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业务部的小妹又得上十一楼报到了。
不过,这回是业务部的年度会报,整个业务部同仁都得上去,而晓笛和童秀莲依然负责忙得团团转伺候各位大爷。开完会后,其他同仁先行回七楼,只剩下两位小妹继续收拾善后,冷不防地,伟大的总经理大人又莫名其妙地冒出来了。
“邵晓笛,你不喜欢我,为什么?”
从第一次被拒之后,他不晓得又邀约了她多少次,然而,她的回答不但千篇一律,而且态度愈来愈差,毫不遮掩地表示出她的厌恶,让他感到非常新鲜,也很不服气──他的条件这么好,她究竟是嫌弃他哪里?她的眼睛月兑窗了吗?
晓笛看也不看他一眼,兀自忙著擦拭会议桌。“要听实话?”
“当然。”
叹了口气,晓笛转身面对他。
“好吧!既然你真的想知道,我就告诉你。你啊!太-、太花,太自恋,傲慢又自以为是,这种人我只想对他来个KTV,喝咖啡?免了吧!”
“KTV?”她不喜欢喝咖啡,宁愿上KTV吗?
“K你一顿、T你一脚,然后……”她比了一个V字形的胜利手势。“了了吗?”
邱正伦顿时傻眼。未免差太多了吧?
“还有,我只是个刚出校门半年的小女生,而总经理大人你呢!是个LKK的欧吉桑,我喜欢单纯率直的大男孩,总经理则是个臭烂的老油条,我们的等级实在差太多了,所以,拜托你去找同一国的玩好不好?”
“可……可是我……”邱正伦生平第一次被人家贬到差点说不出话来。“我才三十二……”而对方还只是个小女生。
“我连二十都不到,OK?如果你想找援助交际的幼齿,麻烦请到西门町或者东区去。”
说完,晓笛便迳自转身离开会议室了,独留下LKK的总经理愣在那边计算自己的岁数──他真的那么老了吗?
至于晓笛,一回到七楼业务部办公室,就收到一封邵晓昙打来的电话留言。
“紧急疏散。”
败简单的一个名词,却没有半个人看得懂,只有晓笛心里明白。
与上回相隔不到半个月,无家可归的人又在下班后直接“疏散”到孟樵家,取出孟樵给她的钥匙自行开门进入,因为“贤慧”的孟樵很有可能还在睡懒觉。
丙然,屋内静悄悄的没半点声音,孟樵的房门是关著的。
先行至客房里把预先搬来的行李整理好后,晓笛再到客厅去转了一圈,又往后院落地窗外一瞧……唉!真是没救了,那家伙。
报了整整一个多钟头,她才把屋子里外再次整理干净,垃圾也搬到前院去等待垃圾车。考虑一会儿后,她又悄悄开门进孟樵房里,见孟樵用棉被把自己蜷成一团蛹睡得正舒服,床边地毯上放著一台打开的手提电脑,萤幕上一大堆奇奇怪怪的图,她好奇地凑过去一看……
看拢呒!以她有限的知识,仅能判断出那大概是化学式或结构式之类的怪物。她耸耸肩,转眸一瞧,白眼一翻,叹著气把一大堆脏衣服拿出去了。
两个钟头后,孟樵一打开房门便间到一股令人饥肠辘辘的菜香味。
“哇~~好香!”不是披萨也不是汉堡,更不是便当,是货真价实的菜香味。
他呢喃地转入餐厅,一眼见到餐桌上已有几盘冒著腾腾热气的菜,口水马上泻了一地,两条腿更是迫不及待地冲向前拈起一块来尝尝味道……好吃!再一块……唔、唔,这个也好吃!惫有那个……啊,啊,真是太好吃了……
啪!
“用筷子!”
缩回被打痛的手,孟樵委屈地觑了晓笛一眼,再瞪住那两根竹枝,实在想不通中国人为什么不用刀叉?
噘著嘴,他满心不愿地拿起筷子在手上摆了大半天,好不容易放好了,一挪到菜肴上就掉了,孟樵叹著气再拿回来摆一次,可是依然一挪到菜肴上就掉了,什么都没有夹到,只泡到一大堆菜汁;舌忝著筷子上的菜汁,他觉得更饿了,
“晓笛,我可不可以……”
“不可以!”
