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知道谁是真正的凶手。”
她简单又明了的回答,倒是很出乎韩武麒的意外,他呆了一呆,只听那个娇小的女人严正的往下说。
“我知道谁是凶手,只是不清楚他是怎么做的,我没有办法冒险报警,所以才选择打电话给你。”
“为什么?”
恬恬挑眉,她以为她回答的够清楚了。
“我是问你为什么不报警,算了,我想我大概猜到是为什么了。你刚从警局出来,你不能报警的原因只有一个,你不信任警局里的人,对吧?”他问了一个问题,却没有等她回答,只道:“对了,你可以过来说话吗?我不喜欢你的房间。”
她再一愣,开始怀疑自己做了错误的选择。
见她不动,他叹了口气,然后慢条斯理的解释。
“你的房间是角间,到处都是窗户,它只差没在上面钉一个‘欢迎参观’的木牌而已。如果有人在看的话,相信我,随便找个人到附近高一点的地方,就可以清楚看见你在屋里干什么,那甚至不需要用到专业人士或那些贵得要死的高倍数望远镜。”
他话还没说完,她已经朝他走去,那男人却在她进房后,关上门时,依然在碎碎念。
“有人说过你话很多吗?”
“有。”他笑咪咪的说:“我老婆。”
她真不应该希望他会觉得不好意思,阿南都不会了,这个当初重伤在床,却还不忘游说挖角员工的男人又怎么会?
恬恬忍住翻白眼的冲动,走进客厅。
“抱歉有点乱,我们这几天忙着找你和阿南,没空打扫。”他走到沙发前,一坐在偌大的三人座上。
“我们?”她好奇的问。
“我和我老婆。”他从桌底下拿了瓶汽泡式的矿泉水给她。“她去买晚餐了,等一下就会回来。”
他的房间很暗,客厅里唯一的窗户紧闭着,窗帘也被拉上。沙发前的桌上,有着一台笔记型电脑,她看见萤幕上有四个画面,其中有两个是她的屋子,客厅和卧房,另外两个是公寓的大门和后门。
面对卧房的门关着,但她可以从底下的门缝中,看见里面同样没什么光线。
“你为什么说我不该喝我的柳橙汁?”她问。
“你的柳橙汁是纸盒装的。”他看着她说:“艾玛是被人以针孔施打高剂量海洛因,昏迷不醒后,才吸入过多的一氧化碳死亡的,而你已经离开一整个星期了,任何人都可能溜进去下毒。”
所以他才买了一整箱玻璃瓶装的矿泉水?这的确是个好方法,玻璃瓶针穿不过去,一般的针也刺不穿金属瓶盖。
“我以为那是警方尚未公开的案情?”她接过未拆封过的矿泉水,却没了喝水的兴趣。
“警方已经公开了。”他敲了两下键盘,把萤幕转过去面对她,显示报社的网页给她看。“阿南早在好几天前就已经被通缉,多亏了我,警方只找到他几年前的照片。”
网页上那男人的照片,看起来比现在清秀俊帅许多,当时的他还是短发,看起来活像偶像明星。
但是真正让她吓一跳的是报社所下的标题。
情杀?!艾玛非自杀!
豹裔天才外科医生误入歧途。
天才外科医生?他是天才?
她还没来得及反应,房门就被人打开,一个女人抱着一袋面包,从外面走了进来,看见她,那女人似乎一点也不惊讶。
“我老婆,封青岚。”坐在沙发上的男人抬手为两个女人介绍,“隔壁的屋主,郝恬恬。”
封青岚抱着纸袋上前,朝她伸出手。
“你好。”
恬恬放下矿泉水,握住她的手,“你好。”
“嘿,老婆,有个好消息。”韩武麒笑看着这两个女人,“恬恬说她知道谁是杀人凶手。”
小岚一愣,挑眉直问:“你知道?你不认为凶手是阿南?”
“不。”恬恬看着她道:“我从一开始就不认为他是凶手,但他显然不这么认为。”
她应该忍住绑面那句讥讽,但她之前已经在警局里忍得太久了。
依然坐在沙发上的男人,闻言咒骂了一声,他老婆却扬起了嘴角。
“我说了她是聪明的女人。”青岚朝老公伸出手,得意洋洋的说:“拿来。”
“可恶。”他掏出口袋里的一百块美金,无奈的看着她问:“你怎么会相信阿南那个痞子?”
她眨了眨眼,简直不敢相信。
“你们拿我打赌?”
“监视一间空房子和整个警察局是很无聊的工作,只是打发时间用。”
说是这么说,那穿着深蓝色运动服的女人却迅速的把钱收起来,看着她道:“你有怨气,让我猜猜,你喜欢我们家阿南?”
