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你们就约了明天?”饭店床铺上,铃兰听完蔷薇下午的奇遇记之后,忍不住睁大眼睛。
难怪,她就觉得傍晚在亚勒区集合之后,蔷薇有点心不在焉,原来--被抢,有人救美,然后还约了明天见面……
“-约他还他约-?”
面对妹妹的疑问,蔷薇老老实实的回答了,“他约我。”
“那-很干脆的就答应了?”
“嗯。”
“蔷薇-真是……”
面对她说到一半却没有接下去的句子,蔷薇虽然觉得可能不会是好话,但忍不住惫是开口问了,“真是什么?”
贬不会觉得她太笨?太好钓?
依照铃兰的个性,百分之九十会这么说吧。
她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当裴仲棋在分手之际问她能不能再找时间见面的时候,她丝毫没有犹豫就点了头,回饭店的车子上,她一直在想,或许,自己并不是顺势答应,或许,自己也真的还想再见他。
他替她追回了护照跟钱包,还一直陪她到集合时间,她喜欢跟他在一起的时间,真的喜欢,所以才会毫不犹豫就说好。
绑天他们这团就要前往普罗旺斯,所以他们约了明天。
一般人听到这种事的确会觉得自己这样不够谨慎,可是,他并不是坏人啊。
蔷薇看着铃兰,等她把刚才末完的话题继续下去。
“真是,”铃兰双手用力的往她肩膀上一拍,十分江湖味的说:“真是太、浪、漫、了。”
意料之外的答案让蔷薇不禁“咦”了出来。
“我也想要有这样的偶然啊。”
拜直就跟电影情节一样嘛,铃兰想。
俊男美女在花都因为一个小小的意外而邂逅,男的见义勇为,女的可爱有加,两人在塞纳河畔共度了一个下午。
相谈过后发现言语契台,男生顺势提出邀约,女生也欣然同意,而且,就这么刚好,明天是他们这团在巴黎的最后一天,行程表上写着:贴心安排自由行,让您可凭着自己的想法畅游巴黎。
就在自由行的前一天,蔷薇认识了一个据她说是个很不错的男生……
“说不定-一生一世的恋情就是这一次了。”提起双手,她重重一拍,“去吧。”
蔷薇呜的一声,“会痛。”
“痛?痛算什么?现在的重点是浪漫。”铃兰的表情突然变得非常梦幻,“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电影里,我一定会说那是芭乐片,可是发生在现实人生,就有种说不出的粉红色。”
蔷薇看了她那双俨然颇为兴奋的双眼,浪漫?唔,好象有点。
且不论他的西装还滴着水,以及她长跑后的上气不接下气,连自己的名字都讲不清楚的话,是有点浪漫没错啦。
素昧平生,他却帮了自己这么大的忙。
蔷薇后来想想,感觉上就是“好险”,钱掉了没关系,如果护照不见,那才是真的麻烦。
那时因为她受了惊吓,一时之间还有点乏力,他月兑下西装外套,陪她坐在河边,看着塞纳河在七月的太阳下发出粼粼闪光。
他说,他叫裴仲棋,是计算机程序设计师,来巴黎参展的。
“刚刚跟几个老朋友小叙了一下,一出巷口,就看到同胞被抢。”
蔷薇不太明白,一个台湾人,在巴黎怎么会有老朋友?
说老朋友的话,应该就是很久没见面了吧?但听他的口音,又不像是长期住在国外的华裔人士。
“我大学的时候在旅行社打工,带过很多法国团。”裴仲棋笑笑,“所以在这里有一些朋友。”
他说话的时候,衬衫一直在滴水,但是,他似乎不很介意。
并肩而坐的他们,他在阳光下,她却在树荫里。
“-叫蔷薇啊。”
“嗯。”
“我刚刚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没想到真的是花的名字。”他看起来似乎心情很好,“巴黎的蔷薇。”
巴黎的蔷薇……
他说的话好象有一种魔力,简简单单几个字,但是,她就是觉得心跳有点快,耳朵有点发烫。
“我一直觉得我的名字有点俗气。”她老实说,“以前每次开学,我就觉得很讨厌,因为点名时老师总会用那种爱笑不笑的声音说:“咦,有同学的名字叫蔷薇啊!”很痛苦-,而且因为这种名字太少见了,只要点过名就会被记住,不要说逃课,就连迟到都没有办法……”
她嘟囔着,直到接触到裴仲棋略带笑意的眼神才突然想到,自己是不是说得太多?
两人才第一次见面呢。
想到这里,蔷薇觉得有点懊恼,自己不只外型像孩子,连个性上也还没成熟,有点迷糊,一旦觉得处得来,说话就不会防备--这,会不会是老爸坚持要铃兰陪她一起出国的原因?
原本纯法行是爸妈送她的毕业礼物,但是,念大一的铃兰也一起成行,爸妈的说法是为了公平,可铃兰高中毕业的时候明明就已经出过国了啊,这算是哪门子的公平?
一定是为了避免她一个人出事吧。
想到这里,她突然有点颓丧起来。
她是真的真的很不像姊姊吗?