“呜呜……好残忍喔!”
晓笛窃笑著来回几次把汤和饭菜都摆好,这才坐下来看著孟樵一次又一次的掉筷子,可怜兮兮的眼神不断往她那边瞟过去,仿佛在祈求她的特赦令。
“好吧!看你可怜,今天你只要能夹起一块鸡丁就够了。”
说是很简单,可光是要夹起一块小小的鸡丁,孟樵就奋斗了整整十分钟才办到,仿佛他夹的是一只还在呱呱叫著挣扎的老母鸡,望著夹到眼前又掉在碗里的鸡丁,心酸的泪水差点决堤而下。
递给他早已准备好的汤匙和叉子,晓笛实在忍不住脸上的笑意。
“你喔,真的是有够笨拙的耶!”
不过,一拿起汤匙和叉子,他就灵活得很了,不住拿汤匙舀这盘虾仁,拿叉子叉那盘芥兰菜,吃得跟小阿子一样狼藉。
“唔、唔……好吃,好吃,真的好好吃!”他边大口吃边赞不绝口地说。“你好厉害喔!不但会整理房子,还会煮好好吃的菜,真的好厉害喔!”
“我厉害?”晓笛自我解嘲地哈了一声。“才怪!我是被逼的,你以为我喜欢啊?告诉你,我一点儿也不喜欢,可是我大姊逼著我一定要学,而且要学得精,要是煮的不好吃,她就逼我把整盘菜都吃下去,然后再重煮一次,一盘不好吃就吃一盘,两盘不好吃就吃两盘,三盘不好吃就吃三盘……”
“我最高的纪录是一个晚上就吃了八盘同样的菜,差点胀死我,吃到后来我都差点吐了!”咽了口唾沫,她一脸恶心欲呕的表情。
“总之,一定要煮到她满意为止,所以我都嘛不敢随便应付,最好是一次就给她OK,否则我的胃就惨啦!幸好现在我已经抓到诀窍了,如今我只要按照大姊特别为我写的食谱去做,味道保证不会差到哪里去。不过想想……”
她耸耸肩。“这样对我也不是没好处啦!如果我真的独立了,屋子要自己整理,也不能老是在外面吃吧?那样很浪费的耶!那既然要自己开伙,也不能太虐待自己,对吧?所以说……啊,咦?哇,天哪!你你你……你是猪是不是?喂喂喂!你也留一点给我好不好?”
这是晓笛第一次做饭给外人吃,因为她不喜欢占人家便宜,而这回她可能要住败久,所以,她打算以帮忙整理屋子和做饭当作回报。当然、她也可以趁此机会多传授孟樵一些正常的生活概念。
譬如饭后要洗碗。
败不幸的,她的第一堂课还没开始,电话铃声就响了。听他讲了五分钟匈牙利语后,她就决定这个课程不急,可以延后;等她洗好碗,他仍然在讲电话,而且连手提电脑也搬出来了;令人惊讶的是,她洗完澡出来,他居然还在讲!
啧啧,没想到他还是个长舌男呢!
唇畔噙著嘲讪的笑容,她到厨房为自己泡了一杯可可亚,并顺手切了一盘水果放在孟樵前面,这是邵爸爸的老习惯,饭后看电视时总要来上一盘水果,晓笛自然而然就这么做了。然后,她捧著可可亚用遥控器打开电视选了一个想看的节目,便专心一意在萤幕上了。
两个钟头后,节目终了,转眼一瞟,孟樵已经讲完电话,电脑关机了,水果吃掉一半,正用一种非常奇异的眼神盯著她看得发呆。
“怎么了?”
“嘎?啊……没什么,只是……”猝然回神,孟樵露出腼腆的笑容。“其实我自己也不太清楚,只是觉得好喜欢刚刚那种感觉,胸口好像被什么东西胀得满满的,很舒服、很满足,有点像是喝醉酒那种醺醺然的感觉,你知道,就是刚刚那种气氛……”
“我哪知啊!”晓笛翻了翻眼。“什么气氛?你在讲电话,我在看电视,哪里会有什么气氛?啊!说到电话,刚刚究竟是谁打来的,你怎么讲那么久?”
