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岚大概发呆了十分钟,刚好足够庞昱收拾掉那只老,再叫来一桌客房服务,好整以暇地端着一杯香槟,兴味盎然欣赏着她乍青突白、变化万千的娇颜。
她深呼吸以平复变化剧烈的情绪,走过去抓了几颗冰镇香槟的冰块放进嘴巴里嚼;不是想吃冰,不过她需要一点刺激让怏要当机的脑袋冷静一下。
“听说市售的冰块卫生检查大多不合格喔!”他话说得很好听,但语气听起来就像在幸灾乐祸。“这小小一块冰里也不知道藏了多少病菌,可能会让你闹肚子、拉得全身无力……唉,想想一个大美人整逃谧在厕所里,弄得全身臭烘烘,啧啧,太杀风景了。”
蓝岚完全不理他,嚼完一块冰又来一块,直吃了五块,确定发昏的脑子冷静下来了,这才整理紊乱的思绪问:“你出现在这间酒店里,是巧合还是刻意安排?”
“有差别吗?不管是巧合或刻意,我总是救了你。嗯……连同四年前那次,你可是欠了我两次救命大恩喔!”
“当然有差别。如果你是刻意出现在这里,我有理由相信,我遇到的这两次危机是你处心积虑安排的。那么我就要问,我得罪你了吗?你要这样害我!”
“哇,这是不是叫做好心被雷劈?”庞昱倒了杯香槟给她。“你倒说说,你有什么东西值得我图谋,我要费这样大的心力设计你?”
她不接酒,只是警戒地望着他。要说她整个人最大的价值是什么?无非是她美丽的外貌和身材。
从她国小开始,就有无数男人为求她一笑,打得鼻青脸肿,当然,其中一些行为过分者,那身上的伤痕正是她的杰作。
她有理由怀疑庞昱也是觊觎她美貌的之一。
“别把全天下的男人都当成,美色固然深具吸引力,但这世上还是有很多男人宁要江山,不要美人。”庞昱定定望着她。
“你想说你是重江山胜于美人的男人?”可惜她不太相信他。
“不。”他强硬地将香槟塞进她手中。“江山与美人,我向来要求兼得,那种只能取其一的亏本买卖我是不做的。”
“所以你救我也是有原因的?”她根本不喝酒,随手将香槟放在茶几上。“那么请问,我必须为这两次的‘救命大恩’付出什么代价?”语气中充满讥讽。她不会承认这种恩情的,先陷害她,再来救她,还要她报恩,世上哪有这种事?
“哈哈哈,想知道我出手救人的代价嘛……其实很简单,你只要猜几个谜就行了。”他端过那杯她不要的香槟,自在地抿着,细长的凤眼微眯,像极了一个正在恶作剧的坏小阿。“你猜猜,我哪一次救你是巧合?哪一次是刻意?我用的是什么办法?目的又是图谋你什么?”
“你刚才不是说我身上没值得你图谋的东西?”他又骗她。
“我是说,你有何值得我图谋的?肯定句和疑问句的用法,在意义上可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她简直要气炸了,这家伙脑子有问题,对人不怀好意,还讲得如此理所当然,碰到这种疯子,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一拳打晕了事。
不过他好歹救过她,这一拳就省下来当回礼了,正常人不跟神经病计较,她转身准备走人。
“你就这样走了,不怕我再耍手段,让你的大学生活不得安宁?”
“你……”她气唬唬转过头,瞪着他。“我跟你无冤无仇,为何你非害我不可?”
“你这样说实在太没道理了,我时刻都在帮你,几时害过你了?”
“我国二那年,你突然出现救我,让我免于被退学的命运,顺利完成学业,考上大学;这一点我应该感激你,但今晚你设计这一局又是什么意思?我哪里惹到你了,刚才万一……”她生平最恨,他却让一头老来欺负她,那结果猜都不必猜,她定是抵死反抗。
而这争执过程中若出个大小意外,且不论她是被得了手,或者错手杀死,她一生都算毁了。
她和庞昱何时有这么大的仇,他要用这样的毒计害她?
