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淡的三月天,杜鹃花开在山坡上,杜鹃花开在小溪畔,多美丽啊……”
春天唤醒了每个人慵懒的筋骨,催人迈开脚步向前走……
“好温暖。”洛素最喜欢这种春寒乍暖的感觉,她优闲地漫步在街道上,捕捉每抹拂面的春风。
“艺素苑咖啡坊”淡雅的招牌迎风而立。
“欢迎光临。”洛素站在吧台内,以亲切的笑靥迎人。
“艺素苑”内的恬静淡雅向来吸引许多人前来休憩谈心,除了享受气氛外,这里可口的食物和服务人员温柔的待客态度,都是使他们乐于光顾的原因。
“洛素,-看靠窗边的那位客人。”
“怎样?”
“好帅哦!比电影明星还有型。”玉云又开始“流口水”了。
洛素见怪不怪地擦擦眼镜,再重新戴上,玉云只要一看到帅哥就是这副花痴德行。
“那种雍容华贵的气质……哇,他看的是原文书耶!”玉云撞撞洛素,“我就不信-看了没感觉。”
“看了有感觉又怎样?不错,他的确很英俊,器宇轩昂,是个百年难得一见的美男子,但那又怎么样?”
“-难道一点都不动心?”玉云奇怪地问,她几乎被“电”到了。
“拜托,拍“一见钟情”NO.II啊!”洛素端起刚煮好的曼特宁。
“-干嘛?”玉云紧张地捉住她。
“我送咖啡。干嘛?”瞪了玉云一眼,洛素笑笑离去。
“先生,你的咖啡。”
“谢谢。”他深邃的双眸微微-起,含着礼貌的笑意。
待洛素回转吧台时,玉云不依地叫道:“哇!-好贼,咖啡是端给他的却不跟我讲,害我错失机会。”
“哪!”洛素递给她一个咖啡杯。
“干嘛?”她莫名其妙。
“看我多体贴,这个给-装口水用。”
“洛素!”
洛素哈哈一笑,转身烘焙点心,懒得理她。
玉云终于忍不住了,自动自发地走向前。“先生,你看得懂原文书啊?”她一脸崇拜。
“是的。”展学甫抬起头看了她一眼,礼貌地回答。
而在不远处的吧台,洛素却几乎控制不住地想爆笑出来。废话,他捧着原文书在翻阅,自然是看得懂,不然干嘛呀?捧著书闻香吗?真是服了玉云,要搭讪也要用点脑袋,否则这类的笑话不笑掉人家的大牙?
厨房内的店长华姊探出头来,“怎么,玉云又发作啦?”
“-说呢?”她眼神一抛,“哈哈!”
“这小女孩真会瞎搅和,不把客人吓跑不甘心哪?”华姊也没办法,“洛素,-帮我盯着,免得客人被她吓昏。”她摇摇头,叹口气,又回到厨房。
其实玉云人也不算坏,只是有那么一点“阿花”个性,见着帅哥就情不自禁地猛扑。
展学甫暗自叹气,看样子今天这一章是没办法顺利读完了。
“先生,你好厉害哦!看得懂原文书,想当初我的英文程度也不错,要不是后来……”
洛素看见玉云张大嘴在讲“想当初”的事,笑意都快决堤而出了,她实在同情那个可怜人,只见他一脸愁容……
再稍等一下,等我的点心烤好后,就有机会解救你于水深火热之中了。洛素在心中默默地安慰他。
那头的玉云总算说完了那段往事,正在喘口气、吞口水,学甫以为她讲完了,正要松口气时,又见玉云一手支桌,打算长谈的样子,他暗暗揪紧眉头。
“你打哪儿来的?”
