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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娘掌家 第二章 许多第一次

作者:千寻类别:言情小说

走出村子,转往山林小径,突然没了人声,过度的安静让气氛有些尴尬。

“为什么他们叫你老大?”

“我们曾经是土匪。”不过数息功夫,孟殊已经决定不瞒她,虽然这事……不太有面子。

“土匪?你说的是打家劫舍的土匪?”她震惊地转头望着他。

“不对,是劫富济贫的土匪。”

只是在劫富过程当中,发了点小财,然后买下这片山谷地举寨迁移,有了地,就得有自己的小家,有了小家,就得有女人操持,他相信再过不了多久,村子会像附近的树林,发展得郁郁青青。

“每个土匪都这么说的。”

她突然想起师父留下的话本子,里头那话是怎说的?

哦,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欲从此路过,留下买命财。钱这种东西,花了是财产、不花是遗产,留财产有意思、留遗产没用,土匪都开口了,再多的钱也得往人家口袋送。

“我们只劫贪官。”在他变成老大之后,劫的都是该劫之人。

贪官的定义是什么?有钱?看得人不爽?耸耸肩,瞳瞳不予置评。

他看出她的不苟同,可他行事哪需要谁的认同?针对这种事,他通常甩也不甩。只是……她的不认同像根针似的戳着他的心,让他忍不住想要多解释几句。

“林可钦,贪军饷,冒领军功;赵嘉,凡审案子,不论对错,只论谁交上来的银子多;陈平山,私扣赈银八千两,无视百姓饥荒死亡……”

他一口气说了一大串,说得瞳瞳瞠目,下意识问:“官能这样当?不怕获罪吗?”

“很多官都这样当的,只不过他们上下打点得好,自然没有人将他们的罪行捅破,头顶上的乌纱帽便戴得稳稳妥妥。只有利益分配不平均的时候,才会有人想跳出来管。如果雨露均沾,谁会多事断了这笔财源?所以上头的人不管,我来管!”

瞳瞳摇头。“这世道……”

“别悲观,水至清则无鱼,只要不过分、只要还能为百姓做事的,即便为自己攒一点私利,倒是不要紧。若真贪得太过,老天终会收了他们。”

这些年,他可捅破不少“天”,上苍不行正义,他来主持。

点点头,瞳瞳转移话题。“村里人经常进山吗?”

“会,春搜、夏苗、秋狝、冬狩,青黄不接、农暇之余,村里的男人需要消耗体力,大伙儿便会组队上山。”他们用皮子、兽肉换得生活所需。

刚在此地落户时,他要让一群习惯挥挥大刀、几句恐吓就能有白花花银子可花的土匪兄弟们学会流血流汗、交易买卖,颇有几分困难。

他不得不一再鼓励劝说,让他们想清楚,成为良民、生活稳定,就能娶妻生子、繁衍后代,让他们慢慢想清楚,收拾起那股难受,咬牙硬撑下来。

之后村里有了女人、有了三餐热饭,他们便渐渐习惯过上平头百姓的生活。

“换言之,山上有路可通?”

“前山有,后山没有,路是我们开的。”刚搬来时,这片无人的荒地野山,夜里歇下,还能听到野兽嚎叫声,后来烧草犁田,开沟为渠,接山泉水、凿井,村落雏形渐现,才有今日的好光景。

看着他不自觉露出骄傲自得,瞳瞳嘴角微扬,这人把自己当成开山英雄了。

不过他话中的意思是,她想采药只能去前山?可……她转身看着后山,山势高峻,山体庞大,通常这样的山会形成“一山有四季,上下不同天”的垂直气候,肯定会有许多古老而珍贵的动物植物分布,她没有估计错误的话,那里背阴处多,应该会有不少的珍贵药材。

“你们在这里落户多久?”

“两年。”

从无到有,这段日子并不好受,尤其是晚儿,他打出生起,身子骨就不佳,再加上水土不服,以及自己日夜忙碌忽略了他,使得晚儿不仅多病,性子还孤僻,成天蹲在角落,谁都不喜,谁都不理。

“当初怎会选在这里?”

