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是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杀手组织,掌门名为鬼王,他手下有四大高手,不知男女,也无人识得他们的面容,因为知其身分的人都死了。
鬼王是个疯人,一个人头百两黄金,只要他接了帖子,权贵也好乞丐也罢,这人定会身首异处,可这杀人的帖子鬼王也不是每个都接的,他脾气阴晴不定,喜怒无常,做事全凭心情,没人能模的清他。
“谁买我的人头?”燕十三无所谓,吃下最后一个包子,将油纸团成一团,刚想将手上的油渍蹭到石头上,闻得身边一声轻叹,随后一条帕子递了过来,纯白色的,上面还绣着荷花。
“不用。”燕十三没去接,这帕子太白了,她的手脏,不配。
燕七将她的手腕握在手里,就像小时候那样帮她擦拭污垢,“无人买妳的人头,这次不是让妳杀人,而是让妳护人。”
他们鬼谷一向只接杀人的买卖,这还是第一次,师傅接了护人的生意。
“我不会。”燕十三望着远方的斜阳发呆,“我只会杀人,不会护人。”
“由不得妳,师傅已经接下,让我传话于妳,三个月后抵达姑苏,到时自会有人和妳接头。”燕七帮燕十三擦干净双手,收起手帕,打量着她的侧脸。
燕十三是个美人,也很像他那个命薄的妹妹,倘若妹妹能活下来,也定会出落得如燕十三这般好看。
“从鬼谷到姑苏快马只需一个月。”
“那妳就骑头驴去!”在燕十三面前,燕七那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总是破功。
“好。”燕十三认真的点了点头,起身拍拍衣服上的尘土。
“妳去哪儿?”
“买驴。”燕十三运起内力,几个起落就是几丈远。
燕十三的轻功可谓上上乘,在鬼谷中仅在师傅之下,燕七望着她的背影,果断放弃去追人,十五岁出师,杀人无数,燕十三并不是需要他护在身边的妹妹。
燕七收起折扇,单手一摇,接下袖中的玉笛,恣意地吹奏起来。
鬼谷师徒杀人如麻,可这隐匿在深山峭壁上的宅院却好似人间仙境,江湖中能登上这悬崖之人可谓凤毛麟角,这就是多年来无人能找到鬼谷老巢的原因。
燕十三右手提剑,左手牵着驴绳,周围频频传来笑声,她回头瞧了一眼,那些人好像在笑她的驴。
天要黑了,前方百步有一家客栈,燕十三肚子咕噜噜的叫着,她骑在驴上摇摇晃晃,想着燕七说的对,以这头驴的脚程,赶到姑苏确实得要三个月。
燕十三虽然嘴上不说,但她心里还是挺喜欢燕七的,不为别的,只因燕七聪明,在他那就没有解不开的问题。
燕十三觉得自己很笨,所以她很喜欢聪明人。
“收拾一间客房,好好喂我的驴。”燕十三走到店门前,从怀里掏出银子高高抛起,刚好落到小二手心里,“再给我买十个包子,去你们这县城最好吃的包子铺买。”
纵使美味佳肴摆在面前,燕十三还是最喜欢包子。
燕十三出手向来大方,这些年她虽然没算过具体砍下了多少个人头,但是师傅分给她的银子却不少。
燕七经常念叨,他们这种有今日没明日的人,保不准哪天就死在刀光剑影之下,无亲无故的,留那么多银子做什么,想吃什么便吃、想买什么便买,出门在外不能亏待自己,要住就住最好的客栈、要吃就吃最美味的食物。
燕十三没有什么想买的东西,最想吃的就是包子,客栈什么的她不挑,只要安静便可,柴房也能睡。
店小二引着燕十三前往客房,又将燕十三的驴牵去了后院,紧接着马不停蹄的跑去城西的包子铺买包子,这一番折腾下来,衣服都湿透了。
“姑、姑娘,宁城最……最……最好吃的包子。”他气喘吁吁地道。
给银子的都是大爷,况且这位姑娘手持宝剑,定是位闯荡江湖的侠女,店小二可不想招惹什么麻烦,这一路都将包好的包子揣在怀中,生怕包子凉了,惹得侠女不高兴。