“美国。”学甫简短地回答,希望她能识趣地住嘴。
只见她眼睛一亮,张大嘴滔滔不绝。“好厉害!……”
展学甫几乎是受到惊吓,他在美国看遍洋妞热情示爱的可怕性情后,以为台湾的女孩较含蓄,不会看见他的脸孔就贴上来,没想到……
冰于厚道心地、儒雅的个性,学甫不好意思贸然打断她的话,只觉得一颗颗冷汗在额头冒出。谁来救我?他在心中-喊。
突然,彷佛回应他的求救般,一位戴着大眼镜的小姐如神-般现身,他松了口气,一脸期盼地望着她──
“先生,抱歉,这是你的黑森林蛋糕。请慢用。”她端上原本要给十桌的点心,及时替满头大汗的他解围;面对他感激的眼光,洛素眨眨眼,和他交换了个会心的微笑。
“玉云,华姊在叫-,咱们进去吧!”不由分说的,她一把将玉云拖入内,免得吓跑客人。
学甫余悸犹存地啜口咖啡压惊,实在是吓得不轻。从小到大,因他俊秀的脸而黏上来的女生,在他心底留下了恐惧的阴影,他虽然可以正经地和女子谈笑风生,但对以激进的手法接近他的女孩,可就小生怕怕、敬而远之了。因为他希望将来携手共度终生的爱侣必须是不以貌取人,而且是真正爱上他本质的女孩──天知道,太帅的男人竟然也怕人以“貌”取人,唉!这真是他的悲哀。
惟恐那女子又冲出来搭讪,学甫赶紧起身结帐。柜台内的女孩正是他的救命恩人──鼻梁上还是挂着可爱古朴的大眼镜。
“谢谢-的解围。”他真挚道。
“不客气,是我同事太唐突了,希望没有吓到你。”
“坦白说,是有一点。”他迷人的嘴角微微扬起,“无论如何还是得谢谢。”
“别客气,你还是趁她尚未出来前赶紧溜吧!”他谦冲和悦的气质赢得洛素的赞赏。没想到这帅哥一点骄气都没有,嗯,不错,这使她打破原则自在地开玩笑。
学甫会意,轻轻笑道:“拜拜。”然后优雅地离去。
“洛素,那帅哥呢?”玉云又忘我地扯开大嗓门,幸好午后的小咖啡屋并没有多少客人,否则华姊怕不冲出来训人才怪!
洛素叹口气,打算暂时借助棉花的隔音效果,来避开接下去的炮轰……
豹灯初上,夜幕低垂,洛素换上衣服,准备前往另一个工作岗位上班。
“社长,我来了。”
“洛素,-来得正好,这份稿子要影印两百份,还有刚刚校对好的文件也顺便影印、装订成册。”霹哩啪啦地交代了一堆杂事,社长头也不抬地催促道:“动作快点。”
“噢!”推推眼镜,洛素早已习惯这种繁重琐事老是推给她的事实。没办法,为了赚点钱,忍无可忍是应该的,尤其在这种老式经营的小出版社,一人做三人份的工作是必然的现象。
到了午夜十一点整,终于把所有工作完成,洛素揉揉肩背,试图忽视阵阵酸痛。
“好了?好,那-先回去吧。”
“谢谢!”她呼口气,幸好没有别的工作了。她已等不及要回家泡个热水澡,消除全身的疲劳。
“哦!记得明天早点来,顺便校稿。”
“是。”
天知道她根本已经昏昏欲睡,社长的话只激起她反射性的回答。
非常辛苦地将自己从床上挖起来,洛素死命地克服瞌睡虫,因为早上八点至十二点是她另一份工作的上班时间,那就是──送货。
随着卡车驶进大学校园,她兴奋地对司机阿德说:“哇,好美的校园哪!”
“是呀!”愣头愣脑的阿德胡乱附和,“很美……唉,-吃过早餐没?”他模模肚皮,“我好饿。”
“饿?”经他一提醒,洛素才想起昨天就没吃晚餐,而今早又因为忘记带钱包,连早餐都省掉了,如今自己真饿得有些头昏眼花。
看着愁眉苦脸的阿德,洛素道:“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当然是搬完这ㄊㄨㄚ就去填肚子。”他向来饿不得,所以才有个“大胃德”的外号。
“先搬完再说吧!”强捺肚皮的抗议,她将及腰的秀发利落地扎成马尾,率先跳下车;阿德扛着大纸箱跟在她后面。
“-好,我们是走纸来的。”她抓了一个路过的女学生探问。
“纸?”美丽的女学生茫然答道。
“抱歉,可不可以请问-教务处在哪儿?我们是纸业公司,专程走纸来的。”洛素连忙接口。
“前栋二楼中间那间就是。”
“谢谢。”道声谢后,她转身搬货。
阿德瞧了洛素一眼,“-确定拿得动吗?”