“因缘际会。”

很简单的四个字,但她明白他真正的意思,他要她别多问、别好奇,对吧。

她是个识时务的女子,不该知道的,她不会无端生出好奇心。

瞳瞳不问了,空气瞬地安静下来。上山的路很小,两人一前一后走着,彷佛担心她丢掉似的,晚儿不时转头看她,她得及时送上笑脸,他才会心满意足地把头转回去。

“过几天,村里会给今日到山下挑媳妇的同伴办一场婚礼,我答应妳可以自赎,但若我们没举办婚礼的话,眼下村里还有两百余人没娶媳妇……”

话未竟,意已明。

在这里,如果她没有贴上某个人的标记,怕是日后会麻烦不断,天天受人觊觎。

“我懂。”

“所以……”

“就成亲吧。”反正成亲于她,又不是没经验。

“仪式很简单,只是为着某种认定,妳别想得太麻烦。”

“我没想得太麻烦。”

他只是想安抚她,但显然她并不需要。他不想要猜测,但就是会忍不住想知道她从哪里来?为什么落到人贩子手中?遭遇过什么事?为何能够在全然陌生的环境中安之若素?

突地,一声惊呼,她抛下孟殊冲上前。

“怎么了?”孟殊急忙追上前,心底抱怨,这女子忒大胆,山林多危险,猛兽不提,光是碰到毒蛛都够教人受的,她太过莽撞了。

她指着地上一片植物道:“这是八角莲。又叫金魁莲、旱八角,有解毒功效,可治蛇毒、抑制肿瘤,是很珍贵的药材。”

“妳确定?”

“再确定不过,你看它的叶子呈圆形,却有八个角,所以叫八角莲,喜欢在阴湿的地方生长,因为对生长环境要求很高,所以不易寻找。”

“会吗?这很常见,我以为是杂草。”

很常见,意思是……她很快就能攒足赎身银两?瞳瞳开心得合不拢嘴。

美目望去,望得他心跳转急,她笑得……可真好看吶!

“这里福山福地,你可别小看。”瞳瞳道。

所以,她会喜欢这片“福山福地”而留下?

留下?多、多自相矛盾啊,不久前他才允她自赎,不久前他还只把村里办的婚礼当成某种不重要的仪式,这么快他就后悔了?就想她留下了?

只是,怎么可以?男子汉一言九鼎,说出去的话,岂能轻易收回?

他不收回的,绝对不!可不明所以地,胸口那股子不满意迅速扩散,压出他一肚子不满。

她采下几株八角莲,开开心心地跟上他的脚步。

没多久,他们来到溪边,孟殊取皮囊装水,递给她。“喝点水。”

“嗯。”她先喂过晚儿,自己喝几口,再递给孟殊。

他仰头咕噜咕噜喝下,无比豪迈,就着她喝过的壶嘴,今天的水,比过去喝的更甘甜。

她看见他的动作,脸微红、心微跳。

他看见她的脸红,肚子里的不满瞬间化成喜悦。他从未让任何人影响自己的情绪,但他今天的情绪起伏被严重影响了。

偏过脸,避开他赤luoluo的目光,下一瞬,她眼睛直了,盯着远处,心底吶喊着,天吶!这不是普通山林,是货真价实的宝山。

见瞳瞳起身,这回他急忙拽住她,不让她一个人往前跑。“妳又找到什么?”

她心急,没注意到自己的手正被人握着,走过几步蹲下来时,她才发现自己的手在别人的掌心中,匆促间,她急急抽开。

掌心空了,心底一股莫名的失落涌上,孟殊摇摇头,陌生的感觉、陌生的情绪,陌生得他快不认识自己。

她试着找出话说:“巴戟天,有南国人参之称,味辛甘、性微温,能补肾、祛风湿、强筋壮骨,可治频尿、宫寒以及……”突地,她吐吐舌头,调皮一笑。

她的调皮太吸睛,她吐舌头的模样太可爱,胸口突突地,某种脏器在里头跳得很厉害。他问:“以及什么?”

