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昏,日与夜的交接,夕阳染红了天空,倦鸟纷纷归巢,下班人潮涌上街头,在这华灯初上的时候,却有少数蓄势待发的族群,正要睁开眼迎向漫漫长夜。
白御棠在黑暗中醒来,由于房内掩着厚重的窗帘,无论何时都透不进阳光。
他起床冲了澡,换了衣服,走到书房坐下来,提笔写了几张书法,这是他每天的例行公事,等时间一到就出门上班。
他看了一下日历,今天女佣会来,包括旧的和新的女佣,算是工作交接。
他希望这会是件好事,因为旧女佣对他有份遐思,他除了保持距离还得装成同性恋,好让对方打消念头。他是雇主却得演戏,怎么说都没道理,他为人和善可耐心有限。
由于异于常人的感官知觉,他能听到电梯门开了,脚步声近了,于是他走出书房准备迎接,很快闻到两种味道,其中一种他已认识,另一种还很陌生。
他闭上眼吸了口气,居然想到青草、露水、阳光之类的,他从来都不喜欢阳光,不过他必须承认,那闻起来非常清新。看来新女佣至少有个优点,她的味道很好。等过阵子他们熟一点了,他可以提议免费健检,请她到医院抽血检查,她的血液绝对会是上品,一想到此,他不禁亢奋起来。
那两人仍在门外的走廊,即使隔着墙壁,他仍可听到那熟悉声音:“白先生是专业人士,年纪轻轻就当了外科医生,态度客气又长得帅,偏偏对女人没兴趣,可惜啊!”
那是旧女佣吴涵瑜,她说得很对,但愿新女佣能听进去,不要随随便便煞到他。
喀啦!屋门开了,吴涵瑜先走进来,后面跟着一个长发女孩,外型纤细而秀气,神情流露紧张,她真能做女佣吗?会不会做到一半就昏倒?
但那现在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的气息把他迷倒了,当她进门时彷佛带进了阳光,他并不觉得刺眼或搔痒,就像是日夜交接的清晨,还没有完全天亮,大地即将苏醒,还有鸟啼或花开什么的,他对黎明不是很熟悉,通常那时他都已昏昏欲睡。
“白先生你好。”吴涵瑜笑咪咪也指着身旁女孩。“她是我学妹蓝秋苹,从今天开始接任我的工作。”
“幸会。”蓝秋苹这名字很美,但他认为Sunny更适合她……
“白先生你好,以后请多多指教。”蓝秋苹看了他一眼,随即害羞地低下头,他常看到这种反应,可能因为他混血儿的外表,以及某些无聊的原因,在女性人类眼中像块磁铁,不自觉就会被他吸引。
通常他对这种反应都是不痛不痒,只希望她们不要来烦他就好,然而蓝秋苹的气息太美妙了,当她因害羞而脸颊泛红,他彷佛看到阳光从云层中透出,说来怪异,他应该躲起来才对,但他却做了个深呼吸,甚至想要拉近距离……
正当他想踏出第一步,吴涵瑜的声音让他拉回理智。“今天我会带她认识环境,说明工作内容,白先生你放心,秋苹她做事很认真的,之前我们在同一家餐厅打工当服务生,老板和同事都很夸奖她呢!”
“咳!那就麻烦妳了。”现在不是享受日光浴的时候,尤其对一个半人半吸血鬼的“混血儿”来说。
“别客气,这是我该做的,我来这边工作也有一年了,说来真有点舍不得。”
没什么好舍不得的,该走的还是快走吧,他拿起椅上的公文包。“我得去上班了。”
“请慢走。”吴涵瑜仍笑咪咪的。“如果有机会的话,也许可以在医院看到你喔!”