真的真的很让人放心不下吗?
从小苞她一起长大的邻居哥哥就说,她不管什么时候看起来都有种迷路小猫的感觉,也许不是那么好接近,但就是有种无助感……
大概是发现了她的异样,裴仲棋问道:“怎么不说了?”
“我觉得自己好象太多话了。”
“是满多话的。”
蔷薇一阵沮丧,果然!
不料就在她的心情指数开始急速下降的时候,裴仲棋又说了--
“不过-叙述的内容都很有趣。”
咦?他他他,刚刚说什么?
她转过头,“有趣?”
她没听错吧?
看着她一双大眼睛,他微笑回答,“很有趣。”
在他温和的注视下,她面上又是感到一阵臊热。
那感觉非常奇怪--她有一位伯伯,一位叔叔,三个很常来往的堂哥跟两个比她小几个月的堂弟,对门还住着一个几乎是跟自己一起长大的沈平冈。
从小念的是男女混合的学校,五专选读的冷门科系男多于女,社团里她是唯一的红花--她并不是那种在女儿国长大,然后看到异性就紧张害羞的女生,但此刻,她很清楚自己不受控制。
那,算不算是一见钟情?
懊粉红泡泡的词汇。
可是,他们的相遇应该可以算是命运吧?
如果她那时选择陪铃兰去圣玛丽丹百货买衣服,或是跟导游与劣谟去喝下午茶,抑或跟另外一组主修油画的姊妹去参观毕加索美术馆,她就下用翻地图,包包不会被抢,他们也没有机会坐在河堤旁说话。
两个台北人呢,却在别人家的地方因为小偷而认识。
嗯,好奇妙的缘分……
饭店的床铺上,蔷薇神游着将时间回溯到下午的时光,完全忘了自己还在跟铃兰说话正说到一半。
铃兰等了一下,见她没吭声,唤道:“喂,夏蔷薇。”
她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嗯?”
“我说,”铃兰突然提高音量,“夏、蔷、薇。”
蔷薇因为突增的音量被迫回过神,这才发现妹妹的脸只距离自己五公分,忍不住“哇”了一声。
鞍得太突然,铃兰吓了一跳,也跟着“哇”了出来。
“-吓死我了。”
“-才吓死我了呢。”蔷薇捣着胸口,“干么突然靠这么近啊?!”
“哪有突然,我叫-好几次了。”
“有……有吗?”
“因为-都没应我,我才靠过去的,谁知道-会突然大叫啊。”铃兰揉了揉耳朵,“很恐怖耶。”
蔷薇还来不及想,看到铃兰皱着眉头的样子,就下意识的道歉了,“对不起啦。”
她也不是故意的,-,因为她在想事情嘛。
从小到大,她第一次有这样的遭遇,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怎么说都是很奇怪的事情。
懊梦幻,好浪漫。
因为太梦幻了,所以感觉很像假的。
因为太浪漫了,所以有点像是根本没发生过。
如果要用最简单的说法,那就是不真实。
那个人……就是,裴仲棋怎么看都是很棒的一个人,很高,长得很好看,身手矫捷,体力也不错,有正当的职业,虽然已经出社会几年了,但却不会油嘴滑舌,微笑的样子很诚恳。
“-在想什……”话还没说完,铃兰突然浮现了坏坏的眼神,又靠了过去,“在想明天约会要穿什么对不对?”
“才、才不是。”急急否认之后,蔷薇突然又道:“-觉得……我该穿裙子好,还是裤子好?”
“对男人来讲,不要穿最好啦。”
“夏铃兰。”
“开玩笑的啦,哈哈哈。”
那天晚上,蔷薇早早上床,却一直想着到底要穿什么衣服才好,裙子比较端庄,裤子比较帅气,对她而言,各有优点,但现在重点是--裴仲棋喜欢端庄型还是帅气型?
男生的话,应该还是喜欢女孩子有女孩子的感觉吧?
以前沈平冈就说,男生虽然跟帅气的女生在一起比较自在,但是,太自在的感觉很难成就恋情。
也对啦,少了脸红心跳跟特意妆点,那么,恋爱的感觉必然少了许多吧--等等,她刚刚在想什么?
恋--爱?
他只是问她能不能再见一面,又没说回台北后要联络,说不定明天见了面之后他会说“因为-的身高跟我女朋友一样,所以想请-替我试一下衣服”,她现在居然就想到这么远,天哪,她是怎么了?
要冷静、要冷静。
但不管她怎么拚了命的深呼吸,感觉上就是有那么一点浮躁。
她在床上滚来滚去,相对于她的难以入眠,铃兰却是一夜打呼到天亮。
远远的,裴仲棋已经看到蔷薇的身影。
他看了看手表,自己没有迟到,那么,就是她早到了。
穿著白圭女圭装的她看起来很可爱,不过也许是因为人生地不熟,感觉有点局促,她多半时候都低着头,偶尔才抬起脸来左右看一下,会扯裙-,肢体语言透露出相当程度的不安。
他加快了脚步。
两人视线相交的瞬间,蔷薇露出了笑容。
“来很久了吗?”他问。
“没有。”她摇摇头,微笑问:“我们要去哪?”
