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你要去永安城找南宫桀?”
“你疯了吗?那个负心汉都已经将事情做得那么绝了,你为什么还要去找他?”
“真没见过这种混蛋,我看他住在咱们家这段日子,分明就是利用小埃来帮他酿酒,现在好了,他不声不响的回了永安城,还学会如何酿制小埃辛辛苦苦研发出来的千世情缘,简直可恶透顶!”
自从家人知道清离就是百年洒庄的庄主南宫桀,并且在酿酒大赛上与小埃对面不相识之后,钱家四兄弟便把南宫桀视为敌人。
看着几个哥哥一致反对,钱小埃原本忧郁的脸上更添了几分愁绪。
钱大娘适时插话进来,“我倒觉得清离公子并非是一个负心之人,或许他有什么苦衷也说不定。”
她知道女儿倾心于他,如今眼看着女儿为了他而变得抑郁憔悴,心底自是不忍。
“可是娘……”
其余钱家兄弟还想再说什么,却被她使了眼色,模模鼻子乖乖出去。
她坐到女儿床边,温和的抚模她略显苍白的面颊,“小埃,娘了解你的心,若你执意想去,娘不会拦着你。”
“娘……我只是想知道他为什么不告而别?为什么忘了我们的誓言?”
得到母亲的支持,就这样,钱小埃告别了家人,带着些许银两,只身一人来到永安城,直奔南宫府邸。
南宫家是永安城的大户人家,平日守卫森严,陌生人根本无法随意进入。
钱小埃曾试着和门口的守卫大哥沟通,言明自己来找南宫庄主有事。
可守卫看她一身粗布衣裳,摆明是个乡下姑娘,哪肯同意放行让她进去。
思来想去,她便每日守在南宫府门前,期望着南宫桀出府之时,乘机上前问个究竟。可左等右等,三、五日后,她依旧不曾看到他踏出大门一步。
她身上的盘缠快要花光了,如果再等不到南宫桀,恐怕她就要饿死街头。
既然正门无法进入,她灵机一动,便寻到了南宫府邸的偏门,小时候与哥哥们时常爬树捉鸟,也许可以从偏门的院墙上爬进去。
当钱小埃绕到南宫偏门,并贼头贼脑探索该从哪下手向里爬时,耳边却传来“吱呀”的开门声。
“姑娘,你是什么人?在这做什么?”
一位五旬老者突然从门内步出,他的身材略瘦,面孔却十分精明,看其穿着,倒也体面。
钱小埃被老者吓了一跳,忙不迭收敛心神,但一时也不知该如何回答,总不能老实说她想偷爬墙吧!
“莫非你就是老吴介绍到咱们南宫府上当差的丫头?”
呆了好一会,她才明白对方误会自己的来意了,“其实我……”
她刚想坦白一切,随即又怕自己将目的说出口后,眼前这位老伯会像大门的守卫大哥一样将她赶走。
不如将错就错,承认自己是来南宫府当差的丫头,只要能见到南宫桀,当几天丫鬟又有什么不行。
“是啊,我的确是来府上当差的。”
就这样,钱小埃被对方从偏门领进了南宫府邸。踏进院内,才发现这宅子的占地极宽敞,她自幼在乡下长大,哪见过这等奢华的场面。
仅是一个小小的后花园,不有假山流水人工湖,几幢琉璃彩瓦的大宅子更是富丽堂皇到住房难眼花缭乱。
老伯自我介绍,说他是南宫家的总管,姓蔡,叫他蔡总管就行。
惫告诉她,在南宫家当差,规矩虽然不多,但千万注意主子喜欢安静。
如果她不想惹主子发脾气或者是被赶出南宫家,就要恪守本份,千万别没大没小的在宅子里大声喧哗。
接下来又啰嗦了十几条家规,还拿出一张黑纸白字契约,让她在上面按下手印。
钱小埃斗大的字不识几个,蔡总管告诉她,每个进府当差的下人,都要签份雇佣契,为了见到南宫桀,她只有乖乖盖下指印。
罢进府,钱小埃便被分配到杂物房打杂。据说上一任在这里打杂的仆役,因老家淹大水才离开,所以这差事便落到她头上。
只不过杂物房距主人房十分遥远,而且南宫府有明文规定,非主人房伺候的下人,不可以随便撤离职守,四处走动。
所以直到现在,她没能找到机会见到南宫桀本人。
钱小埃又气又急。她总不能真在这里当一辈子的丫鬟吧,可是见不到南宫桀,就这么悄然离去,又觉得不甘心。
“你没听错吗?庄主真将成亲的日子定到了今年的九月二十八?”
