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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大侠 第三章

作者:董妮类别:言情小说

“师弟,是你吗?”三更时分,丁叮被一阵从饭堂方向传出的碰撞声吵醒,披上外衣循声过来查看。

却见一道纤小的身影正埋首木柜边,嘴里咕哝咕哝着,不知正喝着什么?

丁叮就着朦胧月光细瞧身影的侧脸,微带着稚气的脸庞,五官虽隐藏在黑夜中,但还是可以看得出来,正是丁惫方收入门三个月的徒弟——曲笛。

敝了,他三更半夜不睡觉,躲在饭堂里做啥儿?肚子饿了吗?那应该去灶边拿馒头吃啊!虽然是冷的,但也能填饱肚子。

至于木柜那边,她记得里头摆的都是些油盐酱醋之类的东西,没什么好吃的吧?

“师弟,你在干什么?”她定到曲笛身后,纤掌拍上他的肩膀问。

噗!曲笛本来偷喝得正畅快的酒分别从鼻孔、嘴巴里喷出来。

“咳咳咳……”天啊,救命喔!他快被呛死了。

“师弟!”丁叮吓得赶紧蹲下来帮他拍背顺气,可一靠近他,她鼻问立刻冲进一股浓厚的酒味。

要死了!“师弟,你你你……你才多大年纪,怎么可以喝酒?”

曲笛拚命挥手,咳得说不出话来,心里不停骂娘,该死,他都喝得这样鬼鬼祟祟的了,怎么还会被发现?

而且,谁说小阿子不能喝酒?他三、四岁就会喝酒了,不喝点小酒,大冬天里,睡在那四面透风的破庙中,冻也给冻死了。

小时喝酒是为了御寒,及长……不好意思,那就变成嗜好了,三天不喝酒,头昏眼也花。

可上了白云庄,为了给丁叮留个好印象,他只能拼命忍住肚里的酒虫。

这样日也熬、夜也熬,好不容易忍了一个月,终于受不了,开始三天两头半夜爬起来偷丁惫的酒喝。

也不敢多喝,每次都只小尝两、三口,才不会被丁惫父女发现。

就这样过了两个月,平安无事。

想不到今夜不过酒虫作怪得凶一些,他多喝几口酒就被丁叮看见了,真是倒楣透顶。

“嘿嘿嘿,师姊……”看着丁叮娇嗔的俏脸,曲笛待呛咳稍缓,拚命转动脑子,想着要如何装傻应付过去,把偷喝酒的罪赖到别人身上,以免破坏了他“纯良可爱小师弟”的形象。

丁叮不悦地抿紧唇,拿走他手中的酒瓶。“师弟,这酒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尤其你年纪还小,喝酒会伤身体的。”生气归生气,看他的眼神还是充满了关怀。

曲笛傻笑地揉揉鼻子。“师姊,我……呃……其实……我只是好奇。对,我不过是好奇为什么师父总爱捧着酒葫芦,早也喝、晚也喝,连吃饭的时候都要来上一口,所以才想喝上一口试试味道,看看这酒是否真如天上仙液那般美味,绝对没有别的心思,请师姊明鉴。”

他喝得小脸通红,一双邪气的眸子明亮更胜天上银月。

丁叮看着却感到心疼。这小师弟啊,也许一开始她真当他是衣食无着的小可怜,但三个月的相处下来,难道她还看不透他那小小心思?

曲笛除了瘦弱的身子足以显现出他曾经历万般困苦外,那性子比牛更倔,宁折不屈,打死不认错。

她不知道是什么环境养成他这样别扭的性情,却可以从他隐约闪过眼底的乌云觑出一点他心底深处的重大伤痛。

这孩子是既坚强却又脆弱的。

她忍不住怜惜地说:“师弟,不管你是真喜欢喝酒,还是一时好奇,师姊只想告诉你,喝酒对身体不好,师姊不想看你因为喝多了酒而伤了身子,那样师姊会很心痛的,比自己受伤还痛,你能明白吗?”

曲笛低下头,心窝处被丁叮的温柔填得满满,前所未有的暖和气息充塞体内。

拔曾有人对他这样全心全意过,只有丁叮。

“对不起,师姊。”在她面前,他再也无法谎言连篇。

“没关系,只要你答应师姊,往后再也不喝酒就好了。”丁叮是很宽宏大量的。

曲笛感到脑袋被人狠狠敲了一记。不会吧?让他从此戒酒,这……这让他怎么活?