“有没有想去的地方?我对巴黎很熟。”
“那,”她想了想,“圣心堂。”
裴仲棋闻言一笑,圣心堂其实不是约会的好地方,不过如果她想去的话,他很愿意奉陪。
早上他出来的时候,王大志在他背后碎碎念不停,说他多没人性又多没义气,把工作丢给他,然后自己跑去把妹妹--他当然知道这样有点重色轻友,但是,他的的确确很想再见她一面。
那个叫做蔷薇的女孩子。
人如其名的夏蔷薇。
他不相信缘分的,但是,却很明白那一瞬间的心动。
他们在河畔说话,她笑语嫣然,午后的阳光经由河水反射上她的脸,亮晃晃的,感觉她像夏日精灵,就在那一瞬间,他觉得这座已经来了数十回的城市似乎开始有了那么一点乐趣。
“-今天是请假吗?”
“行程表上今天是自由行,但是也可以……”
她还没说完,他知道接下来是什么,于是,两道声音重叠--“加四十块美金参加枫丹白露一日游。”
切合得太完整,一讲完,两人都笑了出来。
蔷薇先是惊讶,后来又想到,他昨天说大学时代曾在旅行社打工的事情,想必行程是大同小异。
“那么,今天就是-在巴黎的最后一天?”
“嗯。”
裴仲棋点点头,“进地铁站了。”
地铁人多,他顺势牵起她的手--她的手跟他想的一样,小小的,细细的,很像女孩子的手掌。
地铁错综复杂,但她却看他好似在自己居住的城市般,很轻松的买了票,前进的时候只要抬头看看指针,完全不用问人。
发现了她的目光,他微笑,“怎么这样看我?”
原本因为牵手而脸红的蔷薇在听到这句话后,颊上的红晕似乎又明显了些,想说些什么,但又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这模样看在裴仲棋眼中,简直可爱透顶。
有点迷糊,有点羞涩,明明怕生但却又很坦白,跟他生活圈中那些精明过头的女孩子完全不一样。
“我昨天一直在想-会不会出现。”
她闻言睁大眼睛,他也是这样?她还以为只有自己这么想。
“直到刚刚在对街看到-,才觉得放下心来。”
我,我也是啊。
昨晚她好不容易睡着,醒来之后,还一直在想,那是不是真的?在冷气房放了一夜的包包已经干了,根本没有证据证明那些事情的确发生过。
现在,跟他牵着手一起在移动的地铁中,想了一夜的话题早在视线相交的瞬间忘得精光,她觉得自己除了傻笑之外,根本不知道该做什么。
就在近情情怯的感觉中,他们出了地铁,很快的看到圣心堂前的阶梯大道。
说大道其实也不是很大,人很多,绿色斜坡草皮上有人在做日光浴,也有鸽子在上面跳来跳去。
见到蔷薇略带诧异的眼神,裴仲棋笑了,“有点失望是不是?”
“嗯,不过,”她转向他,“如果不来,我永远不会知道圣心堂长什么样子,感觉更糟。”
然后他们爬上那长长的阶梯,从高处俯瞰整个巴黎。
虽然不是很美,但是那种一望无际的感觉还是让她感动。
“我爱巴黎。”
他微笑着,等她继续说下去。
“以前我很喜欢一部卡通,凡尔赛玫瑰,那套漫画我已经看到会背了,可还是百看不厌,所以就一直想,有一天一定要到故事的发生地,那天去参观凡尔赛宫的时候,我真的很感动,跟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她顿了顿,笑了,“怎么样?是不是觉得有点天兵?”
“不会……-知道我为什么学法文吗?”
这,也是她的疑惑。
从小在台湾长大,没有法国血统,但却在十六、七岁就说得一口流利的法文,怎么想都很奇怪。
“我小学的时候,喜欢上一个同班的女孩子,她很可爱,总是梳着两条长辫子,我喜欢了她整整六年,原本想毕业后要跟她告白的,没想到他们家却在那个夏天移民到法国,我听到的时候,伤心得要命,难受过后,我就想,她移民了,那我把法文学好去找她吧,就这样开始学。”
望着她,裴仲棋嘴角噙着笑意,“到现在,法国进进出出下下数十次,但是,那个女孩子的脸我却怎么样都想不起来。”
蔷薇压下心中那股听到他为初恋付出那么多之后的微妙感觉,问道:“你不会想去找她吗?”
“感情这种东西,时间过去自然就淡了不是吗?”
“嗯。”
“如果一味沉浸在记忆里,其实有点不健康,我觉得当不比较重要。”
因为居高临下,圣心堂的微风很舒服,他们就在那样轻柔的风里,说着自己对这座城市的初衷。
当裴仲棋说话的时候,蔷薇很想拿录音机把他说过的一字一句都录下来,好帮助自己牢牢记住必于他的一切,然后随时复习。
她知道自己正在经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一见钟情。
原来,可以第一次见面就到了喜欢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