“我老妈打来的,她想知道我过得如何。”
“该不是在催你回去吧?”晓笛月兑口问,不知怎地,一颗心也跟著噎到了喉咙口,竟然有点害怕听到他的回答。
“那是不可能的事,”孟樵毫不犹豫地说。“我老妈希望我在外头玩得愈久愈好,她只是觉得有点奇怪,往常我出来不到两个月就会拚命打电话回去拜托她让我回去,只有这一回,已经超过三个月了,我都没有提到要回去。”
“那你的工作怎么办?啊!等等……”她摆出暂停的手势,“别告诉我,让我猜猜,不会是……”两眼突然眯了起来。“你的工作是你老妈安排的吧?”如果是在自家公司上班的话,不管他怎么鬼挥诩不必担心会被炒鱿鱼。
“猜对了。”
“你老妈从事什么工作?”
“她负实一家化妆品公司,是她和我老爸联手创立的。”
丙然!难怪他会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薪水,说不定他根本没有薪水,反正需要用钱,伸手要就有了咩!
真是肉脚,那种环境待再久也没什么前途,还是不要回去算了!
“你不想回去?”
“不想!不想!”孟樵拚命摇头。“我喜欢跟你在一起,才不要回去,除非你跟我一起回去。”
不知为何,一听他的回答,适才的忐忑不安即刻化为千百只轻盈的蝴蝶在胸口翩翩飞舞,震荡起一波喜悦的涟漪,晓笛不自觉地扬起两边嘴角,有点兴奋、有点得意,又有点紧张,还有点陌生的赧然。
但她仍嘴硬地说:“你嘛好哇!我怎么可能跟你回去嘛?我看还是你不要回去,干脆在这儿找个工作住下来算了,反正你已经二十六岁了,谁也管不著你,对不对?”长这么大还含著女乃嘴的孩子,除非强迫他月兑离母亲和哥哥们的护翼之下,否则他永远长不大。
孟樵无所谓地耸耸肩。“可以啊!”
“太好了!”晓笛猛拍了一下大腿。“那……你有念大学吧?”
“有啊!”
“什么科系毕业的?”
“什么科系啊?呃,化工……”
“啊,化工!”晓笛又拍了一下大腿。“我早该猜到了!”果然和运动差了十万八千里,也难怪他的电脑里全都是一些化学程式。“正好,我们公司的化妆品部门最近正在招考研究人员,我叫我大姊帮你去说一声,保证没问题!”
孟樵怔了怔,“化妆品研究员?”然后搔搔脑袋,“呃,好啊!”眼神却似乎有些困惑,但正兴奋当头的晓笛并没有注意到。
“那就这么决定了,等你的工作定下来之后,你就打电话去跟你老妈辞职,OK?”
“呃……O……OK。”孟樵的表情更困惑了。
向老妈辞职?
可是……他并不是在老妈公司里工作啊!
“……咦?姨婆也来了,她到底想怎样嘛……好好,我知道了,我不会回去,直到你通知我为止……耶?圣诞礼物?好啊、好啊,那……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那家PUB在哪里……好,那八点见,掰掰!”
一放下电话,转个眼便瞧见孟樵好像一只渴望主人带他出去散步兼撒尿的小狈一样,拿著一双哀怜的眼湿漉漉地瞅著她,讨好的尾巴在背后啪达啪达地拍打,晓笛不禁噗哧失笑。
“好啦、好啦!带你去就是了啦!唔,对了,顺便叫我大姊帮你找工作。”
耶诞日不放假,但耶诞夜依然是情人的夜,没有情人也要到街上去拣个男人来应景一下,总之,闹区里满满都是人,而且愈夜愈热闹。
因为要见的是大姊,晓笛不得不穿上一套高雅的套装,矮跟的淑女鞋,还薄施脂粉。孟樵也好像为了这逃邙特地去买了一套帅气的西服,还被晓笛硬逼著去理了一头俐落的发型,这样装扮下来,还真有几分潇洒的味道。
“原来他是个男的啊!惫是个很漂亮的帅哥呢!”邵晓昙颇觉意外地上下打量笑吟吟的盂樵。“你怎么没早告诉我们那个帮了你的人是个男的呢?”
晓笛两肩一耸。“省却麻烦。”
“你喔……”邵晓昙横她一眼。“那现在为什么又肯让我们知道了?”
