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把孩子们都送走之后,易小奴和任飞扬肩并着肩,一起走。
任飞扬说道:“我送你回去。”
易小奴摇头。“不用啦,我有骑摩托车。”为了提升生活品质,她搬到台北县靠山的地方。
她看着任飞扬,有点后悔骑了摩托车来。他们难得见面,她很想再与他单独相处片刻,只是……算了。
任飞扬嘻皮笑脸地凑上她。“你好像有话要跟我说。”
“对。”易小奴白了他一眼,绷起脸。“以后来的话,早一点或是晚一点都好,不要影响孩子们的上课。”
“是,易老师。”他站好,举手敬礼。
她笑出,斜睨着他。“懒得理你。”她跨坐上摩托车,假装潇洒。“掰。”
“等等,有东西给你。”他回车子上,拿了一个小纸袋出来。
“什么东西啊?”她拆开来要看。
“不要现在看。”他阻止了她,勾了一抹笑。“你回家再看,不然你现在就会舍不得离开我。”
她脸上微红。“想多了。”她把小纸袋放进包包里,戴上安全帽,发动摩托车,扬长而去。
必家之后,她迫不及待地把纸袋拿出来看。
里面是一篇护贝的剪报。她的心跳一快,吐出舌头,没想到她用“庆幸”这个笔名发表,竟然会被他看出来。还护贝?!真是太夸张了。
她挪了身体,在沙发上坐下。越看自己写的东西,她的脸上就红得越厉害。“死了。”她按着头,喃喃自语。
这种没有文学气质的男人,怎么会去看副刊呢?而且是那种小小报纸的副刊。
“唉。”她本来是不想他知道,没想到会让他看到,难怪他今天说话怪怪的,看着自己也怪怪的。
现在是要装傻,还是否认,或者是默认呢,总不能让她坦承吧……
“烦死了!”她抓抓头,把剪报放回去,才注意到里面另外还有一封信。
“要什么神秘啊?”她皱眉。嘴巴上虽然抱怨,手上却迫不及待地拆开来看。
上头写着——
易小奴:
投稿副刊、逛展览、看电影……你把自己写成了气质美少女。
易小奴嘟嘴。“要你管。”眼角眉梢却软出笑意。
她往下看去,任飞扬写着——
本来看你把自己写成这样,我应该要觉得好笑的,可是看完后,我却哭了。
“有什么好哭的?”易小奴喃喃,眼睛却蓦地湿润,视线竟开始模糊。
绑面写着——
我爱你,虽然曾经退却。现在,我开始做一些改变,希望能让自己成为可以让你信任、依赖的男人。爱情中有很多的不确定,但是我会尽最大的努力。
“什么努力嘛!”易小奴眨动酸热的眼眶。“就会干扰人家,还敢说努力。”
她拿起手机,不知道该不该打电话给他,心脏一直冬冬冬地撞着胸口,她却没有办法下定决心。
“铃!铃!铃!”门铃突然响起,她拍着胸口,吓了一大跳,还以为是手机响了。
她抹了抹眼泪,跳出去开门。“哪位?”
她开了木门,隔着铁门,她看到任飞扬一脸的笑。
她愣了愣。“你怎么来了?”
“我听到你想我的呼唤,所以来了。”他跟在她后面回到她的住处。算算时间,想她应该看完了这封信,他是特地要给她一个惊喜的。
她开了门,睨看着他。“不要脸,谁想你!”
他一笑。“我想你。”蓦地抱住了她。
她的胸口一暖,眼睛又觉得湿热。“讨厌。”她低声抱怨。
讨厌!她也想他哪,想念他这样熟悉的体温和气息。
爱冷的十二月中,他们相拥,暖了彼此——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