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王一行人才走,夏老爷子开始大清算——到底哪个脑子养金鱼的人出的主意,他的老脸都丢光了。
夏元琴眼见好事成空,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汪氏安慰女儿,没空理公公,夏老夫人眼见逃不过,只好硬着头皮认了,是她的意思。
她想夏元琴有美貌,又有才华,若能成为郡王良人,不但自己有了前程,将来也能帮亲爹跟亲哥一把——夏兰桂是二房的女孩子,靠不住,要靠,还是得靠自己人。
夏老夫人振振有词,夏老爷子差点没气死。
夏孝也很不高兴,大哥不用上朝,丢脸无所谓,自己跟爹可是要上朝的,明天拿什么脸面对怀王?
老爷子火大起来,“熊嬷嬷,给老太太收拾几件衣服,老太太要上山念佛三个月。”
夏老夫人大惊,“老爷这是要罚我上山念经?”
“没错,你出的馊主意,你就给我承担后果。”
山上的禅房,又闷且热,蚊虫不少,沐浴只能用冷水,而且三餐只吃白粥跟一点咸菜,此外还得早晚跪经一个时辰,在京城,若不是犯了大错,否则不会轻易罚人上山。
夏老夫人哭了起来,“老爷好狠的心,你不替元琴打算,我替她打算,我还错了啊,老爷当年白身,要不是娶了我,哪来的官途?成亲后你要接程家妹妹来,我一句话都没说,多年来我为这个家尽心尽力,老爷竟要我上山念经?”
“今日是怀王不计较,若是脾气暴躁如路王,大喜之日有人闹事,我们全家都得遭殃,你懂不懂,无知妇人!”
夏老夫人一边哭一边反驳,“这不是没事嘛,没事还要我上山?”
“你不上山也可以,我明日就买八名俏姨娘!你是要上山,还是丈夫收姨娘,自己选一个。”
夏兰桂原本也很气,后来听到祖父这么说又想笑——这么多年,只要每次起争执,老太太就会讲起自己的功劳,然后祖父一定会说,你不服管教,那我就收姨娘,你要不要?就见夏老夫人顿了顿,怒道:“上山就上山。”
“爹。”夏孝开口,“嫡母之事,儿子不好开口,但元琴是晚辈,总能说上一说,她明知道今日重要,却来胡闹,一定要罚。”
对夏孝这种人来说,有了前程的夏兰桂就是亲亲女儿,宝贝女儿,有人敢捣乱,得看他这爹同不同意。
汪氏不服气,“二叔好大口气,老爷子都没发话,二叔倒抢了先。”
夏孝懒得理汪氏这种内宅妇人,只想专心讨好女儿,此刻脸上就写着:女儿看着,爹给你讨公道。
夏老爷子沉吟。
汪氏急了起来,“老爷子,今日元琴是做事不妥,但那也是我没尽到母亲的责任,还请老爷子看在她还小,莫罚她。”
“我都还没说你呢。”老爷子一脸没好气,“你以后每天早上去给我跪祠堂,直到你婆婆下山为止。”
汪氏张大嘴,不服气,但又不敢顶嘴。
夏子壹眼见大房一团乱,只好出来收拾,“祖父,祖母跟母亲都知道错了,还请您别罚这么重。”
“重?怀王上门的时候出来捣蛋,我没赶她们出门已经算给面子了,你们祖孙三代是哪根筋不对,以为怀王傻吗?还是怀王妃很傻?人家精得我们拍马都赶不上。”
夏元琴不服气,“怀王妃明明很喜欢孙女,还说要让孙女当良人。”
“那是当庶子的良人可以,怀王后来说要给嫡子当良人,怀王妃是怎么说的?是不是说了万万不行?你真有这么好,怎么又万万不行了?怀王妃就是看你不行,才硬要说给庶子,好让庶子闹心,这都不明白?我说了好多遍,我们夏家才发家第一代,朝中无贵人相识,门户也不高,就得老实一点,看看你们,要是今日之事传出去,我跟孝儿都不用见人了。”
“祖父就是偏心。”夏元琴说着眼泪又流下来,“许家姊姊跟吕家订亲时,吕家就是看中许姊姊的妹子,两人一起收了,凭什么孙女不行?”
“林大人上唐大人家提亲,唐大人的庶孙女出来搏出位,没想到林家觉得唐家门风不好,亲事就黄了,你怎么不说?今日要是怀王觉得我们夏家门风不好,不想结亲了,你毁了兰桂的亲事,你要怎么赔给她?”夏老爷子没好气,“你推兰桂落水,我只罚了禁足,你还不服气,你去问问,推姊妹落水的谁家不是上山念经三个月,我还容得你在家吃好睡好,这样轻罚还错了啊?”