“阳萎不举。”冲口而出,说完才觉不对,她认真想想,他们还是陌生人,怎么就……

刷地,瞳瞳脸色暴红。

他盯着她,细细地看着绯红从她的脸颊蔓延到耳垂、到颈子、到……让人遐想之处。“巴戟天,我不需要。”

这是什么鬼回答啊,她又没说他需要。眼珠子咕噜咕噜转动,想躲开尴尬,她指向远方一株腐朽枯木。“瞧,那是红冬蛇菰,全株都可入药,具有补肝益肾、止血生肌、调经活血、清热醒酒之效。”

说完,丢下他,她跳着脚,连同尴尬一起抛下,采宝去。

“仔细脚下,春夏之际蛇虫多,别被咬了。”他跟在身后,像个唠叨的嬷嬷。

“好。”她敷衍得厉害,跑得更快,只想离他再远些。

他哪里肯啊!大脚一跨,瞬间距离缩小。“往后我不在,妳别自己上山。”

“好。”不管他说什么,她都应好,只想把方才的暧昧给抹得一乾二净。

突然晚儿伸着手指向左手处,啊啊啊叫个不停。瞳瞳和孟殊停下脚,两人顺着他手指方向望去,那里有只大兔子正在吃草。

“兔子!”瞳瞳低喊。

“晚儿想要吗?”说着,孟殊解下背带,就要去逮兔子。

瞳瞳一把抓住他,阻止他的急切,她不想他抓吗?

“晚儿想要兔子吗?”瞳瞳对着晚儿的眼,认真问。

晚儿点头。

“光点头不行,你要说兔子,说了,你爹就给你抓兔子去。”

她亮晶晶的双眼看着晚儿,脸上满是期盼,她靠近晚儿同时也凑近他,近得他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真香……分明没喝酒,可他却有了几分薄醺。

这时耳边传来稚女敕的童音,“兔兔……”

声音不大,但清楚明白,孟殊无法置信,这是儿子第一次开口说话!

他猛地转头,没想到这一转,下巴划过她的唇。

只是轻轻的一下下,但他感受到那点柔女敕,不由自主地心悸、不由自主地血液冲上脑门,他不是童男,很清楚那种感觉是为什么,薄汗冒出额际,他强忍吞口水的冲动。

他飞快把系带解下,将孩子丢给瞳瞳,匆匆说:“我去抓兔子。”

然后把瞳瞳和晚儿丢在据说很危险的山林里,飞快窜身离开。

其实她只碰到他扎人的胡须,可她也愣住了,不是因为感觉,而是……他落荒而逃的背影很有趣,他泛红的耳朵更有趣,原来啊,不仅仅是她会感到尴尬。

微笑,低下头,额头与晚儿相碰,她不明所以地笑着。

晚儿被她的笑容感染,也咯咯笑开。

“我们再去寻宝,好不?”

晚儿没回答,但点了头。

他们往前走没多久,就看到好几株野桑,四月天,红的紫的,果实累累压满枝头,是多年的老桑树了,果实颗颗硕大,有成人拇指长。

“瞧我,想银子想疯了,居然忘记上山是来替晚儿采药的。”

桑叶洗净,与冬瓜糖、冰糖或麦芽糖一起熬煮,汤汁甜甜的,能治小儿咳嗽,效果相当好,当然如果再加上枇杷叶会更好。

把晚儿放在地上,篓子放在一旁,她摘下硕大桑葚,往晚儿嘴里塞,吃得他双颊鼓鼓的,松鼠似的,可爱得紧。

“好吃吗?”她说得很慢,吃一颗,说:“好……吃……”

晚儿指着她,她再给他一颗,她重复说:“好……吃……”

他在笑却没跟着说,瞳瞳不急,她站起身采集桑叶,没想到习惯让人抱来抱去、不爱走路的晚儿,竟扶着身旁的大石头站起来,他踮起脚尖,扯下矮枝,拔了上头的桑葚塞进嘴巴。

只是他不辨颜色,咬进红色果实,那一整个酸啊,酸得他皱眉歪脸,瞳瞳看见,笑得直不起身。

“姨教你,红色的果实,”她拔下红色的,用力摇头,假装放进嘴里,然后呸呸呸。“不好吃。这个紫色果实,”她拔下紫色的,放进嘴里,笑得脸上开了花,道:“好吃、好吃、真好吃。”

她夸张的动作,惹笑了站在远处的孟殊,心想就让他们……母子多处处吧!