他轻轻地鼓起掌来。“聪明、聪明,一下子就猜中我头一个问题的答案。知道我第一次救你是巧合,第二次是刻意。现在来猜猜第二个谜,我这番安排为的是什么?”
她朝天翻了个白眼。“神经病!”她在骂人,他却以为她在猜谜,两人果然无法沟通。“庞先生,我想你需要去看一下精神科了,而我,很抱歉,没兴趣陪你玩这种猜谜玩戏,再见……不,是希望我们永远都不会再见。”说完,走人。
“大勇若怯,大智如愚。”突然,他低沉的、像带有魔力的声音响起。
她的脚步硬生生定在原地,动弹不得。
这家伙到底是什么妖怪,为何他的话莫名其妙地有扇动人心的本事,让她就是无法不听、不在乎?
太邪门了……她回转身子,愈加戒慎恐惧地望着他。
发现她眼神的怪异,他越发笑得抱住肚子。“你是不是想太多了?我不是妖怪,没有特异功能,不过呢……”他故意吊她胃口地拉长了声音。“我学过一点点催眠术。”
“啊!”也就是说,这几年来,她总在下意识问思考他的话,是因为……被催眠了?
“但我要强调一件事,催眠这种东西虽然已经医学证实真有其效,但也要你自己肯接受才行。倘若你意志坚定、刻意排斥,再好的催眠大师都催眠不了你。你会听我的话改变自己的处事方法,归根究底还是因为你早就对生活心生不满,你渴望改变,而我的话恰巧指引了你一个改变的方向,于是你很顺利地接受了它。”
她突然发现庞昱很恐怖,他行事不高调、举手投足毫不引人注意,但却默默地操纵人心于指掌之间。
但她又不禁感到内心窜起一丝兴奋,如他所言,她对眼前的生活早就厌烦透顶,而这个男人却能让她看到另一片天空,一个完全不同于她如今生存的世界。
他像株罂粟,哪怕明知有毒,她仍旧是克制不住,直想要扑上去。
深呼吸几口气,她强压下那狂怦乱跳的心律。“我讨厌猜谜,你直接说出你的目的吧!”
“真要我说?”他似笑非笑地望着她。“我认为你已经厌倦大家对你的刻板印象,不想任别人摆布你的人生,你想向所有人证明,红颜不一定是祸水,美人哪怕要倾城,也不必藉助男人之手。你不是狐狸精、不是情妇命,你就是你,独一无二的蓝岚,自有本事掌控生命的去向……还是我误会了?”
“你……”他的话让她听得心湖翻腾,为什么……他这么了解她的心事?
是的,她不乖巧、也不痴傻;她天生骨子里就带有叛逆的因子。
但为了不惹麻烦,她不得不逼自己顺从一点,随波逐流。
而今,那早掐灭的念头又再度重燃,并且烧得更加猛烈。
“走着瞧,我会找出谜底的,我的人生我自己走,就算是你,也休想掌控我。”这一次是真真正正地甩头走人,步伐轻快,像是卸下了长年累月的负担,她轻松得几乎要飞起来。
走到大门口,忍不住又回头望一眼那安然品着香槟的男子。
棒着三张茶几的距离,他对她举杯一笑。“忘记告诉你,这是香槟果汁,不是酒。”
也就是说他知道她不饮酒的喽!真是了解她啊,了解到……她忍不住要怀疑,他是不是暗中派人调查了她?
想到多年来自己就像实验室里的白老鼠被人关注着,她全身不自在,忍不住就想顶他、驳斥他。
“这是提示吗?那么我明白了,四年前偶然相逢,你看中我身上某样东西,所以你一直观察我,然后便有了今天的再相遇。虽然我不知道你看中我什么,要我为你做什么事,不过我猜,提示就在那四字真言中。哼,你出的谜题也不怎么样嘛!”