“当……然。”实际上她手酸脚麻。没办法,今天的箱子特别大,都是一堆四开的八十磅纸,而且连着两餐没吃,力气都减弱了,但是她仍深吸口气撑住。
阿德忧心地看了她一眼,耸耸肩,脸不红气不喘地再扛起一箱,“走吧!”领先大踏步前进。
洛素跟着爬上二楼,待放定位置后才大松口气。就这样来来回回搬了三趟,搬到最后一箱时,她更加小心翼翼地登上楼梯,但是疲乏的身子渐渐不听使唤,月复中的空虚混着胃酸开始作怪,她只觉箱子愈变愈重,而且慢慢在下滑。她试图振起精神,却突然失去重心和意识,整个人昏倒了。
一阵凉意拂醒了她,洛素迟钝地揉揉眼睛。
咦,眼镜呢?她突然惊醒,却被身前一张张放大的脸吓一大跳,“啊!”
“好了,终于醒了,她没事。”一个严肃的老人首先出声。
人群中传来一声:“不用叫医生了。”
“是呀!看样子是没事。”
“大概是贫血,或营养不良所造成……”
洛素眨眨眼,“有谁能告诉我发生什么事吗?”
“-昏倒了。”轻柔低沉的声音自后方响起,好像离自己好近,似乎有些熟悉……
她猛一回头,刚巧望进那双温暖幽邃的眸子,其中夹杂着关怀和焦急。
“是你?”更惊人的是,自己还靠在他宽阔的胸膛上。
学甫笑笑,“-现在觉得怎样?需不需要看医生?”
“不用,”一听到医生两字就想起一管巨大的针筒。“不用看医生,我好了。”现场围观的人们都听到她强而有力的回答,于是渐渐散去,只剩下他和她。
“洛素,老板叫-回去休息。”阿德突然冒出来。
“回去休息?什么意思?”洛素的心跳漏了一拍。
“我看-昏倒了,就打电话回去请示老板,结果他说……”阿德语音缥缈,“既然这样,可见-负荷不了这份工作,所以……所以要-回家休息,不用再来做这种粗重的工作。”
“啊?”洛素真痛恨自己这种无助的语气。
“对不起啦!我只是想请示他该怎么办,没想到……”
“没关系,”她还得反过来安慰他,“这倒好,我可以回家睡个饱觉了。”
“要不要我顺便载-回去?”阿德深感抱歉。
“不用了,我载她就可以了。”
“你是……?”阿德怀疑地问。
“我是这所学校的教授,你可以放心。”这是学甫唯一一次感到有名片的好处。“这是我的名片。”
“洛素,-……”他迟疑地看着洛素。
这人有种令她深感放心、可以信任的特质,她轻轻点头。
“那我先回去了。”
“拜拜。”洛素回头看着学甫。“谢谢你。”
“不用客气,上次和这次刚好扯平,大家都别再提谢字了。”他浅笑,“我是展学甫。”
“叶洛素。”她轻声道,彷佛有被催眠的昏眩感。
纵然是个眼力不佳的大近视,洛素仍感受得到他散发的魅力。近视……眼镜?她惊慌起来,“我的眼镜!”
“这儿。”他掏出适才自地上捡起的大眼镜。
戴上眼镜又增加点自信心和冷静,她奋身欲起。
“走吧!我送-回家。”学甫细心体贴地扶着她。
“你是大学教授?那你没课吗?”好年轻的教授啊!
“我今天只是来整理一些数据,刚好碰到-昏倒在地。”
“我……”想起方才的糗态就忍不住脸红,“好丢脸。”
“-身体不舒服?”
“不是啦!”她讪讪地笑道,“因为肚子饿的关系……”
“-多久没吃了?”学甫紧张地问,关怀之情溢于言表。
“也不过是昨晚和今早没吃……”肚子适时咕叫出声。
“那我先带-去用餐。”他失笑,“饿肚子是不好受的。”
“我……”洛素来不及推辞竟被他拉着跑。
没想到书卷气十足、尔雅的他竟也有阳光般活跃的一面。洛素呆呆地乱想,却隐约感到心中那一块无人探及的角落,似乎被春风拂过般,轻轻地悸动。这是好,还是不好?洛素茫然了。
他们来到学校附近的早餐店,点了米浆和萝卜糕。
学甫好笑地看着她深深、大口地吸吮着米浆,那模样自然又可爱,丝毫不做作,更显出她的单纯天真。
“你笑什么?”洛素摇摇塑料杯,又打开盖子瞧,确定米浆是否全进到肚子里了。
“-好可爱。”他再叫来一杯,“再喝些。”
“可爱?你是第一个夸我可爱的人。”洛素老实不客气地露出“水牛”本性,再度大吸特吸。
他摇头表示不相信。
“是真的嘛!”洛素轻喊。
“其它人都没说过-可爱?”
