”梁铃红睁大了眼,一脸无辜。
“你怎么老找严大哥麻烦哪?”可菲好笑又无奈的问。
“你不知道,我是在增进他和我们家宝贝之间的父女情谊啊。”而且他为女儿烦恼时的模样超认真超可爱的,她实在是百看不厌,真的忍不住啊。
“严大哥到底上辈子做错了什么啊?”屠欢笑得停不下来。
红红闻言睁大了眼,一脸自信的甜笑说:“你这丫头,瞎说啥?是他上辈子到底做对了什么才是,否则哪娶得到我这种可爱的老婆,还能生下那么认真乖巧,和他那龟毛个性一模一样的女儿呢?你想想,如果没有我,那两个大小古板的生活会多无趣啊?”
听了她这似是而非的谬论,屠欢噗哧一声笑了出来,还真是一下子想不出任何反驳,只能道:“OK,你说服我了。”
“总之呢,相信我,男人没事是不会送女人脚链的,他想要拥有你,把你绑在他身旁,所以才送你脚链。不管他表现出来的是什么样子,那家伙想要你,而且铁定是个占有欲很强的男人,你自己好自为之啊。”红红说着摆摆手,甜笑的捧着冰淇淋下了床,尾随女儿的脚步去看好戏去了。
可菲好气又好笑的摇着头,跟着下了床,道:“你别听红红胡说,我认为他送你这么漂亮的礼物很浪漫又贴心。”
“为什么这么说?”屠欢好奇的看着嫂子问。
“因为这条链子刚好能遮到你脚上的疤啊。”可菲指着她的左脚,“当你戴着这脚链时,人家就只会注意这条链子,不会注意到疤了。”
是这样的吗?
屠欢愣了一下,看着自己戴着银链的左脚,可菲姊似乎又说了些什么,她没注意听,只随口应着,没多久可菲也离开了,房间里只剩下她一个。
她抚着那条精致的脚链,上面的玫瑰与珍珠确实将她脚上的旧疤遮住,也将她的皮肤衬得更白。
她不知道他曾经注意过她的脚,她不晓得可菲说的是不是对的,抑或这只是巧合?她也可能把脚链戴在右脚上,她可是有两只脚的,不是吗?
但她确实是反射性就把脚链戴到左脚上了。
那个男人有那么了解她吗?
一瞬间,心头微微悸动。
他想要拥有你,把你绑在他身旁,所以才送你脚链……
是这样吗?
她凝视着那美丽的银脚链,拨动上头的银铃,当它们发出低低的轻响,她不觉扬起嘴角。
所以,他不仅仅只把她当朋友?
罗马的月夜,悄然又浮上心头。
难道那……不是她的错觉?
她记得他在月夜下的神情,那专注的凝望着她的眼,
那么深、如此黑。
他是否真想吻她?想要她?
心跳蓦然又再加快。
说真的,她并不讨厌这个念头。
真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