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宜看过许多女性杂志,而且她也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女孩了,即使她未曾有过太多经验,但也懂得一些基本常识,尤其最近流行的偷拍风波新闻中,早已将床第之事描写得十分清楚,能够遇上一个温柔体贴的好男伴的确少见。而墨非既温柔体贴,也不会在事后像头死猪呼呼大睡,但是……
他却显得相当懊恼,尤其是他望著自己的表情,就像是杀了人一样。
“你还好吗?”
他已经尽量的轻柔,仍感受到她的不适,这让他显得十分无力。
幼宜点点头,张大了眼望著他,心里一直有著不祥的预感。
她知道事情不该是这样,墨非的表情不像喜悦。
“我真不了解你为什么要到酒吧去。”
“我告诉过你了啊!”
“那我算是你新生活里的一个小尝试吗?”
幼宜一脸茫然,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
“你告诉我,你想过和以前不一样的生活。”墨非坐了起来,随手拿起一件长裤套上。
“我?”
“你昨晚说的。”
老天!她昨晚到底是怎么了?幼宜努力的回想,但一切只停留在两人亲吻拥抱的部分。
“你根本不是那种会到酒吧里钓男人的女人。”
“我本来就不是啊!”幼宜急忙解释。
“那你穿那样去那里做什么?!”墨非转过身望著她,语气变得有些激动。
“我穿那样有什么不对?”她穿长裤长袖,有什么错?她又不是袒胸露背的上街张扬。
“你该死的诱惑了我!”墨非指著她,像是责备她似的。
“我……”这种指责要人怎么辩答?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没有遇上我,你是不是就跟其他人……”
“我当然不会!”
“那为什么要选我?”墨非懊恼的问道。
“我没有选你!”幼宜也动了火气,她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会发展成这样,她只知道一觉醒来时就已经衣衫不整的和他躺在同一张床上,若要说是她设计鼎鼎大名的墨非,那也太看得起她的能耐了!她压根儿什么也没做。“我们……我昨天只是喝醉了!”
“所以昨天是借酒装疯罗?”墨非语气不善。
幼宜一把拉起被子包住自己,从床上起了身,她决定要离开这里,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遇上一个上床之后会对自己发脾气的男人。
“我要走了!我根本不知道你在气什么。”
“因为我从来不跟处女上床!”
“那你昨天为什么没有抱怨?”幼宜头也不回的想往外定,却发现这房间四周都是黑格墙壁,加上她又在气头上,根本找下到一个像门的出口。
“因为昨天晚上你睡著了!”一提起这事他更火了,从来没有女人会在他怀里睡著。
幼宜猛然回过身,不可置信的望著他。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们昨天根本没有发生任何事?”
天啊……这怎么可能!
“除了我吻遍你全身上下以外,其他的事都是今天才发生的。”
“信萍跟我说,你现在和她室友在一起。”
费英伦满面春风的出现在墨非的办公室里。
“是吗?”墨非望著电脑上的图,走至一旁的大型工作-,一手捧著图稿研究著,对于那个问题并没有任何的回应。
“干嘛一睑大便?你的马子分明长得很正点!”
“我已经一个星期没见到她了。”
打从她一脸震惊的落荒而逃后,他就没再见到她。倒是他帮幼宜接过电话,那手机还留在他床边,每天早上八点都会有个男的打电话说要找她,而那个迷糊蛋似乎完全没发现自己的手机掉了,连要都没向他要过,看来等她发现手机不见了,也不可能知道是在他手上。
反正一切就如同她所说的,她那晚-醉了。
醉了的人都可以不负一切责任。
“这么快就阵亡了?”费英伦有些不太相信。
“你烦不烦啊!”墨非突然感到一阵厌烦,将手中的图稿往旁边一砸。
“嘿!老兄,我只是问问。”虽然墨非的个性古怪,尤其赶工时的脾气更是差劲,但是朝他发怒这还是头一遭。
“问完了就快滚吧!我还有事要做。”墨非朝他狠狠的瞪了一眼。
费英伦只好住嘴,转身赶紧往外溜,不过他倒是没忘记顺道打通电话通知信萍这个天大的新闻。
幼宜最近下班后第一件事就是到附近的超市买一堆啤酒,然后躲在房间里喝到烂醉,第二天醒来再做一样的事情。
她怎么也想像不到自己竟然做了那么蠢的事……
连手机也掉了,还好用的是易付卡,也没什么好担心了,反正丢了也好,最好把所有的东西都丢了,她可以什么都下要。
反正她连自己的心都弄丢了!