他几乎是被酒养大的,一日不喝酒,吃饭都没滋味,一生不喝酒……得了,直接给他一刀还爽快些。

不行,喜欢丁叮是一回事,但戒酒……他无论如何都放弃不了这美妙的滋味。

怎么办?他飞快转动脑子,非得想个理由说服丁叮让他喝酒才行。

“师姊,酒真的是那么不好的东西吗?那为何-说的圣贤书中,很多古人都对酒这种东西称赞有加?”感谢丁叮吧!她那么努力教他,不止武学心法,连经史子集都说了不少,他就记得她曾经念过几首诗。

“有吗?”她没印象。

他摇头晃脑吟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呃?”她迟疑了一下。“好像真有这几句,是曹操的短歌行之一。”

“还不止呢!”他继续念:“钟鼓馁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丁叮呆了。

曲笛再加把劲:“还有……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月兑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赢。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垣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丁叮长叹口气。“师弟,这些与酒有关的诗词你倒是背得很熟。”

当然啦!他从小就最崇拜那些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仗剑江湖行的大侠。进了白云庄,识了字,会看书了,还不专找这些充满侠义情怀的诗词看?

读书还是很有好处的,起码编起歪理还能字字珠玑。

“所以说,师姊,酒非但不是种坏东西。还是大大的好玩意儿呢!否则哪来这么多古人为它写诗颂赞?”

丁叮歪着头长思起来。曲笛的话不无道理,酒若真的一无是处,何以流传千古?又怎会让无数名人圣贤拜倒其下?

“师姊,莫非-从未尝过酒的美味,所以才一味地听信那些昏庸之人的说法,认为只要沾上酒就是坏东西?”

“呃?”似乎真是如此耶!

“师姊,-这样就不对了,-也教过我,凡事要眼见为凭、耳听为实。这酒究竟是什么东西,-总要亲自品尝过了再来论它的好坏,连喝都没喝过,是不能说它不好的。”曲笛就像一只正试图诱惑猎物入网的老狐狸。

天真的丁叮点点头。“你说的也有理,这酒是好是坏,我应该亲自品尝才对。”

“师姊请。”曲笛欢快地找出一只小碗,倒了半碗酒恭恭敬敬递到丁叮面前。“这第一次喝酒一定要细细品尝,一小口一小口地喝,最好能再佐些干果、花生、核桃、肉干之类的小点心,这酒的滋味尝起来就更好了。”

“你怎么知道得如此清楚?”她记得他刚才说过,今夜也是他第一回喝酒。

他灵机一动。“我瞧师父都是这样的嘛!他老人家喝了这么多年的酒,想必最了解如何品出酒的美妙。”

“有理。”她细细品了一口酒,汁液方入喉,一股热辣自小肮升起,在体内巡回九转,烘得她整个人晕陶陶,美目不觉漾起一层水雾。

曲笛强咽口唾沫,双目一瞬不瞬盯着她乍起嫣红的俏脸。古人云,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诚不欺人也。

他现在就觉得在酒意烘托下,丁叮美得更胜月宫中的广寒仙子。

“师姊,这酒好喝吗?”他小心翼翼地扶着她。

“嗯……”她摇摇头,又点点头。“不知道,我……头有点晕……分辨不出来……”

“没关系,一口不够,再来一口,总要尝出滋味,是不?”

“也对。”

她就这么被他半哄半骗的,将小半碗酒喝了个精光,醉倒了。

而趁她喝得半醉之际,曲笛加快速度将丁惫的藏酒一次喝得涓滴不剩,憋了这么久的酒虫总算给喂饱了。临睡前还抱着有便宜不占不是男子汉的念头,将丁叮紧搂在怀里。

他是醉死了也要抱着美人儿一起走。

直到次日清晨,丁惫进饭堂准备用早膳,看见醉倒在地、抱成一团的徒弟跟女儿,差点一脑袋撞死在饭堂的梁柱上。

他是引了一只怎么样的该死进门?老爱对丁叮毛手毛脚就罢了,他们毕竟年纪还小,没那么多的男女之分。

可就因为他们年纪小,居然还能把他的藏酒都喝光!

他敢肯定,丁叮会喝酒必是受曲笛所唆使。

天哪,两个小家伙的年岁加起来也不过是他的一半,就已经变成酒鬼,照这样的喝法,他们还有长大的机会吗?