“怎么可能会听错?那日我送换洗衣衣服去庄主的房里,亲耳听见他与如梅小姐说,今年的九月二十八,将会迎娶如梅小姐为妻。”
“就是因为这样,如梅小姐才决定在成亲之前,回岭南老家祭祖,若不是庄主最近忙于公务,怕是会亲自陪着如梅小姐一同前往呢……”
几个小丫头穿着相同的衣裳,梳着同样的发髻,每人手中捧着一堆衣裳,从不远处走来。
当钱小埃亲耳听见南宫桀即将在今年的九月二十八与别的女子成亲时,只觉得脑袋晕眩了下。
手中的菜籽被她紧紧捏在手中,尖细的菜籽刺得她一阵刺痛,但此刻,到底是手痛还是心痛,她已分不清。
泪水没出息的泛出眼眶,一滴滴掉在地上,消失在泥土中……
败快地,她粗鲁的用衣袖拭干泪水,望着主宅的方向,眼中闪着从未有的坚定目光。
不管你是一无所有的清离,还是百年酒庄的庄主南宫桀,等我看到你的那一天,我都要你亲口给我一个答案。
然后,我们便一拍两散。
然后,我会潇洒的离开。
我发誓,我的生命中,将不会再有你的存在。
但临走前,我绝对、绝对要狠狠揍你一顿,以泄我心头的怒气!
今日晴空万里、艳阳高照,遥远的空中不时有雄鹰翱翔鸣叫,南宫府后花园的漆红凉亭内,坐着两个年纪相仿的年轻男子。
其中一人一身白衣,一顶银冠束于脑后,两鬓青丝在风中来回摆动,说的潇洒俊逸。
凉亭位于后花园一处假山上,而假山下面,则是泛着清澈绿光的湖水,此时微风轻送,荡过湖面,将一缕缕凉爽送到凉亭深处。
白衣男子此时正手握一只精致透明的翠绿色酒盅,一阵阵酒香也在空气中四处飘荡。
“这么说来,吴大富是铁了心要与咱们百年酒庄抢生意了?”
轻轻啜着盅内香醇的酒液,他抿了抿唇,皱着眉头,神色有些不悦。
坐在亭内的另一男子,二十五、六岁上下,虽然不如白衣男子那般英俊倜傥,但长相斯文,和他坐在一起,并不逊色。
此人便是百年酒庄的大管事蔡毅然,也是南宫家老总管蔡忠的独生子。
因自幼在南宫家长大,小时候便随南宫桀一同学习打理生意,如今已升到了酒庄大管事的位置。
南宫桀极信任他,由于一年之中,他会因各种原因不时需要外出,不在府里的日子,偌大的宅子便交给蔡家父子照管。
蔡毅然虽然年长他几岁,但若论性格脾气,却时不时流露出几分急躁和冲动。
“可不就是吗?那该死的吴大富,从他们大富酒庄搬到永安城那天起,便摆明了想与咱们酒庄作对。”
他越说越恼怒,“他明知道桃花醉是咱们百年酒庄的招牌酒,居然在几个月前,将他们新酿制的酒取名为桃花醒。不但如此,还故意降低酒价,并在暗中诋毁咱们酒庄的桃花醉不但价格昂贵,而且味道也大不如从前……”
南宫桀面无表情,似乎一点也不受到影响,依旧优雅的端着酒杯,细细品尝杯中的液体。
只是每浅尝到一口,便会不经意皱起眉头,似有什么不满。
不远处传来一阵人群嘈杂声,好像有人在扛东西,他坐的位置极高,稍微挪动视线,便可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只见府里几个身材壮实的工人在蔡总管的指挥下,正奋力抬着几只酒缸向杂物间的方向走去。
本来他对于这种事极不在意,只不过那些工人中,两人一组,肩上扛着用麻绳绑着的沉重酒缸。
其中一个个子较矮的男子,脚下也不知被什么绊倒,踉跄了下,眼看整个身子向前就要摔倒在地——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突然从蔡总管的身边跳出一个瘦弱无骨的丫头,眼明手快的一把扛住那即将摔破的酒缸。
小小的身子微一用力,那只能把她装在里面的大酒缸竟奇迹般的被她顶住了。
南宫桀为她偷捏一把冷汗的同时,也深深的惊叹,她真的是一个姑娘家吗?只见那帮了工人大忙的丫头咧嘴嘻嘻一笑,阳光下,那洁白的牙齿闪闪发亮,两颊若隐若现两颗可爱的小梨窝。
虽然穿着府里的丫头的衣裳,眉宇间也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可那明朗清脆的笑声,却震得他心房颤抖。
蔡毅然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庄主可是在看跟在我爹身边的那个小妹妹?”