谁会想在医院看到他?他是急诊室的外科医生,难道她想要出车祸?白御棠暗自叹口气,看到蓝秋苹终于抬起头,带着羞涩的微笑说:“再见。”
她的微笑中有阳光,甚至在她的眼中有星光,他眨眨眼,不懂自己的脑袋出了什么问题?有太阳的时候怎么会看到星星?日夜是无法交融的,这太荒谬了。
人们常说“一见钟情”这句话,但他不认为会发生在他身上,即使现在他仍不相信,只是他多少能够了解,什么叫做难以抗拒的诱惑,像是被某种神秘力量驱使,类似……命运之类的东西……
“白先生,你有什么要交代的吗?”吴涵瑜的表情有点困惑。
“没事,我先走了。”他点个头走出门,他知道吴涵瑜会处理好一切,这女孩除了对他太殷勤之外没什么问题,至于新来的女佣,他就不那么确定了,不确定是她的或他的问题。
目前他只能确定一件事,她绝对会让他的生命有所改变……
“怎么样,他是不是很帅?”吴涵瑜推一下学妹的手臂,呵呵笑起来。
蓝秋苹呆了几秒才点头说:“嗯。”
白先生似乎是混血儿,皮肤偏白,五官深刻,虽是黑发却带着微鬈,黑眸中也像藏着琥珀,加上高大身材和优雅气质,光是站着就像一幅画,偏偏他不喜欢女人,不知多少芳心都要叹息了。
奇怪的是,他看着她的模样像是非常惊讶,她先前在电梯镜里检视过自己,应该没什么不对劲,为什么他会用那种诧异眼神盯着她,甚至有点抗拒的样子?也许她有张大众脸,长得像他认识的某个人,而且是他讨厌的人?喔,这真是一个好的开始!
“帅归帅,千万不要动心,我看过他跟一个男的在一起,唉,为什么两个大帅哥要搞在一起?这样我们女人还有什么希望?”吴涵瑜叹了口气,难掩失落之情。
“我不会动心的。”蓝秋苹并不担心这点,她不想谈恋爱,对婚姻也没有期待,二十二岁的她不像其它女孩,只想平淡过完一生。
“不管怎样,这是个好缺,我知道妳有需要才特别找妳的,千万别告诉别人喔。”
“谢谢。”蓝秋苹跟妹妹相依为命,父母早已离异、各自婚嫁,因此她们必须独立生活。
吴涵瑜是她系上的学姊,毕业几个月后找到正式工作,于是找她来接任钟点女佣,她们两人都是半工半读,因此成为好友。这不是学姊第一次帮她找工作,学姊的人脉很广,总是能得到最多讯息,她唯一能报答的就是做些吃的,因为学姊不肯接受礼物,但很乐意接受她做的食物。
“我明天就要去上班了,以后妳买房子的时候记得找我!”
“不知道还要等多少年,但我一定会找妳。”她相信学姊很适合做房仲业务,活泼积极又有自信。
“就这么说定了!”吴涵瑜满意的点个头。“来,我带妳认识环境,白先生很爱干净,可以说他有点洁癖,打扫不能马虎,还有衣服都要烫过,每周换两次床单……”
蓝秋苹拿出笔记本逐项记录每个细节,她自认不是聪明的人,总要一步一步来,她可能成就不了什么大事业,但她确定自己不会走偏路。
半小时后,吴涵瑜大致说完了工作内容。“我晚点还要打工,钥匙给妳,房子也交给妳了,有什么问题就打手机给我。”
“谢谢,改天到我家吃饭。”
“那当然,我不会客气的!”
