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之地这个名词是来自于创世纪,根据传说,创世时,世界是分为四部分,一部分是海,另外两个暂时保留的部分是可以居住的陆地,最后那部分则是永远贫瘠的地方,也就是空白之地。
没有山脉、没有河流,也没有树木、没有食物,唯有炽热的日头无情的曝晒,还有一望无际的沙海,死气沉沉、单调寂静,彷佛死神的栖息之所。
“奇怪?!”
提着两个箱子,欧阳萱莎困惑地举目四顾。
“这里不是麦加吧?”
雾蓝的天,日阳并非火红,而是宛如珍珠般的白玉,望眼四周,红沙滚滚广阔无垠,美丽的沙痕一波波流向天际,一列列的沙丘静静躺卧在炙热的空气中,彷佛汪洋上的波浪在时间中冻结。
这哪里是麦加,明明是沙漠嘛!
“或者,这里是麦加附近?”她东张西望地喃喃自问,大而化之的个性展露无遗,独自一个人掉进这片漫无边际的荒凉沙漠之中竟然一点也不惊慌。“那……麦加在哪个方向?”茫然的原地转身绕了一圈后,随即,双目定在左前方,遥远的那头有几株半枯半绿的柽柳丛。
“那边?”
只考虑了三秒,欧阳萱莎当即拎紧了皮箱,毅然启步往左前方行去。可是,沙地毕竟与平地大不相同,一脚一个深陷的沙坑,彷佛踩在泥淖里,闷热的风令她宛如置身于烤箱之中,几乎喘不过气来,才刚走几步业已汗流浃背。
“老天,这比在大太阳底下打篮球还要累耶!”
嘟嘟嚷嚷地,她吃力的爬上这个沙丘,再滚下那个沙丘,也不晓得爬了多久,滚了多少次,在她开始感到头昏昏、眼花花的时候,好不容易终于瞧见远处出现更多的柽柳丛和滨藜丛,心下不由得一喜,立刻从沙丘顶滚下去。
未几,她又瞧见几许大小不一的黑岩石,忍不住叹息般的低吟起来。
“上帝,终于到麦加了!”
虽然她很有先见之明的在行李中带了两瓶矿泉水,甚至还有一小包盐,但矿泉水已被她喝掉一瓶半,如果再找不到水……
“上帝,我可没兴趣喝自己的尿!”
一想到这里,几乎已用尽的力气顿时又狂涌出来,连滚带爬的继续往前狂奔,满心以为再爬过这个沙丘就可以看见麦加城了。
但是……
“麦加不可能是这个样子的吧?”
欧阳萱莎呆若木鸡地望着前方,两只箱子无力的坠地。
一条干裂的河床,两端淹没在红沙里,河床上遍布嶙峋的石块,石块不是闪闪生辉的燧石,再下面是红褐色的硬土,柽柳丛间夹杂着滨藜的鲜艳小逼花,浓密地包围在一块半盈清水的洼地四周。
别说是城镇,这里连最小的绿洲都算不上,只不过是一场沙漠暴雨填满了那块洼地,现在只剩下一半水,再过些日子保证会干出裂痕来,除非再来一场骤雨。
“看在老天的份上,这里究竟是哪里?”她不知所措地问老天,随又回眸望向来时的方向,“难道我走错方向了?”困扰的搔了半天脑袋,再耸耸肩。
看来她是走错方向了,好吧!必头。
不是对就是错,很简单;发现错了就回头,很简单;可是,就在她下定决心要回头是岸,才刚弯下腰打算提起箱子,忽又猛然挺直身,疑惑的目光笔直地投向水池对面的一株枯树。
那是枯树,对吧?所以,它不应该会动,对吧?可是……
是她眼花了吗?为什么她觉得好象看见枯树在动呢?