“多谢。”燕十三赏了店小二几颗碎银子,接过包子,还热乎着呢,她心中一喜,热包子总归要比冷包子好吃。
“外面为何这般吵闹?”她急不可耐的打开油纸,边将一个包子塞进嘴里边问。
“姑娘,今儿个七月七乞巧节啊,等日头落了,姑娘们都要去河边点河灯,姑娘不妨也去瞧瞧。”
“乞巧节是什么?”店小二说话间,燕十三又塞了个包子进嘴。
店小二张着嘴被问愣了,不知这位姑娘是真不知道还是故意捉弄,“牛郎织女一年一度的鹊桥相会,未出阁的姑娘们都想求个好姻缘……”
店小二一边比划着一边向燕十三解释,他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竖起两根手指,一个代表牛郎,一个代表织女。
“哦。”燕十三面无表情的点点头,并没有太大兴致,将第三个包子塞嘴里就关了门,将店小二和门外的吵闹都挡了下来。
她喜静,早知道今日城里这般吵闹,她就会选在荒郊野岭露宿,随便找棵树凑合一夜也行。
吃过包子,燕十三躺下,她除了杀人无事可做,平日里总是这般看着房梁发呆。
客栈临街,日头一落窗外皆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喧闹声靠一层窗户纸根本挡不住,燕十三微微皱眉,最后决定出去瞧瞧。
她翻身下床,将长剑包在布中,背在身后,剑便是她的命,无论去哪儿她都要带着。
燕七总说她身上没有人气,燕十三走在街上,女子们穿着薄纱裙,双手捧着河灯,街上热闹极了,想来这就是人气吧。
其实燕七说的不完全对,与其说她没有人气,不如说她根本就不是活人,而是一个飘荡在世间的孤魂,周围往来的人彷佛都看不见她一般,他们欢天喜地谈论的话燕十三听不懂,不知他们为何高兴、为何大笑、为何喋喋不休。
不过燕七一定能懂,燕七也是喋喋不休的人,她则是像师傅,两人都是话少之人。
“快看啊,今夜的花船可真多!”
“那不是花魁的船吗,也不知哪位公子有幸能登上。”
“今夜有得热闹了,听说还有烟花呢。”
燕十三耳力极佳,周围的声音她都能听清,花魁是什么燕十三不知,但是远处的花船确实是极好看的,河面上还漂浮一盏盏各色模样的灯。
“姑娘,要不要买一盏河灯啊,乞巧节点河灯,求一份好姻缘啊。”步履蹒跚的老妪走到燕十三身边,她手里捧着一个玉兔形状的河灯,那双手上满是皱纹,指甲泛黑。
燕十三身边还站着几位姑娘,老妪刚想推销自己的河灯,没承想那几个姑娘见着她满是嫌弃,急匆匆的走远了。
“唉……”老妪叹了口气,本就佝偻的身姿更低了三分。
老妪手上捧着一盏灯,手腕上还挂着三盏,燕十三接过老妪手上的河灯,掏出一吊钱扔到她手上。“我要。”
“姑娘,使不得,使不得,用不着这么多……”老妪手脚慢,频频摇手摇头。
燕十三不打算废话,连余下的三盏灯都不要了,转身离开。
“姑娘……”老妪抬腿想去追,但不知是那姑娘脚步太快,还是她老眼昏花,不过一转眼的功夫,人群里便再也寻不得那姑娘的身影。
燕十三来到河边,学着姑娘们的模样,小心翼翼的将玉兔河灯放到河水中,身边的姑娘放下河灯后都闭上眼睛向上天祈祷,祈祷今生能寻得良人,一辈子白首不相离。
燕十三望着远处最亮的那条花船,不知为何,她想上去看看,在船上眺望河岸,人群、河灯,又会是一番何等景象呢……
就在这时,黑夜中有三艘小船快速靠近,小船上的人登上花船,岸上的喧嚣声盖住了船上的打斗声。
女人的嘶喊声传入燕十三的耳中,人命在她眼中不值一文,但这回她却决定出手,不是为那船上的人,而是找到了登船的借口。
“神仙!看、快看啊,是会飞的神仙!”孩童指着河面,边跳边叫道:“是织女,是织女下凡!”
