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雖然艾小蒙說是要學做飯,但這是一項十分偉大的工程,而且人的天分真是一樣很特別的東西,有些事就算再努力不懈、拚盡全力,也不可能在短時間里頭達到成就。
艾小蒙就是一個活生生的好例子。
她先天就不擅長烹飪,後天討厭油煙味,這些都不是一時三刻可以克服的。可艾小蒙有的就是決心、有的就是耐性,同一件事她可以慢慢磨,磨得極久她也可以一直磨下去。
比如說,她嘗試挑戰蕃茄炒雞蛋這道簡單的料理,然而她炒的雞蛋總是太硬,或者直接焦黑了,蕃茄還一直出水,弄得雞蛋濕答答的,一看就教人沒有勇氣吞下去。
陳東源卻不以為然,勇氣十足地把整碟失敗品全吃下去了,還要她繼續努力,一定會有進步等等雲雲,讓艾小蒙重拾信心以及斗志。
事後,他很後悔鼓勵了她。
因為他有長達一個星期的時間,午餐跟晚餐吃的就是蕃茄炒雞蛋,而且還只有蕃茄炒雞蛋一道菜而已。那是多麼可怕的經歷啊,吃到最後,雖然她終于把這道菜做得極為精致,而且還色香味俱全,人人吃過都會豎起大姆指稱贊,但可憐他已經吃了足足一個星期,什麼美味、什麼好吃,統統只剩下味覺的麻痹。
為了讓這個血淋淋的慘痛經驗不要再次發生,在第二次她挑戰他最喜歡的麻婆豆腐時,他不敢說什麼鼓勵的話,只是把那碟味道既不酸又不辣的東西囫圇吞下肚。
但如果你以為他不會再遭遇先前的事,那就大錯特錯了。
艾小蒙是一個很有耐性的人,同時,她還是一個說好听點是堅持,說難听點是頑固得要命的脾氣。不管陳東源有沒有鼓勵,艾小蒙都會重復做同一道菜,直到做到連自己都滿意,技巧絕對稱得上爐火純青才會罷休。
于是,慘痛的經歷一次又一次重復發生,一道又一道原本他喜愛的菜被她磨到再見到就沒興趣,也不想再吃。同時間,他還鍛煉出一個鐵胃,再難吃的東西,他也可以面不改色地啃下去,還沒有拉肚子。
毛毛本著「我是小兔子,不能吃人類食物」的理由,拒絕嘗試任何由艾小蒙親手做的食物。艾小蒙的廚藝歷程,毛毛也是有見證過的,那些過去慘絕人寰的情景都一再地使它表示不堪回首。
也因為陳東源這種大無畏的精神,連毛毛也不得不崇拜起他來,一人一兔從一開始的針鋒相對,變成麻吉般的好兄弟,差點連睡也要睡在一起,讓艾小蒙嫉妒得咬牙切齒,明明毛毛是她養的,還養了好幾年,現在卻變得像是陳東源養似的。
此後無論她做些什麼,毛毛就像變了心的男人一樣狠心,再也不像以前那樣黏她了。
于是空虛了的她,只好發奮研究菜譜,讓陳東源品嘗到更多各式各樣不同的滋味……最後不只毛毛,陳東源的巨大犧牲連艾媽媽都佩服不已。
在陳東源受傷過後,艾小蒙就被陳東源拎著回到他原本在台北的住所。那是他自己買的公寓,雖然不算大,但住他們兩口子再加一只兔子毛毛是綽綽有余的。他想,有屬于自己的空間,總比租借別人的地方好。
把人拎回去了,又怎麼可能不通知雙方的家長這件大事呢。
對于這事,保守的艾媽媽有微言,只是人都已經被拎過去了,她能怎麼樣,去把人拎回來嗎。
她沒有這樣做,只是在婚事上稍稍給了陳東源一點苦頭吃,誰讓他連問都沒有問一下她的意思就把她女兒給拐走呢。陳東源趕著娶她女兒回去是吧,那她就用女兒年紀還小,不趕著結婚為借口,推了陳東源的求親。
