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是追不到沈小姐了。”杨佑荣坐在咖啡厅里,他的对面是龚珊如。而她也正是杨佑荣的爱情军师,教导他“烈女怕缠郎”的守则,告诉他,席冬与沈涵晴的婚姻是权宜之策的人。
“你是白痴吗?”她骂。“女人的心思、想法、喜好……我全告诉你了,连姓沈的行踪也帮你查得一清二楚,方便你去堵人,这样你也追不到,你还有什么用处?”
“问题是,你教的方法完全不管用啊!”杨佑荣也很生气。“说什么烈女怕缠郎,只要我追得紧,管它什么贞节烈女,照样手到擒来,结果呐!我天天早出晚归,又是站岗、又是跟踪的,弄得快累死,却只是让她更讨厌我。”
“那是因为你缠得不够紧,你这个废物。”龚珊如抖手,一本日记簿砸中杨佑荣的头。“你自己拿去看,好好研究一下什么叫做烈女怕缠郎?”
“这是什么?”他看了一眼封套。“席冬的日记!你怎么有这玩意儿?”
报珊如不自在地扭了子。“你管我那么多?”私闯民宅偷窃可是有罪的,她才不会蠢到在公众场跋自曝罪证。
杨佑荣瞪她一眼。“我可不想为了一个女人进监牢。”
“你不是说自己爱死沈涵晴,没有她,你宁可死?”
“这跟那是两码子事。”
“我就知道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想那席冬也是一样,她不过搞砸一件案子,他就跟她解约,害她从此成为业界的笑柄。
她本来以为是自己的技艺出问题,还认真反省了下,想不到,一切全是席冬为了捧自己女朋友搞的鬼。
他为了哄抬沈涵晴的名气刻意牺牲她,她不甘心,一定要他也尝一尝被背叛的滋味。
“女人是女人、名声是名声,你以为我是那种蠢到会将两者搞混的人吗?”不管别人怎么说,杨佑荣深信,事业第一、钱财第二、女人第三;白痴才会为了一个女人赔尽所有。“总之,我不会参与你的犯罪计划。”
报珊如气鼓了双颊。“你这混球——”
杨佑荣把日记本丢还给她。“我是很喜欢沈涵晴,但她还不值得我赔上一生,再见,我们的合作关系至此结束。”他推开椅子正想走。
“慢著。”龚珊如拉住他。“了不起若出了差错,我一人扛就是了。你只要想办法追到沈涵晴就可以了。”
“这还差不多。”杨佑荣转回身,接过日记本,翻开,一瞬间,呆掉了。
席冬和沈涵晴的婚姻生活堂堂迈入满月期。
虽然没有半丝浪漫旖旎风情,却一点一滴满溢著幸福与快乐。
他们都很满意有彼此相伴的日子,只除了……她常常会看他看得脸红心跳,而他则不时得冲冷水以去热。
不过大致上,这两人生活仍是和谐的。
“今天下班早点回来。”早上,他站在洗碗槽前说。
“有什么事吗?”今早因为是她做饭,所以他负责洗碗。
家务事他们一向轮流,可他的手艺又比她好上一些。
像他这种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男人,是不是又称作二十一世纪的新好男人?她忽然想到。
“有一个惊喜。”他神秘兮兮地说。
“让我猜猜看,这次是为了什么?生日?相识N周年?首次逛街纪念日?还是……”她猜了一串。
他也摇了好一阵子的头。
“不会吧?能说的我都说完啦!”同居之后,他真是重视她到无法无天,连他们几岁相遇、发生了什么事,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他大概是喜欢她的吧?她再迟钝也能体会到这一点。
可她还是无法接受与他有更进一步的肢体接触,原因只有一个——他是男人,而她怕男人。
但她并不讨厌他,对于他的畏惧,也比一般男人轻上一大截。所以她不拒绝他的好意,理所当然地享受他的体贴,并努力克服自己怕男人的毛病……务求有一天,两人能做一对名副其实的夫妻。
席冬公布答案。“结婚满月。”
她愣了一下,大笑出声。
“噢,冬哥,我想不到你是这样浪漫的人,结婚满月,哈哈哈,亏你想得出来。”
他突然伸出一指刷过她笑得红扑扑的娇颜。“我当然想得出来,我已经想了十几年了。”知道她对他的感觉正在转变,他更努力表现自己的爱意。
她娇颜瞬间酡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很满意我们的婚姻,这是值得纪念的一个月。”他附近她耳畔说;同时,他洗好盘子,擦乾手,走了。