“胡说什么呢,那是行走江湖的侠客,可不是什么神仙,那叫轻功。”大人揉着孩童的脑袋纠正。
那花船离得远,人们听不见、看不见,不知花船上的人此刻正经历死劫。
“会功夫就是好啊,瞧她这是登花船吧。”
“那可是花魁的船,一个姑娘家去做什么?”
“走南闯北的江湖侠女,谁知道人家脑子里想什么呢……”
“追命”是燕十三手中宝剑的名号,是师傅送的,名字被刻在剑鞘上,燕十三从未问过剑名的来历,她没兴趣,剑于她来说是命,是因为这是她杀人的工具,仅此而已,剑在人在,剑毁人也差不多要亡了。
“救命啊,杀人了,杀人了!”
花船上的姑娘们抱头聚在一起,被围在中间的女子便是岸边人口中所谓的花魁,花容失色,头饰散落一地,华服被婢女踩在脚底。
这就是花魁吗?不好看。燕十三用手中的追命挡下一记暗器。
“什么人?”杀人者面带黑巾,瞧不见真容。
这些人为的不是花魁,而是船舱里的人。
“我想赏月。”燕十三抬头瞧着皎皎明月,她改主意了,岸边根本没什么好看的,反倒是今夜的月亮比较好看。
“不想死就快滚——呃?”为首的蒙面人话音刚落,握剑的手松开,双手还未抬到脖子处,鲜血便急喷向甲板,脖子上一道长长的伤口,人应声倒地。
“我想赏月……”燕十三说话慢,后半句话还未说出口,蒙面人一窝蜂的冲了上来。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燕十三出剑的速度极快,脚下凌厉的步伐得鬼王亲传,倒地的人甚至都未曾看清她的招式,便已经去见了阎王。
“姑娘既是想赏月,不妨落坐同我一起。”沾了血的纱帘被人掀开,一道男声响起。
“小心。”燕十三抛出剑鞘,刚好为男子挡下暗器,下一刻追命的剑锋已经划过了那名黑衣人的脖子。
今日所杀之人不为钱财,她不用将他们的头颅砍下,倒也省了不少功夫。
燕十三见过的死人比活人多,所以若是遇见了相熟的活人,燕十三绝对会认出,而眼前这人她刚好认得。
仙子。燕十三微低着头,不自然的微微扬起嘴角,心中默念。
“姑娘?”男子捡起剑鞘,走上前递到燕十三面前,“多谢姑娘今日救命之恩,在下凤怡年。”
凤怡年,原来这就是他的名字,好听。燕十三从凤怡年手中接过剑鞘,习惯性的将长剑穿过手肘,用衣袖擦拭宝剑。
追命嗜血,她却讨厌血。
“敢问姑娘芳名?”好听的声音在上方响起。
四年前初见,燕十三唤他仙子,那时她以为他是女子,他身着水蓝色的长衫坐在马车里,掀开帘子露出侧脸来,薄唇微张,也是同样的一句话——
“敢问姑娘芳名,姑娘救命之恩,来日必定登门答谢。”
“阿、阿扶。”燕十三不敢上前,那么好看的人,她怕自己污了他。
“那妳姓什么啊?”船坞里一个小姑娘探出头来,约莫十五六岁的年纪,面容稚女敕,话音女乃声女乃气的。
“我……”燕是师傅的姓,她已不记得自己姓什么,只记得爹娘都唤她阿扶。
凤怡年一身红衣,此时衣袖被河面上的微风吹起,燕十三直直的看着,移不开眼睛。
