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冷紅冠,今年十七。
十七歲以前,我生長在一個有點平凡又不會太平凡的家庭,父親是中小企業老板,母親是平凡的家庭主婦,家中只有我一個孩子。
我家的經濟狀況也是有點平凡又不會太平凡,打個比方,要是有一天我被綁架了,歹徒想比照綁到大財團的孩子一般,伸手要個幾千萬,或億萬大洋,即使我是獨生女,父親大概也只能愛莫能助的祝我一路好走;若是綁匪只要個百萬元,我想我還是回得了家的。
我的長相也是有點平凡又不會太平凡,說很漂亮……那是自欺欺人,說不漂亮,好歹也收過一些情書,其中一封還是帥哥寫的喲∼
咳……可惜,在老媽「另類」的見解下,我拒絕了帥哥,而且沒多久,帥哥一家就搬走了。
據說我是那種第一眼之後不會想看第二眼的人,可第二眼之後就會被我「煞」到。也就是老一輩說的「深緣」,淺顯易懂的解釋就是耐看,但是我還是必須說啊,這年頭的人什麼都講效率,第一眼之後大概也沒什麼第二眼了。
長成這樣,到底好不好啊?
我的個性嘛……大概也是平凡又不會太平凡,說溫柔有時也會使些小性子,說別扭……好像也沒有這麼顧人怨。
至于成績還是平凡又不會太平凡,我的文科很強,理科……干麼問?就是理科不好才會念社會組嘛!總之,強酸加強堿就中和了,所以文科超強、理科超爛,啊就等于平凡又不會太平凡了。
反正我全身上下、里里外外都是有點平凡又不會太平凡。
其實這種有點平凡又不會太平凡的人生也不壞,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嘛。原以為我的人生就這樣一直過下去了,卻沒想到這平凡又不平凡的日子也會有人看不順眼——咳,第一次發生在我十五歲那年,不過……那也還好。
真正的結束是在我十七歲時——
這年,家中的公司賺了不少錢,老爸為了犒賞從年輕陪他一路辛苦走來的媽咪,帶著從未出過國的她到美國玩,不料這趟旅行卻成了死亡之行。
照理來說,家境算得上小盎裕,即使父母雙亡,日子也是可以過得下去。
可奇怪的是,他們才出事,原本賺錢的公司莫名的成為負債累累快倒閉的空殼,原本不怎麼往來的親戚也一臉哀慟的前來奔喪,有的亮出借據表示父母生前向他們借貸了不少錢,有的則是大方的表示願意收養我。
我才十七歲,沒有能力了解這些奇怪的問題是怎麼發生的,可也知道,那些人其實要的是錢,而且只怕是連律師也分一杯羹了,因為這些事就是他告訴我的。
如果我還乖乖的任人擺布,那麼青春彩色的十七歲就會成為黑白的。說真的,我不想這樣,爸媽也不會希望看到我這樣。
可我才十七歲,能做什麼?有什麼方法可以把我的人生還來,不會任人擺布?
我想我需要一個強大的靠山,一個,連這些人都不敢招惹的靠山。
直覺的,我想到了一個人——
嗯,那座「山」是夠高大雄偉,普天之下敢動他的人應該不多,只是……
他對我的印象不怎麼好。
咳,畢竟在那種情況下認識,印象會好才有鬼!
非親非故的,我憑什麼要他罩我?而且他那個人一看就知道不會是什麼開慈善機構的,八成是連血管中的血液都凍結了的冷血動物。
要怎麼說服他呢?
頭都快想破了!榜!
我決定了!與其在這里想如何說服他,最終還是被打回票,那還不如現在直搗黃龍的見招拆招。
嗯,沒錯!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