“他们只会说:“哎呀,洛素,-好好玩哦!””她模仿别人夸张的口气和表情,逗得学甫大笑。
“真的?”
“你以为我爱公开这些“伤心事”呀!”洛素淘气地幽自己一默,“这是很没面子的事,但他们老是要说实话。”
“其实他们说的没错,-真的非常幽默可爱。”
“谢谢啦!”洛素自然地夹起一片萝卜糕塞进他嘴巴,“哪!谢礼。”
不知怎的,两人好似相识已久般的契合自在,学甫的胸腔充斥一股柔柔甜甜的情愫,看着洛素孩童般的笑容,顿觉有种充实的满足感,难道这纯真的小女子便是自己一直在追寻的人?
吃完早餐,学甫执意要送洛素回家。
来到她租赁的房子门口,洛素依依不舍地挥手,“拜拜,谢谢你。”言语中不经意地流露出依恋。
学甫看着她略带离愁的面孔,温柔地说:“明天有空吗?”
“明天?”洛素怔忡。
“如果-明天有空,我想带-去阳明山赏花。”
“有。”她狂喜。可以看花,就算拚着一死……哦!不,就算强迫也要硬调出假来;何况她在店里人际关系很好,应该没问题。哇!赏花耶!
“那我明天八点来接。”
“好。”
学甫温柔一笑,给了她一个温暖的眼神,上车离去。
“哇塞!”天知道她有多久没到郊外去了。
洛素尽力不让自己去思考那个最大的喜悦──可以和他……不,别妄想、自作多情了,千万不要有一丝的期待冀望,因为那是件最不可能发生的事,灰姑娘的故事已是尘封的童话,何况向来高唱“纯粹朋友最隽永”的她,怎可能违背自己的信念?
“那么这是什么样的情况?”她自问。“哎呀!他一定是把我当成一个不打不相识的朋友,我又何必多心?”她敲敲脑袋,“都怪他长得太漂亮了,让我有点想入非非。”
没时间胡思乱想,她看了眼腕际的表,该到咖啡坊上班了,如今三份差事已丢了一份,可不能再出差错。她的座右铭是:赚钱最重要。一想到赚钱,她的眼睛就发亮,精神也振奋起来。待存够钱,她要好好享受一趟快乐的环岛之旅,到台湾的各个角落寻找属于这片土地的脉流,感受它的生命力;追求心灵的充实是她最大的目标和快乐。
“雅媚,-老公什么时候来接-?”洛素问。
“待会儿就来了,今天我们要去吃一顿烛光晚餐。”纤丽清秀的雅媚是大家羡慕的对象,因为她有个体贴温柔的帅老公,和甜蜜可爱的雅媚是天生一对,两人相配极了。
“哇!懊浪漫。真是羡慕-,老公好帅……”玉云叹道,“这年头俊男简直是充斥街头,但就是没有一个对我有意思。唉!”她是标准的白马王子迷。
“-呀,个性太冲动激进,任何条件再好的男人都会被-吓跑的。含蓄点嘛!拔况谁说找男友和老公的标准是非帅不可?须知十个帅哥就有九个风流,-希望整天提心吊胆爱人是不是会跟别人跑吗?”雅媚道,“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是爱我、顾家、贴心的男人,相貌倒还在其次,或甚至可不列入考虑。”
“-嫁了个十全十美的好老公,当然可以这么不在乎地大谈特谈。”玉云撇撇嘴唇,“洛素,-说对不对?”