她不是科学家,但只要是研究学问的专家大抵都会有一个共通的毛病:一旦出现疑问,非得去求解出正确解答不可。
这不是花不花脑筋的问题,而是好奇心的问题。
于是,她毫不犹豫地绕过水池朝枯树而去,打算找出枯树会动的神奇秘密来,然而走着走着,她的眼睛开始瞠大;走着走着,她的嘴巴不自觉地打开来;走着走着,她目瞪口呆,最后,当她站定在枯树正前方时,嘴巴已经大到可以塞进一只老母鸡了。
“Gee,这是怎么一回事?”
那的确是一株枯树,叶子没半片,却多了一个人,一个被绑缚的男人,一个即使是最挑剔的外貌协会也会为之疯狂的男人。
瘦削的高贵脸庞,深邃的五官俊逸超卓,肤色古铜,体格英伟挺拔、修长有力,披在肩上的浓密头发宛若黑檀木般漆黑,至于下面……呃,省略,总之,他从头到脚都完美无瑕,无可挑剔。
而且除了左上臂与右手腕分别戴了一个黄金镶宝石的臂环与护腕之外,他全身赤果果,一丝不挂,看得欧阳萱莎有好一会儿都忘了眨眼,连呼吸也断绝了。
懊酷的男人!
简直比挂满某人房里四片墙壁的帅哥猛男海报更劲爆、更养眼,这家伙要是去拍海报肯定卖到爆,印刷厂连夜加班都来不及赶货!
懊不容易,她眨了一下眼,随即发现自己正对着一双有生以来见过最浩瀚深远的墨色瞳眸,比最宁静的夜更幽寂、比最广阔的海更沉静,却又如猎豹那般炯亮,似隼鹰那样犀利,彷佛要透过她的眼直射入她心底。
真可怜,这人一定是被晒昏了头!
明明两片唇瓣都已因干渴而裂开来,全身暴露于烈日下的皮肤也都开始显现出龟裂的征兆,顶多再过三、四个钟头后就会出现人干的初级症状,他也不像一般被捆绑在沙漠中等死的人一样痛哭流涕的向她求救,反而盯得她没来由地开始心慌起来。
没错,这人肯定是被晒昏头了,说不定已经开始出现幻觉了!
心里喃喃嘀咕着,她移开视线往上看,这才注意到他的嘴被一条脏兮兮的布条绑住。
原来如此,所以他才没办法求救吗?
她立刻上前要替他除去布条,没想到靠近他之后才发现他比她想象中更高,她几乎贴到他身上去了,竟然仍够不上他的嘴。
“所以说,我最痛恨身材高大的人!”英文。
叹着气,她低低咕哝着退后一步,把背包拉到后面去,没注意到上方那双眼蓦然闪过一抹惊讶的光芒,径自再一次上前,这回她伸长手臂搭着他的肩,紧紧贴在他身上,他的“重装武器”就顶在她的腰部,害她不自在地直咧嘴——在某人房里,果男海报她早就看到不想再看了,让她当场杯一张都没问题,但实际上的“接触”可从来没有过。
幸好再踮一下脚尖总算构得着手了。“好了,你可以喘口气了,不过绑住你的手的绳子我打不开,必须……”
她想告诉他她必须去拿刀子来才能处理绑住他的绳子,要他稍微等一下,却被那男人用有点沙哑的低沉嗓音打断——跟她说的纯正阿拉伯语不太一样,是掺杂了山区方言的阿拉伯语。
“那里,我的迪沙达纱下面有罕加。”男人用下巴指指另一边的河床沿。
迪沙达纱?罕加?那是阿曼(阿拉伯半岛东南)人特有的无领长袍和弯月型匕首,那么他是半岛南方部落的人-?
循着他指示的方向走去,欧阳萱莎发现一堆白色衣物,衣物下除了一把用犀牛角、象牙和黄金制成,镶著名贵宝石,足足有六、七斤重的罕加之外,还有大弯刀、腰带、水囊、靴子和一个放杂物的皮袋,以及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
哪里来的香味?