吴涵瑜离开后,屋内只剩蓝秋苹一人,忽然紧张起来,彷佛踏入了异世界。
她一边使用吸尘器,一边观察四周环境,这是大厦的第四十层楼,落地窗外是繁华的夜景,还能看到不远处的一○一大楼,有钱人看的风景果然不一样。
室内装潢采复古风格,以黑白色系为主,搭配仿清家具和古董字画,透露一股低调的高雅。听说有钱人有两种,一种恨不得昭告天下,一种巴不得当隐形人,幸好白先生属于后者。
当她走进书房,看到桌上有一副文房四宝,还有一迭写过的宣纸,多么文质彬彬的兴趣。
她不曾认识这样的人,但不管他有多帅、多优秀,或是同性恋、异性恋,她只需明白一件事,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人,保持距离以策安全,这样就够了。
晚上十点,蓝秋苹终于回到家,她和妹妹租了一间房子,空间只有十五坪,屋龄倒是有三十年,而且是顶楼加盖的。她想到白先生的家,真有天壤之别,人生是不公平的,也不可能公平,阶级差距是如此遥远,只有少数人能跨越鸿沟。
尽避如此,这仍是她甜蜜的家,因为她有家人。
“回来啦!”听到开门声,正在上网的蓝翠蓉转过头说。
“嗯,这是妳要的锅贴和酸辣汤。”
“耶!”蓝翠蓉跳起来欢呼,她是只夜猫子,不吃宵夜就活不下去。“谢啦!”
妹妹的反应让蓝秋苹再次肯定,平凡人自有平凡的乐趣,一百块还有找呢。
她拿了换洗衣服先洗澡去,她从来不吃宵夜,十二点以前一定上床,姊妹俩生活习惯截然不同,但早已养成配合的默契。
稍晚,蓝秋苹洗过澡走出浴室,在双手抹上乳液,她不是当女佣就是打杂小妹,因此要好好保养双手,即使没有人会牵她的手,自己模起来也不会太心酸。
蓝翠蓉已经吃完宵夜,好奇地问姊姊:“妳今天去工作怎么样?那个白先生真的是gay吗?”
“那是学姊说的,我才不敢多问,他看起来很绅士就是了,家里品味也很高雅。”她想到白先生盯着她的眼神,但那应该没什么大不了。
蓝翠蓉耸耸肩。“如果他对妳没兴趣,铁定是同志。”
“我又不是什么大美女,他对我没兴趣也很正常。”
“妳妹妹我可是宇宙大美女,妳当然也是世界大美女,妳可以怀疑自己,可不能怀疑我!”
蓝秋苹笑了,她这个妹妹就是这么乐观自信,跟她完全不一样,但无论如何,她非常感谢她们是姊妹,在茫茫人海中,能有一个人如此亲近,而且彼此关怀。
“最近网拍做得怎么样?”
“还不错啊,我想多批点货来卖。”蓝翠蓉站起来伸个懒腰,她有很多当网拍模特儿的经验,耳濡目染之下,自己也跟着批货买卖,现在算是小有名气的卖家,尤其她自己穿、自己用的商品,销路就会特别好,美女代言当然不一样喽。
“家里都快爆炸了,暂时别再进货了。”看那些纸箱几乎迭到天花板,蓝秋苹怕地震时会闷死在一堆衣服鞋子里,而且是还没卖出的,感觉挺悲凉的。
“等我赚了大钱,就买间豪宅来当仓库,等着吧!”
蓝秋苹相信妹妹的本事,她们两人相差一岁多,都还在念大学,早就独立生活,但她只会做些简单的工作,不像妹妹脑筋这么好,还懂得做生意。
“对了,有个好东西要给妳看。”蓝翠蓉跳到衣柜前,拿出一套制服摆在胸前。“怎么样?够不够辣?”
“太辣了啦!”低胸、中空、露背,根本就快着火了!
“这是酒女制服,不辣怎么行?”
“又来了,每次都这么说。”妹妹一到周末就跑夜店,担任啤酒促销女郎,总戏称自己为酒女,但蓝秋苹一点都不喜欢这名词,而且她会非常担心。“那种地方不是很危险吗?”