夏忠龟缩半日,在汪氏不断使眼色下,只好出来了,“爹,儿子回去会好好教训媳妇跟女儿,您别这么生气。”
夏元琴低声哭泣,“祖父以前明明很疼元琴的……”
夏老爷子想起夏元琴刚刚出生时,那小小的娃,原本哭个不停,没想到自己一过手,小娃就不哭了,当时几个嬷嬷都说,知道是亲祖父呢。
元琴小时候真的很可爱,院中的菊花开了,她会拔来自己的书房,小小的人不够高,还要踩凳子才能把花插上花瓶……
老爷子叹了一口气,“元琴,你扪心自问,祖父难道对你真不好?从小开始,兰桂有的,你也不会少,你还学习琴棋书画,得到的更多,可是看看你,烟花往兰桂身上点去,摔坏兰桂的宣和琴,这回又推她落水,哪来这么多不小心?是,这回祖父没信你,但你得问问自己,是因为祖父原本就偏心,还是因为你从小到大总爱欺负你大姊姊?”
夏孝连忙道:“爹,儿子看元琴就是故意的,一定要重罚,不然家里女孩子还有平春跟代云呢,难不成以后元琴看不顺眼,就要欺负两个妹妹吗?”
夏忠很为难,他也知道这回是母亲,媳妇,女儿三人一起惹事,但他一向害怕父亲,刚刚求情已经快要了他的小命,眼见父亲脸色不善,实在不敢继续说下去,连弟弟此刻的落井下石,都不知道要说什么。
夏老夫人虽然很气夏孝,但也拿他没办法——夏孝有官衔,就算自己故意苛扣月银,他也没影响。
立胡氏规矩?他并不疼爱胡氏。
拿捏汤姨娘跟费姨娘?他也不在意这两个妾室。
他最在乎的就是儿子夏子贰,连带的才对费姨娘有点好脸色,可以说夏子贰是夏孝唯一的软肋,但夏子贰是个男孩子,她总不能要这个没血缘的孙子来给自己捶背,伺候,晚上留守榻子吧,所以这么多年来,饶是对夏孝气得牙痒痒,也是无计可施。
想想,简直可恨。
夏兰桂觉得很荒谬,今日是她的大好日子,也是夏家的大好日子,结果因为夏元琴那一出,现在大厅上乱成}团,生气的,委屈的,骂不懂事的,假装没事的,通通有,那八十抬聘礼还放在前院,也没人管要收到哪里去。
虽然怀王没见怪,但她知道自己的印象分数肯定不好了,在怀王眼中,夏家就是没规矩,所以以后她得加倍努力再努力,才能洗刷这种印象。
怀王妃……也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明明知道这种搏出位的都不会是好鸟,还硬要江瑾瑜收为良人,幸好江瑾瑜扛住了。
要说这一场闹剧有什么收获,就是让她知道,原来江瑾瑜不只是在朝堂上有肩膀,在后宅也能扛。
这样就对了,怀王妃一定不会让她这个平云郡王妃好过,但只要丈夫扛住了,媳妇就有底气跟婆婆说不要。
“爹。”夏忠呐呐的开口,“还是先把兰桂的聘礼处置一下吧。”
“还像句人话。”老爷子想了想,“来人,把大小姐的聘礼都收到仓库去,上面盖层红布防灰尘,按照册子的顺序放好,可别乱了顺序。”
汪氏惊了,“老爷子是全都要给兰桂当嫁妆吗?”
夏老爷子没好气的说:“不然是要给你当嫁妆吗?”
“媳妇不是那意思……就想着八十抬也挺多,不如分一半给元琴吧,将来元琴出嫁也体面些。”
胡氏终于忍不住了,“大嫂想让元琴嫁得风光,可以拿自己的嫁妆出来补贴,怎么能够把脑筋动到我们兰桂身上。”
汪氏狡辩,“一家人何必如此计较。”
老爷子都气笑了,“八十抬的聘礼,四十抬的嫁妆,让兰桂在怀王府不体面,好让元琴体面一点,你可真会算,我问问你,我看起来像是老糊涂了,还是傻了?”