欧阳萱莎困惑地左探探、右看看,旋即耸耸肩,决定待会儿再来探究那到底是什么香味,然后抓住那把罕加,又顺手拎起他的白色长裤快步跑向枯树,很快为被绑住的男人解去束缚,再把长裤递给他。
而那个男人在月兑困之后并没有立刻向她道谢,兀自套上长裤,然后揉着手腕沉肃地低眸看她,彷佛在考虑应该如何“打发”他的救命恩人。
懊嘛、好嘛!她知道她看上去很可疑,五官一半像阿拉伯人,一半不像,尤其是白皙细致的肌肤更是跟阿拉伯人截然不同,但至少她穿的是阿拉伯人的服饰,说的也是正宗阿拉伯语……呃,也许太正宗了,不过起码是她救了他的老命不是吗?
片刻后,那个男人终于有了决定。
“我叫卡布斯……”
卡布斯?
奇怪?好熟的名字,她在哪里听过吗?如果是历史人名的话,她应该早已烙印在脑海里,而不会只是觉得熟悉而已才对呀!
欧阳萱莎疑惑地暗忖,随即耸耸肩,把疑惑扔进垃圾桶里去。
就算真是她知道的哪个历史人名又如何,那也不一定是那个人,阿拉伯名字重复性高得可笑,光是穆罕默德或阿卜杜拉就有好几百个,一个名字叫出去可能得到好几十个响应,除非知道全名,否则,最好把那些历史名字统统丢到南极去,别胡乱套上历史,不然历史还没搞懂,自己的脑袋就先抓狂了。
男人——卡布斯兀自往下说:“请告诉我,-伸援手的代价?”
“呃,代价?”欧阳萱莎愣了一下,随即双手连摇,好笑地摇头道:“不用、不用,我是根据真主的旨意而伸援手,不用代价。”
卡布斯彷佛很意外地扬了一下眉,深深凝住她片刻后才又说:“那么,小妹妹……”
小妹妹?!
听卡布斯使用在她身上的名词,欧阳萱莎连眨了好几下眼,不过她并没有开口纠正他。
小妹妹就小妹妹,反正又不是头一次听到人家这么叫她。
“……这确然是真主的旨意,是真主指引-来解救我,根据真主的旨意,从今天起,-我将是血浓于水的兄妹,以阿拉之名起誓,我会以生命保护-,直至将-交托给另一个男人为止。而那个男人,我保证,等-成年之后,我一定会亲自为-挑选一个最好的男人。”卡布斯停了一下,再问:“可以告诉我-的名字吗?”
欧阳萱莎。“欧阳萱莎。”
“阿……伊莎?”
“不,我姓欧阳,名萱莎……”顿了顿。“呃,算了,阿伊莎就阿伊莎。”
“那么,阿伊莎,-为何会独自一人在这空白之地呢?”
“空白之地?”欧阳萱莎喃喃复述,随即错愕地瞪圆了眼,尖叫着又重复了一次,“空白之地?真不敢相信,她们竟然把我送到鲁卜哈利沙漠来了!抱歉,能不能请问一下今年是几年?”(鲁卜哈利沙漠:位于阿拉伯半岛中南部的广垠沙漠)
卡布斯蹙眉端详她,眼神很明显的怀疑她是否晒昏了头,否则怎会不知道今年是几年?
“1182年。”
“1182?”欧阳萱莎怔愣地直眨眼,“唔,回历1182年应该是……”她蹙眉沉吟了一会儿,蓦而失声低呼,“老天!鲍元1769年,真是令人难以置信,不但搞错地点,竟然还把我送到十八世纪来,她们的历史究竟念到哪里去了?”
卡布斯又蹙了一下眉。“-说什么?”