“放心,我已经练成精了。”蓝翠蓉见多识广又有胆识,或者该说是她姊姊太单纯了。“改天有需要的话,妳想穿什么就直接拿去,反正我们身材差不多,只是妳不肯秀出来。”
“我不喜欢被人盯着看。”
“总有一天妳会喜欢的,尤其当妳遇到妳的王子。”
蓝秋苹只是耸耸肩,她根本不相信童话故事,或许小时候曾经相信过,但看爸妈各自有了新伴侣,见面时就是冷嘲热讽,为了房子和财产还闹到法庭上,她不想长大都不行。
“好了,我要先睡了,妳别熬夜太晚喔。”蓝秋苹转向自己房间,眼皮已变得沉重。
“知道了,老人家妳快睡吧。”
夜深了,蓝秋苹很快进入梦乡,最近她常梦见自己在舞会中,有个男人会牵起她的手,甚至亲吻她的手,她看不清楚对方的脸,但她也无意看清,作梦而已,何必追究?
童话故事只会在梦中出现,这就够了,她不是贪心的女孩,真的,真的……
午夜时分,研究室内只有机器运作声,身穿白袍的白御棠独坐在计算机前,目不转睛的盯着数据变化。
墙上有个红色按钮,每次响起的时候,他就得去支持楼下的急诊室。
这是他专属的研究室,用了点手段和关系争取到,最后他会提出一份报告,报酬则是方便取用的鲜血,但再过几年他就会离开,他从不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他必须让自己来去无踪,最好没有人记得他,无须告别或感伤。
身为一个“混血儿”,他拥有西方和东方的血统,他曾是一名中医,后来改当西医,甚至是外科医生,最重要的是——他是人类也是吸血鬼,如果没记错,应该已有一百五十岁。
鳖太久其实挺无聊的,这么多年来,若非对医学科技的兴趣,他可能已经跟一些同类一样,因为忧郁症而整天闹自杀,甚至真的让自己毁灭。
蚌然一个熟悉味道传来,他不用看也知道那是谁,唯一不需磁卡就能进门的家伙,门口警卫会主动开门,因为吸血鬼专有的催眠力,他们就是能为所欲为。
“嗨!”黑振勋一出现就兴致勃勃道:“我给你找生意上门了,晚点就到,大恩不言谢,给我一点补品就行了。”
摆振勋留着一头长发,随意扎成马尾,穿着时尚而耀眼,他开了好几家pub、舞厅和夜店,全都是夜间生意,非常跟得上时代。
“又是你们店里的客人。”白御棠最不喜欢这类病奔,浪费医疗资源。
“酒精是个好东西,人类喝多了就会打架闹事,不然医院都要关门大吉了。”
据白御棠所知,黑振勋常在店里捡“尸体”,也就是那些烂醉如泥的客人,用不着伸出獠牙,只需几管针筒就能偷血,而且他很有道德感,针头都是用过就丢,免得交叉感染。
“真谢谢你了。”严格说来,他应该感谢人类的蠢动,否则哪来这么多伤患让他研究?
“我们都这么熟了,别客气。”黑振勋以渴望的神情盯着冰柜。“哪些是可以喝的?”
就知道这家伙不会白来,白御棠打开柜门,拿出一个黑色瓶子。“请用。”
摆振勋一口气干了一整瓶,满足的舌忝过嘴角,他是百分百的吸血鬼,每逃诩得满足自己的渴望。“赞!是我最近喝过最赞的。”
“不要随便对客人下手,没有检验过,谁知道有什么病?”虽然他们不会因此致命,但总少不了一些折腾,上回黑振勋就来找他拿药,因为某个有性病又得了流感的家伙。
摆振勋一脸正经地盯着他说:“小白,你知道你生病了吗?”
“我好端端的为什么会生病?”白御棠自认非常养生,不只饮料都有检验过,还会吃有机食品。没错,身为“混血儿”,他也能吃人类的食物,只是每到月圆就得喝血,但他常忘了这回事。
摆振勋指出好友最大问题。“你欲求不满,不管是对人类还是我们的同类,这都是一种很不健康的状态,等你得了忧郁症还是什么的,你以为心理医生能理解你的人生吗?”