南宫桀收回打探的视线,迅速整理心中那难以言喻的怪异感觉,轻声道:“只觉得她有些生面,是新来的丫头?”
“是啊,她名叫钱小埃,是我爹不久之前找来看管杂物间的,别看那丫头个头小,身子纤细,力气却大得很,人缘也极好。”
不知为何,钱小埃这三个字居然让南宫桀产生了一股熟悉感。
待那娇小的身影随着工人的眼前消失,他才发现坐在对面的蔡毅然,竟满脸探究的打量着自己。
俊容一冷,他轻哼一声,“吴大富既然想用那种低劣的方式对付百年酒庄,他们也不用手下留情,得拿出对策回击才是。”
说着,原本冰冷的眸底,一抹狠绝目光一闪即逝。
不待蔡毅然回覆,他起身,淡淡瞥了眼石桌上的酒壶,“另外,告诉府里新来的酿酒师,这酒的味道很糟糕,并非我想要的那种口味,让他不管想什么方法,给我重制。”说完,长袖一甩,转身走了。
望着渐渐远去的主子,蔡毅然不解的搔了搔脑袋,他家主子到底想要哪种味道?
自从前阵子他从外乡远游回来后,整个人变得怪怪的,若问到底怪在哪,他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难道在他离开永安城这段时间里,发生了什么事?
钱小埃还没等到机会狠揍那忘恩负义的南宫桀一顿,府里便发生了一件大事。
因为百年酒庄的酿酒处就设在南宫家的后院,这样不但方便管理,同时也能让南宫桀随时监督酿酒的时度。
就在几天前,工人因要酿制槐花酒,便在院子里晒了大量槐花。
熟料这些槐花招来了一群蜜蜂采蜜,短短一上午的工夫,偌大的晾场便被层层的蜜蜂给团团包围。
堡人见状,担心槐花一旦失了蜜汁会前功尽弃,所以一群工人便拿衣裳蒙了头,驱赶蜜蜂不成,反而惹火了它们。
当时正逢庄主来后院品尝师傅新酿的桂花酒,躲避不及竟被发了狂的蜂群螫咬。
一时之间,酒坊大乱,人们惶恐不安,也不知最后谁想出生烟驱蜂的主意,那群惹怒的蜂群终于渐渐散去。
在场的工人们大多数都被蜜蜂螫到,但在涂了大夫给开的药方,身上的红肿很快便消失。
唯有庄主,因肤质特殊,被螫到后,脸上居然起满可怕的红疹,任凭大夫想尽办法、查遍医书,就是不见半点效果。
这样整整三天过去,南宫桀的病情越发严重,急得蔡总管团团转,府里上下也人心惶惶。
当钱小埃听闻下人们偷偷议论着南宫桀的病情后,忧心了起来。
不会吧,她还没有机会找他问个清楚,他怎么就生病了呢?
趁着府里乱作一团,钱小埃悄悄的寻到主宅南宫桀的寝房,顺着窗缝,向室内打探,当她看到躺在床上的南宫桀,心底不由得一颤。
瞧他白皙的两颊起着又大圆的红疹,说是红疹,倒不如说是红色的脓包,不但脸上如此,就连被子外面的手背上也起着相同的脓包。
房里坐着请来的大夫,蔡总管以及酒庄大管事蔡毅然也在一旁小心守着。
钱小埃看了蹙眉深思,南宫桀现在的症状,她以前好像曾经见过……
想了好半晌,她双眼一亮,当下飞也似的跑进房。
“蔡总管,清……呃,我是说庄主的皮肤是不是天生敏感,一旦被蚊虫叮咬,便会发炎,严重时还会高烧不断,甚至昏迷不醒?”
蔡总管见钱小埃急冲冲的从外面闯了进来,本想斥责她无礼,可转念一想,这丫头怎么会知道庄主自幼的体质与常人不同?