“呃?啊,没什么、没什么……”欧阳萱莎打了个哈哈。“我是说,你怎么会被绑在这里?碰上强盗吗?唔……也不对,你的财物都还在……”
一提到这,卡布斯的表情不由自主地绷紧,嘴唇严肃地抿成一条直线。
“是我弟弟,”他绕过她步向水池。“他恨我,想要我死。”
“原来如此,”欧阳萱莎恍然大悟地点点头。“若真是你弟弟的话……”这种兄弟阋墙的罪恶,从创世纪时该隐杀了自己的亲弟弟亚伯开始,直到二十一世纪都不曾消失,实在不值得惊讶。
“存心让你面对一大池水看得着、喝不着地活生生渴死,他确实非常恨你……”她看看那株枯树,再转眼望向枯树前的水池。“而且他还把你的财物都留下来,如此一来,就算有人经过,也会因为那些财物而犹豫要不要救你,嗯,看来他也很聪明。不过……”
说到这,眼神又转疑惑。“为什么呢?为了财产?还是女人?”
唉单膝跪下的卡布斯双眸倏睁,神情显得非常讶异。
自他的表情中,欧阳萱莎可以猜出他原以为她听了这种事会吃惊,会尖叫不可能,甚至可能听不懂,没想到她却很冷静的接受了他的解释,这点着实令他感到相当意外。
真是抱歉,让他失望了。
“因为我是老大,又通过了考验。”慢条斯理地,卡布斯说了两句令她满头雾水的回答,很有节制地捧水喝了几口后再补充,“他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然后泼水洗涤身上的风沙。“而且这里除了沙漠强盗之外,没有其它人会经过。”
“果然!”起码后面部分她没有猜错。
卡布斯侧过眼去。“-呢?-还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会独自在这寂静之地?”
卑刚问完,欧阳萱莎突然把罕加还给他,然后转身离开。
“我去拿水瓶来装满。”
卡布斯神情更是疑惑,蹙眉盯着她的背影好一会儿后才起身到放置衣物之处。当欧阳萱莎装满两瓶水来找他时,他正在脸上和身上抹一种半透明的油膏。
“那是什么?”她歪着脑袋好奇地问。
“治疗晒伤的药,也可以防晒,-的脸最好也抹一些。”移过眸来,卡布斯的视线定在她手上的东西,抹药的动作停了。“-那又是什么?”
欧阳萱莎低头看了一下手里的宝特瓶,“水瓶啊!”然后递一罐给他。“我加了一些盐,你流了那么多汗,最好喝一点补充一下盐分。”
卡布斯一握住瓶子便挑起双眉。“不是玻璃?”
欧阳萱莎没有回答他,径自从放在一旁的扁平盒子里挖了一坨药膏去抹在脸上。“我也擦一点。”抹完后,见他还在研究那个宝特瓶,不禁叹了口气,拿回瓶子打开瓶盖再还给他。“哪,可以喝了。”
卡布斯深思地来回看瓶子和瓶盖,瞥她一眼,仰起瓶子喝了几口,然后试图要把盖子盖回去。
“反方向,”欧阳萱莎说:“打开和锁紧的方向恰懊相反。”
按照她的话,卡布斯盖好了瓶盖,又凝住瓶子片刻。
“-这是从哪里来的?”
但欧阳萱莎依然不打算回答他的问题。
“你晒得还不够久吗?还不快把衣服穿上。”
卡布斯深深注视她一眼,而后不再多问,开始穿上雪白的长袍又系腰带,再缠头巾穿靴子,罕加插在右腰前,大弯刀挂在左侧腰际,当他拿水囊去装水时,欧阳萱莎正忙着翻弄他那个放杂物的皮袋。
蹲在水池边,卡布斯瞄了一下池边那两个箱子,但他并没有去碰它们,一装满水囊后就回到她那边。
欧阳萱莎拿着一个长颈瓶嗅个不停,一见他回来就忙着追问:“这是乳香对不对?独产于阿曼南部佐法尔山脉北端的内格德高原,世上最优质的乳香……”她低下头,着迷似的又闻嗅了一下。“啧,这味道实在诱人!”