她全身都在颤抖,明明,他最后那一下并没有碰到地,她却一身骨头抖得像要散掉。
但这种震颤与过去那种怕男人、避之唯恐不及的颤抖又不一样。
从前,男人带给她的感觉只有彻底的冰寒,直觉告诉她,靠近男人只有一个下场,痛。
而席冬给她的颤栗却是火热的,从脚底一直烫到头顶,最后盘据心窝,化成一股温暖的力量,久久不散。
差别只有一个地方——冷和热。
可在她心底,它们却有如云与泥。她……她竟喜欢席冬带给她的震颤,好奇怪,真的好奇怪。
“发什么呆?时间到了,该上班了。”他已经整理完毕,走过来捏了捏她的肩。
“哇!”她跳起来。
“干什么?”他的手再度袭上她肩膀,这回用的力量更大。
她心脏跳得几乎要蹦出胸膛。“我马上去准备。”然后,落荒而选。
可他已经不会再为她的逃避而伤神了,因为,她回了他一个羞怯的笑,所以他知道,她不是讨厌或害怕他,她是……害羞。
这段情路走得好漫长,一度,他几乎以为不可能了,感激老天,他没有放弃,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我好了。”她换好衣服又冲出来,站在他身边。虽没有抬头看他,但通红的耳朵泄漏了一切。
“走吧!”他说,温柔地对她伸出手。
起初,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直到见著他深情款款的眼神,她的心又开始滚烫起来。
他想跟她牵手,就像一对寻常夫妻一样。
饼去,她没想过她会结婚,毕竟,谁会想跟自己怕得要死的一种生物共处一辈子?
可是他,席冬,这个从小伴她一起长大、总在她危急时伸出援手、与她志趣相同、习惯相符、又让她心头暖洋洋的男人……
如果将与她携手相伴一生的男人是他呢?
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她在来不及深思前已伸出手。
他紧紧地握住。“小晴……”然后,眼眶红了。
她的心里瞬间哽满感动。
两个人、四只眼就这么对看著,时间自此停顿,天地间的一切都消失了,徒剩一股淡淡的情愫在小小的厅堂中流窜,为这段历时了十余年的感情做下最美的见证。
倘若,沈涵晴以为杨佑荣是全天底下最恐怖的人,那么今天将发生的事大概要令她的想法改变了。
当她和席冬结婚满一个月,离开家去上班时,在妍美容工作坊的休息室里遇见了杨佑荣。
她吓一跳,不敢相信这家伙竟敢二度闯入这个男人止步的地方,太过分了。
她一定要叫警卫来赶走他,一定要。
想也不想地,她冲过去执起对讲机,正想呼唤警卫时,杨佑荣突然把一本日记塞进她怀里。“你别误会,我不是溜进来的,是俏美开门让我进来等你的。”
“俏美!”她暗暗咬牙,他第一次去梓心园站岗也是俏美为他开的门,这俏美是存心整她吗?
“我告诉俏美我想跟你谈清楚,求了她很久,她才让我进来。”
即便如此,她还是生气,气到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沈小姐……”他深吸呼了几下,才道。“你也别气,我今天来只是想跟你说句话,过去这段日子给你添麻烦了,日后,我不会再出现在你的生命里,我终于了解,爱一个女人不是死缠烂打就可以了,烈女怕缠郎的真意是——不管再如何矜持的女子,只要肯用心去对待,为她著想,努力守护她、照顾她……终有一天,他们的感情会有开花结果的机会。再见。”话落,他走了,毫不留恋。
她整个人呆住了。这杨佑荣是撞车了吗?怎会突然开窍?
她呆立了好久,直到心姊叫她,说预约的客人来了,她才回神。
“我马上到。”她说著,正想跑出去时,却发现自己还抱著杨佑荣塞过来的那本日记。“真是糟糕。”才想把日记放下,两个斗大的字体毫无预警地板进眼帘。
“席冬!”她惊讶。“这……难道是冬哥的日记?”但怎会落到杨佑荣手上?
她第一个想法是,杨佑荣偷了日记,并看了它,前后的态度才会起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只是,日记里到底写了什么让杨佑荣如此感慨?