这女人话题跳得太快,她被问得措手不及,俏脸红了一红。
封青岚挑起了眉,“你爱上他了?”
恬恬一僵,这女人未免也太敏锐了,她尴尬的开口,转移她的注意力。
“这不是重点,我想我们现在要做的,应该是想办法抓到凶手,让他从牢里出来。”
青岚看着她,然后点了下头,放过了她。
“没错。”她把食物交给坑邛死的老公,然后叉着腰,看着眼前这娇小的女人,微笑道:“那好吧,你为什么认为凶手是克拉克?”
她再一呆,“你怎么会……”
“我在那里,你一出来,我就跟着你。你在警局门口前,和克拉克说话时,突然变得非常僵硬,还拒绝了他送你回来的建议,宁愿穿着身上这套至少大了两号不合身布袋在路上走上好一段路,去和人借钱坐车,还一直盯着后照镜,我想如果你突然有了结论,恐怕是因为想通了什么,或看到了什么,对吧?”
恬恬浑身一阵发冷,脸色惨白的看着这个女人,“我希望我没有表现得这么明显。”
“你没有,至少那名警官并没有一路跟着你,除了我之外,我并没有看到有人跟踪你。”阿岚在老公身边坐下,一边接过老公递来的三明治,一边看着那面无血色的女人,“他暂时还没起疑,不过那不表示之后他不会来杀你灭口。”
矮武麒狼吞虎咽的吞下了一个包着女乃油的小圆面包,瞅了她一眼,然后也分给她一份面包,问:“你看到了什么?”
这对夫妻一副轻松自然的模样,虽然他们的设备看起来很简陋,但他们似乎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而且他们显然很关心那个家伙。
“钢笔。”她接过那个面包,然后在另一边的单人沙发上坐下,看着那对年轻的夫妻道:“克拉克警官拿着一支手工订制的古董钢笔,我认得那支钢笔,它有着特殊的牡丹花纹,那是我替艾玛找的,上面还有制作者的落款,我相信全世界只有一对。”
“那有可能是艾玛送他的。”韩武麒提醒她。
“那是夫妻笔,非常昂贵。”她解释道:“原主人有一段非常浪漫的爱情,艾玛非常喜欢,她不可能轻易送人,除非……”她迟疑了一下,还是将她的猜测说出:“除非对方是她的情人。”
封青岚一愣,“但克拉克警官结婚了。”
“所以他不是疯狂的影迷,就是和艾玛搞婚外情的地下情人。”韩武麒叹了口气,咒骂了一声,“该死!我怎么想都觉得是后者。”
恬恬吸了口气,谨慎的道:“我不确定我的假设对不对,但他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所以案子才交给他负责,他原本是要以自杀案做结,却因为我和阿南的质疑,让鉴识员决定除了一氧化碳中毒的检验之外,另外仔细检视艾玛血液中的药剂成分与含量。”
她的假设不无可能,青岚坐直了身子,“你和阿南让他紧张了起来,所以当他接到你的电话时,就决定要处理掉你们。”
“等等!”韩武麒咬着面包,飞快的敲打着键盘,然后抓下面包道:“警方的档案说,约翰·华克的死亡时间是在凌晨两点到三点。你几点打电话给他的?”
“两点二十五分左右。”她吸了口气道:“阿南是在那时来的,但那只表示克拉克可能和阿南一样有嫌疑,约翰·华克死亡的地方,在我家到警局的途中。”
青岚一弹指,“那家伙还是有可能从警局赶来,在途中杀了约翰·华克,然后再到你家,他甚至可能刚好撞见你和阿南被绑架,于是决定干脆嫁祸到阿南身上,他大概觉得你们两个不可能会活着回来。”
“这些都只是假设。”韩武麒提醒老婆,“我们需要证据支持证明这个假设。”
“我有一个办法可以证明。”封青岚看着她,微微一笑,“不过那需要你的帮忙。”
罢把另一个女乃油小面包塞进嘴里的韩武麒呛了一下,他咳了好一会儿,才回过气来,看着老婆道:“我怎么觉得阿南不会喜欢那个办法。”
“他喜不喜欢不是问题。”封青岚把长腿跷到桌上,双手交抱在胸前,看着恬恬,挑眉道:“他现在人可不在这里,对吧?”
她说得没错。
那该死的家伙不在这里,他自己放弃了发言的权利。
恬恬放下面包,直接开口询问。
“你要我帮什么忙?”