燕七说,若有朝一日她瞧见一个男人时会移不开眼睛,心脏咚咚咚的狂跳着,还想和他一辈子在一起,这便是喜欢。
可她为何会喜欢他?因为……因为他好看,对,就是这样。
凤怡年走到燕十三身边,用衣袖帮她擦拭手上的血,红衣染了血全然瞧不出,就和她的黑衣一般。
“阿扶姑娘,请。”
燕十三正不知该如何回答小姑娘的问题,正巧凤怡年邀她赏月岔开了话题,她心中欢喜,连忙点头答应,“嗯。”
船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一堆蒙面死人,被称作花魁的女子早已吓晕过去,围在身边的侍女抱成一团,昏的昏,哭的哭,无一人敢抬头。
燕十三赶路时在义庄睡过,在坟堆睡过,杀人杀累了,有时她也会就着满地的尸首,抱着剑在墙角小憩片刻。
若是有活人,她是万不敢打瞌睡的,但是死人她不怕,所以当凤怡年邀请她坐下一同赏月时,燕十三觉得再正常不过。
“公子的口味什么时候变这么重了,那姑娘满身血气,公子还邀她赏月。”刚刚冒头的小姑娘匆匆退回了船坞,船坞中还有个男童,年纪与她相仿。
男童正在收整手上的鞭子,鞭子上染着血,他嫌弃的用帕子仔细擦拭着,“风雅。”
小姑娘瞪大了眼睛,她走路时手腕上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响声,她不悦的拍着男童的脑门,小声道:“同花魁在船上赏月叫风雅,同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人在满是尸体的船上赏月,这叫诡异。”
“哦。”男童歪着头想了会,“有道理。”
“你个呆子。”小姑娘骂了一声便气鼓鼓的走去一边不再理他。
凤怡年抬头赏月,燕十三侧头看他。
“好看吗?”凤怡年抬头浅笑,他笑起来眼中像映着桃花,让燕十三移不开眼。
“好看。”
鬼谷的规矩,师傅问话,有问必答,就算燕十三不喜说话还是要开口,但燕十三并不讨厌凤怡年跟她说话,只是她不知要说些什么好,只能一问一答,凤怡年不问,她便瞧他。
“我和月亮比,谁更好看?”
“你。”燕十三毫不犹豫的回答,冰凉的手指抵上了他侧脸,他的脸是热的,还有些泛红,“你比月亮好看,比……比花魁好看。”
他是这船上最好看……不,是她十九年来见过最好看的人。
“哈哈哈哈哈……”凤怡年笑弯了腰,任由燕十三的手在他脸上轻抚。
四目相对,透过燕十三的眼睛,他看到了思念已久的那抹纯粹,她杀人不眨眼,可却又是孩童心性,所有的情绪都映在眼中,从不会骗人。
“阿扶喜欢我?”凤怡年将脸凑近了些,让燕十三将手掌都贴在他的脸颊上。
“我的妈啊……”船坞中的小姑娘张大了嘴巴,像是见了鬼一般,她双手搭在男童的肩膀上,使劲的摇晃着,“你看见了吗,看见了吗?公子他可是最不喜和人接触的,连穿衣都不用下人伺候,可眼下……”
“不瞎,看见了。”男童微皱着眉,虽也是惊讶,却没小姑娘那么夸张。
“喜欢!”燕十三认真的点点头。
“只喜欢我一人?”