她很好奇,但偷看别人的日记是不道德的,不过……她真的好想看。
挣扎挣扎、矛盾矛盾、沈思沈思……直折腾了五分钟,她终于忍不住翻开日记,看到的内容是——
×月×日晴
今天,花了三千块跟沈小弟买小晴的用餐习惯,没想到她居然喜欢吃半熟的荷包蛋。
我中午试吃了一颗,吐得唏哩哗啦,这种恶心的东西怎么可能有人喜欢吃?
可是小晴爱。
如果哪天我跟小晴结婚,我喜欢吃碎蛋,她偏爱半熟荷包蛋,每天光是早餐就要准备两份不同的餐点,那她会有多辛苦?
决定了!再鸡吃的东西,吃习惯了也吞得下去!所以,我要习惯半熟荷包蛋!
×月×日晴
吃了一个月的半熟荷包蛋,我终于不再吐了,也渐渐习惯这种口味。
其实吃久了,还是可以尝出它的鲜美。
尤其把半熟的蛋黄弄破,与刚出炉的米饭和在一起,再淋点酱油,还满好吃的。
我想,应该叫老妈教我做菜,以后小晴嫁给我,我可以帮她分担一些家务,这样她才不会太辛苦。
×月×日阴
我的心情就像天气一样的坏,乌云密布。
今天,我在放学途中瞧见小晴,她正跟朋友聊得很高兴,红扑扑的脸蛋可爱到让人想咬上一口。
我一时冲动,跑过去拍了一下她的肩,结果她吓得跳起来,放声尖叫。
我们都认识多久了,她还是这么怕我!
难道这种情形要永远持续下去?
天哪,我一定会发疯的!
×月×日雨
我知道小晴有一点小迷糊,却想不到,她竟会迷糊到连气象都不看,预报下雨也没带伞。
看著她淋得一身湿,我心里真难过,很想过去帮她遮雨,可是她昨天才被我的莽撞吓到,我担心再接近她,她会更怕我。
想了好久,决定把伞傍身边的女同学,请地充当好心的路人甲,去为小晴遮雨。
小晴很快乐地对那位女同学道谢、并微笑,我羡慕死了,真希望那笑是给我的。
PS:因为淋雨,回家后就感冒了。
×月×日晴
今天,阿姨来向老妈诉了一堆小表嫂的不是,说她煮饭难吃、扫地扫不乾净、挤牙膏从中间挤……总之,就是一些生活上的小事。
我觉得那只是习惯问题啊!谤本没什么了不起的。
想不到两位大人居然炮口一致,联手轰得我满头包,说我不懂女人的心理。
这跟女人的心理有什么关系?我不明白,却知道原来所谓的婆媳问题,就是从这些小事日积月累来的。
为了怕小晴日后嫁给我会有婆媳问题,我一定要从现在开始训练老妈,教她以宽容的心接待两代间的差异,以期小晴和老妈能成为一对最契合的婆媳。
×月×日睛
中午午休时听一个女同学谈起她的男朋友,说对方本来答应她戒麻将的,却忍不了三个月,又故态复萌,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再也不相信男人的花言巧语。
不过我不这么想。
像我,本来讨厌吃鱼,但小晴爱,为了了解她的口味,边吃边吐了一个月,渐渐也习惯了。
小晴不喜欢男人的体味太重,她受不了汗臭,所以我就不时抽空冲澡,务求一身的清爽,让她喜欢。日子一久,自己也受不了肮脏,反而觉得冲澡很舒服。
我以为,很多事情不是个性问题,而是习惯上的差异。
至于习惯,那定可以培养的,尽避过程有些辛苦,但为了小睛,我甘之如饴。
沈涵晴一边翻阅日记、一边掉泪,不过读了三分之一,她的眼睛已经哭得通红。
原来,席冬是如此地爱护著她,而她却从来不知道。世界上原来没有巧合,只有努力。
一段关系要长久维持,关键只有一个——用心!
有生以来,沈涵晴第一次跷班。
她抛下约好的客户,冲下楼,随手招了辆计程车,直奔席冬的公司。
结果,她招到一辆男性司机所开的车,但她没有下车,忍耐著坐上去,因为,她已经没有耐性再去等下一辆了。
她想见席冬!立刻、现在!
杨佑荣说的那句:“烈女怕缠郎”的话,突然在脑海里浮起。
以前,她很讨厌那句话。什么烈女怕缠郎嘛!对于死缠烂打这种事,她只有满心的厌恶!就算那个人抵死纠缠,她也不可能动心的。
但假设,烈女怕缠郎的“缠”字是这样解释的呢?