“没办法,我很挑,哪像你完全不挑。”白御棠嘴巴上说得很硬,其实也觉得有点离谱,他上次恋爱好像是十五年前,早就想不起对方的名字,只记得是日本的一个女吸血鬼,还是黑振勋介绍的,但不到三个月就分手,感觉就是不对劲。
除了吸血鬼同类,也有女性人类对他示好,事实上可说是唾手可得,但他不允许自己乱来,毕竟人鬼殊途,他无意改变任何人的生命。
到底他在等待什么?一份命中注定的爱情?他也说不上来。
“医院里这么多护士小妞,你随便泡一个也行啊,隔天让她记忆消失不就得了?男欢女爱是种本能,而且我们吸血鬼不会得到性病,连孕育下一代都不可能。”黑振勋停顿了一下,笑说:“喔当然,你是个奇迹。”
当初白御棠出生时,整个吸血鬼界都沸腾了,因为混血儿是如此难得,尤其他的感官知觉比普通吸血鬼强烈,但出乎众人意料之外的,他走上一条奇特的道路,他学医,为了救人,在这世界上有哪个吸血鬼会想救人?
白御棠知道自己不被认同,但他能提供健康的血液,因此没有谁会抱怨他的职业。
“再说吧,我不想勉强自己。”白御棠自认是个和平主义者,甚至可说是人道主义者,除非碰到紧急状况,他从不滥用催眠人心的能力。
“照我看,你一直在勉强自己。你的神经太纤细了,你以为现代人会在乎天长地久吗?一夜不算什么,交往三个月就嫌太长,你根本不用催眠对方遗忘,没有人会因此受伤的。”
说得好啊,不愧是走在时代尖端的夜店老板,白御棠还没想出辩解的台词,急救铃突然响起,算是替他解了围。“我得走了。”
“慢慢来,我会把这当自己店里。”黑振勋打开冰柜又拿了一瓶饮料。
白御棠苦笑一下,戴上手套和口罩,转身走出研究室。
在急救过程中,他的白袍和双手被染红了,病人的血就在他眼前、在他手中,但由于多年来的意志训练,他早已不为所动,只专注在每个动作上。
是的,他最大的志向就是救人,虽然他需要人血,他仍是个医生,老天保佑他继续做好这件事,直到他必须去看心理医生之前。
书房里,白御棠正在做每天的例行动作,今天他写的是心经︰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蚌然他写歪了一个字,色,因为他闻到阳光的味道了,是的,那女孩要进屋了,每周一和周五的傍晚,她会来这里打扫洗衣,她是他的佣人,他是她的雇主,事情再简单不过。
当蓝秋苹打开屋门,他已经来到客厅,但是不敢太靠近,彷佛往前一步就会踩到地雷。
“白先生,你好。”
“嗯……妳好。”
她的声音轻柔,但她的气息强烈,他甚至知道她的经期快来了,该死的超能力,让他像是发情的野兽,他到底在做什么?呼吸,他只是呼吸而已,却已经快崩溃了!
他挣扎的表情显然给她带来困扰,她的口气有些迟疑。“请问,我可以开始打扫了吗?”
“当然。”他伸手揉揉太阳穴,告诉自己要镇定,别吓到了人家。
“有没有什么要改进的地方?请一定要让我知道。”
她对他微笑一下,他知道她无意卖弄风情,只是出于礼貌和友善,但他忍不住想说:妳可以不要笑吗?还有离我远一点,如果可能,最好跳进垃圾堆再爬出来,以确保妳自己的安全。
“妳打扫得很干净,我很满意。”
“谢谢。”她的笑意加深了,他倒吸一口气,差点没因此断气。
他再次揉捏自己的太阳穴,脑压强烈到快爆炸,他缓缓走向玄关,小心翼翼的不要碰到她,他知道有某种东西在流窜,他无法控制,但至少可以远离。
偶尔他也会遇到让他很有感觉的病人,忍不住多抽一点血,除了研究还有品尝,这女孩却引发了他从未有过的,让他想要做更多深呼吸,想要靠近她的皮肤、她的动脉、她的心脏……够了!