“因为……”晓笛咧嘴转向宋天宇,特地从加拿大赶来与未婚妻共度耶诞夜的未来大姊夫。“想请姊夫帮帮忙,让他在我们公司上班。”
宋天宇征微一笑。“没问题,他是……”
“他是化工系毕业的。”
“好,我知道了。”
片刻后,趁两位男士去为两位女士端饮料之际,邵晓昙即抓著晓笛严刑拷问,你喜欢他?”
“喜欢啊!”
见她一副讲话不经大脑的模样,邵晓昙不由得直叹气。
“我的意思是说,你是以女孩子喜欢男孩子那样去喜欢他的吗?”
闻言,晓笛不禁愣了一下,随即若有所悟地拉出一声长长的“啊”!
“女孩子喜欢男孩子那样的喜欢吗?”她自言自语地沉吟。“嗯……难怪我对他的感觉不一样,原来我是那样喜欢他的啊!”
邵晓昙不禁愕然。老天,原来她自己都不知道!
算了,至少她现在知道了,后知后觉总比不知不觉好。“你的眼光很不错,那男孩子让人一眼就喜欢,不过,重点是你喜欢,这才是最重要的。”
“男孩子?”晓笛拚命眨眼,望住端著两杯饮料朝这儿走来的孟樵,嘴角有点轻微的抽筋。“大姊,孟樵比你大喔!”
“-?”邵晓昙吃了一惊。“他比我大?可是他看起来……”
“他笑起来是挺像个孩子的,不过,他已经二十六岁了哟!”
“他……”邵晓昙也看住孟樵直发愣。“居然大我两岁?!”
发现四只眼睛瞪在他身上,孟樵不禁疑惑地低头看了看自己。
“我……有什么不对吗?”
“当然有,”晓笛失笑,“你不知道我们两个是威力十足的菲力普吗?”说著,她过去挽住他的手臂,“所以我们最好快快闪人,让我大姊他们好好去诉诉分隔两地的相思衷情。”然后与他一起向后转,同时往后挥挥手。
“大姊,谢谢你的圣诞礼物啦!”
宋天宇把一杯饮料放到邵晓昙手上,后者始终若有所思地盯住渐行远去的那一对──孟樵俯首倾听晓笛低语了几句,两人同时大笑了起来,晓笛整个人都洋溢著一股她未曾见过的奕奕神采。
“在想什么?”宋天宇轻问。
“我在想,或许我们的婚期可以决定了。”
未几,晓笛便和孟樵先行离开PUB,那种上流人士聚集的场所实在不适合他们,活泼热闹的地方才适合他们,也只有在热闹的地方,晓笛才特别感受到孟樵也有成熟的另一面。
在拥挤的人潮中,他总是细心地揽臂护著她;看电影时,他不忘为她买来爆米花和饮料;夜凉如水,他主动月兑下外套披在她身上……
如同初见面时那种尴尬的场跋里他所表现出的体贴,在纯真爽朗的外表下,他还有一颗温柔细腻为他人著想的心,仔细想想,或许一开始,甚至在她尚未清楚他的长相之前,他的这份体贴便已悄然打动她的芳心了。
彬许很多男孩子都是如此,但只有他对她表现出这份温柔体贴。
啊!是的,她是喜欢他,以女孩子对男孩子的那种心情喜欢他,所以,当他表示因为想和她在一起而不回匈牙利时,她才会那么高兴。
那么,他呢?
他是说过他喜欢她,但究竟是哪一种喜欢呢?
是普通哥儿们?
彬是男人对女人?
晨曦初起时,两人才回到孟樵的家,正当晓笛要回房休息时,孟樵以不太确定的语气唤住她。
“呃,晓……晓笛。”
晓笛回身,只见孟樵捧著一个小礼物,搔著脖子腼腆的笑著。
“那个……我知道我的品味不好,但我还是想自己挑一样礼物送你……”
“啊咧,你也要送我圣诞礼物啊?不过,我可没有礼物回送你喔!”抑不住心头的喜悦,她连忙接过来打开一看……差点翻白眼。
这家伙的品味还真的是有够逊耶!