一个男人,将他毕生的心力尽数化为温柔呵护,去疼宠一个女人,牵成细细的情丝,辅以无比的耐性,缠缚在那个女人身上。
历经漫长的岁月后,这个女人有没有可能动心?
别人她不晓得,但沈涵晴的心驿动了。
她的泪止不住地奔流著。
“小姐,你还好吧?”连计程车司机都忍不住为她担心。
她摇头。“请……请你快一点……”
“小姐,你要节哀顺便啊!”计程车司机以为她正要去见某位亲人的最后一面,卯足了劲地视车。
原本二十分钟的距离,破天荒地在十分钟内到达。
“到了,小姐。”
“谢谢。”她付了钱,下了车,就想冲进大楼找席冬。
“小姐!”司机大哥蓦地摇下车窗,探出头说了一句话。“人死不能复生,你要保重啊!”说完,车子咻地一声,又开走了。
沈涵晴呆站在原地。“谁死了?”她怎么不知道?
可眼下,谁死了都与她无关,她只挂怀-件事——席冬!
她想问他,他为何能这样无怨无悔地爱一个人,甚至不惜改变自己的一切去迎合她?
她想知道,这期间,他有没有后悔过?
她想……
“其实,那些事都不重要对不对?”开口问自己的同时,她的泪水再度溃堤,而随著泪水奔流出来的,则是最真诚的心语。“我真正想问的问题只有一个——我会努力克服怕男人的毛病,请问冬哥可不可以永远这么爱著我?”
“冬哥——”推开席冬公司的大门,她正想冲进去,找到他,问个清楚,不意,里头的混乱先夺去了她的心思。
“这是怎么一回事?”整间公司像被乱枪扫过似的。“遭小偷了吗?”
“沈小姐?”冬向发现她。“你怎么来了?”
“我来找冬哥。”她悄悄后退一步,席冬是令她脸红心跳,冬向却叫她手脚发冷。看来,除了席冬外,其他男人犹在戒慎范围内,还是避远点以策安全。“请问,他不在吗?”
“他在办公室跟人讲电话,不过……”冬向为难地皱了下眉。“现在公司有些事,大概不方便招待沈小姐。”
不用他说,她也知道公司出事了。但,是什么问题呢?她疑惑。
“冬向先生,公司里乱成这样,是遭小偷吗?”
“算吧!”冬向想了一下。“不过偷走东西的是公司之前的约聘造型师,龚珊如。因为她的作品屡屡达不到厂商的要求,冬哥因此与她解约,她心生不满,才想到偷走我们下午要展出的服装与义卖品,威胁冬哥向她下跪道歉,并收回前言。”
她想起来了,今天是那位权倾政商两界的王大老举办义卖会的日子。席冬说过,他公司的人都受到了邀请,如今,预备展出的服装和义卖品都被偷走了,那不是惨了?
“冬哥怎么说?”他该不会真的准备去下跪吧?
“冬哥就是在跟龚珊如谈判,不过对方的态度很坚决。”
“那位龚小姐是看准了冬哥若搞砸义卖会,必会得罪王大老,也就不必在这个业界混了。”沈涵晴一直很怕男人,认为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但此时此刻,她突然有一种很深刻的体认——心怀不轨的女人有时候会比男人更恐怖。
其实,可怕的不是男人或女人,而是藏在人体内那颗邪恶的心。
冬向叹口气,这事他也知道,却无力解决。
沈涵晴突然抬起头,笔直地望著他,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情形。
她不是怕男人吗?怎么敢这样看他?冬向疑惑。“沈小姐……”
他一句话未完,她突然一个箭步来到他面前。“冬向先生,公司里应该有预备义卖的物品单据吧?”
“你想干什么?”
“妍美容工作坊的客户都是一些名门千金、政商夫人,我想,只要拜托她们,应该可以凑出类似的义卖品来。”
冬向眼睛一亮。“没错,我们常合作的服装公司,大概也可以找出风格相符的衣服,只要他们肯帮忙……”
“冬哥就不必受龚珊如威胁了!”他两人同声说道。“分头进行!”她说完,迅速而坚决地走了。
望著她恍若月兑胎换骨的坚毅背影,冬向不免咋舌。“原来她挺勇敢的嘛!”难怪席冬喜欢。这样的女人是让人又爱、又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