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长,午安。”梦妮掏出PDA,点开行事历,站在偌大的办公室中间那张黑色长沙发旁,一本正经地细数着工作进度。
而黑色沙发上正躺了一个衣衫不整的男人,听见得力助手的声音,他坐起身来,抹了抹脸,然后将衬衫的扣子一颗颗扣好,套上西装外套。
不打领带,向来是这位年轻决策者的一贯作风。
他叫陈致行,今年三十岁,是泛美集团执行长,自小受美式教育的他,向来把工作和玩乐分得很清楚,但两者一样重要。
白天他是日理万机的跨国企业执行长,到了夜晚他摇身一变,就成了众所瞩目的夜店王子。
泡夜店,是他生活上的乐趣,不过上班时最大的乐趣却是--观察他这能力卓越的秘书。
泛美集团秘书处有二十名优秀秘书,个个外貌姣好、学历高、气质佳,更精通三国以上语言,不过,还是身边这个机要秘书涂梦妮,比其他人更吸引他的注意。
每回有事到秘书处交代工作,总会发现那些女孩对他投以爱慕的眼光,而他也发现,公司里的秘书们打扮越来越花稍,彩妆越来越讲究,每回与客户谈论合约,总会因为公司里那些秘书们的美丽而引来趣事。
只有他身边这个很不一样。
陈致行始终觉得好笑又不解,她又不丑,为什么总把自己打扮成这副老气的模样,还任凭她手下那些女孩喊她老处女?
阅女无数的他,一眼就看出伪装下的涂梦妮,其实有张不错的脸蛋,清清秀秀的,可惜她的打扮还有一板一眼的举止,让她看起来老了至少二十岁。
他记得,她年纪好像比他还要小。
总之,不知从何时开始,观察她,成了他每天的例行公事和乐趣。
“把三点的主管会议与企画部的会议一同举行,我今天不加班。”他向来很能一心二用,一边想着他有趣的机要秘书,脑子一边转着下午的工作行程,很快的把计画订出来。
“好的。”梦妮很快的记下。“我立刻通知主管准备会议。”
“嗯。”陈致行伸了个懒腰,走到吧台前为自己倒了一杯咖啡,午睡片刻让他神清气爽。
苞一般上位者不同,他不将泡咖啡这种事交予秘书来做,这是因为嗜咖啡如命的他,不信任其他人能煮出令他满意的咖啡,这种小事他一向自己来。
看着上司将黑咖啡往嘴里倒,梦妮眉头皱了下。
辈事一年多,他向来习惯把咖啡当午餐,最让她惊讶的,是他竟然没有因为这样而胃穿孔。
而身为一个机要秘书,除了在公事上得让上司无后顾之忧外,还得注意老板的身体健康,毕竟有一个健康的老板,才能保障员工的未来。
加上执行长任职时,她受了老董事长的请托,请她代为照顾工作狂儿子的身体,因此,她习惯在中午外出用餐时,为他外带一份午餐。
陈致行一如以往的,一边喝着自己煮的咖啡,一边吃着得力秘书为他准备的午餐,并听取秘书报告行程,他的午休时间向来是拿来小睡片刻,用餐的时间是午休过后的事。
陈致行不是个挑嘴的老板,不论她准备什么东西,他都会欣然接受,捧场的吃个精光,就算是便利商店买回来的微波便当也可以接受。
虽然与他工作总是战战兢兢,不过在工作以外的部份,他是个满容易取悦的上司。
趁着执行长大人津津有味的吃着她买回来的日式便当,梦妮再点下PDA。
“今早有八通您的私人来电,与你约晚餐时间的有四人,莉莉、莲娜、芳婷、可儿等四位小姐,富耀公关主任来电致谢您送的花。”以平板的嗓音念着老板的私人行事历,其实梦妮是满心的不以为然。
执行长大人的电话向来由她过滤,不由其他助理秘书经手,所以老板花名满天下的秘密,全公司只有她一人清楚。
她常想,要是那些常在女厕说她坏话的同事们知道执行长的真面目,会不会芳心碎一地?
“最后一通是Kevin先生的来电。”
听见朋友的名字,陈致行才感到有趣的挑了挑眉。“他说了什么?”