他准备离开,然而在转身那一刻,他彻底推翻“自赎”这件事,他做出决定了,决定要把她变成妻子,变成晚儿的娘亲。

什么?食言而肥?男人长得硕壮一点也无所谓。

什么?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他也没打算做别的啊,他就想当她的丈夫。

丈夫、妻子,妻子、丈夫,突然间,他觉得和她一起套上这层关系……挺好的,挺……让人愉快的。

孟殊回来时,晚儿变成“紫半脸”,鼓鼓的小嘴还卖力地嚼着桑葚,除了牛女乃,他还没这么卖力的吃过东西。篓子里已经装满桑葚,地上一大把桑枝桑叶。

孟殊收获也颇多,左手提着用干草串好的三条大肥鱼以及五条三、四尺以上的蛇,右手弯处没有大兔子,却有两只毛茸茸的小白兔。

见他走近,晚儿眼睛瞬间发亮。“兔兔!”

这声主动叫唤让孟殊心满了,把两只小兔子放在他脚边。

瞳瞳也大喊,不过她喊的是—— “蛇!”语调里没有惊恐,只有快乐。

“给你们加菜。”孟殊道。

“加菜?太浪费,你知不知道蛇全身上下都是宝?蛇胆可以治疗咳嗽多痰、风湿性关节炎,蛇的脂肪熬成蛇油,可以治水火烫伤、皮肤龟裂,五步蛇在治疗顽固性搔痒症有奇效,甚至可以治麻疯病,更别说蛇蜕、蛇血、蛇肝……”

她叨叨说着,停都停不下来,听得孟殊想笑。

一直以来,他认为女人就是用来生儿育女、主持后院的,每个人家里都需要一个,好用为上,他从没想过其他用途。

甚至,他不太喜欢女人,因为女人麻烦,动不动就哭闹,动不动就用规矩来限制自己和他人,一个没仔细就冒犯上了,冒犯上,也不是几声道歉就能解决的事情。

他不喜欢这种小心翼翼,所以不喜欢和女人相处,但是当对象是她……挺舒服的。她不矫情做作,她的表情没有太多掩饰,他喜欢她的真实。

虽然她唠叨半天,这天晚上她还是让出最肥的一条蛇,亲手做了肉羹汤,谁让晚儿体质虚弱、气血不足、营养不良,需要滋补呢!

这也是晚儿人生的第一口肉。

晚儿说出的第一句话、吞下肚的第一口肉,都发生在瞳瞳出现的第一天,之后他们共同经历过许多“第一次”,无数的“第一”架构起旁人无法取代的母子亲情。

侧躺在晚儿身边,轻拍他的胸口,呼吸沉了,他睡熟了。

这是瞳瞳在村里的第一个晚上,原则上来说,她很累,应该一沾枕头便睡得不省人事,但她睡不着,因为脑子里有太多的东西在跑。

这阵子,碰到的事情太多,多到她无法吸收消化,只能存着压着,并且隐隐地、暗暗地疼痛着。

这是她人生的第一场转折?

并不是,如果转折意味着精彩,那么她这辈子比多数人都来得精彩。

她出生时,娘就不在了,对娘的所有印象都是哥哥给的,小时候哥常把她搂在怀里,说着娘的点点滴滴,彷佛多说几回,他们就是有人疼爱的小孩。

没错,她是哥哥一手带大的。

至于她的父亲……有了后娘便有了后爹,她对爹的感觉只有恐惧。

五岁那年,她被拍花子拐走,哥哥、裴哥哥、苏蒙合力救下她和数名孩童后,被官府大大褒奖一番,青天大老爷还赠了三百两大红包。

苏蒙家大业大,那点银子看不上眼,一句“行侠仗义,本是江湖中人所为”,就把钱给推了。

而哥哥很清楚钱送到赵家,不过是便宜了继母,索性把钱放在袁裴那里。

不久后,她因为手脚慢、家事没做好,被继母推撞了桌角,陷入昏迷。

父亲和继母不肯花钱治,只让她在床上躺着,是死是活全看天命。

哥悲愤不已,求舅舅上门为两兄妹作主并要回母亲的嫁妆,没想到父亲恼羞成怒,哥哥被逐出赵家大门,自此,他们兄妹改从母姓姓宁。

袁裴知道后,气得捶哥哥好几下,痛骂,“这么严重的事怎么不找我?我这里还有你的一百五十两。”

哥哥淡声说:“我忘了。”