封青岚开心的扬起嘴角,然后倾身和她把那个办法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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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侦讯室,还是老样子。
一张桌子,四张椅子,天花板上的日光灯,除了这些,就什么都没了。
噢,还有门上透明的玻璃,那是为了怕嫌犯被殴打而设置的。
这是个人权至上的国家,警方不能对他动粗,或动用私刑,当然也有例外啦,如果那两个在门外站卫兵的员警稍微再靠拢一点,就算里面这两个警官要把他抓起来抡墙,恐怕也没人看得见。
他已经搞不清楚自己来这个房间究竟是第几次了,反正也不是很重要,他知道他没有杀人,可惜侦办的警官并不这么认为。
“尼克,我们就不要再浪费时间了,枪上有你的指纹、针筒在你房间搜出来,你何不直接认罪,省了大家的麻烦,也许我们还可以替你和检查官说说情。”
“我没有杀艾玛。”他重复那句说了几百遍的话,看着这两位警官道:“你们和我一样清楚,针筒和枪可以嫁祸,我的指纹同样可以被人用技术转移,我敢和你们打赌,那两样证物上面,没有一丁点我的皮屑和DNA。光靠一枚指纹是没有办法定我的罪的,你们必须再努力一点。”
其中一名年轻的刑警恼火的站了起来,抓住他的衣领。
“你这个王八蛋!”
他整个人被扯了起来,铐着手铐的双手,砰的一声撞到桌缘,那真是他妈该死的痛!
“吉姆!住手!”克拉克伸手阻止同伴。
吉姆忿忿不平的松开了手。
“你出去冷静一下。”克拉克开口说:“去倒杯水来吧。”
拜瞪了他一眼,那位叫吉姆的刑警才不爽的走了出去。
阿南松了松衣领,懒散的重新在椅子上坐下,不过这次记得把被钳制的双手放在桌上,免得这家伙等一下也跟着抓狂起来。
“你以为你很聪明,对吧?”克拉克冷冷的看着他。
“不是我以为。”阿南一扯嘴角,“我想很多人都这么以为。”
“也许指纹是可以转移的,但现在许多法官还是采信指纹证据。”克拉克放下手边的资料,瞪着坐在对面那一脸玩世不恭的男人,“你也没有办法否认,凶枪和针筒的确是在你衣柜里搜出来的。”
“我没有杀艾玛。”他看着这名警官,冷静的道:“她就像我的姊姊。”
克拉克挑眉,讽刺的道:“所以她才立遗嘱把所有的钱都留给你?”
“我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阿南说。
“你和她没有血缘关系。”克拉克冷笑,“怎么样,和全世界最性感的女人上床有什么感觉?”
阿南眯起眼,“你嘴巴放干净一点。”
克拉克却没理他,只继续讥讽的道:“你这种男人我看多了,小白脸一个,用一张嘴就把那些女人哄得忘了我是谁。艾玛才刚死,你就立刻搞上了她的室内设计师,我真为她感到不值。”
阿南瞪着他,“你为她感到不值?”
他嗤笑了出来,讽刺的看着克拉克,“为她感到不值?值不值是每个人自己心中所评量的,你觉得不值得的东西,艾玛说不定会奉为宝贝。为她感到不值?你是什么东西?不过是一只自以为是的猪——”
砰!
他话没说完,那位警官果然跟着抓狂,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襟,将他整个人掼倒在坚硬的地上,一拳又一拳的扁他。
他坐的椅子翻倒了,他的脚甚至踢歪了桌子。
但是就那么刚好,外面两名员警和应该要去倒水的吉姆警官,仿佛同时变成了聋子,那么大的声音,他们三个却并排在玻璃窗外,始终看着外面,没有一个人转过头来查看。
克拉克的铁拳,不断的如雨般落下,活像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
妈的,这家伙疯了!
那抓狂的王八蛋用衣襟压住他的颈项,他不能呼吸也喊不出来,只能尽力用手臂挡住这家伙坚硬的拳头,月复部依然结结实实的挨了好几拳。
就在这时,警官的手机响了起来,他这才松开扼住他喉咙的衣领,起身接起挂在裤头上的手机,同时不忘用力踹他一脚。
阿南一边呛咳,一边喘气,痛得差点呕出血来。
那男人却形同无事的讲着电话,然后挂掉电话后,再次蹲了下来,将他抓了起来,几近疯狂的冷笑道:“我是什么东西?我告诉你我是什么东西,我是艾玛的男人。”
阿南震惊的瞪着他,只见克拉克眯着赤红的眼,一脸狰狞的问:“知道是谁打电话来吗?”
他喉咙痛得没有办法回答,那疯子却冷笑的拍着他的睑,“你新搞上的姘头,郝恬恬。”
什么?!