“媳妇就想着公平点……”
“以后元琴有多少聘礼,我一样让她带出门,一抬都不留,这叫公平,拿兰桂的去给元琴,那才叫偏心。”
“可是……”
“你闭嘴。”夏忠虽然惧怕父亲,但对媳妇可没在客气。
汪氏还想说什么,但看到厅上众人脸色不善,只好讪讪不说了。
夏老爷子想,家里平常没大事,还真不知道会这么乱,幸好怀王没计较,真是老天保佑,想想道:“今日之事丢人,你们都给我闭上嘴,不准外传,你,上山住三个月,大媳妇,每天早上跪祠堂一个时辰,直到你婆婆下山为止,元琴你本该禁足三个月,现在未满三个月又跑出来,你就多禁足一段时间,直到明年六月节再出来——不服气的,可以出族,我绝不留人。”
若说夏老夫人,汪氏,夏元琴原本还想讨价还价一番,听到最后三句话,那是一点心思都没了。
老爷子脾气没有很好,但通常发完就算,说到出族,那可是第一次,再蠢都知道老爷子这次真火大了,于是也不敢多讲,只点头说知道了。
阳光温暖,秋高气爽,正是秋猎的好时节。
郊西几座山头是皇家狩猎的地方,但既然是图热闹,当然是广发请帖,除了皇室子弟,三品以上的也都能来,因此十分热闹。
夏兰桂也拿到请帖——跟江瑾瑜名分已定,便能以准郡王妃的身分出席,不算失礼,当然为了方便,还是带上了高嬷嬷,妙莲,妙珠一起。
整个秋猎是三天两夜,由于达官贵人多,管制也很严谨,为了出入方便,江瑾瑜自然是驾车过来接她。
两人在那日的闹剧后虽然有书信往来,却都略过订亲当日的事情,今日自然也是一样,反正不是什么好事,也不用再三提起,聊几篇跟秋天有关的诗句,长相思,山居秋瞑,秋夜曲,早寒江上有怀,风雅又有趣,岂不是好的多。
夏兰桂大家闺秀当了十六年,最多只在马上跑几圈,上山?第一次。
不知道会不会像古装片那样,真期待。
一路说说闲话,倒也不会无聊。
车子很快出了城西大门,然后朝山上去。
慢慢的开始有“闲人很难进出”的感觉,一路上,总共被盘问了三次,然后才顺利进入皇家猎场范围。
下了马车,夏兰桂惊呆,她幻想中是两人纵山骑马,说说笑笑,感情加温,但眼前所见却跟幻想大相径庭,一大片绿地,上百个帐子,每个帐子前面都有丫头或嬷嬷守着,这、这是皇家集体露营?
江瑾瑜解释,“这里是休憩整顿用的,猎场在山的另一头。”
“那晚上呢?睡帐子吗?”
“附近还有一处山庄,大伙会在那边过夜。”
原来如此。
江瑾瑜是郡王,自然有人认得他,过来带他们去怀王府的帐子——男子可以穿着骑装出门,女子可不行,她得换衣服。
为了这天,她早早做了几套骑装,在嬷嬷跟丫头的帮忙中换上,又把头发束起,饰品全部摘下,只留下耳上的小珍珠,看着黄铜镜中的自己,也觉得英姿飒爽。
出了帐子,对着江瑾瑜道:“小女子换好衣服了。”
江瑾瑜转过身,见她一身火红,点点头,“挺好看。”
虽然只有三个字,但对她来说,已经很够了。
江瑾瑜踩着草地大步往前,夏兰桂稍稍后退一小步,虽然是未婚夫妻,但仍然不能并肩而行。
“瑾瑜,瑾瑜。”一个年轻男子大呼小叫过来,满脸高兴,“你也来了?这位肯定是夏大小姐吧?”
夏兰桂有点懵,这是谁?
江瑾瑜笑,“这是我的好友,叫做朱豪,祖父是光禄卿,朱豪,这便是我的未婚妻,可别对她无礼了。”
“懂懂懂。”朱豪笑嘻嘻的,“我刚也见到张经,追着明月郡主去了。”
她内心咦的一声,有八卦。
也是啦,东瑞国民风纯朴,也只有六月节这种日子男女可以大方见面,但对于青春期的少年少女来说,一年一次哪够啊,当然要把握每个机会啊,看来那个叫做张经的是喜欢明月郡主。
就在这时,一个随从牵着两头猎犬过来,“见过郡王。”
夏兰桂深吸一口气,好大。
像约克夏、马尔济斯那种小狈她喜欢,但眼前这两条黑色猎犬又黑又亮,而且体型不小,还一直发出低鸣,全身散发着一种不好接近的氛围,感觉可以跟狼相拼,说直白些,就是有点可怕。
那两头猎犬一看到江瑾瑜,便亲热的围上去,江瑾瑜伸手模了模它们的头,猎犬的黑色尾巴轻轻摆动起来。
那朱豪想模,手才刚刚伸出去,猎犬便吠了,吓得朱豪赶紧缩回手,“都见过几次了,还凶我,真不够意思。”
夏兰桂心想,还好自己没动手,被凶还其次,万一被咬,那才划不来。
江瑾瑜道:“这两条狗是我亲自养大的,大一些的叫做大黑,小一些的叫做小黑,两只是兄弟。”
说完,便是一个手势,意思让大黑跟小黑过来她这边。
夏兰桂想到刚刚大黑吠朱豪,紧张得不敢动,却没想到那大黑小黑绕着圈子闻闻她,摇了摇尾巴,还用脑袋去拱她的手,显然喜欢她。
江瑾瑜笑道:“模模它们。”
她又紧张又兴奋的模了模大黑小黑的头,狗儿尾巴晃得更厉害。
朱豪怪叫,“不会吧,家的狗这么偏心?”