陳東源悔不當初,如果他知道會有今天這後果的話,他就會先請示過未來的岳母大人,然後才拎人回家的。可是事已至此,他只好認了,幸好他已經把人拐了回來。
其後,因為艾小蒙學做飯的事,陳東源的表現讓艾媽媽大為感動,想著應該再也不會有人像陳東源這樣願意冒著生命的危險吃她女兒做的菜,于是緊咬多時的艾媽媽,終于松口答應了讓小兩口結婚了。
消息一如當初他們相戀、同居的消息般,迅速地傳遍整個南部的小鎮。南部的人是最講究婚嫁大事的,所以當陳東源跟艾小蒙要結婚的消息傳遍小鎮後,一對主角理所當然地必須回到小鎮。
一大清早,陳東源在家里祭祖過後,就與爸媽一起帶著擔任媒人角色的鄰家陳阿婆跟一干聘禮來到艾家。一路上燃放著鞭炮,熱鬧的氣氛讓整個小鎮的人都興奮起來,沒事做的都跟在他們身後見證這文定之喜。
艾家的人早就在等著他們,陳東源送上聘禮,就過去牽起艾小蒙的手,好像怕她會跑掉似的,逗笑了眾人。
他怎麼會不怕,這小女人昨天還是嚷著得了婚前恐懼癥,問他可不可以把婚禮再往後推。
見小兩口感情這麼好,陳阿婆也笑呵呵地讓一對小情人跟著她的指示做。
從奉茶、壓茶甌、踩圓凳,到戴戒指,一個又一個的指令讓艾小蒙轉得頭昏目眩,差點就不干了。但陳東源為免她拖後腿,便一直拉著她沒放手。直到燃炮、壓桌等等程序完成了,艾小蒙不能悔婚後,他才露出個安心的笑容。
禮成之後,艾小蒙就掛上陳家未來兒媳婦的頭餃了。
見證這一幕的眾人個個笑得見牙不見眼,好像結婚的是他們自己。
「你看看、你看看,當年爸爸的推測非常準確無誤的。」驀地,一陣驚天動地的狂笑聲兀然響起。
陳東源跟艾小蒙聞聲看過去,只見一個圓頭大耳的男人不停地大笑著,肥厚的手上還抱著一個兩三歲大的小女孩。兩人面面相覷,實在記不起這個人是誰。
「當年我就說你們是對歡喜冤家,最後就會像漫畫的結局一樣結婚生子的。當時小艾姐還吼著說跟東源哥絕對是不可能的,有眼楮的人都看得到,但事實勝于雄辯,你們最後在一起了吧。」肥壯的男人繼續地說。
「你、你是張志豪?」艾小蒙瞪大眼楮,看著眼前的男人,怎麼也不可能將他跟記憶中那個瘦得只有骨頭的人連在一起。上次她回來吃大拜拜時他還是瘦不拉幾的,可才不到一年的時間,怎麼會突然暴漲起來。
「咳,我最近是胖了一點,還不是因為跟著孩子她媽一起吃補品的後果。厚,你不要趁機扯開話題,當年我說出我的推測時你還狠狠地揍了我一頓,現在承認吧,我說得沒錯,你們兩個就是一對冤家,一對歡喜冤家。」這是沉郁了多年的冤啊,張志豪今天非得討回當年的公道。
听他這麼一提起,听到消息特意回小鎮見他們兩個的一些昔日師弟妹紛紛出言相挺,有人還不怕死地模仿艾小蒙仰天長嘯的情景,逗得來觀禮的人大笑出聲。
只有艾小蒙被笑得面上無光,掄起小拳頭又想開扁,首當其沖的當然是舊事重提的張志豪。
這里是小鎮,是她長大的地方,在這里每個人都見識過她的凶悍與暴力,所以根本就沒有要掩飾的必要,瞧見不順眼的就拎過來開扁,一如當年。
但這一次陳東源沒有讓她這麼做,反而是抱她進懷里,引來一陣由好事者佯裝的狼叫聲。
「陳東源你放開我,我要去揍張志豪,揍得連他媽媽都認不出他來!」就算被箝制住,但艾小蒙還是伸長了拳頭,嘗試揮上張志豪的圓臉。
不料,陳東源卻當著眾人的面,冷不防地吻住了她。他以行動響應了張志豪的要求。