他喘着气,怒瞪着那家伙,猛地抬头以额撞这王八蛋的鼻子。
克拉克却早已料到,闪了开去,得意洋洋的道:“她说有怪人在她家附近,她很害怕,希望我过去看看呢。我恐怕我过去之后,会发现她因为太过内疚帮助你,已经决定要畏罪自杀了呢,真不幸,对吧?”
一股恶寒从胸月复中升起,教他几乎呕吐出来。
“你他妈的离她远一点!”他火大的开口咆哮,声音却破碎不明。
“宝贝是吧?我现在就去解决你的宝贝。我相信她畏罪自杀的遗书一定会让你被定罪。”克拉克讥笑着,无视他的威胁,只是说完后,起身又踹了他肚子一脚,才喊道:“吉姆!”
站在门外的年轻刑警的耳朵突然好了,立刻回身开门走了进来。
“把这满嘴谎言的变态杀人狂关回牢里!”克拉克高高在上的睨视着缩在地上的他,一脸鄙夷的道:“我绝对会找到证据,看着你被定罪的!”
在晕眩般的疼痛中,他可以看到克拉克的嘴角微微扬了起来,冰冷的蓝眼睛里,透着疯狂。
“起来!”吉姆警官把痛得快吐出来的他,强抓了起来。
克拉克转身走了出去,甚至没回头看他一眼。
阿南全身冒着冷汗,捂着疼痛的肚子喘着气,几乎无法直起身子。
“别装蒜了,你这废物!”吉姆凶恶的吼着。
武哥他们会保护她的,他这样说服自己。
他打电话回去时,是答录机接的,他留了言,他知道小肥起床后会检查留言,他失踪了七天,武哥可能早就已经来了,他知道他们在得知她被放出来后,会去找她,但他们也有可能没和她联络,或那顽固的小女人,因为相信他是玩弄她的杀人犯,而不肯和他们说话。
他强迫自己站起来,脑海里飞快的想着。
懊死!有太多的可能性了!
那疯子要去杀了恬恬,他不能再留在这里,这些警察不会相信他的!
克拉克当了坑邺十年的警察,平常就是一副忠肝义胆、为民服务的好警察,他之前还在他桌上看过优良警员的奖章。
要说服这些警察太慢了。
阿南边喘边咳的想着。
他没有时间了,他必须离开这里。
吉姆将他拉出侦讯室,两名员警接手押解他。
他的月复部依然疼痛,但他没咳血,那是好事。他的肋骨完好,大部分的拳头都落在他的月复部和被架挡的手臂上,他的肾脏也OK,他闪过了克拉克对那里的攻击。
从侦讯室到他平常被关的地方,会经过转角的楼梯。
他走过太多次了。
楼梯转角那里有窗户,窗外有七里香矮树丛,然后就是大街,他只要想办法弄到车,设法躲过警方的子弹,活着把车开到她家就行。幸运的话,剩下来的事,追来的警察会做。
那两名员警几乎是架着他走到楼梯那里。
他们不在乎他是不是被殴打过,在办公室里的警察也对他虚弱的状况视而不见,他是全世界男人的敌人,他杀了他们的偶像艾玛!
真是狗屎!
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怀疑他会被那两名员警失手丢下楼梯,然后意外跌断他的脖子,幸好他们并没有真的这么做。
所以当他在楼梯转角,突然用力弯腰咳了起来,然后在他们查看他时,出其不意的直起身子,用铐着手铐的两只手像打棒球一样,挥打其中一个人的脑袋,抢走他的手枪,把另一名员警撞得滚落一楼,当他这么做时,还真的感觉有那么一点抱歉。
只有一点。
他停也没停,所有动作一气呵成,转身冲破二楼楼梯转角的窗户,跳了出去。他跌落七里香矮树丛上,然后翻滚了一圈,在大街上站起身子,一辆车在他的鼻头前紧急煞车,差点撞到了他。
阿南抓着紧握在手中抢来的枪,瞄准了那惊魂未定的倒楣鬼,奔到了驾驶座旁。
“下车!”他咆哮。
可能是他头破血流的样子很吓人,也可能是他的手铐强调了他犯人的身分,更可能是他手中的枪,那位开车的男士,很迅速的把车门打开,落荒而逃。
他上车时,枪声开始响起。
他踩下油门,将车子急驶出去。
没有多久,身后传来刺耳的警笛声,他一路狂踩油门、超捷径,只想尽快赶到她身边。
天杀的,他那天在饭店,就应该和她说清楚的!
人生苦短,他十五岁时就清楚了解到这件事。
窗外的景物快速的飞逝而过,街灯、建筑、人车、子弹,他只专注在一件事上——
鳖着赶到她身边,让她也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