看着主子的神智始终恍惚,有时好像醒了,可意识混沌,开口说些别人所听不懂的胡话,让人见了,好不担心。
“庄主的皮肤的确很敏感,我还记得他五岁那年,同老爷出门几日,回来后,却浑身发热,隔天一看,全身上下竟起满水泡。
据老爷说,他们住的那家客栈不干净,夜里被虫子咬到,结果回来后越来越严重,许多大夫登门诊治都无效。
最后还是一个路过家门口的老和尚看到庄主的情况,也不知用了什么方法,可当时只有老爷、夫人见过老和尚治疗的过程,如今老爷夫人都已离世……”
说到这里,蔡总管忍不住老泪纵横,一脸哀戚。
钱小埃忙上前安慰,“蔡总管莫要悲伤,虽然我不是大夫,可自幼在乡下长大,曾见过我们村里的邻家小弟弟和庄主的体质有些雷同,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种症状想要治好,并非不可能。”
说着,她便奔到南宫桀的床边,上下打量他狼狈的俊容,又轻轻碰了碰他脸上肿胀的红色脓疹,这才发现,他不但脸上和手臂上受到了感染,就连脖颈也无一幸免。
“蔡总管,庄主身上这疹子发得不轻,若不尽快用药,恐怕会窜至全身;我们乡下人穷,就算患了病,也没钱到城里治,所以老一辈的人便传了许多治怪病的土方。若蔡总管信得过我,给我两天时间,我尽快赶路到绝顶山采些药草。在我没回来之前,请蔡总管一定要让庄主的身子保持干燥,若他发汗,定要及时拭去……”
众人见她说得头头是道,虽说心底仍旧有些质疑,可眼下也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便答应她。
钱小埃不敢耽搁,只简单收拾了一些细软干粮。
为缩短时间,本来蔡总管想为她准备车马,但绝顶山路途崎岖,而且如果坐车,便一定要走大路,这样一来,恐怕会更耽误时间,所以她当下决定徙步前去。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治疗那种红疹的药草名叫仙乐草。
这种草在绝顶山上随处可见,她曾见过同村的人用仙乐草给人砝疹,效果奇佳。
由于害怕耽误治疗的最佳时机,钱小埃整整一日没命的赶路。
到了绝顶山时,太阳已经西落,趁着最后一抹夕阳余晖,她努力寻找仙乐草的踪影。
它与杂草长得极像,但草叶略显宽大,而且叶上还有一道浅浅的白线,据老一辈人的说法,这白线里的汁叶,是上等良药,可治百病。
幸亏她小时候常来这里玩,对于哪里长仙乐草极为熟悉,只用了半个时辰,便采了半箩筐。
此时天色已黑,虽然她对绝顶山的地形十分了解,可今夜多云,天空中竟连半颗星子也寻找不到。
但因一心挂念着生病的南宫桀,钱小埃不敢多做停留,只能模着黑,一步步往山下走。
也不知踩到了什么,脚下一滑,突然她整个人就这样顺势滚了下去。直到小小的身子被一块大石挡住,才停止了这骇人的下坠。
身上好痛,事实上每一处都痛,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可她却倔强的不肯流下一滴。
脑海中一边浮现出往日自己与清离,在这绝顶山上相处的每一幕,那时他为了救她而被大石砸伤,当时的痛,是不是也像此刻的她这般难以忍受?
忍着刺骨的酸痛,她用尽最后一口气力爬了起来,她不能倒下,因为她的清离还在等着她的药草。
虽然……虽然现在的她在他眼中已经变成陌生人,但至少那个男人曾经给过她太多美好的回忆。
咬紧牙关,她忍着身上的剧痛,就这样一跛一跛的赶路,只是这绝顶山夜里太黑,每走几步,她便会被东西绊住摔倒。
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也不知这样摔了多少回,当她终于赶到南宫府的时候,天已经放晴大亮。
蔡总管没想到她说两天的时候,她却一天便赶了回来。
瞧她一身狼狈模样,头发乱了,小脸脏了,衣服也被划裂了,甚至还有几处沾染着血的伤口,没有处理的展现在众人面前。
钱小埃也顾不得自己身上的伤,急着将自己辛苦休来的仙乐草拿去清洗。
洗完后又取来一只捣药的碗,在众人的诧异下,抓起一把仙乐草便用力捣起来,这样折腾了将近一个时辰,才捣出一碗汁液。
此刻,她面容十分苍白,一天一夜没有休息的赶路,纵使是铁打的人,也体力不支了。
她将盛满了草汁的小碗递给守在一边的蔡总管手中,“用干净的布醮着这药汁,慢慢涂到庄主的红疹上,涂完后,若无意外,十二个时辰后,那些红疹便会消失。”一说完,钱小埃便直挺挺的摔倒在桌下,整个人就这么昏死过去。
蔡总管按照钱小埃昏迷前的交代,将药汁涂到庄主的身上,果然,过了一夜,南宫桀身上肿大的脓疹便开始慢慢消肿。
到了第二天,那些可怕的脓疹不但彻底消失,而且一丝印记疤痕也不曾留下。
蔡总管以及众对于这神奇的疗效皆感到不可思议,而南宫桀的高烧也因为脓疹的消失,而慢慢退掉。
就这样在房里休养个三五日,原本病恹恹的南宫桀变得神清气爽,对于前些日子发生的事情,他只剩下模糊的印象。
事后,当他听蔡总管的叙述,才得知府上竟有这么个奇人,当下便吩咐他将人叫来房里。
南宫桀优雅的坐在紫檀大椅内,惊讶的发现,眼前这个长得瘦弱矮小的丫头,不正是那日在凉亭中看到的那个姑娘吗?就近打量,他发现她长得满可爱的。
大大的双眼,闪着热诚天真,粉女敕的嘴巴微微噘着,圆润的双颊有着浅浅的梨窝,皮肤水女敕光滑,让人很想捏她几下。
只是下巴和耳朵上,还残留着几处伤口。听蔡总管说,为了给他寻找治红疹的草药,她徙步上山,没有休息的赶了一天一夜,拼着最后一口气回到府里,最后才体力不支的昏倒在地。
想到这里,南宫桀骜打心底泛起一丝不舍和疼惜,一个与自己非亲非故的丫头,何以如此尽心尽力的为他卖命?