“你……呃,喜欢吗?”孟樵紧张又期待地问。
呃……这个嘛……晓笛在心里对自己吐了一下舌头,然后背过身去。
“帮我戴上。”
“好!”紧张消失了,孟樵喜孜孜地替她戴上项炼,待她转过身来,“很漂亮!”他得意地说,然后探手拥住她,在她还没有意会到他想干什么之前,便俯下唇来贴住了她的嘴,自然得好像睡前刷牙一样。
晓笛猛然抽了口气。
若是其他任何男人,早在他的唇碰触到她之前,她就把对方摔成一百零八种最佳倒地姿态,再一脚踩在对方身上警告对方永远别再做这种尝试;或者在他吻上她的那一刻将对方踢成七七四十九截,然后送给医学院做解剖研究;抑或是在他不知死活地把舌头伸进她嘴里恣意品尝之际活活掐死对方,再埋到后院里的垃圾山下放火焚烧毁尸灭迹──这才是她最正常的反应。
然而,此时此刻的她却好像南京板鸭一样全身僵硬,双眼瞪得比金鱼还大,脑袋里塞满了棉花,全然无法做出任何规制上的反应,大大违反了自然的生理循环,舌她连呼吸都忘了。直到他满足地离开她的唇,她依然连睫毛都不曾眨一下,呆然的脸早已胀成紫红色了。
“Szeretlek!”
晓笛错愕地捂著自己的嘴,听他说了一句只有他自己懂的匈牙利文,又在她脸颊上啄了一下,之后便扬著一副志得意满的神情,心旷神怡地吹著口哨迳自回房里去了。
而她仍旧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简直不敢相信,这是她的初吻耶!他居然就这样好像上了一趟厕所似的把她打发掉了!
她是马桶吗?
慎重考虑片刻后,她终于决定,下回他若是再敢如此胆大妄为,届时非得加倍惩罚他不可。而后,她回到房里趴到床上,把自己烧红的脸埋入冰凉的枕头里。
原来,这就是亲吻的滋味!
懊……好猛啊!
也许是等得不耐烦了,也或许是因为快过年了,晓笛的姨婆竟然真的堂而皇之地带著孙子阿明跑到公司里来找“孙媳妇”,希望能“确定”一下晓笛究竟打算何时要嫁给阿明。
哭笑不得的晓笛只好先打电话向大姊求救,再把姨婆和阿明带回家,等大姊回来后,便谎称要上厕所从后门尿遁了,然后回公司火速办好请假手续,随即逃难似的早退回到孟樵家,意外的发现孟樵已经醒了,刚从厨房里出来,手里还抓著一粒咬一半的苹果。
“你醒了啊?正好,你的工作没问题了,可以去向你老妈辞职了。”
孟樵脸色一喜。
“真的?那是说我可以留下来不回去了吗?太好了,Szeretlekkicsim!”
一听他又说出那个最近常常听到的匈牙利字眼,晓笛心中立起警觉,可是在她尚未摆好防备姿态之前,孟樵已然冲过来在她唇上重重的啵了一下,随即兴高采烈地跑去打电话了。
自从圣诞结过后,孟樵便好像赶染上亲吻病毒似的,有事没事月兑口便是那句她到现在还弄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意思的匈牙利语,然后把她抓过去东啵一下,西啄一口,没亲个过瘾他绝不放手。
最可恶的是,明明可以躲开的,她却偏偏闪不过,也许是因为她并不是认真的想要避开吧!否则,他的照片老早就贴到失踪人口第N号档案上头了。不过……
现在他们到底算是什么关系呢?
“不过,公司这一波招考的人员要在过年后才开始上班,还有……”她板著脸正色道。“一旦开始上班之后,你可不要给我散散的混日子喔!”
“OK!”孟樵一口应允,旋即涎著脸问:“那我们今天晚上可以去庆祝一下吗?”
“庆祝?”晓笛嘲讽地哼了哼。“你知道我今天有多衰吗?”
孟樵愣了愣。“发生什么事了吗?”
“我姨婆真的跑来公司找我了啦!”晓笛忿忿道。“而且,从公司大门口的服务台一路喊到办公室说我是她的孙媳妇,然后每个同事就用那种很夸张的表情向我恭喜,你知道那样有多糗吗?”
“那……你得请假了?”
“废话!”
“嗯!这样的话嘛……”孟樵小心翼翼地颅著她发烧的脸色。“要不要去发
泄一下?”
