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天刚露鱼肚白,于季友和普宁已跟在出关的队伍中。
于季友的白驹留在骆驼贩处,说好两天,他会带着雇来的骆驼回去交换。
一出关门,普宁立刻瞠大眼。他先前提过的山川景色如实映入眼帘,一畦畦的麦田,葡萄田,绵亘不绝的甜杏树与香瓜藤。两人各别骑着骆驼停在小贩摊前,于季友买了几串葡萄跟甜杏,好让普宁无聊时可以剥着吃。
远远,有片碧绿草原,上头立着数也数不清的牛羊,还有些圆顶的皮屋子。普宁一路惊奇,这些画面,她往常只在画里瞧见。
但一跨过草原,四周的青绿色渐渐少了。他给了她一壶水,一边解释说:“再过去就是少漠,我不打算走远,再一个时辰我们就停脚休息。”
“沙漠有多大?”她辽开遮荫的面纱眺望。
“不下千里。”他说道:“前几年突厥来侮,我跟阿爹领皇命出兵对抗,那时曾追赶敌兵到沙漠深处,我当时以为已到了地之尽头,可一问同行官兵,才知不过走了一半。”
她眨眨眼。“突厥人住这么偏远?”
他点头。“所以性格剽悍异常。”
说来虏族也是沙漠之子,只是于氏一脉汉化较早,性格不若突厥人粗野。
不到中午,两人进入沙漠地带。他找了个背风处落脚,挖了个沙坑,用拾来的枯柴干枝烧了点水。
两人分食先前买来的葡萄跟干粮,吃饱之后,他要她先小睡片刻,以免晚些瘕累,错过了好戏。
这就是他心心念念的美景。
“好漂亮。”她发出叹息。
入夜前,有个短暂的奇幻时光,整片蓝天染上夕阳的橘光,眨个眼变成紫色,接着星星亮起,一弯明月,近得像手一伸就能模到。
两人蜷在并起的斗篷里边,月华如水,映得黄土岗子一片银灿。她朝夜空伸出手,发现竟没法子看见自个儿指尖。
黝静的黑夜,隐约可听见骆驼的喷气声,感觉大地,只剩下他与她两个人。
“我有点怕。”
“有我在。这地方我熟,不会有贼人来袭。”他侧身环住她。
她瞠大眼睛看他。“你一个少主,为什么对这地方这么熟?”
“我一年总会来个几回。”他眼力好,即使在深夜,也能看见极远的地方。“应该说是血脉的呼唤,偶尔在城里住得心闷,我会骑马跑来这儿住上几夜,也没做什么,就像我们这样躺着看看星星月亮,烦闷就会自己消解了。”
“难怪你先前会说自己是野马。”
他一笑,白牙在夜里幽暗发光。“但我倒看错了妳,妳不只是娇贵的牡丹。”
“不……”她头偎在他肩上,四周寂静,即使耳语,听起来也无比清晰。“在没遇上你之前,我的确是牡丹。我从不知道自己能吃苦,也没那个环境让我吃苦,但接连几日伴着你东奔西跑,我发现,说不定我骨子里,也是匹野马。”
“是啊,而且还是匹色母马。”他附和。
讨厌,取笑她。她眸儿一瞪。“还不是你教的!”
他故作讶异地挑眉。“是么?我怎么不记得我教过妳,要在马上对我上下其手?”
“哼。”她搥他。
他低笑掳住她手,然后身子一翻,又将她紧压在沙地上。
“妳真美,我的小苹儿……”他以鼻挲蹭她,然后咬开她领上的悬钮。
当夜,两人共享一个极其甜美的夜晚。照例,普宁又在欢爱之后沉沉睡去,可是过不了多久,她又被他接连的吻唤醒。
“该醒了……”
“还困。”
她揉着双眼嘟嚷,可当定神一见戈色,忍不住发出惊呼。
东方朝阳刚吐,将满地沙岗映得有如黄金般耀眼。她手揪着斗篷站起,感觉自己像置身在一个玄幻的国度里。
“我就想让妳瞧瞧这个。”他同披着斗篷低喃。
她望向他,突然间明白他带她来的原因。
这一路风景,高山野地,城岗小镇,乃至这片沙漠,都是他宽广心廓的象征。他有奔放爽飒如大漠旷野的壮志豪情,也有蜿蜒曲折如流水般涓流的细腻。他要她看清楚这一切,这就是将来要与她携手共度一生的男人。
她好开心,又觉得荣幸,能在茫茫人海中,嫁给一个令她心折心动的夫君。
她倚身向他,娇柔地蹭着他胸口。“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对不对?”
“当然。”他笑着牵起她手,在天与地的见证之下,吻了他最心爱的女人。
天上一卷一卷的云丝,就害羞似的,轻巧巧地飘过天际。
两颗悸动不已的心,在此合而为一。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