“十点,ROOMl8。”梦妮平板的回答,却不禁大皱其眉。
又是夜店……
“谢了。”他颔首,笑道:“辛苦妳了,涂秘书。除了工作上必要的应酬,替我回绝掉所有晚餐邀约。”
他不是笨蛋,看不出她眼中的不以为然,他是喜欢流连夜店,这一点在古板的涂秘书眼中是罪大恶极,而若是再加上与女人纠缠不清,对她来说简直不可饶恕。
但在他看来,涂秘书把自己绷得太紧了,偶尔为之的放松是不错的,况且她长得不错,身材也算玲珑有致,若抛掉那身拘束的装扮到夜店玩玩,他想,她会放松许多的。
“是。”梦妮应声,在PDA上做了记号。“执行长,我先出去了。”
“嗯。”陈致行点了点头,目送她离去,嘴角却扬起一抹别有用意的笑容。“老爸指派给我这个秘书,有趣。”
就光是她刻意把自己扮丑,把自己搞得一板一眼的模样,就够让他拍案叫绝了。
“不晓得逗逗她会怎样?”他兴起了这个坏念头。“好像满有趣的,可以试试。”他对她的兴趣不只是好奇心作祟而已。
败快下了决定,并吃光午餐、喝完咖啡,振作精神,随即投入工作中。
今天是Fridaynight,是他夜店王子重出江湖的日子,他得速速将工作做完,好度过他的假期。
她的生活就是一成不变上班、下班、回家、睡觉,没有什么休闲活动。
明明是周末,她偏偏加班到晚上九点才离开公司,开车回到她贷款买来的小鲍寓。
在工作上的表现让她获得高薪,使仅二十七岁的她,有能力在台北这寸上寸金的城市买下一个单位,而且是位于交通便捷的黄金地段,并聘请名家为她的小窝设计装潢,打造一个有品味的生活环境。
她每个月的薪水足够应付她的房贷、信用卡帐单,还有多余的钱让她每年飞到欧洲玩两次。
辛苦的工作,得来丰沛的报偿。
她涂梦妮正值花样年华,事业有成,名下有房子、有车子也有银子,可这些无法弥补她内心的空虚。
“好想有人陪。”躺在双人床上幽幽地,她叹了口气。
物质生活上再满足,也弥补不她的缺憾--寂寞。
就算工作累得足以让她倒头就睡,她还是觉得心空了一块。
装潢得美轮美奂的家,没有一个男主人入住……
她以前不是这样的,在她十七岁那年,她倾心于才华洋溢的校刊社学长,可惜,她的初恋在她开口告白前就宣告结束,她喜欢的男孩爱上她最好的朋友,并且交往,自此,她将心思留下来面对大学联考,认真的念书,不再去想那个令她怦然心动的男孩。
毕业后,她考上第一志愿,并将那份最初的心动深藏在心底,随着时光流逝而释怀。
大学四年,她用功如昔,在同学们相偕联谊时,她把心思花费在课业和考取镑种证照上,还没毕业,许多知名企业便找上她,而她选择了泛美集团。
一流学府、数张证照,加上精通五国语言让她拥有百万年薪,可换来这一切的代价,是她的青春。
“我到底在做什么啊?”她不禁自问,她到底在辛苦什么?
当初会寄情于课业,是因为她的初恋结束得太快,可在她释怀之后,她又是为了什么在忙?
只是习惯。
习惯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若不改变,我到了四十岁还是过这种生活,”她惊觉自己的未来会是一连串的寂寞。“而且嫁不出去!”这才是重点。
每一个女孩都憧憬着婚姻,她当然也不例外,她想结婚,想拥有一个家庭,想要身边有人陪伴,不要一个人忍受寂寞。
“既然要改变,就改得彻底一点。”梦妮从床上起身,走到梳妆台前,解下头上的发髻。
如云般的大波浪鬈发垂在肩头,卸下粗框眼镜,镜中反射出一张涂了深色粉底的脸庞,搭配着身上那老气的套装,显得难看且无生气。
她皱了皱眉,走到衣柜前,拉开。
镑种颜色的衣物充斥其问,她拿出一件末拆吊牌的鬼洗牛仔裤,以及一件贴身的白色挖背T恤。
“很久没有做这种打扮了,我记得我以前好爱跳舞……”她瞇起眼回想高中的青春岁月,那时的她不仅是学校热舞社的出色团员,更代表学校拿下许多大奖。
“就去夜店跳跳舞吧,今天不去,明天以后我也不会去!”改变得立刻执行,老想着明天再做,是永远都不可能去做的。
“而且……”梦妮下了决心。“不管今天第一个跟我搭讪的男人是谁,我就跟他上床!”
她毫无理智,感觉上像是……豁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