哥哥的脑袋镶金嵌玉,怎可能忘记,他不过是心里门儿清,知道袁家穷、知道袁父在一场大病之后人没了,那场病和丧事早把袁裴手上的钱全给花光了,因此默不作声。

后来哥哥带着她搬出赵家,靠着母亲的嫁妆,过起辛苦的日子。

如果“转折”这种事有分好坏,那么救回受重伤的师父,肯定是很好、最好的转折。

所有人都说师父性子古怪,可看在她眼里,却是亲切可爱,师父待她极好,他老说—— 妳让我想起女儿。

师父也有个女儿,一个和她一样可爱聪明的女儿,瞳瞳只知道这个,再往下追问,师父便不说了。

师父的脑袋与众不同,他看不起女诫,认为女人大有可为,他说:“后院的女人为何要被男人吃定、吃死?别无他因,就因为自己无法独立。”

女人不是都该依附着男人的吗?

她这么一问,师父嗤之以鼻。

是师父教会她,女人独立自主的重要性,他说女人要是经济独立、对男人别无所求,那么男人在妳跟前就只是个屁。

裴哥哥不是屁,但她确实因为经济独立,而有权利作主自己的生命。

师父有一张刁嘴,于是训练出她高明的厨艺;师父有一身好医术,于是传授了她好本事,她会把脉看病、开刀动手术,而最最厉害的本领是制作药丸。

靠着这手功夫,她买下大房子、建起药厂,存了很多很多银子,她想啊,哪天哥哥成亲,聘礼绝对会让京城百姓津津乐道,说上大半个月。

有了银子的支持,志气高、梦想远大的哥哥,十二岁就下场考童生,十五过乡试,十六过会试,之后参加殿试,成了探花郎。

之后,他们一路顺遂。

不爱读书的裴哥哥,进了军中争功名,他从小小的伙夫兵慢慢成为百户、千户,最后还混出个将军。

至于哥哥,他的官运比想象中更好,进翰林院后不久,碰到宫里要为太子挑选侍读,一挑二挑竟挑到他头上。

于是刚直勤勉的翰林院庶吉士,成了翰林院编修兼东宫侍读。

然东宫侍读不只哥哥一人,能让皇帝看上眼的,唯独哥哥。

太子书念得如何?勤勉否?有关太子的问题,皇帝谁都不问,光问到哥哥头上。

这一问二问的,皇帝发现哥哥不仅仅反应灵敏、心有丘壑,会说会聊,还每句话都能说进皇帝的心窝里,听得人心发暖,于是对哥哥的提问内容,范围扩大再扩大,扩大到想法态度价值观,扩大到朝事政事民间事。

皇帝和太子对哥哥的偏爱……到让人侧目。

于是除了正职副业之外,经常,他还得到皇帝跟前备询,为皇上处理不方便出头的事儿,哥哥忙到足不点地,忙到与他同科的进士们双目冒红光。

当所有人都以为皇帝、太子离不开他时,没想到……哥哥把皇差给办砸了,然后下场无比凄惨,哥哥被流放发配,皇帝跟前的大红人转眼成为过街老鼠。

那两个月,她又经历一回大转折,师父离去,哥哥发配,而她……哥哥临去前,将她托付给裴哥哥,裴哥哥为了让哥哥安心,仗着军功,求来赐婚圣旨。

未及笄,十四岁的她成了袁家妇,承担起媳妇该负的责任。

数年光景,她再不是当年那个软软女敕女敕的小泵娘,生活将她磨练成另一副模样,她有些好胜、有几分倔强,她咬紧牙关,认定只要有足够的努力就能活出光彩亮丽。

谁知,世事并不按照规矩走。

她没想过自己会离开京城,没想过会被人贩子掳走,更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只值二十两,买断卖断,她又当了别人媳妇儿。

她不敢断言,这次的转折是好是坏。但不会改变的是,当初离京,她发誓要到岭南寻回哥哥,就算有了曲折,她也不改其志,她会攒钱赎回自己,她会想尽办法寻到哥哥。

她深信,只要找到哥哥,她便会再度一路顺遂……

“还没睡?”孟殊走到床边,发现她定定地看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就要睡了。”她坐起身,迎视眼前这个高大男人。

“如果还能再撑一下,聊聊好吗?”