不行,他非得想个办法分开曲笛与丁叮不可,再让他们两个厮混下去,早晚闯大祸。

丁惫下定了决心,只是……他能如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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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转眼逝,曲笛进白云庄已经三年。

想他刚上山时,明明年长丁叮四岁,个头却矮了她半颗脑袋;可三年下来,他身子不仅壮硕了,还硬生生比丁叮高了半颗头。

丁叮每次都觉得很不可思议。“不过三年,你怎么就能长这样高呢?”

曲笛很是得意地抬起头。“我是堂堂七尺男子汉,怎么会长不高?”

“不要脸。”丁叮拿手刮他的脸颊。先别说丁叮说话变粗鲁了,任她是九天仙女下凡尘,跟曲笛这样的混混相处久了,长年累月受影响,仙女也要沾染上俗气的。“你再高也高不过爹爹啊!”

“老头在我这年纪还不一定有我强壮呢!”曲笛的自信倒是其来有自。也许他真的是习武奇才,短短三年,这山上已经没有他打不过的动物,哪怕是一头吊睛白额虎碰上他,也只有屈服称臣的分儿。“再说我跟老头儿比什么?我只要高得过-,将来有力气抱-进洞房就行啦!”

丁叮如今已是略晓人事的年龄了,一听他说这话,两指探出如分花拂柳,直伸向他耳朵。

“又来这招。”曲笛错步、侧身、弯腰,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满心以为躲过了“擒耳手”,奈何他武艺进步虽快,却还不是丁叮的对手。“唉哟,师姊,轻点轻点,耳朵快掉了。”

丁叮用力拧了两下他的耳朵。“看你还敢不敢胡说八道?”

“不敢了、不敢了。”他大声讨饶。

丁叮松手放开他的耳朵,曲笛一个纵跳,离她三尺远,回头高声喊道:“相公抱娘子入洞房,天经地义,有什么不好说的?”

“臭曲笛,你给我站住。”丁叮手一拂袖,利剑出鞘,一道剑气如闪电划向曲甫。

“救命啊!谋杀亲夫噢!”曲笛口里不三不四胡乱喊着,身形却如狼扑猿跃,在山林间纵跳自如。

白云庄主屋的一扇窗户被打开,探出丁惫那颗白花花的脑袋。“又开打了。”

打曲笛上山,前三个月还努力压抑本性,在丁叮面前装出一副乖宝宝样,直到最后实在装不下去,各样恶习尽露,想不到还带坏了丁叮。

丁惫起初还立意要分开他二人,奈何丁叮是曲笛的命里魔星,克得曲笛死死的;而曲笛恰巧就是丁惫的命中煞星,这一环扣一环,最后,丁惫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看他两人时不时将白云庄捣出一个大窟窿。

曲笛和丁叮越是玩得很开心,这本已破旧不堪的白云庄,越加摇摇欲坠,指不定哪天突然就塌了,变成碎瓦烂泥一堆。

“唉!”丁惫抬头看见一群飞鸟“惊”过。“不好意思啦!累得你们须搬家避难,老头子压不住两个小家伙啊!”

想起年前曲笛和丁叮一路从山上玩“谋杀亲夫”的游戏到山下,再从山下直打到苏州城门前,真不知两个小家伙哪儿来的精力,打了三天三夜也不累。

最后倒累了他。因为曲笛和丁叮的打斗惊扰了苏州的城防军,被捉进了大牢。

他只得老着脸皮去拜托有力亲友,将两个小家伙从牢里弄出来。

本以为两个小家伙经过一场牢狱之灾,应该能学到教训,偏偏曲笛和丁叮都是胆大包天的主儿。

自从知道丁惫的人脉好用到可媲美皇帝恩赐的免死金牌后,那放肆的程度又比以往更甚了。

丁惫略微估算了一下最近三个月接到的投诉状,曲笛和丁叮打坏了两个猎人的家,破坏湖泊一处,捣烂船屋四艘;他已经赔钱赔到手软了。

“也罢也罢,儿孙自有儿孙福。老头管不了、管不了了。”他缩回脑袋,继续喝酒,就当作没听到外头的噼哩啪啦声吧!