“-喜欢?”卡布斯把水囊挂在另一侧腰际,再提起皮袋。“送给-吧!”
“真的?”欧阳萱莎欢喜地把长颈瓶捧在胸前,像个小阿子一样雀跃不已。“真的要送给我?这很贵吧?”
“我家还有……”
卑说一半忽地噤声,表情倏转凝重,眼神更是凛然,卡布斯凝神侧耳倾听片刻后,忽地顺手将她那两瓶水丢进皮袋里,然后拦腰抱住她疾奔向河床尾端一块裂开的岩岸后。
“怎么……”
“嘘!”由于能够遮掩的岩片不大,他只好把她抱在怀里,以免露出形迹。“强盗!”
欧阳萱莎抽了口气,脸色变了,“我的行李……”但仍坚持要拿回箱子。
“别出声!”他低叱。“一旦被他们发现,-一定会被他们抓去做奴隶!”他单独一人反倒不怕,但多了一个她,他不敢冒险。
欧阳萱莎噎了一下,不敢再出声。
然后,他们听见一阵人声、马声和骆驼声,起码三十几个人,热热闹闹的一起喝水洗脸,谈论他们的“收获”,谈论还有多久才能赶到目的地,当然,他们也发现了那两个箱子,但由于他们急着赶路去参加某人的婚礼,懒得追究太多,顺手把箱子系到骆驼背上,没有多久就离去了。
一直等到那群人马越过沙丘,再也听不见半点声音之后,卡布斯与欧阳萱莎不约而同松了口气,下一刻,两人又同时僵住,四目相对,一个往上,一个往下,两双眼神都很奇怪。
由于紧张,两人先前都没有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直至此刻,紧张的气氛一消失,两人才在同一时间发现他们的姿势有多暧昧,譬如彼此贴得有多紧密,还有她几乎是躺在他怀里的,甚至他的唇瓣还热呼呼地贴在她鬓边,最糟糕的是……
他大大的手掌恰懊包住她的右边胸脯。
卡布斯的表情像是那只手刚被全宇宙最剧毒的毒蛇咬了一口;至于欧阳萱莎,她并没有生气,也没有惊慌,还似笑非笑地咧了一下嘴,再慢条斯理地拿开他放在她胸部上的手,然后离开他的怀抱站开两步。
“我想我最好先澄清一项误会。”
“误会?”卡布斯的样子有点像呆子。
“我不是没有戴面纱。”
“不、不是?”卡布斯震惊得差点说不出话来。
“不是,是我的面纱不知何时搞丢了。”
欧阳萱莎尽量把声音放到最轻最细最平静,但卡布斯依然只能像鹦鹉一样一再重复她的话。
“搞丢了?”
“可能是我在滚落沙丘时掉了。”
“掉了?”
“没错,就是这么一回事。”
“……阿伊莎。”
“什么?”
“请问-几岁了?”
“十八岁。”
“……”
欧阳萱莎是个相当大而化之的女孩子,不开心的事都不会放在心上太久,唯有一件事虽然已经很习惯了,但每次人家有意或无意中提醒她这件事时,她还是会感到非常遗憾。
如果她不是长这个样子该有多好。
明明已经是个十八岁的老太婆了,偏偏长了一张天真粉女敕的女圭女圭脸,秀致的五官天真未除、稚气未月兑,眉梢、眼角犹透着一股甜甜的娇憨味道,无论谁来看都只有七、八岁左右。
包糟糕的是,她不但模样长得像七、八岁的小女孩,稚女敕的嗓音也像九、十岁的小女孩,连个子也像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她全身上下唯一不像小女孩的地方就只有胸部和臀部。
这怎能怪她,又不是她自己喜欢生成女圭女圭脸的,长得一副小女孩的外表也抹煞不了她已经十八岁的事实啊!