“叩叩叩……”
“幼宜,你在吗?”房门外传来声音。
“我在睡觉……”幼宜不用刻意装出想睡的声音,因为烂醉的她连舌头都不受控制。
“我这几天不在,你帮我把房租交给房东好吗?”
幼宜努力站起身来,打开房门,信萍就站在外头,手里拿著一个信封。
“你喝酒啊?”信萍闻到她身上浓浓的酒味。
“只是练习。”幼宜头晕脑胀的接过信封。
“练习什么?”
“酒量。”她朝信萍无奈的笑笑。“用来预防以后酒后失身。”
门轻轻的关上,站在门外的信萍一头雾水。
“看来他们是真的分手了!”信萍偷偷的和费英伦交换著情报。
“那家伙最近心情差得很哪!”费英伦悄悄瞥了一眼坐在吧台前的墨非,几个穿著入时的女子上前和他搭讪,他连理都不理一下。
“我看是他本来脾气就不好吧?”信萍倒是不以为然。墨非那一双浓眉大眼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就是凶巴巴的样子,刚刚一个女生只是跟他借个火,他就回敬了人家一个白眼。
“也许是吧,不过我觉得他这几天真的怪怪的。”
“阴阳不调和,血路不畅通吧!”信萍笑道。
“你说得好像他哪天会中风似的……”费英伦说著,也笑了出来。
“你要不要试试?”
“试试他会不会中风?”
信萍脸上带著捉弄的表情,费英伦马上懂她的意思,两人相偕来到墨非的身边。
“墨非,我们要先走了。”
墨非只是点点头,连话也不说一句,净顾著喝酒。
“快点啦!我还要带幼宜去酒吧!”信萍催促著费英伦。“她躲在家里喝了好几天的酒,说什么要练习酒量以防酒后失身,所以我答应要带她去的。”
信萍的声音像根利剑般刺进了墨非的心,只见墨非突然站起来,丢了钱转身就走,留下两个人望著他那愤怒的背影。
“哇……”信萍挑起眉叫了一声,墨非的动作太反常了吧?
“看来真的快中风了。”费英伦颇有同感。
“你想,他会不会跑到我那儿去杀了幼宜?”
“很有可能。”费英伦点点头。
“但是墨非进不去啊,他又没有钥匙。”
“那我带你去帮他开门吧!”费英伦露出微笑,他也很想看看墨非和那女孩会发生什么事,不如就去凑个热闹。
懊死的!墨非猛敲著幼宜的房门,但是里头的人却始终没回应。
“她大概睡著了吧?我出门的时候她就已经有些醉了……”
信萍和费英伦站在一旁,看著墨非的不耐节节高升,不禁怀疑当初带他来这儿是不是错了?尤其现在夜深人静,他还猛敲著门,这下子恐怕把左邻右舍都吵醒了。
哪知墨非耐性用尽,大脚一抬,“砰”的一声就把门给踹开了。
“这下惨了……”信萍哀叫出声,和费英伦对看一眼。
墨非大步跨进幼宜的房内,只见她正埋在被窝里,床边堆著东倒西歪的啤酒罐,枕边还有一大堆擤过鼻涕的卫生纸。
而她睡得非常熟,简直和第一晚那时的情况没两样,就这么睡死了过去,连他在房门外敲了半天的门都听不见。
“醒醒!”墨非有些著急,不知所以的著急让他更加不确定自己这么做是不是对的,但是他多么希望她醒著,而不是就这么哭著睡著。
他并不是对她发怒,只是……她怎么能那样轻易的就交出自己,而既然他已经接收了她的一切,那她也不能就这么轻易的走开……对!就是这样。
这几天他的情绪始终处在暴怒的情况下,尤其那天眼睁睁看著她仓皇离去,他心里很不好受,当时他也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只知道像幼宜这样的女孩子玩不起他的爱情游戏,往往很容易陷下去就不能自拔,但是看著她提早离开并没有让他好过一点,反而让他的情绪更加恶劣。
“幼宜,你醒醒!”
