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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约 第一章

作者:锦瑟类别:言情小说

今日,风和日丽,是个好日子。

一早,爷爷就去参加他朋友的生日。

于是乎,下午放了学,一个人待在家里的蓝千絮就百般无聊地双手撑着下颚,小小脑袋频频望着天空上像棉花糖的云。

爷爷说那个是云,她倒觉得那个比较像是夜市里卖的棉花糖。爷爷上个星期带她去逛夜市,她觉得很好玩,很想再去,但爷爷说没空,整个晚上都在练书法。

唉,她好无聊喔!

“书法有比孙女还好吗?”她吶吶地自问。

自小她的身体就比较弱,所以父母决定让她和爷爷住在乡下调养身体,说是等她比较好一点就会接她到台北同住,可是时间一久,她习惯爷爷的陪伴,也习惯南部的悠闲,因此不愿北上。

“哥哥,不知怎么样了?”她和哥哥总是聚少离多,有时难免会想念他。

云在飘、风在吹,她的目光跟着天上的棉花糖以极慢的速度,慢慢地瞟到左边。不能怪她无所事事,因为小学生而已,功课做完了,家里又没有和她同年纪的人陪她,于是就只好自己找事做。

正当她脑袋瓜子还在寻找时,春桃的声音把她拉了回来。

“小小姐,有客人找妳!”

蓝千絮双眸一亮,突然觉得春桃的声音不再那么讨人厌,因为老叫她吃药的人便是她,因此每每听见春桃的声音,她溜得比飞得快,恨不得就此钻个洞把自己深埋地下,别被找到。

“是谁?是谁?”是谁来拯救她的无聊下午,管他是谁,是来找她的就好。

春桃也知道小小姐无聊过头,连忙笑着回答:“是大帅哥喔!”

大帅哥?谁叫大帅哥?她有认识这样的人吗?一连三个问题使她停下脚步。

“小小姐,还不快去客厅。”春桃催促道。

蓝千絮喔了声,三步并两步来到客厅,也见到春桃口中的“大帅哥”──巩青韶。

她想也不想就回头朝里面一喊:“春桃,是巩叔叔,才不是什么大帅哥。”他明明叫巩青韶,春桃怎么会说是大帅哥呢?

对她来说,还不到明白何谓帅的年纪。

“千絮,今天上学还快乐吗?”巩青韶端着笑容问道。

蓝千絮一跃而上,直直撞进巩青韶的怀里,撒娇道:“叔叔好久没来看千絮了!”

碑青韶是他们爷孙俩的救命恩人,所以爷爷时常耳提面命地对她说,要是有机会就一定要报恩,再加上巩青韶对她那么好,蓝千絮可爱死他了。

她曾经问过巩叔叔缺什么,然而他仅是含笑摇头,说他什么都不缺。

哇,这可是天方夜谭呢!

同样的问题,她问过春桃,春桃回她“本姑娘缺一个世界无敌霹雳超级俊美的男朋友”,可惜她没认识这么一个名字长到她说了都会打结的人,否则一定会介绍给春桃认识。

绑来她又问了煮饭的阿婆,阿婆想要儿子能回来台湾,因为她儿子移民了,“移民”是什么,她不太清楚,所以也无法帮阿婆找她儿子回来孝顺她。

然后她也问了学校的老师,老师笑着拍她的头说:“老师只希望千絮乖乖的就好。”

扒!这她做得到,只要上课不捣蛋,下课不追着男生打,太容易了。

最后爷爷也成为她问问题的对象,只见爷爷模模嘴巴上的白色胡须说:“爷爷希望大家都快乐。”

咦?!大家都要快乐,这有点难,因为最近台风刚刮过,地震刚摇饼,新闻上说灾情惨重,大家都高兴不起来了。所以说,居然有人什么都不缺,那不就是神。

绑来,叔叔反问她缺什么。

她坐在巩叔叔的大腿上,左思右想好一会儿,也摇摇头。

“我有疼我的爸爸、妈妈、哥哥和爷爷,还有春桃、阿婆和叔叔,我也不缺!”