“哈哈哈,谜题本来就是为了让人猜中而存在,一个让人看不清的谜有什么好玩的?”他毫不在意她的讽刺。“你不愧是我看中意的人,比起现在我家那个……嗯,聪明不只百倍了。为此我可以给你一个奖励,我的确是观察你四年了,你的日常起居、你的改变、甚至是你的课业情况,我无一不了若指掌。就连刘力军的工作都是我安排的,因为那家房屋仲介是我名下的产业,我知道那个经理是什么德行。刘力军爱现、经理、你独立自主,于是就有了今晚的事情。”接着他来看热闹,顺道验收四年前埋下的种子,是否已生根发芽,长成娇艳花朵?结果……非常完美。
难怪。当初她就怀疑,一般公司都不爱请快当兵的男生做正职,因为好不容易工作上手了,却要去当兵,之前的训练全白费了。庞昱的说法解释了一切。
“这是你另一个提示吗?你家已经有一个跟我类似的人存在,是哪种类似?容貌?能力?还是脾气?你找这么多相似的人凑在一块儿想干什么?”从他的话中,她又得到另一番领悟。
“蛊。”这次他的提示非常简短,只有一个字。
但她已模清他的个性。“原来你把人当蛊养,让大家互相残杀,决胜出最厉害的那个?!”
随着他赞许的目光投来,更多画面闪过她脑海,最后凝成一个完整的念头。“看来我是白感激你了,你的所作所为不纯粹是为了帮我,而是在提升我的能力,好让我更有本事去打这场逼母争夺战……唔!不对,我想错了一点,你不是养蛊人,而是负责寻找毒虫的人,目的是找到最棒的一只毒虫去为你打赢这场仗。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何要做这种事?”
他站起身,凝视她的目光已不再是淡淡的欣赏,而是一种深切的狂热。“了不起,你比我想像的更加聪明。为此我可以回答你的问题,我只是一个想出人头地的生意人,但我个人力量有限,擅开拓,却不精守成,所以需要一名助手替我打理产业,我找这样的人找很久了,而你则是我目前欲招揽的目标。”
她心头一颤,看他威严正经得如同来自九天的神-,不禁打心底崇拜,为他的赞美而感到热血沸腾。
真是见鬼了,她不是很讨厌男人吗?怎会为了这样一个居心叵测的男人心悸?简直莫名其妙。
他说他是个生意人,什么样的生意人要这样满天下找助手?除非他做的是见不得光的生意!可是……为何她看不出他身上有邪恶气息?就只瞧到古怪、神秘,勾得人心痒痒,既想模清他的底,又怕太靠近他会受到伤害。
败多人都说她有魔性的吸引力,会勾男人魂,像是狐狸精转世;要她说,庞昱的魔性更强,他才是狐精吧!
摇摇头,她强装出不屑的样子。“你自己都说有很多人拒绝你的招揽了,怎么确定我会答应为你做事?”
“为什么不?”他走到她身边,湿热的吐息吹在她耳畔。“我的生意遍布全球,而且产业与日俱增,想想看,打理一个偌大的企业是多么具挑战性的工作,人生短短,转眼即逝,你难道不想让生命更精彩些?就这么甘心平平凡凡过一生?”
她不甘心平凡,但她更不想事事如他意。“平凡也有平凡的幸福。”
“你如果甘心平凡,就会听我的话早早毁了这张招祸的容颜,以交换顺遂安稳的人生。但你没有,你选择装傻也要保存这份光华,承认吧!你的心在呐喊着要品味波澜壮阔的滋味。”
“我最需要承认的是,你拥有说服人心的奇异魔力。”虽然不服,但她确实被勾引得好心动,好想随他去见识生命的精彩。
“你的赞美让我受宠若惊。只是我得说一句,我们是千里马遇上伯乐,是天生一对。”第一次见面,他拍了她臀部一掌;第二回,他亲了她的颊,像两片羽毛,淡若流云地飞过去。
她顿时僵住,浑身如被烈火烧灼,双颊浮上红晕,心跳飞快,久久无法平复。
蓝岚也不知怎地,明明已被庞昱说服了去帮他打理他的跨国企业,但想到要彻底放弃现在的生活,她又犹豫了。她行吗?她才大一啊!但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想要,又怕,心跳得厉害,就是拿不定主意。
所以最后她没说YES或NO,在猜出他真正的目的后,拍拍走了。
离开酒店,她立即杀上刘力军家,将这个没胆、贪婪、连未婚妻都可以卖的小
刘力军本来还不肯跟她外出单独谈话,是她威胁他若不出来,就要揭发他干的丑事,让他从此没脸见人,他才不甘不愿地跟她出去,寻一个僻静角落谈话。
这里是一座小鲍园,白天有许多小朋友过来溜滑梯、玩跷跷板,挺热闹的。
但现在,晚上十一点,小鲍园就剩下一片阴暗了。
蓝岚恨恨瞪着刘力军。“我要叫你什么,刘哥哥?未婚夫?还是卖老婆自愿戴绿帽子的刘大乌龟?”