“不要……我在睡觉。”她埋头往被子里头钻,还不忘发出含含糊糊的拒绝声。
“你看著我!”墨非索性抽走她的被子,只见她穿著睡衣整个人缩成一团。
“不要……我很冷。”她一双小手还四处乱模著想拉回被子。
“幼宜,你看著我!”墨非双手握著她的肩头试著将她摇醒。
幼宜的睫毛微微颤了一下,因哭泣而肿胀的双眼张开了一道小缝……怎么她的房间里多了这么多人?她怎么也想像不到墨非会出现在这儿……
惫有信萍和费先生……
当然,她也没漏掉那个站在墨非后头,顶著发卷、穿著睡衣、一脸气呼呼的房东太太……
“我……”
“你闭嘴!”墨非的脸色依旧铁青。
幼宜不能接受墨非竟然叫她闭嘴。
明明是他踢破了门,闯入她的住所,还害她和信萍被房东太太赶出来,他居然还一脸火气的叫她闭嘴。
“你……”车子因为红灯而停下,幼宜想也不想的就要推开车门下车。
哪知墨非按下了自动钮,咔的一声门锁全锁上,并踩下油门启动车子。
“停车!”幼宜发现自己被锁在车里。
“你所有的家当都在车上,我可不想再帮你搬一次。”
这个墨非是不是脑子有问题?那种单身女子公寓原本就不欢迎男客,是他妨碍安宁,引起房东太太的注意,还毁损房门,让房东太太抓狂,才害她在大半夜里被人赶出来,难道他不知道那是他的错吗?
“我不用你搬,你停车!”
做人绝不能让人看不起!幼宜明知半夜三更无处可去,尤其是带著一大堆家当,但是宁愿坐上贼车,她也不要再跟这个怪男人在一起。
车子突然紧急煞车,她差点往挡风玻璃撞去,此时车门锁咔的一声打开了,幼宜想也不想的就推开车门,怀著士可杀不可辱的心情,踩著拖鞋就下车了,她从来都不曾如此冲动过,但是打从她自毁前程之后,很多旧包袱她都可以抛开了。
反正从今以后她已不再是以前的薛幼宜,她的人生已经改变了,再也无法回头了!
她还在气头上,哪知才一下车,都还来不及打开后车门搬自己的行李,墨非的车子竟然就扬长而去。
半夜三更,她穿著拖鞋和睡衣,外头只裹著一件大衣,竟然就这么被墨非丢在只有摄氏十度冷冷的台北街头。
幼宜在街上站了五分钟左右,开始觉得手脚僵冷,才缓缓的走到骑楼下,但还是不敢相信墨非真的就这样把她一个人丢在街上。她模了模口袋,里头只有两块钱,而她不记得信萍的电话号码,因为两个人同住一问公寓,每天晚上都见得著面,平日也没什么非联络不可的事情,她当然不会想到要去记住信萍的电话号码,但此时除了信萍她还能找谁?她更不可能打给文德或艺玲,他们两个背叛了她……
幼宜不知道自己还能相信谁,连和自己唯一有过最亲密接触的男子,都当街丢下她扬长而去,让她就这么冻在大街上……手脚都是冰凉的,只有眼眶和鼻子在发著热。
幼宜开始想念起在南部的家人,她不该一个人跑到台北生活的,如果她念完大学就回乡下去,也不会搞成这样,一心一意的想等文德有好的发展,两个人可以共组家庭,结果什么都没了,连人都赔给了那个坏脾气的墨非,现在墨非又“如她所愿”的把她扔在街上……
怎么办?快想想办法!
她擦掉夺眶而出的眼泪,试著让自己坚强一点,但她只剩下两块钱,难不成要打电话回乡下求救吗?远水救不了近火的……
不不不!得自力救济才行,她努力认出四周的地标,远远便望见前方那栋大楼,那栋独特的大楼她去过两次,是墨非的住处。
即便心里百感交集,但她终究还是得去讨回自己的东西吧?在这大半夜里,她除了靠自己以外还能怎么样,墨非不可能不把东西还她吧?幼宜一步步朝大楼走去。冬夜里寒风刺骨,加上衣著单薄冷得她直打颤,心里的愤恨更是难以言喻,一切都是墨非的错,他竟然还有脸对她凶。
包让幼宜生气的是,吵著要下车的正好是她自己!
难道他的语气不能好一点吗?为什么电视上那些温柔体贴的男主角都不会出现在她的现实生活里,反而让她遇上这一连串不可思议的事?男友和最要好的朋友上床,唯一有过亲密关系的男子竟然就这么呼啸而去,让她一个人在寒夜里孤单无助。
墨非到底知不知道什么叫怜香惜玉?