“那妳也是神了。”

自那次之后,巩青韶就有一个多月没来看她了,直到今天,所以蓝千絮一见到他,就直扑上去。

碑青韶把扑上来的蓝千絮小心抱在怀里。“叔叔忙着在镇上开花店,所以没时间来看千絮,妳有没有乖乖的?”结束了台北的花店,他转战南部。

因为救了困在火场中的爷孙俩,他和蓝鼎炎也愈走愈近,这可是巩青韶始料未及的,除了亲人以外,这还是他首次与人类那么亲近,至少他从没想过能和人类成为交心的朋友。他永远记得当蓝鼎炎听见自己是只青狐后,表情一点也没变,反倒还说││

“这世界上无奇不有,难道就要因为我的见识短小就大惊小敝吗?瞧瞧我也活了一大把岁数了,看得虽然不会比你多,可至少我能慢慢接受,放心吧,你的秘密会随着我到地底下的。”

蓝千絮眼珠转了转回答:“有啊!”除了上课偶尔整整班长张志光,下课戏弄一下老师之外,她真的很乖。“叔叔开花店啊?店名是什么?我好想知道喔。”努力转移话题,别让叔叔继续问下去,要不然肯定会拆穿她的谎言。

碑青韶浅浅一笑,这小妮子分明没说实话。“店名叔叔还没想到,妳要帮叔叔吗?”

蓝千絮大力点头。“好啊,让我想想……”

碑青韶就把取店名的责任卸下了,喝着春桃帮他泡的花茶。

灵光一现,蓝千絮忽然想起今天老师上课所说的一个名词──韶光。

“叔叔,就取“韶光”好不好?老师说“韶光”是指美丽的景色,既然是花店,那店内应该就会美美的啰!”蓝千絮双手合十,表情十分陶醉在自己所取的名字中。

“韶光花坊,挺好听的,那这个名字就让给叔叔的花店了。”

第一次见到蓝千絮,他就挺喜爱这个小女孩,不只白净可爱,灵秀中还带了点淘气,其实年纪这么小惫未受到污染的小阿,他不该太靠近,因为小阿子的心灵纯洁,有时候难免会看穿他们的伪装,他怕千絮万一发现后会讨厌他,他不想见到那种结果。

不过事实证明,一年了,不见这小妮子有任何惊讶的反应,这足以证明她还没发觉到,所以他才敢继续与她往来。

“第一天开幕,我也要去看。”

“当然,叔叔一定会带千絮去。”

“叔叔,不要喊我千絮。”

“为什么?”他是听蓝鼎炎这么喊的。

“因为“千絮”是给家里人用的,可是叔叔不是我的亲人却又对我很重要,所以要有所区隔,嗯,我想想喔……叔叔喊我“小絮”好了。”叔叔在她心底有个特别的地位,当然也要有个特殊的区别,以后只有叔叔能喊她小絮。

碑青韶眼神一黯,神情有些不自在,原来这小妮子早就将他区隔在外,不过听见她说自己对他很重要,很快又将不愉快的心情一扫而空。

“好吧,那叔叔就喊妳小絮好了,不过这样子叫很像男孩子。”

“人家也想当男孩子,当女孩子哪里好呢?大家东管西管的,做什么都不对、不做什么也不对,所以我最讨厌当女孩子了。”说到最后,蓝千絮的嘴微微嘟着。老师说每个人都有人权,应该被尊重,但她连想穿裤子的自由都没有,她的基本人权呢?

“女孩子哪里不好呢?妳可是妳爷爷手上的一块宝啊。”巩青韶模模蓝千絮的头发,宠溺道。

“我才不要当女孩子!你都不晓得班上的男生有多可恶,老爱拉我的头发,上课又爱闹我,我一打他,他又很没种地跑去跟老师打小报告,真是没用!”她双手交迭置在胸前气呼呼地说。

男生爱告状害她老是被老师念,耳朵就算了,因为她练有左耳进、右耳出的功力,但腿站久也会酸呢。

碑青韶神情微微一僵,不敢笑得太大声。“小絮,叔叔猜那个男孩子可能是喜欢妳吧,可是又看妳太、太……强了,所以才会故意惹妳,听叔叔的话,女孩子家别那么爱动手动脚的,不好呢。”

“才不要!我最讨厌男生了,他们老是不打扫,下了课又爱在走廊上大吼大叫,他们以为他们是什么人啊!不过是几个小表头罢了,成天在那边吵吵闹闹,一点长进也没有。”蓝千絮边吃春桃刚端上的西瓜边忿忿不平的抗议。

碑青韶苦笑,这算早熟的孩子吗?