聊聊?她微笑点头,下床,只是她没想到他会蹲为她穿鞋。

就在他握住她的脚、为她套上鞋子那一刻,说不清什么感觉,刺刺的、麻麻的,在他温热掌心握过的地方。

“我自己来。”她直觉缩回脚。

“没事。”他坚持帮她穿好鞋。

他的坚持让她耳朵红了,这是很亲密的动作,亲密到……前任丈夫也不曾对她做过。

床很高,当初打造这张床是依着他的身高做的,坐在床上,她的两条腿勾不到地上,因此他想也不想,就一把抱住她的腰,把她给抱下床。

天吶!尴尬再度飙升,上回被抱下床是五岁还是六岁?于是,耳朵红脸颊红,她整张脸都红得不知所措。她站在他跟前,他真真真是太高了,必须仰着头才能看见他的脸。

“出去外面说话?”他问。

“好。”

再重申一次,她是大人,穿鞋下床这种事她都可以做得很好,更不要说走路了,但他不介意她能不能做好,直觉地伸手拉她,一路把她带到屋外。

“妳喜欢秋千吗?”

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跳出来,让她不知道该怎么接,愣愣地抬头看他。

“不喜欢吗?我朋友的妹妹很爱荡秋千,我以为妳会喜欢,如果妳喜欢,明儿个我在院子里搭一个。”

她不是他朋友的妹妹,但她很爱荡秋千,在京城的家里就有一个,是师父和哥哥合力搭起来的,她在秋千上荡着、在秋千上唱歌,她记忆里很多和快乐有关的片段都和秋千有关。

她直觉地想要点头,但瞳瞳知道,自己不会在这里待太久的,所以秋千……

摇摇头,她违心道:“我不需要,但可以搭一个,我想晚儿会喜欢的。”

不需要?孟殊挠挠头,好吧他承认,他确实不太会讨好女人,否则晚儿的娘也不会……

“我明天出门,要七、八天才会回来,妳需要什么?我帮妳带回来。”

她需要银子赎身,她要去找哥哥,她急着、盼着下一个转折。

“不必,我什么都不缺。”她已经欠他二十两,在尚未还清之前,她不想欠得更多。

“别客气,不麻烦的。”

“如果不麻烦的话,我今天采回来的草药,你能帮我带进城里卖吗?”她问得很客气、很小心,不敢有半分的勉强。

但他被勉强了,才第一天呢,她就急着赚钱,急着离开自己,想撇清什么吗?这个想法让他不舒服。但她的表情太小心,小心到他觉得自己的口气要是不够温和,会吓到她。

所以咽下不舒服,他表情僵硬地回答,“可以。”

“太好了,谢谢妳。”

“不需要说谢,婚礼过后,我就是妳丈夫,妳有权利支使我做任何事情。”

丈夫?不是假的吗?差一点点她就要问了。

而他从她的目光中,似乎也读出她想问什么,于是表情更僵,脸色微冷。

她敏锐,善于察言观色,他虽然没有开口,她已经敏感地发觉他的不豫,于是紧闭嘴巴,不敢再说话。

然后孟殊发现她怕自己,更不开心了,闷闷地,他说:“妳不问我要去哪里吗?”

她乖乖地顺着他的话问:“你要去哪里?”

“去城里和朋友碰个面。”

碰个面需要七、八天功夫?这个话敷衍得太过,但他们还是陌生人,忌讳交浅言深。所以她没打算往下挖,点点头,乖巧回答,“别担心晚儿,我会照顾好他的。”

就这样?他等着她问啊,问哪个朋友?为什么要去那么久?

可以说的,他会回答;不能说的,他也会耐心编个故事说与她。

她为什么不问?女人不是问越多表示关心越多吗?换言之她对他不关心、不在乎也不好奇?

挫败感让孟殊垮下肩膀,只不过他不想她害怕自己,更不喜欢她这么乖,只好再度吞下不满,低低回答,“把晚儿交给妳,我很放心。”

这是信任?认定?认定她会把晚儿照顾得很好。瞳瞳有点小斑兴,自己身上令人安心的特质还在。

偏了头,淡淡笑着,清浅的笑在皎洁月光的照耀下,透着教人无法不被吸引的诱惑,孟殊看着她看痴了,忘记肚子里的不满,忘记她对他的关心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