凤怡年话语暧昧,若是换了寻常女子,只怕此刻早就慌乱的跑开了,才刚见面,还只互道了姓名,余下的什么都不知,竟就将“喜欢”二字说出了口,谁人受得住啊。
燕十三想了想,“不,我还喜欢师兄,喜欢师傅。”
若是没有燕七,她现在早就身首异处了,燕七脸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狰狞得像一条极为恶心的虫子,那是为了救她所致。
燕七本也是好看的少年郎,却因为那一道疤,整日将人皮面具戴在脸上。
至于师傅,若是没有师傅,她还会活着吗?燕十三不知道,因此姑且也将师傅算作喜欢的人吧。
凤怡年闻言有些微不悦,但他很快嘴角轻挑,露出一个魅惑的笑容,“可最喜欢的一定是我吧。”
“嗯。”燕十三点头。
是的,她最喜欢的是他,四年前她就喜欢他,四年过去了,她一眼便认出了他,心中的那份欢喜也从未褪去。
“我也最喜欢阿扶。”凤怡年的手指勾过燕十三的下颚,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还是这么重的血气,无论何时她身上都是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杀了太多的人,连佛祖都度不了她。
“也是因为我好看吗?”燕十三问道。
“是啊,阿扶比月亮里的嫦娥都好看,可我喜欢阿扶,不单只是因为阿扶好看。”
“还因为什么?”燕十三想知道,急迫的想知道。
燕七说她是个慢郎中,除了杀人时着急,其他时候皆是慢悠悠的,一副没睡醒的模样。
“因为阿扶功夫好啊,可以保护我。”凤怡年像是在哄骗孩童一般。
这话若是正常人听了,肯定会认为他是脑子坏了在说胡话,可他遇上的偏偏是不懂人情世故的燕十三。
“嗯,我可以。”她真的可以,师傅不是让她去姑苏护人吗,她不只会杀人,也会护人。
船坞中,小姑娘一脸困惑,“公子生病了吗?好好的人怎么今儿个总说胡话。那女人什么来路啊,怎么把公子弄得都不正常了,还有这些刺客,幕后主使是谁,我们这一路可是招惹上什么人了?”
“不知。”男童回答。
“说来奇怪,公子何时在意过什么乞巧节,却花重金拍下登上花船的机会,我们明明是要赶回姑苏的,都在这里耽搁三日了,公子说要等人,难道等的就是她?”
“不知。”
“哼,你就是块木头,一问三不知,要你有何用。”小姑娘颇为生气,狠狠的瞪了男童一眼。
这时候,燕十三突然像是被烫着了,猛地把手收回来。
“不知姑娘独自一人要去何处?”凤怡年温和地问,她明明最喜欢模他了,她总说他皮肤细腻,总是模不够,好好的为何要将手收回?
脏,她的手太脏了,她的一双手是在鲜血里浸泡着的,燕七说他们鬼谷的人没一个干净,其中就数她的手最脏,因为她最无情也最冷血,她的血是冷的,她的心是冷的,她的身体亦是冷的,她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毫无人性可言。
他是天上的仙子,她不能弄脏他。
“姑苏。”燕十三将双手收回衣袖中,再也不敢碰他了。
“巧了,我也要前往姑苏,阿扶,咱们一道可好,保护我。”
燕十三的手足无措他都看在眼里,来日方长,凤怡年,你亏欠她的,要用一辈子来偿还。
“嗯,你放心,有我在,无人能伤你,我会砍下他们的头。”燕十三认真地道。
船坞里的小姑娘身体一抖,她回头瞧了眼身后的男童,他也不自觉的后退了半步。
燕十三是江湖上顶尖的杀手,只有在地狱里爬上来的人身上才会带着这能够震慑对手的杀气,可燕十三说话时又是一副不谙世事的神情,用这种神情说话,只会让人更加恐惧。
“阿扶。”凤怡年唤着她的名字。
“嗯,你……”燕十三欲言又止。
她想问问,他还记得她吗?