“那妳为什么又要当男生呢?”巩青韶有点不明白这小妮子的矛盾心态,以前他还是孩子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复杂的心思。

“因为爷爷老是会说女孩子要这样、要那样,也不能出去鬼混,我不喜欢,我喜欢跟我的同学去鬼混,家里都没人陪我,春桃忙、阿婆也忙,就连那个司机小吴都忙,我却好寂寞喔!都没人来看我,所以我要出去鬼混!”说着说着,蓝千絮闷闷放下手里的西瓜。

原来她是怕寂寞。

碑青韶拿了张面纸帮她拭嘴。“小絮不要怕寂寞了,以后叔叔有空就来陪妳好不好?如果妳有空也可以来店里,叔叔顺便教妳认花。”

蓝千絮一双盈盈大眼,充满期待地望着巩青韶。“真的?叔叔说的是真的吗?我可以去找叔叔?”她每次都想去找叔叔,可是爷爷都不准她乱跑,好讨厌喔。

“当然是真的,不过功课要先写完。”巩青韶提出条件。

“好,我会把功课统统写完。”太棒了,终于有人愿意陪她了。

此时,巩青韶在蓝千絮心中更超越了神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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饼了不久,韶光花坊如期开幕。

热热闹闹的剪彩仪式结束后,首先上门光顾的顾客都是平日与蓝鼎炎颇有交情的朋友,他们全都冲着蓝鼎炎在镇上的名号;另一些则是一群高中小女生,她们想买花也想看帅哥店长,谁叫巩青韶有张俊帅的脸庞,让她们个个脸红心跳,甘愿掏出腰包来买没有作用的花朵。

相较于每个人都比她高的情况看来,身高不满一三○的蓝千絮就像只短腿小鸭跑进长脚鹤群里了。

每个人都争相买花,这看在她心里,有喜也有怒。

喜的是叔叔的店里生意兴隆,怒的是──谁来陪她玩哪!

唉,她微微一叹,自个儿跑到花坊外面透透气。坐在台阶上,她又开始玩着她永远也不会腻的游戏──数天上的棉花糖,没多久,她瞄见班上的“痔疮”班长好像也来了。

“蓝千絮,妳怎么坐在这里?”张志光朝她喊了声,还故意手扠着腰,样子颇有架势。

蓝千絮看也不看他,继续数她的棉花糖。

“喂!我在跟妳说话。”

“干嘛啦?痔疮。”痔疮是她给他取的绰号,不是讨厌他,而是一次发错音,久而久之就叫习惯,想改也改不了。

张志光瞪大眼,显然十分生气。“在班上就算了,不要在外面也这样好不好?”他年纪虽小,但也开始懂得注意面子问题。

“喔,抱歉啦。”她简单回应,算是了解,做不做得到是另一回事。

蓝千絮的个性虽然有待教育,但基本上她长得可爱,又很活泼,无论是男女生都喜欢她,如果她再改掉爱恶作剧的毛病,应该会有更多的男孩子喜欢她,所以他不希望她改,最好都别改。

“妳怎么也来了?”他走上台阶坐在一旁。

“这是我叔叔开的店,我当然要来啊。”

“妳叔叔?”张志光一脸惊讶,听老师说蓝千絮的亲人只有在台北的父母和爷爷而已,什么时候多出叔叔呢?

“对啊,他是我叔叔,我买花都不用钱喔!”不知怎地,她稍有几分得意,虽然她不知道买花能做什么。

“那妳怎么不进去?”

“里面人好多,我才不想进去“插花”。”

春桃跟她说插花的意思就是插一脚,每当过新年时,就会有很多春桃的朋友到他们家里“插花”,四人一组,从晚上玩到白天,害她那几逃诩睡不好。

“插花,妳会啊?”张志光听不懂蓝千絮双关语。

“是啊!”蓝千絮懒得解释太多便顺着张志光的话接下。

“我妈也喜欢插花,听说这里开了花店就拉着我赶快过来了。”

“唉!”两人双双叹气,大人的世界太奇怪,他们不懂。

“小扁!”一声叫唤。

两人双双回头,没瞧见脸,却看见一堆花,什么都有,有点像春天百花齐放的感觉。两人依旧坐在原地,直到张志光认出那双鞋后才跑过去。

“妈,妳怎么买这么多呀!”