“请-嫁给我。”
不过,当她听到这句话时,实在很后悔让卡布斯知道她已经那么老了,生平第一次认为上天特意恩赐给她这种“武器”不是没有道理,为什么她还傻傻的自动解除武装,把自己丢进一个最尴尬的处境中呢?
“为什么我要嫁给你?”
“因为-看见了我的羞体,我也看见了-的脸,又碰到-的、-的……”卡布斯咳了咳,没再说下去。
哦~~饶了她吧!
她看他几眼,他也没有少块肉;他瞧见她的脸,也不会害她脸变形,模到她的胸部就当模肉包不行吗?
“那又怎样?”
“那又怎样?”卡布斯难以置信地复述了一次她的话,旋即严肃地沉下脸。“难道-的母亲没有教导过-吗?女孩子从第一次来潮后就被认为是成年女子,之后就得戴上头巾和面纱,除了自己的丈夫和亲人之外,其它男性都不可以看见她的脸和身体。现在-不但看见我的羞体,我也看见了-的脸,又碰到-的……呃,胸部,倘若-尚未成年还无所谓,但-已成年,这个责任我非担负起来不可!”
拜托,她一点也不需要他负这个责任好不好?
欧阳萱莎不禁又意外又啼笑皆非,还有点失望地叹了口气。
真是人不可貌相,明明拥有那么英俊又富有男性魅力的外表,她还以为他的言行举止也会很有魅力,譬如摆出一张冷然的脸,很酷的命令她嫁给他,或者呢喃着磁性的嗓音,用浪漫的甜言蜜语诱惑她,然后她就可以用很不屑的语气叫他自己去睡自己,这样不是很完美吗?
但他偏偏都不是,反而用这种和迷人的外表完全不搭的肃穆表情,一本正经地抬出一大堆道理说她非嫁给他不可。
看他一脸的庄严凝重,她可以百分之百肯定这个男人的脑袋是水泥做的,可能还加了一点钢筋,无论她如何反对,甚至破口大骂,他还是会很悲壮的和她“抗争”到死为止。
“好吧!嫁给你就嫁给你,但我有一个条件。”他喜欢开辩论会是他家的事,她才懒得陪他做那种残害脑细胞又浪费口水的无聊事。
“什么条件?”
“你要带我去找回那两个箱子,”然后她就可以拿着箱子立刻上演一出落跑新娘,把新郎丢在这里耍白痴,管他是不是看到、模到或吃到她的胸部。“那箱子里有非常非常重要的东西,我非找回来不可!”
“找回那两个箱子是可以,但……”卡布斯有点吃惊。“带-去?”
“对,带我去找,否则免谈!”欧阳萱莎坚决地道:“还有,不必用很危险之类的理由来试图说服我不要去,我已经有心理准备了,绝不会改变主意。”
卡布斯皱眉考虑片刻。
“好,我带-去,不过我们必须按照规矩来。”
辨矩?
戴面纱是吧?“这没问题。”
“那么我必须向谁提亲?”
“我父亲去世了。”
“-母亲?”
“我母亲……呃,也死了。”抱歉,妈妈,为免他没完没了的继续追问下去,麻烦-“死”一下,反正这时候-也还没出生。“事实上,我在“这个世界”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既没有兄弟姊妹,也没有任何亲人。”这可是不折不扣的实话。
卡布斯那两条眉毛再度纠结起来。“那么-父亲的部落?”
真是,干嘛这么追根究柢嘛!
“我父亲的部落啊……”欧阳萱莎搔搔脑袋。好吧!她是念历史的,想随便掰个故事也不难,嗯,对,轻而易举的事,保证找不到半点破绽。“老实说,我父亲是遥远那边的……”她指向东方。“国家的人,一个很大很大的国家……”
“大清帝国?”