钱小埃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痴迷的盯着那再熟悉不过的俊容。
两人曾牵手共同漫步在花前月下,他文采极好,会把她比喻成月下仙子,而他就是仙子的守护之神。
他曾说他会用一辈子的时间来保护自己,可此时此刻,他对她竟如此陌生,虽然他就坐在面前,却感觉他离她好遥远。
容颜依旧,但人事全非,现在的他,是她的主子,而她,只是他的个人。
南宫桀惊讶她如此坦荡却又执着的眼神。他深知自己的容貌,也习惯了府上新来的丫头,会时不时用种含羞带怯的目光偷偷打量他。
可眼前这丫头,看他的眼神中,没有崇拜、没有羞怯,反而带着几分心痛和复杂,还有一种,连他自己都无法理解的指控。
“听说我的病之所以会好得这么快,都是你一人的功劳。”
钱小埃很快回神,向他投去真诚的一笑,“只是巧合罢了,我也是突然想起咱们乡下有治这种脓疹的药方,所以才斗胆一试。”
见她如此谦虚,南宫桀对她的印象不由得再加几分。“这次你了救我,受了不少罪,我向来不喜欢欠别人人情,所以如果你有什么要求和心愿,我会尽全力为你办到。”
心中虽对她万分感激,可自幼性格孤冷,喜怒鲜少形于色。
这个世上有太多事情是金钱可以收买的,而他南宫桀,最不缺的便是银子,如今她救自己一命,奉送千金万两,又有何难?
“我……我不要赏赐,只想问你一些问题。”
“噢?”这倒是出乎他的预料。“什么事情?”
“我想知道,在今年农历三月上旬到五朋下旬这段时间,你在哪里?都做了些什么?”南宫桀不解。这是什么奇怪的问题?蹙眉细细思索了片刻,三月到五月……
“我在宜昌忙着打点生意,直到六月才回到永安。”虽然去宜昌的记忆有些模糊,可他不会记错,一年中,他总要抽出几个月的时候去宜昌打点一番。
当钱小埃听他亲口说出那段时间并非在兰山村的时候,整颗心随着他的答案彻底绝望了。原来……原来他果然不想认她。
她笑自己太痴太傻,竟天真的以为只要他看到自己,一定会记起往日的情份,就算不再续情缘,至少也该告诉她,他有什么苦衷,不得不舍下她。
没想到在他心里,钱小埃这个名字,从来不曾存在过。
见他回得理直气壮,一口恶气冲上她心头,真的很想狠狠揍他一拳!可是,不值得。像这种忘恩负义、到处留情的臭男人,根本不值得她发脾气揍人。
她在心中告诉自己,不管他是清离也好,南宫桀也罢,他们之间的关系从此一刀两断吧。
“我要问的问题已经问完成了,既然庄主您大病初愈,就该躺在床上好生休息,我们这些做下人的,平日是不准随便踏进主人房的,所以如果您没事的话,我告退了。”
连珠炮似的一口气说完话,也不理会身后南宫桀的低唤,钱小埃气急败坏的转身小跑离开。
南宫桀对她的行为大为不解。这丫头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还有话想说,她怎么就跑了呢?
惫有,刚刚是不是他看错了,她眼底那晶莹湿润的水意,是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