“啰嗦什么,快点帮我拿,今天有打折,怎么能不买多一点。妈现在正在学插花,会用到很多花啦。”这里的花既漂亮又便宜,她当然愿意多买一点。

插花?张志光看看蓝千絮。“妈,我同学也会插花耶!”

蓝千絮瞪大眼。“糟了!”

张志光竟然把她的话当真,她赶紧一溜烟地跑掉了。

前门待不成,她转而来到后门,等到客人散得差不多后,才慢步走入花坊。

抬头一望就是韶光花坊的匾额映入眼帘,听爷爷说这美美的书法是叔叔写的,虽然她看不出书法的好坏,但从叔叔的字和爷爷的很像看来,叔叔应该也是有两把刷子。

“千絮啊!妳跑去哪里了?害我们找了好久。”蓝鼎炎一见她就先念上几句。

蓝千絮嘟着小嘴。“我这么“大”的人就坐在门口,爷爷怎么会没看见。”意思就是您老人家根本打从一开始就忘了孙女的存在。

蓝鼎炎朗笑几声。“唉呀!我的千絮在生气了。”他拍拍蓝千絮的头以示安慰。

“千絮,我这里有果汁,要不要喝?”巩青韶手拿一瓶红色的苹果汁蹲体询问。

“好。”蓝千絮才说,手就伸长过去。

“会不会觉得无聊?”

蓝千絮看着手上的苹果汁,爷爷曾说拿人手短,于是她昧着自己的良心说:“不会啊!”

碑青韶却一眼就看穿她的谎言,连连模模她的头,然后才起身。

“鼎炎,谢谢你今天大力帮忙。”

“好说!只是一点小忙。”不可否认,他确实是挺喜欢巩青韶,所以才会处处帮着他,替他打点些敦亲睦邻的小事。

“这花是谁插的?”蓝千絮指着桌上的一盆花问道。心想该不会是“痔疮”的妈妈送的吧?

“我插的,好看吗?”巩青韶含笑回答,心疼蓝千絮明明感到无聊,却又懂事的乖乖窝在一旁不吵不闹,他今天的确冷落她了。

蓝千絮嘴巴又喔了声,眨眨眼,打心底佩服起叔叔的厉害。

“很好看。”好不好看她不懂,只觉得颜色还不错。

“那改天我帮妳插一盆。”

“好。”她小小的脑袋不解插花能做什么,又不能吃。

“千絮,我们该回去了。”

一听要回去,蓝千絮直拉着巩青韶的衣襬不放,好不容易才能出门,可不想这么快就回去闭关。

“我想留在这里帮忙。”她低着头,躲在巩青韶的身后。

碑青韶见状,便说:“就让她待在我这里好了,反正她也难得出来一趟,你放心,晚上我会平安送她回家的。”

蓝鼎炎想了想。“有你在,我是很能放心,不过她很调皮的,要是给你添了麻烦,就早早把她送回来没关系。”

“爷爷,我会很乖、很乖的。”看来她的坏名声已经传进爷爷耳朵里了。

“青韶,那就拜托你多担待了。”

“好的。”

“爷爷再见!慢走啊!”

直到爷爷走远,蓝千絮才敢离开巩青韶的身后。

“小絮,今晚镇上有夜市,想不想去?”

蓝千絮眼睛睁得如铜铃般大,频频点头。“要去、要去!我要去!”

“那等叔叔这里收拾好,我们一块去。”

“好,我帮你收。”

碑青韶微笑看着蓝千絮小小的身影开始拿着扫把比他还忙碌地扫着地。

两人同心协力,眼见大功告成后,蓝千絮忽然站在一个水桶前观望。

“怎么了?”

“叔叔,这是什么花,好大、好像太阳喔!”仅一朵花而已就能盖过她的小脸,这个发现让她惊讶不已。

“它是向日葵,又称太阳花,喜欢吗?”

“嗯,它好漂亮喔!”

“剩下的都送妳好不好?”瞧着她甜甜的笑颜,巩青韶发觉她比向日葵更耀眼。

“好,我全部都要。”

蓝千絮转过头,忽然发觉叔叔就好像这些向日葵一样,让她好生崇拜。

这世界上除了爷爷、爸爸、妈妈、哥哥以外,她最最最喜欢的就是巩叔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