“呃,”其实她心里头是赞成雅媚的,但是又不好意思说出口,怕心胸狭窄的玉云生气。“这个……各人观念不同,我不予置评。”
“洛素──”玉云不依,正准备再发表高论,刚巧有客人进门。洛素和雅媚皆松了口气,庆幸躲过了玉云的一阵炮轰。
“欢迎光临。”两人喊得高兴而热切。
七点整,洛素兴奋地醒来,看看窗外阳光灿烂得炫人,心底更添加几许欢畅。好棒!今天可以尽情地玩个过瘾。想想自己已经好久不曾这样轻松了,自从订下目标以来,她就拚命地上班、兼职打工,希望趁年轻多存些钱,将来想环岛旅行或是全心投入慈善事业时,都可以无后顾之忧。
不过,难得今天有人要带她去玩,她自然乐得偷闲一日。
仔细地扎着麻花辫,在镜中端详自己,看到的是一个清新月兑俗、充满活力的女子,双眼散发出快乐的光芒。
“花!”思及花朵,她整个心都飞扬起来。花,各种品种的花──玫瑰、莲、荷、满天星、梅、樱花、玛格丽特、松叶牡丹、郁金香等美丽的花儿……。她最爱花,纵然是路旁不起眼、叫不出名字的花朵,她也爱得神魂颠倒,不愧自封为“花痴”。
“叮咚!”门铃准时八点响起,倒吓了正陶醉不已的她一跳。
“嗨!”她羞涩地开门,招呼这位新朋友,且还不习惯他逼人的俊美风采,心头总是有点慌慌的。
“早呀!本来想送-一束花,但思及今天就要上阳明山赏花,所以就……”他解释道。
“我了解。”他的诚恳令人窝心。洛素开朗的轻笑,“那么现在……”
“-今天好可爱。”学甫情不自禁地说溜嘴,“好似全身都散发出自然适意的活力。”
“谢谢!”还是红了脸,她实在不习惯被赞美,不过这种滋味好好,犹如果糖沁到心底又冒出泡泡。
他发觉自己正着迷般愣愣地盯着她红透的娇靥,心中那股特殊的感觉又加深了一层,彷佛杨柳点水面弄皱了心湖般,一圈圈泛开,愈来愈大。
他忆起昨日那突起的冲动邀约,这代表了什么?他一向都不曾主动邀女孩的呀!连对方提出邀请也老是迟疑不去的……
“想什么?该不会是被我的“艳光”吓到了吧?”她打趣,唤醒沉思的他。
“抱歉,我一时失神。”学甫露出歉意的笑容。
“嗯,走吧!赏花去。”洛素打算好好享受春光明媚的一天,哥儿们般地一挽学甫肩臂,“先去买一些零嘴。”
她明朗的个性化解了一般男女初相识时应该会有的不自在,使得学甫也感受到那股轻松感,自然地随她蹦跳上车。
“喂!你有没有女朋友?”她边嚼牛肉干,口齿不清地咕哝,边顺手地喂他一片。
“我?没有。”学甫满足地接过食物,握着方向盘的手坚定稳健。
“我不信,你的条件很好耶!我有没有提过刚见到你的第一印象?”见他摇头,洛素继续说:“我那时吓了一跳,因为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俊的男人,还让我的自尊心大受打击。”
学甫失笑,“怎么会?”
“会呀!因为我长得“爱国”。”
“-对自己太没信心了。”他不爱听她贬低自己的话。
“也许,但我从来不为外貌烦恼,只除了某些时候某些人太优秀,而使我刺激过度。”她说着又开起玩笑来了。
“我该为此道歉吗?”学甫幽默一笑。
“当然。哇!你看,好漂亮的花丛,深紫色的耶!”她兴奋忘形地笑指着,“看到没?”快乐得像个孩子。
“嗯。”事实上洛素那闪闪发亮的脸庞更吸引他的目光。
“沐英,对不起……我爱-,但是我也爱她,这两份全然不同的感情都使我不忍割舍。但……她不像-那么坚强,失去了我,-可以承受,但是她不行哪!她太脆弱,我不得不舍-而就她,-应该了解。”萧维痛楚地表白。
“了解?”程沐英凄然地喃喃道。原来坚强也是一种错误!她脆弱,经不起伤害,而自己就活该倒霉承受这种打击?心里的苦谁又知道?萧维,你太狠了!
