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芳馥郁的香水百合散发动人香气,高雅瑰丽的香槟玫瑰点缀浪漫氛围,浮水蜡烛一簇簇的火苗辉映着众人的脸庞,放眼这高朋满座的筵席里,没有谁不深深羡慕着今天这场遍礼的主角。
透过饭店内部全球系统转播,FormosaGrandHotel台北总部休息室里,卓清妍翦水般的眸子瞬也不瞬的盯住萤幕,凝望镜头前遥不可及的沈聿,心里的情绪复杂得叫她一时无法厘清。
七年的时间不算短,足够把曾经熟悉的两个人变得陌生。
“结婚了,你终于还是要结婚了……”喃喃自语的怅然。
卓清妍的心里涌上落寞,眼角浮起的湿气是为了悼念没有结果的恋慕。
蚌地,“卓清妍——卓清妍?跑到哪里模鱼去了,还不快点来帮忙!”点心厨房里,主厨伯伯的嗓门雷劈似的传来巨响,撼动周遭的宁静。
揉揉眼睛,“喔,我马上来!”收拾酸楚,她赶紧戴上她的白帽子匆匆离开。
临去前,又眷恋不舍的望了萤幕里的男人一眼,“我不是自私的人,我会祝福你的,沈聿,你这个恶魔一定要幸福。”她真诚的说。
转过身,她默默告诉自己,都结束了。她心里的恶魔已经不再属于她,而她只能这样默默遥祝远在美国的他幸福、快乐!
沈聿,美国华人圈里无人不晓的精英,稳坐纽约华尔街第一把交椅的股市金童,个性自信、孤傲、狂妄的他完成学业后就留在美国开创属于他自己的事业,对于雄厚的家世背景全然不屑一顾。
而这场足以撼动整个华人社会的盛大婚礼,据说若不是因为家中长辈苦口婆心的百般劝说,他压根儿也不想在自家经营的跨国连锁饭店里举行。
他不是屈服于长辈的威严,而是为了替他的新娘在夫家博得一点好印象,尽避他觉得没必要,可被温柔的女人这样苦苦央求,相信沈聿再怎么恣意妄为也只有应允的份儿。
不都说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看来他也一样。
伫立在婚宴会场的礼台前,黑色手工西服把英挺的沈聿衬得卓尔不凡,曾经叫许多人头疼万分的狂妄性格在这一瞬间被巧妙的隐敛,自信神采依旧,唯独多了款款温柔。
紧盯住即将开启的大门,他的嘴角勾抹幸福的弧度,因为门后的那端正站着他的新娘。
庄严隆重的婚礼乐章悠扬响起,汇集着万千光芒的幸福之门缓缓开启……
“不好了!不好了!”仓皇惊恐的声音唐突的打乱了所有完美节奏。
没有见到期待中的天仙嫁娘,倒是来了个慌慌张张的丫头,所有的宾客不约而同的倒抽一口凉气,瞠目结舌的瞪着狼狈出现的身影,久久都收不回视线。
“那是谁?头发乱得像疯子。”九婶说。
“好像是伴娘,可新娘子人呢?”六婆问。
“伴娘没事跑出来抢风采做什么?她不怕被狂傲的沈聿一把扭断脖子吗?”三姑接腔。
媲美三姑六婆的宾客交头接耳的碎嘴声没有保留的传入新郎耳里,俊逸的脸庞隐隐浮现铁青。
“该死,那个笨蛋伴娘是谁找来的!”沈聿恼火的低咒,“快去把她拉开,新娘子人呢?”温柔的眸光瞬间消失无踪。
被百来人这样狠狠的瞪着,伴娘紧张得就要心脏衰竭,可是她有责任把这个恶耗第一时间内传达给今天唯一的受害者——新郎。
深深的呼吸吐气,伴娘把手中拧烂的纸张小心的攒紧,接着迈开勇敢的步伐勇往直前的奔向沈聿,一路上还得闯过不断拉扯她的手。
等到她历经媲美过五关斩六将的浩荡阵仗站在新郎面前后,模样更是远比方才狼狈万分。
“滚、出、去——”沈聿咬牙命令。
颤抖的口吻,“等我告诉你真相,你再叫我滚也不迟。”扬了扬手中的纸张,她用颤抖的嗓音念出文字——
沈聿,我没有办法眼睁睁的把明玉交给你,很抱歉今天我一定要带走她,因为她是我真正爱的人。请祝福我们吧!
威宇笔
有一瞬间,沈聿感觉自己被抛上了云瑞,然而还来不及感受棉花糖般的蓬松云层,下一秒,便已经被重重的摔在地上,粉身碎骨。
威宇!罗威宇!那个人不正是他的好兄弟、好伙伴?!
他竟然把他的新娘带走了,还摆了他这一道!
扯过手腕,“你说什么?你说什么?”沈聿凶狠的瞪着伴娘。
“你听不清楚吗?那,那我用麦克风再念一次。”抢过礼台前的麦克风,白目的伴娘对着沈聿还有宴会厅里所有的宾客大声朗诵。
“沈聿,我没有办法眼睁睁的把明玉交给你……”
“够了——”沈聿怒喝。
抢过纸张推开伴娘,面容狰狞的沈聿把纸彻底揉烂俊拜狠的往地上摔掷,旋即像阵暴风似的离开,留下满屋子面面相觎、不知所措的宾客。
新娘,私奔了……
遍礼,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