刘力军扭曲了憨厚的脸,原本平凡的脸平添几分煞气。“你……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这么晚了,你不必工作,我明天还要上班呢!懒得陪你疯。”
“我疯?我再疯,也没你把未婚妻送给上司交换升职疯!”她真的无法理解,都东窗事发了,他还有什么好狡辩的?“你以为我是怎么回来这里的?我狠狠揍了你那位上司一顿,想必他会在医院里待上几十天,你也别指望他保住你的工作了。”
“你打经理……”刘力军突然变了脸,声色俱厉。“你怎么可以打他?该死,你想害我被炒鱿鱼吗?”
“你承认你们串通好了吗?刘力军,我是你的未婚妻啊!是你的另一半、将要与你携手一生的人!你就这样狠心,为了一个职位把我卖出去?”
刘力军慌乱地抓着头发,被蓝岚的责问搅得心烦,又想到她打了经理,经理一定很不高兴,之前答应他的好处恐怕也没了。他自己几两重自己清楚,读书没本事,毅力一点点,抗压性近乎零,讨厌屈居人下,偏偏又没有做人上人的本事。
这份业务员的工作也是他费了好大一番心力才找到,实在没信心能干出什么好成绩;也因此,当经理提出用蓝岚交换前程时,他只犹豫一下就同意了。
他不是不喜欢蓝岚,只是在他心目中,有比蓝岚更加重要的东西──事业。
可现在蓝岚却将他的前程给毁了。“卖你又怎么样?我这么费尽心机也是想多赚点钱,我事业成功,将来你嫁给我也才有面子。难道你肯跟我一起吃青菜豆腐过苦日子?”
“你没有问过我,怎么知道我不肯?”
“就算你肯,我也不要,我那些同学谁不是一毕业就买车,我现在想开车得向人借已经够丢脸了,难道你要我帮人打一辈子工?”
“只要不偷不抢就能活得顶天立地,好过你卖妻求荣!”
“你家境比我好,当然这么说,哼,将来真有一天我们结了婚,你要买衣服,没钱;买首饰,没钱;买化妆品,没钱……我看你还会不会说出这种蠢话!”
“我要衣服、首饰、化妆品,难道不会自己赚钱去买?我有手有脚,会饿死不成?”
“哼……”面对貌美如花又从小品学兼优的蓝岚,刘力军本来就有几分自卑,如今又听到她这话,有如在伤口上洒盐。“我就知道你看不起我,从小到大你都比我强……还是经理说得对,你这样的女人根本不是我可以守得住的,与其等你去勾引其他男人抛弃我,不如早点用你去换一些好处。”
这是什么话?她貌美、她聪明居然也错了?他当她完全不需要努力,就能得到一切吗?
为什么以前她会觉得这样的他虽普通,却还算老实可靠?她真是跟瞎子没两样,是非黑白都分不清。
“你不仁、我不义。”突然,刘力军伸手抓住蓝岚的手臂。“跟我走。”
“你干什么?”她用力拍打他的手。“放开我!”
“跟我去向经理道歉,好好地服侍他一晚。”
“凭什么?”