他低头穿好鞋,抬头时发现她正盯着他,难道他脸上写着“饥渴”两字?
“我去上班了。”
“请慢走。”
他站起来转向门口,忽然一阵晕眩袭来,他双腿发软,只觉天地在旋转,天花板变成了地板。
“白先生!”她冲上前握住他的肩膀,那声音似乎是吓坏了。
糗毙了!他居然差点晕倒在女人怀中,他可以感觉到她双手的温度,那更增强了她芳香的气息,她可知自己身处险境?好心是不会有好报的,现在他只想把她扑倒,咬住她的动脉尽情吸吮,像是手腕、脖子或大腿内侧……
“咳,我有点低血压,休息一下就好……”
她扶他坐到椅上,神情焦虑地问:“你还好吗?要不要喝水?”
他尽量不着痕迹的拉开彼此距离,解开领带让呼吸顺畅些,喘口气说:“冰箱里有个黑色瓶子,妳帮我拿来。”
“好的。”她快步跑向厨房,他注意到她穿着一条黑色牛仔裤,为什么那么贴身、那么性感,光凭她的臀部和长腿,足以去拍牛仔裤广告。
当然他看过许多更美的女人,却没有这般致命的吸引力,这女孩让他几乎不认识自己了。
蓝秋苹很快回到他面前,试着打开瓶子却做不到,他不由得低笑几声,女人就是女人,总有需要男人的时候,等等,她有可能会需要他吗?或许是他需要她?
“我来就好。”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打开了,喝了几口很快恢复精神,心想今晚应该是月圆之夜,难怪他会比较反常,身为一个“混血儿”,他对血液的需求已经算很低了,但血统就是血统,难以彻底颠覆。
“你还需要什么吗?”
妳,甜美温热的妳,尤其是那白女敕的小脖子。
当然他没这么说,只摇头道:“我没事了。”
“你今天请假吧,你不应该去上班的。”
她紧张的语调带来一阵暖意,很久没有人这样叮咛他了。“放心,我可以到医院给自己打个点滴。”说真的,他常拿自己身体当研究,就算开刀也没问题。
“白先生!”她脸上明显写着不赞成。
“今天幸好有妳在,我会给妳加薪。”
他以为她会因此高兴,谁知她沉默了片刻,直视他说:“我没有想要加薪,这只是很自然的反应,我不是有钱人,但也没有穷到只剩贪心。”
Shit!他暗骂自己愚蠢,他居然伤了她的自尊心,她纯粹是出于善意,帮助一个忘了喝血、差点晕倒的混血吸血鬼,他却用这种方式回报她。
“抱歉,是我表达得不好,为了谢谢妳,下次我请妳吃饭,好吗?”
他很少跟人聚餐,但他知道人类会一起用餐以交流感情,无论表达谢意和歉意都有效。
她困惑的表情像是不知如何是好,到底她会摇头还是点头?他发现自己的呼吸暂停了,当然他可以暂停好一段时间,呼吸不是问题,问题是他紧绷的心。
心?他的心脏确实还在跳动,但他很少意识到自己有一颗心,为什么忽然有这种强烈感受?
“呃……你没事就好。”
艾糊其辞,很好,至少比断然拒绝还要好,他可以接受。“那么我去上班了。”
她随他走到门口,再次叮咛:“路上小心,不要太勉强。”
“我知道。”他又笑了,好多年没这么笑过,发自内心的笑,原来他真有一颗心,这不是一件坏事。
蚌然他想到一件更要命的事,如果她能带来阳光,或许也会带来狂风暴雨和闪电?呃,他最好赶快离开现场,在他忍不住袭击她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