“今夜初遇阿扶姑娘,没想到会这般投缘,想来是妳我上辈子注定的缘分。”
这话使得燕十三断了最后的念想,果然,他不记得,不过没关系,她记得就好。
阿扶,我们两世的缘分,我躲不掉,妳亦逃不开。
上一世他辜负了善良的阿扶,所以老天爷让他重生,好弥补对阿扶的亏欠。
他凤怡年何时在乎过什么乞巧节,男人们趋之若鹜的花魁,在他眼中不过是个陌生女人,路上迎面相遇都不会偏头多瞧一眼。
可是阿扶说过,七月七,她在宁城的河边放了一盏河灯;七月七,她登上了花魁的船赏月;七月七,她在宁城吃了十个包子……上一世的七月七,阿扶有很多美好的回忆,唯独没有他凤怡年的身影。
阿扶说话温吞,沉默寡言,即便心悦凤怡年,也很少主动提及自己的过往,唯一说过的就是这段经历。
可当时他心中对这番话只有鄙夷,鬼谷的杀手又如何,就是个小家子气的女人罢了,一个乞巧节也值得在他耳边喋喋不休。
许久后,凤怡年方才明白,这一天是阿扶十九年人生中为数不多的开心日,她没有杀人,吃了最喜欢的包子,她第一次放河灯,第一次知道何为乞巧节。
这一日,她过的如平常女子一般。
因此这辈子,凤怡年在宁城等了三日,他相信阿扶一定会来,七月七这一天,阿扶心中一定会有他的身影。
“公子,当真要带着她一路同行?”小姑娘再也忍不住,从船坞里跳了出来,男童根本来不及将她拦下。
“念湘,这里可有妳说话的分?”凤怡年在笑,可声音却是冰冷的,他不曾转身去看念湘,双眸只定在燕十三身上,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公子!”念湘气得直跺脚。
眼前的女人来历不明,出手毒辣,惹上这号人物绝对不会有好事,如今还要与她同行,一路上不知会不会惹上其他麻烦,他们身后已经跟着尾巴了,若是再来几个寻仇的,那可真是头大。
“念湘,妳若再开口说一个字,我保证让妳日后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公子息怒,念湘打扰了公子同姑娘赏月的雅兴,念清这就将人带下去。”念清跳了出来,一手提着念湘的衣领,一手捂着她的嘴,生怕她胆大包天的再说出什么话来,急忙将人拖回船坞。
“阿扶莫气,家奴不懂事,我会教训他们。”
燕七说,这人间的怨恨都离不开柴米油盐,欠债还钱,人活在世,王公贵族要银子,贫民百姓也好银子,连他们鬼谷也离不开银子,一切的爱恨情仇都离不开钱财,刚刚那小姑娘应是怕她路上蹭吃蹭喝。
“我有银子。”燕十三掏出钱袋打开,里面金银颇丰,“一路上吃饭住店无须你出钱,我、我为你杀人也不收银子。”
一个人头百两黄金是鬼谷的规矩,但不是她燕十三的规矩。
“阿扶快将钱财收好,不能让其他人瞧了去,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凤怡年帮燕十三收好钱袋,“今夜可点了河灯?”
“点了,可不知漂去哪儿了。”燕十三后悔这么早放河灯了。
兔子好不好看,燕十三从未仔细瞧过,露宿荒林时她都会打野兔来吃,扒了皮,掏出内脏清理一番,在肉上抹盐巴烤着吃,虽没有包子好吃,但也是极为可口的。
“待明年乞巧节,我同阿扶买河灯,一同点上可好?”
燕十三咬着下唇,若是明年今日她有任务在身,要去杀人怎么办?