另一头,曲笛在树上蹦窜,丁叮手持袖中剑长追不舍,一路劈荆斩棘,沿途的树丛被她破坏成狼藉一片。

“臭曲笛,吃我一剑。”

“有本事等-追到我再说吧!”他拍拍,还嚣张地对她扭了两下腰。

“臭屁!”她一剑挥出,左手在腰带上一抹,射出一点晶亮。

“啊!”曲笛但觉腰间一麻,扭头看去,却是一枚绣花针。

“小人,居然放暗器。”

“兵不厌诈,这可是你说的。”

“好,来而不往非礼也。”他眼睛利,瞥到树叶上十数条毛虫,袖子一卷,全部带走。“还-!”

丁叮剑舞如风,森森利芒织成光网,将他射来的“暗器”全都搅得粉碎。

随着“暗器”纷纷被搅碎,竟发出阵阵噗哧的诡异声响,更有无数黏液喷出,把丁叮的衣袖沾染得点点蓝蓝绿绿。

“哈哈哈……”曲笛趴在树干上大笑。“我说师姊,毛毛虫的滋味不错吧?”

“毛毛虫——”丁叮尖叫暴走。

女孩子最怕的是什么?就是那些虫子、长蛇、老鼠嘛!

如果曲笛真拿些飞镖、金针来对付她,她还不怕,但是毛毛虫……

“曲笛!”厉声直冲九霄,丁叮回头剑光再闪,比刚才更锐利三分。

曲笛所立树木被笔直劈成两半,惨叫一声从半空中跌落,正入母老虎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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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膳时分,曲笛一脸青红紫白地进了饭堂。

丁惫看他被修理得这么惨,眼光瞄都不敢瞄女儿一下。真是怪了,他养丁叮也不是一、两年了,怎就不知她性情如此凶悍?

可说丁叮泼辣,瞧她现在给曲笛添饭布菜的模样,又像是个温柔的小妻子。

现在丁惫已经不再干涉曲笛时不时地对丁叮的搂搂抱抱,大吃豆腐了。事实是,他也管不了,两个小家伙发起威来,那风暴连他都怕怕。

曲笛先扒了两碗饭,吃了个八分饱后,开始慢条斯理跟丁惫算帐,他每次打输丁叮,总要找丁惫麻烦。

“老头儿……唉哟!”他一句称呼才出口,就被丁叮敲了一记爆栗。

“你再说一遍。”在曲笛的日夜熏陶下,丁叮越来越具河东狮的架势。

“师父。”曲笛瘪着嘴瞪丁惫一眼。

丁惫真是无辜啊!不过这类事情发生多了,他也知道曲笛想说什么。

“你想问你练了三年功,怎么还是打不赢叮儿是不?”

曲笛一双毒眼瞪着他,里头分明写着:早知你这老头子偏心,教给女儿就是最好的,次品才拿来教给小爷。

丁惫慢吞吞地喝口烧酒,咋咋舌道:“叮儿一天练几个时辰的功,你又练多久?叮儿三岁垫基,多年来勤练不辍,你又如何?”

曲笛咬牙。“我几乎一天十二个时辰都用来练功了,还不够勤快吗?”

“叮儿跟你一样啊!她还比你多练了六年功呢!”

“难道小爷一辈子都打不赢自己的老婆?”曲笛一恼火,那混混气息又表露无遗。

丁叮自然不会留情,曲指又是一记响头敲下。“圣贤书读哪里去了,说话这样难听?”

曲笛高挺的胸膛瞬间垮下,哀怨啊!他温柔的小妻子几时变得如此凶悍,动不动就扭耳、敲头的,好不泼辣。

可是……这些坏习惯好像都是他传染给她的,呜……早知道这几年就忍着点,别贪玩带始四处厮混,瞧,好好一个天上仙女都给他教成母老虎了。

痛苦的不只曲笛,丁惫现在的心情也是喜忧参半,喜的是,终于有人制得住曲笛那浑小子,他可以少受很多折磨。忧的是,闺女悍成这样,将来恐怕除了曲笛,还真没人敢要了。

“唉,云娘,我对不起-啊!”不知不觉想起已逝的妻子,眼看着又是桃花盛开的时节,他的妻子便是在这嫣红花瓣纷飞中,芳魂飘渺。

“爹爹……”听丁惫提起亡母姓名,丁叮也面露忧色。

丁惫挥挥手,拎了一葫芦酒,飞身穿出窗户,眨眼间消失无踪,唯独那浩荡的声音如雷击大地,久久不绝——

“小子,想武功进步,不止要勤劳,还得动脑子,你就只会按本学艺,再给你练上三、五十年,成就不过尔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