静了一下,“你怎么知道大清帝国?”欧阳萱莎失声惊呼。
“六年前我曾经在那里住了将近一年。”卡布斯淡淡道。
欧阳萱莎睁大眼怔愣半晌。
“我以为自黄巢之乱后,这边就没有人过去了。”她不可思议地说。
“还是有,只是很少,而且我说听过辛雅陀罗的故事,他……”
“在广州住了数十年,宋神宗封他为归德将军,那道敕令还是由苏轼拟就的呢!”欧阳萱莎喃喃道。
卡布斯颔首。“从听过他的故事以后,我就很渴望到那里去看看。”
“所以你就去了。”欧阳萱莎钦佩地点点头。“好,这样我也比较容易解释。总之,我父亲是汉人,母亲是这里的人,在他们去世之后,由于我在那边没有任何亲人了,才会大老远跑到这边来,但是我母亲好象忘了告诉我她的部落在哪里,所以……”
“所以-不知道从何找起?”卡布斯猜测道。
欧阳萱莎耸一耸肩。“差不多是这样吧!”
谁知她一承认,他的眉头马上又打起架来。
“成年以后,除了-的亲人以外,有多少男人看过-的脸?”
男人!
欧阳萱莎努力按捺下翻白眼的冲动。“我住必疆可不可以?如果你去过大清帝国的话,就算没到过回疆,也应该听说过回疆也是信奉伊斯兰教,那里的女人成年后也要戴面纱,不过,他们对于女人外出没有这边这么大的限制,所以我才会请父亲生前的波斯商人好友帮忙,跟着他的商队来到这儿,然后、然后……”
然后呢?
啊~~对了!
“谁知道会不小心跟商队走散,又不小心走进这片莫名其妙的沙漠里来,再不小心掉了面纱,才会被你看到我的脸,换句话说,在“这个世界”上,你是第一个看到我的脸的男人,也是唯一的一个,可以了吧?”
以上纯属虚构,只有寥寥几句是实话,爱信不信随便。
“我明白了。”卡布斯信了。“那么,既然-的父母业已去世,而真主又引导-来解救我,我相信这件婚事必然也是阿拉的旨意,即便没有得到-的父母的同意,但已得到阿拉的祝福,这样应该足够了……”
真方便,什么都推到阿拉身上去。
“我想我不同意也不行吧?”欧阳萱莎啼笑皆非地喃喃道。
“……所以,我们是在阿拉的祝福下得到彼此的承诺,而这……”没理会她,卡布斯径自取下右手的黄金镶宝石护腕为她戴在右臂上。“是我给-的聘仪,希望-能够满意。”
对中国人而言,聘仪是男方为了补偿女方家长失去女儿的损失必须付出的代价,然而对阿拉伯人来讲,聘仪是丈夫送给妻子的新婚礼物,是妻子的私人财产,丈夫不得干预,就算家里穷得连一粒米都没有了,丈夫也没有权利要妻子拿出私房钱来补贴家用。
虽然卡布斯只给她一支臂环权充聘金,但光就臂环上的那几颗硕大的宝石来看,这支臂环肯定价值不菲。不过眼看他的护腕竟然变成她的臂环,欧阳萱莎再一次被提醒自己有多么“袖珍”,不禁又遗憾起来。
为什么她会长这个样子呢?
“那现在呢?”
默默地,卡布斯先把自己的头巾解下来充作她的面纱掩住半张脸,再指指适才沙漠强盗留下的足迹。
“跟在他们后面走。”
幸好!欧阳萱莎不禁松了一大口气。
原以为他会执意要先结婚,而她则坚持要先找箱子,于是两人先来一场旷世大对决,拚个-死我活再说。没想到他却先行退让一步,提也没提什么时候要举行婚礼,看来他也没兴趣太早结婚,而她呢更没有兴趣和一个可以娶四个老婆的阿拉伯男人结婚。所以……
上帝、阿拉、佛祖,随便哪一个,谢谢啦!
以前,如果有人问欧阳萱莎,她认为地狱是什么样子的?
她一定会说:谁知道!
但现在,如果有人问她,她认为地狱是什么样子的?
她一定会说:她现在就在地狱里!