“沐英,沐英,-脸色好苍白……”萧维的心狠狠地被抽了一鞭,看着自己深爱的女人满面伤痛,他不舍地心疼了。
“放心!死不了的。”她迅速地掩饰满身伤痕,露出冷漠平静的表情。
她可以忍住不哭泣,但是胸怀尚未大到可以谈笑自若,攻击和防守是她目前唯一的武器。对他,霎时感到心灰意冷,六年的感情都可以说断就断,如今还有什么值得留恋?伪装的攻击-不住心中失望的巨流,她冷漠的表情霎时变得意兴阑珊。
“随你吧!我们之间一无婚约、二无承诺,没什么约束力;何况纵使结了婚都能离掉,这时代没有事物是永久不变的。”止住他的张口欲言,沐英兀自接口:“谢谢你让我深刻地明白这点。”
“沐英,不要这样,好像我们过去都不曾发生什么似的……毕竟我爱-呀!”萧维的脸苍白如纸,“只是因为情势如此,我不得不做个选择,但-不能全盘否认掉我们之间的爱。”
“别说了!”提起过去,即令她想起六年来的情意缠绵……“别再说了,难道挖我的伤口令你很愉快?你若识相,最好别再提过去,从今以后我们桥归桥、路归路。”她强忍的泪水已快崩堤而出。
“我……”根本没料到会是如此场面,萧维呆住了,他以为说再见是件痛苦却简单的事,但面对沐英的放手,为何又有股从来没有的椎心刺痛,如此强烈地侵蚀他。
沐英故作潇洒地起身,“抱歉,失态了,但这是我的真心话。”看了他最后一眼,眸中带着一丝绝望的美丽,“去吧!正如你所说的,我比她坚强,假以时日,我一定会痊愈的。不必对我感到抱歉,也不必在意,因为我若强留你的人,但心已不在我身边,又有何用?既然缘分已尽,虽然有怨,但我从来不后悔……”再也忍不住夺眶欲出的泪水,她掉头离去。
“沐英!”为何他感到彷佛失去了心般痛苦?这是他的选择,不是吗?
望着她逐渐消逝的身影,萧维发现自己有股想哭的冲动。
初春的气息已充满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带来生意盎然的缤纷色彩,洛素的心也正迈入“春喜”的阶段;除了交了个好朋友之外,还发现自己的银行存款已达三十万之谱,可算得上是个小小盎婆了。这下可松口气了,不必再兼那么多份工作。
她愉快地哼着歌,清洗高脚杯,快乐得不得了。
“洛素,怎么了?看-今天似乎特别快乐,神采奕奕的。”雅媚笑道,“以往都见到一个超级大猫熊懒洋洋的样子,怎么今天摇身一变,成了雀跃的小麻雀了?”
“-有所不知,因为存了一点钱,所以不用那么拚命兼职,睡眠充足,人自然也就神清气爽起来。”
“说的也是,这些日子-的确太累了,连我都忍不住要问:“加班会累吗?要不要我去放热水呀?””她模仿电视上的广告词,好笑地暗示道。
“哈,这招应该对-老公才有效,本姑娘“加班”一向不会累。”
“哦?以后结了婚就知道了。”雅媚眨眨眼。
“哎呀!,-老公都这么教-的吗?”洛素几乎笑弯了腰,“等哪天-老公来,我再好好讨教一二。”
“死洛素,笑我!”雅媚羞红了脸,啐道。
雅媚和她先生是公认的神仙眷属,张铨远──也就是雅媚的老公──是一家建设公司的老板,疼她疼得不得了,原本舍不得、也不需要雅媚到咖啡屋上班,但是雅媚自觉对少女乃女乃的生活没兴趣,希望出来社会做事解闷儿,而爱妻情深的张铨远只好依她了。好在这份工作的时间并不长,性质又单纯,否则打死他都不肯让爱妻“抛头露面”。
洛素好羡慕他们鹣鲽情深的那股亲密劲儿,但是每当有“走错路”的客人来向她表示追求之意时,她却躲得远远的,要不就干脆吓跑他们,只因自己有“自知之明”,老认为那些人是吃错药才找上她。
其实洛素并非对自己没信心,而是从没有非分之想,个性平淡中带爽朗的她对感情尚未开窍,所以根本不识情滋味,也不知道“非干于酒,不是悲秋”是什么样的一种心境,但她常常自我调侃,“这样也好,至少不用为情伤风,为爱烦恼。”
“洛素,柜台外找!”
“噢!”
暂时躲开雅媚的冰块攻击,她笑语嫣然地走出去,有点奇怪究竟是谁来探班。
“沐英?”她最好的朋友面带哀戚的来找她,洛素想也知道,劈头就问:“萧维做了什么?”
“洛素……”美丽的眼眸满泪水和愁意,沐英仍强自克制。“-什么时候……有空?”
看得出她有满腔的辛酸泪要倾吐,洛素果决地说:“随时,-等我。”说完,就往柜台冲。
适逢华姊刚从外面回来,洛素请了假,即扶着脆弱的沐英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