于是,这晚两人跑到KTV去飙了一整晚,吼到喉咙哑了,啤酒再一桶一桶的拚命灌,然后醉茫茫的继续吼。吼到凌晨,两人究竟是如何回到家里的没有人知道,不过,当两人醒来时,是相互紧紧拥抱住对方的,因为太冷了,而两人就睡在客厅地上。
两人不约而同地惊讶地分开,再同时申吟著抱住脑袋,各自踉跄地回到自己房里躲在被窝里继续申吟。
整整两天后,两人才从酗酒中完全清醒过来。
“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两人郑重发誓。
可惜这个誓言维持仅仅不到三天就宣告冰消瓦解,因为邵晓昙突然打电话来宣布她的婚期己经决定了,晓笛乐得差点没疯掉!
“你知道这代表什么意义吗?”她狂喜的大叫。“代表我自由了,她们不会再东管西管我了,我不必再屈服在她们的婬威下遭受蹂躏了!这绝对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宣言,快,快,快去买两瓶酒来,我们要好好庆祝一下!”
所以,他们再次大喝特喝,晓笛的笑声没停过,而孟樵喝至中途之后,却相反的愈来愈沉默,他仍一杯一杯地往肚子里灌,眼神却盯著晓笛迸射出愈来愈炽热的光芒,最后,那光芒几欲焚火燃烧,蓦地,他砰一下放下杯子,杯里剩余的酒洒了满桌,晓笛愕然的望向他。
“我想跟你。”
“-?!”晓笛错愕地拚命眨动醉意蒙-的眼,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想跟你!”孟樵更大声地说。“你不敢吗?”
人家说喝醉酒的人是万能运动员,没什么不能做,也没什么不敢做,更没有什么说不出口的话,这点在晓笛身上可以得到最佳印证。
“开玩笑,为什么不敢?”竟敢说她不敢──管他是什么事不敢,这简直是侮辱她!“来就来!”说完,她还很阿沙力的啪一声扯开自己的衣服。
两只眼猝然冒出两簇火,“你不会后悔吗?”孟樵沙哑地呢喃。
“我从不做后悔的事,做了就绝不后侮!”晓笛豪气万千地放言呛声。
“你确定?”
“当然确定!”晓笛晃著脑袋傲慢地抬起下巴。“而且,你最好给我认真点做,别让我说你样样都不行,连这个也不行!”
就某方面而言,“不行”这两个字是属于禁忌的字眼,可能使一个男人再也不能,也可能激起可怕的后窗杀机,最起码,收到这两个字的男人也一定会设法让对方吞回这句话。
于是,一个不甘示弱,一个要证明自己,两人就给他粉用力的做下去了。
翌日,两人再一次相互拥抱著对方醒转过来,因为太冷了,而两人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就这一点而言倒是进步了;不过,另一方面却更糟糕,上一回他们还穿著衣服,这一回两人却是光不溜丢的两尊米开朗基罗的石果雕像,身上只盖了两件外套,沙发上有几许斑斑血迹做点缀。
同样的,两人不约而同惊叫著滚下沙发,再同时申吟著抱住脑袋,各自踉跄地回到自己房里躲在被窝里继续申吟。
天哪,他们真的“做”了!
这回他们并没有醉得像上次那么厉害,所以晓笛无法欺骗自己不知道事情怎么会演变成这样。
她不但明白,而且记得一清二楚,所以,她不能否认这件事有一半的责任在于她,更无法否认她并不是很在意这件事的发生,因为对象是孟樵,即使这事确实非常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她唯一在意的是……
为什么她所有最见不得人的糗事都是撞在他身上?
至于孟樵,他想的倒是单纯得很。
JesusChrist,好棒的身材,等他睡饱头不痛了,一定要跟她多来几次!
可惜多一次也没机会了。
那天中午,当晓笛把自己蜷成一条毛毛虫睡得依然沉醉,却逐渐被一阵吵骂声给硬拉回现实,她咕哝低咒著把脑袋埋到枕头底下,又在另一阵乒乒乓乓类似打架声中惊坐起身,瞬间清醒过来,一听见孟樵的大骂声,更是毫不犹豫地立刻跳下床,一面用床单包裹住身子,一面冲向门打开,恰懊瞧见孟樵被几个大汉挟持出去。
“去找我老妈,晓笛,快去找我老妈到匈牙利来救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