可不是嗎,這小女人一直都是他的冤家,他放在心窩上寵著、疼惜著的小冤家。而且今天是屬于他們的文定之喜,他怎麼可以讓她在這個重要的日子為了一些不重要的人而打架呢,他不允許。
感覺她還想掙扎,他索性豁出去,吻得更深,來了個熱辣辣的法式長吻,引爆更多的掌聲跟歡呼聲。
老舊的道場里,宋爺爺獨自品茗。
那個只要在小鎮就會過來給他泡茶的臭小子,今天忙完了文定,現在應該跟未來老婆待在一起,沒空來給他這個老頭子泡茶了。
純熟地洗茶具、沏茶,老人拿起小茶杯抿了一口,明明他品茗的時間比陳東源還要長,但偏偏泡出來的茶卻沒有陳東源的香,真是奇也怪哉。
想起今天那對親親密密的小情人,老人忍不住呵呵地直笑起來,等了這麼久了,終于看到他們走到一起。
明明當年那個叛逆不馴的陳東源,就算被他用棍子一下一下地捶打也不肯吭一聲的倔強少年彷佛猶在眼前,眨眼之間便長大成人了,今天還訂了婚,再過不久就會結婚、擺喜酒了,時間快得連他這個老頭都不得不嘆一句真的老了。
「爸,原來你在這里。」在家里找不到宋爺爺的宋爸爸特意來這里找人。
「沒事干就回來這里坐坐,喝喝茶。」宋爺爺拿起茶海給兒子倒了一杯。
宋爸爸看也沒看,一口盡,然後把茶子放到石桌上,「好茶,再來一杯。」
「如牛水,半點都不懂得品茗之道,你跟陳東源那個臭小子同一個樣子。」宋爺爺瞪了兒子一眼,但還是再給兒子倒了杯茶。
「呵呵,爸,你也知道,我跟東源都是沒耐性的人。不過東源比我好,至少他泡的茶不錯。」
「哼,算你還有自知之明。」
兩父子一人一杯清茶品著,或許真的是老了,居然想起了許多的往事。想起陳東源初來到小鎮時那身的煞氣,教人不禁退避三舍;想起在大家個個都不敢靠近陳東源時,只有艾小蒙不怕死總來招惹他。
「爸,你是從什麼時候就猜到這兩個孩子會走到一起的?」喝下最後一口茶,宋爸爸冷不防問,「還有,其實志豪是你吩咐他去說那些話的,對不對,可為什麼這樣做呢?」
一連串的問題,宋爺爺都沒有立即回答,等得宋爸爸的心就好像有只貓在撓似的癢。
「從看到東源那小子總是有意無意地纏在小蒙身邊,故意逗弄她、惹她生氣時,那幼稚的手法就跟當年你追你老婆時一模一樣。」宋爺爺呵呵地笑了起來,「最好笑的是,在真的把人惹怒時,你們都會驚慌得不知所措,那樣子真愚、真孬。」
沒想到爸爸居然也將自己拖下水,宋爸爸極不好意思地臉紅了。可仔細地回想一下,自己當年也的確總是愛逗著他老婆,覺得她生氣的模樣實在是太可愛了,所以總是故意惹她,可在真的她生氣後,又做盡所有討好的事,只求她原諒自己。難怪爸爸會說那是又蠢又孬。
「那志豪那小子呢,如果你不提,怕是他自己早就忘了自己曾經做過這樣的推測。」
「至于志豪那孩子,當年他勇敢地說出自己的推測,可是卻被小蒙揍了一頓,我覺得應該給一個機會給他平反,印證他的推測。你覺得呢?」
「爸,為什麼你不直說,其實你也是想逗逗他們兩個。」
「呵呵呵,你要這麼想的話,我也沒辦法。」
這一番的對話,剛好讓過來討茶喝的陳東源跟艾小蒙听到了。
听到了兩位長輩的笑話自己,艾小蒙的臉皮比較薄,禁不起長輩們的打趣,連忙把陳東源拉進道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