“这是你欠我的。”他要夺回属于他的荣华富贵。
“混蛋──!”蓝岚一脚踢向他的腿。
但刘力军跟她多年邻居,知道她练过几年拳脚,已经有所防范。她一脚踢来,他擒住她的脚踝,用力一拉。
“啊!”蓝岚被拖得跌倒在地,吃痛叫道:“刘力军,你这个不要脸的……”
“你装什么贞洁,我们打小认识,我不知道有多少男人围着你吗?你国二就有实习老师闹上家里,说愿意等你到十八岁,今生非你不娶,以为我不知道吗?那些男人像蜜蜂一样,为你打得头破血流,我就不信这些年来,你没跟哪一个好过!”
他不说这事她还不恨,一提起,她就满月复抱怨。一只脚被抓住,她就用另一只脚拚命踹他。“我们从小认识,我什么个性你不清楚?我对得起天地良心,从来没跟任何一个男人乱来过,你这个王八蛋……”
“外表越高贵的女人,骨子里就越风骚。”强忍着被踢的疼痛,刘力军无论如何都要拖蓝岚去向经理赔罪。
她被拖在水泥地上爬行,手肘和腿都磨破了,伤口处火辣辣的疼,但更痛的是她的心。这是不是生为女人的悲哀,无论社会如何进步,总是有男人认为女人说NO,心里其实是代表YES?
在这个父系社会里,女性是被物化的一群。所以男人认为女人可以用钱买卖,不论是买来做传宗接代的工具或玩耍戏弄的对象……总之,做什么不是重点。只要男人要,女人就要给。
可笑她还以为自己可以活出不同的人生,但其实,她双手能掌控的人生何其少?少到连自己的身体自主权都保不住。
“喂,欺负女人是男人最大的耻辱噢!”突然响起的低沉噪音有种淡凉的温度,像是干冰喷上身,让人乍起一身寒。
随着那清冷的声音落下,蓝岚看见刘力军被一脚踢飞,而攻击的人还没停手,更加快速度追上去,又是一脚,这回瞄准了刘力军的下盘。
“噢喔──”刘力军发出一声惊天惨嚎。
蓝岚看见一张笑得很恶劣、又很得意的脸。“庞昱!”
“第三次了。”庞昱非常快乐地向她比出三根手指。“三次救命大恩,也许你要以身相许才回报得了。”
蓝岚有一种想翻白眼、又想笑的诡异冲动,这家伙的出场气势永远是这么地嚣张又出人意表。
惫有,她发现他有一种对男人而言非常可恶的习惯,他出脚狠毒,最爱踢人下阴。他也是男人,不知道那里受创有多痛吗?
不过可能也正因为他是男人,才有这种攻击男人命根子的恶劣嗜好。
蓝岚坐在地上望着他。“你来多久了?”
“好,一言中的。我从头到尾都没离开你,一直跟着你。”
“但你等到我受伤了才出现?”这样还想叫她报恩,作梦去吧!
“不是等你受伤,是在等你心死。你不彻底觉悟,又怎会死心塌地跟着我、为我做事?”
“那也不必让我伤得这样重啊!”她疼得都站不起来了。
“我本来以为你是在耍刘力军,毕竟你学过功夫,刘力军只是有几分蛮力,我就搞不懂,你怎么会弄得这样狼狈呢?”他蹲子,疑惑的目光凝视着她。
她低头不语。或许正如庞昱所说的,她还没有觉悟。她心里虽然渴望改变,但对于过了十八年的平凡生活还是有一丝留恋的。
甚至是刘力军,他们毕竟订婚十八年,没有爱、也有情,这些东西都是她割舍不下的。
她是真的愿意跟刘力军一起吃苦,在某些地方,她是很传统的,认定了一个男人,就矢志不移。
但刘力军不要她,宁可卖掉她去换前程。她心痛,却还没有心死,只好用最笨的自残方法来逼迫自己看清事实。
如今,她看破了,上天注定她无法拥有平凡的一生,还不如顺心而行,哪怕闹得天翻地覆,也不枉人生走上这一遭。
“背我。”她对庞昱伸出手,当他的手拉住她,两手交握瞬间,合作的命运开启。
被他扛上背时,她回眸望一眼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的刘力军,一滴泪滑下,教夜风吹散无踪。
那是她对过去最后的一点依恋,自此而后,她的生命中不会再有刘力军,和她携手同行的人变成了庞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