师命不可违,师傅说,鬼谷弟子若是违背了师命,定会死无葬身之地,她不想死,她还想同凤怡年一起点河灯呢。
“怎么了?不想吗?”凤怡年掌心生汗。
她是喜欢他的,上辈子他是个榆木脑袋,没有看出她眼中的爱意,直到她万箭穿心倒在他怀中……
凤怡年,你真好看,我喜欢你。
这是她最后留下的话,上一世她违背了师命,用命来护他,是他对不住她,更是他害苦了她。
“想。”她怎么可能不想呢。
燕七说了,船到桥头自然直,想不透的事便不要想,待到了时候,一切便都明了了,现在她只要遵循本心即可。
凤怡年笑了,他的阿扶果然还是喜欢他的,上辈子喜欢、这辈子亦然。
“念湘,将姑娘们送上岸去,记得赔老板的船钱。”
“是,公子。”念湘恭敬的道,不敢再对燕十三有任何质疑。
婢女们哭哭啼啼的将花魁抬到刺客的小船上,念湘划船将人送上岸。
燕十三不敢再去触碰凤怡年,只毫不避讳的打量着他,丝毫没有女儿家的娇羞。
“阿扶既喜欢看,那我便凑近了让阿扶瞧。”凤怡年倾身过去。
两人离得很近,近到燕十三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热气。“嗯。”
“念清,天色不早了,我们走。”
“是,公子。”念清飞身上了小船,撑起竹竿。
凤怡年欲要去拉燕十三的手,没承想燕十三却闪开了,“手脏。”
“不脏。”凤怡年不解,他方才明明将她手上的血都擦干净了。
“师兄说,我这双手沾了太多的血,洗不干净。”他们鬼谷弟子一入鬼谷,便已坠入十八层地狱,永无翻身之日。
上一世,她喜欢他,可直到临死前才敢将手放在他的脸上,因为她深知今日一别,再无相见之日。
胸口处传来隐隐的痛意,他还想去拉燕十三的手,可是她依旧躲他,凤怡年不想勉强,便将袖子送到她手边,“那拉这个,刚刚也染过血了。”
上一世,他是喜欢蓝衣的,因为江娇喜欢他穿蓝衣。
可是这一世,他却是喜欢红衣,因为他的阿扶双手沾血,他唯有一袭红衣才能配得上她。
燕十三犹豫了片刻,还是紧紧的抓住了凤怡年的袖子,衣裳总归是要换的,洗过了就不脏了。
“走。”凤怡年的轻功也是极好的,两人飞身上了小船。
“念清,走吧,划慢些,要稳,若是摔到了阿扶,我唯你是问。”
“是,公子。”
念清不像念湘那般活泼好动,可是凤怡年刚刚的一番话还是让他在心中犯了嘀咕。
自打公子受伤昏迷,醒来后处处透着怪异,公子一向不喜多言,可今日却对着一个陌生女人说了这么多的话。
公子素来只对江姑娘一人好,姑苏城那么多名门望族的姑娘,他平日里瞧都不瞧一眼,也因江姑娘的喜好而喜穿蓝衣,可自打醒来后,公子却日日都穿着耀眼的红衣。
公子还是公子,可是……却有些地方又不像公子。但这些话念清也只敢在心里嘀咕,不敢说出口。
“阿扶住在哪家客栈?”
“悦来客栈。”燕十三回答。
“去找念湘,告诉她,今夜我们也住悦来客栈。”
“是。”念清恭敬的答道。
小船上备有火油和弓箭,可见有备而来,只可惜无人生还,凤怡年望着远处那艘已经没有活人的花船,“阿扶喜欢火吗?”
“喜欢。”燕十三喜欢火,尤其是杀了很多人的时候,尸体处理起来很麻烦,一把火烧过便什么都没有了。
“念清。”凤怡年招呼了一声。
“是,公子。”念清放下撑船的竹竿,在箭头上绑着棉布,往桶里沾上火油,掏出火折子点燃,拉满弓,嗖的一声,箭射向船坞,他一连射了四枝,花船瞬间沉浸在一片火光之中。
“快看,着火了,船上有没有人啊?”
“哎哟,那不是花魁的船吗?”
“怎么回事,发生什么事了?”
“救人啊、快救人!”
岸边人群的议论声传到燕十三耳中,她什么话都没说,只是面无表情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阿扶,美吗?”凤怡年扭头盯着燕十三的侧脸。
“美。”燕十三点头,她喜欢他处理尸体的法子。
“哈哈哈哈哈……”凤怡年仰头大笑,全然不觉燕十三的回答诡异。
念清撑着竹竿,不敢多言,眼前的陌生女子实在太过怪异,她的想法、做法都异于常人,可是今日的公子比这女子更为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