“Gee,我快烤焦了!”
炎炎烈日、滚滚热气,层层峦峦的黄沙无边无际,不管怎么怎么走,景致永远不变,红色的沙浪起起伏伏,似乎延伸到天的尽头,沙丘的后面永远是另一座沙丘,永无止尽得令人厌烦。
“到底要走多久?”欧阳萱莎申吟着问:“一天?还是两天?”
卡布斯沉默一下,“-最好不要知道。”再把水囊递给她。“一口就好。”
懊小气!
不过欧阳萱莎没有抗议,因为他对自己更小气,他总是在她喝过七、八次一口以后,才会小心翼翼地喝上一口,可是他这种举动也让她有点忐忑不安——这表示他们离水源还有一段相当远的距离。
“这里到底是哪里?”
“靠近库利拜。”
库利拜?哪里?
欧阳萱莎两眼茫然。“有多靠近?”她念的是历史又不是地理,这种回答根本搔不到痒处嘛!
“……最好不要问。”
欧阳萱莎差点又申吟出来。
不过这还可以忍受,最可恶的是翌日午后不久,竟然刮起一阵强风,吹起浓密的沙尘来,旋转的沙子扑面而来,他们从头到脚都沾满了沙尘,能见度不到十步远,尽避如此,他们仍得顶着强风、咬紧牙关,奋力往前迈进。
白天,强风持续不断地猛烈吹拂,沙暴尘飞弥漫,太阳早就不晓得被风刮到哪里去了,燥热的空气却依然滞闷得教人难以忍受,满身大汗彷佛刚从水里捞出来,出汗后又因潮湿而无法蒸发,嘴唇干裂,眼睛、舌头和喉咙发烫疼痛,真是令人苦不堪言。
“我……”她想告诉他她快被风吹跑了,话还没说完,她已经被风吹跑了,幸好卡布斯及时抓住她。
“不要乱跑。”
“……”
而夜晚恰懊相反,冷风飕飕、寒意沁骨,汗湿的衣服使他们颤抖不已,在这种时候,卡布斯总会叫她月兑掉湿冷的衣物,他自己也是,然后用他宽大温暖的怀抱包-住她,让那些又潮湿又冰凉的衣服盖在他身上,由他来承受那份刺骨的寒冷。
在大沙丘的下风处,两人半果地依偎在一起取暖,在这一刻,考虑的不是贞节不贞节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活下去的问题。
“你不冷吗?”
“冷,但我承受得起,-承受不起。”
纵使她从不浪费力气去抱怨——1反正抱怨也没用,也从不闹别扭——那只会加快她的死期,凡事依照他所吩咐的去做——他应该比她更清楚如何在这种环境中求生,但她毕竟没有吃过这种苦,就算是连打七天七夜的篮球也比不上这种辛苦的百分之一,三天后,欧阳萱莎已经连半步也走不动了。
“对不起,我实在走不动了。”
“我背。”
然后,他不再喝水,把所有的水都留给她。
“你不渴吗?”
“渴,但我习惯了,-不习惯。”
出发后第五天晚上,沙暴终于静止下来,隔天,炙热的太阳又跑回来晒得他们头昏脑胀,不到一个钟头就把他们身上的衣物全都晒干了,而他的脚步也逐渐跟跄起来。
他们已经没有半滴水了。
第七天——
“你不累吗?”
“累,但我们不能停下来。”
第八天——
“你可以扔下我不管,我不会怪你的。”
他没有回答她,可是直至她失去意识之前,她仍然趴在他背上;他也没有把她丢下不管的迹象。不过就算他真的丢下她不管她也不会怪他,真要怪也只能怪那个把她设定到这里来送死的白痴。
他已经背着她走了整整三天,十之八九的水都喝进她肚子里,这已足够回报她的救命恩情了,她心里很明白,如果不是她拖慢他的速度,他应该早就安全的找到水源了。
她救了他,然后又拖累他,这笔帐应该算打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