爱风刮得她的脸好痛,脚趾也冰凉得一踩到地面就隐隐发麻……幼宜越想越委屈,眼泪又不争气的流了出来。
几辆计程车自她身边经过,司机看她在夜里独行,还刻意靠著路边行驶,看看她是不是需要坐车,这可把幼宜吓得半死,尤其社会新闻里常出现夜归女子遇害的新闻,让她即使脚已经冻僵了,还是努力加快脚步。
眼看著大楼就在眼前,但映入眼帘的画面却让她气得咬牙切齿。
那个杀千刀的墨非竟然气定神闲的等在楼下,嘴里还叼著烟。
两人见到对方,谁也没开口。墨非就站在那儿望著她,没有任何表示。
她有她的矜持啊!难道他不懂吗?
幼宜站在对街,等著他是不是会先有所动作,而她等了许久,墨非依旧动也不动。
僵局在墨非抽完那根烟时结束,他扔掉烟蒂,冷冷的喊了句:“过来。”
又是这一句,冷淡至极,但对她却非常有效。
幼宜终究还是认输的乖乖走过马路,低著头眨掉眼中的泪水,不愿他看到自己的软弱,任他牵过自己冰凉的手,默默的和他一起进入另一个世界里。
“干嘛?”
墨非坐在小吧台旁,冷眼看著她苍白虚弱的模样。
“我要去上班。”
头很痛,像是有十万个人在敲大鼓般轰隆隆的,但是她还是得去上班,昨晚一进屋子里她就被一堆棉被给包了起来,根本没有力气与墨非争吵,一躺上床她便疲倦的睡著了。但是她可没忘了今天并不是假日,就算她历经了有生以来最悲惨的一个夜晚,她也没有权利因此请假。
“请假。”他吃著自己弄的简易早餐,两片火腿,加上牛角面包,一旁的咖啡还在冒著热气。
她不想请假,因为她不想待在墨非的屋子里,只想要回自己所有的东西,而那些东西全都在墨非的车里。“我得换个衣服。”
“你生病了。”昨晚她冻得像个冰块,怎么可能不感冒。
“墨非,我想去上班。”
“等你有力气再说。”
“你可不可以不要再跟我唱反调?”她的头已经够疼了。“闹了一个晚上还不够吗?我现在马上就要消失在你眼前了,你应该要很高兴才对啊!你把东西还给我,我马上离开这里,我们以后再也不要见面了,就这样吧!求求你,我不想待在这里!”
“我并不想让你走。”墨非继续吃著他的早餐,完全无动无衷。“闹了一个晚上还感冒生病的人是你,你如果继续跟我唱反调,吃亏的还是你。”
他的话简直让幼宜气结,但是他说得没错,自己所有的证件和钱财都还在他身上,如果就这么一走了之,她什么也没有,自然哪里也不能去,老家又远在南部,她能走到哪里去呢?
“过来吃早餐。”他的声音再度响起。
每一次墨非对著她说“过来”两个字时,她就像只没用的小狈往他扑去,她才不是那么没骨气……幼宜下意识的反抗著。
可是肚子好饿,而且那火腿看起来好好吃,牛角面包旁还有一罐女乃油酱。
懊吧!反正再丢脸也只丢脸给他一个人看,犯不著跟自己过不去,只要养足精神和体力,她总是可以安然离开的吧?爬上高脚椅,幼宜尽量克制自己不要去想上回在这儿发生的那些让人脸红心跳的事,努力的把早餐吃完才重要。
墨非喝著咖啡,眼睛却直盯著她看。
“眼睛好肿。”话才说著,手就已经伸到她脸颊上了。
幼宜只能垂著眼,不去理会他,反正全世界都知道她在路上边走边哭,而那个把她当街丢下车的墨非竟然还敢说她眼睛肿。
“我把感冒药放在桌上,你记得吃。”墨非站起身,拿起放在一旁的西装外套穿上,走过她身边时还不忘模模她的头。
这模头的动作怎么跟昨晚那狠心的墨非完全不同?幼宜抬起头怨怼的望了他一眼,却只见他满眼的笑意。
“年纪不小了,以后不要再闹脾气了!”说著他倾身吻了幼宜沾了女乃油的唇。
他要去上班了吗?幼宜显得有些紧张。
“我东西都在你车上,你不拿出来吗?”他总不会开著一车子纸箱去上班吧?
“我开另一辆车。”墨非潇洒的回答。
可恶!她早该料到他不会只有一辆车。
“还有,”墨非离开屋子前转身指了指墙上的警报器。“你不要想就这样不告而别,这儿到处都有警报器,一有声音马上会有警卫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