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二岁禁止观看
记得在前一本书,我曾预告过这本书会非常的激情,而且是挑战我写作以来的纯情程度,所以我将这本书分设了几级:
第一级,未满十二岁者不得观赏,怕你们长针眼。
第二级,未满十八岁者只能观赏前半部,因为新闻局规定。(嘻嘻,新闻局长长我啦!)
第三级,十八岁以上者,可以全程观赏,前后不息,不过看不下去是你家的事。
这本书我把它订为趄限制级,不过还没到的境界,因为它还是有剧情的,只是激情部分太多,形容得也太仔细了。(所谓仔细,大家应该知道是指什么吧,就是“那个”啦!)所以啦,写完这本书,我决定了一件事,就是不让我的父母和亲朋好友看见,毕竟小女子我在他们眼中可是纯情得不得了耶!怎么可以让他们知道我为了这种全是场面的小说呢?那会毁了我的一世英名耶!
其实连我都很讶异自己怎么会写的那么……煽情到极点、场面如此缠绵的小说,怪怪!(搔搔头)不过,这本书的确是我的突破,以前我不敢写这么激情的故事,所以为了突破自己“幼稚园程度”,我很认真、很认真的将所有心思放在这本书上面,努力营造既缠绵又多情绮丽的镜头。
记得妹子曾问我,我怎么写得出来?我回她!靠自己想像啊!
她竟被我的话堵得目瞪口呆,然后回我一句:你不会去看啊!白痴!
看?!有没有搞错?都拍得很烂,没剧情不说,的镜头又很恶心,我才不要污染自己的眼睛。
若你们看完这本书后觉得情爱的镜头营造得还不错,我以后可以多写,那就写信告诉我一声吧!若还是觉得没什么,或不够激情、不习惯,希望我回复以往的风格,也来信告知吧!
不过说到这本书的男主角……唉,他真的很恶魔。
他父亲从小对他实施冷酷的教肓,教他不能动情、不能对别人心软,所以他从小就没感受过爱,长大后他的个性自然就非常冰冷无情,而且报复心极强烈。
他对爱情有洁癖,不喜欢别人碰过的东西,所以……
其实我不怎么喜欢他,因为他大冷了,而且像撒旦般邪恶,是个难以驾驭的男人,他从没真正笑过,所以……他真的满惹人厌的。可是上帝就是很偏心,让他拥有财富和地位,更让他拥有世间最奇幻的蓝水晶,老天真是瞎了眼。
女主角很可怜,我还没写过一本书的女主角像她这么可怜的,父母亲染病去世,唯一的妹妹也染了重病,而她却没钱请医生,只能靠擦鞋赚取微薄的收入度日,到头来还得被男主角凌虐,唉,实在……
“你以为我喜欢吗?你每次都这样!写完了以后又一大堆批评,我们是你的孩子耶,你可不可以说些好听的!”男主角亚伦突然冒出来对着我咆哮。
“我……”
“你什么?你再给我啰嗦一句,我就要你好看!”亚伦凶巴巴的瞪着我。
“我……你好凶喔!”我第一次被书中人物骂到无法反驳,他果然不是个简单人物,不好对付。
“敢说我凶?你欠扁!”亚伦开始卷起衣袖。
“哇——”我故意哭给他看,好躲过他的施虐。可是……他好像不吃我这套。
“哭什么哭!只有那些肤浅的蠢女人才会动不动就哭!”
我马上止住泪水。“对不起啦……”唉,头一次感觉自己好悲哀,竟被自己设定的人物骂,甚至还拿他没办法。
道歉这招好像奏效了,瞧他马上沉下脸,冷淡地道:“好啦!知逍错就好了,拜托以后设定我们的时候,请考虑清楚,别写完以后才后悔,还当着众读者的面批评我们!知道了没有?”
“知道了……”我低下头一副小媳妇的脸,嘟着嘴回答。
“好啦,我要去陪碧瑶了,记住啊!”
“嗯嗯……”天呐!我真倒楣,居然碰上这种凶巴巴的臭男人!斑!他刚刚要是敢再多骂我一两句,我就不饶他,再写一本续集,让他在里面受尽折磨!
嗯嗯……可是我还是好可怜,被骂了——
育贞姐姐,我好可怜喔!安慰安慰我吧!
我……我可不可以偷个懒,下个月不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