江瑾瑜笑而不语。
此时”个穿着侍卫衣服的人过来,“见过郡王,路王也来了。”
“叔爷爷也来了,我得去打声招呼。”
朱豪压低声音,却是没有防夏兰桂,“路王带着秦玫霜来的。”
江瑾瑜点点头,“原来如此。”
路王已经快七十岁,这种秋猎场子根本不适合,但如果说娶了个漂亮侧妃,想带出来炫耀一下,那就可以理解。
于是对夏兰桂道:“跟我一起去见叔爷爷。”
夏兰桂凭着女性的直觉问:“那秦玫霜是什么人?”
“叔爷爷的新侧妃,不过只是定下名分,明年六月才会过门。”
她一脸嫌弃,“路王不是快七十了?”
江瑾瑜说得含蓄,“不管怎么说,他都是长辈。”
他一移动,大黑小黑就小跑步跟上,小黑似乎比较爱撒娇,又用脑袋去拱夏兰桂的手,讨模模。
她又喜悦又奇怪,“朱豪说见过大黑小黑好几次,都还被凶,看来,小女子跟郡王有缘分,狗狗也喜欢小女子。”
江瑾瑜笑笑地从怀里拿出一条帕子,夏兰桂一看,就是她送去的白兔吃草,一想,脸顿时红了。
他把她的帕子放身上,大黑小黑天天闻到,自然不觉得她是外人。
原来是这样……果然凡事都有解释。
在大草地上一路前进,不断有人过来见过平云郡王,这个说几句,那个说几句,一路耽搁,终于走到另一端的帐子。
还没进去呢,就听到路王大声咆哮,“本王说了,让双喜陪着秦小姐去。”
“双喜县主已经纵马走了……”
“找回来。”
夏兰桂想,脾气这么大啊……
江瑾瑜掀开帐子走进去,她跟在后头,就见一个头发花白的壮硕胖子坐在帐子中间的小榻上,一脸生气,旁边的少女正在宽慰他。
两世为人,前生又在演艺圈,见过不少绝世佳人,但眼前这位皮相真是没话说,简直是美到骨子里只是配上旁边那个年纪很大的路王,感觉就很……
“侄孙瑾瑜见过叔爷爷。”
路王原本气呼呼,见到江瑾瑜倒是有几分高兴的样子,“快点过来本王这边坐,怎么只有你来?东儿跟山柏呢?”
“大哥染了风寒,所以在家休养,二哥今日跟温侧妃上长孙家去拜访。”
“山柏跟长孙小姐的喜事也快了,这贺礼我得准备大份的。”路王这辈子生了十四个郡主,没一个儿子,所以对这些侄子侄孙都十分关心,单纯以皇家立场而言,是一个不错的长辈。
“叔爷爷要是当日能来,二哥肯定就很高兴了。”
“本王的侄孙终于娶妻,怎能不去,说来是侄媳妇小心眼,累得你跟山柏这么晚才成亲,哎呀!”路王拍了一下肥肥的大腿,“只顾着跟你这小子说话,这位是夏大小姐吧。”
“小女子夏兰桂见过路王爷。”
“好孩子不用多礼,回头本王让人给你送点人参过去,好好补一补,太瘦了,得多吃点。”路王看起来十分高兴,“都是自家人,顺便认识一下,这是本王的新侧妃,黄门侍郎家的女儿,秦玫霜,明年六月过门,今日带来跟家里人见见,玫霜啊,这是我侄孙跟未来的侄孙媳妇。”
江瑾瑜便道:“秦大小姐安好。”
他是从一品的郡王,秦玫霜就算过了门有了侧妃的名衔,但王爷侧妃也不过是三品,低他几级,他自是不用行礼,先开口问好,是给路王面子。
秦玫霜行礼,“小女子见过平云郡王。”然后起身,“夏大小姐安好。”
夏兰桂由衷的道:“秦小姐真好看,这样的才貌,在京城恐怕找不出第二位。”
路王哈哈大笑,“瑾瑜,你这媳妇倒有意思,居然赞起本王的侧妃漂亮了。”
江瑾瑜微笑,“太史局丞由着孙女,她便这样了,倒是让叔爷爷笑话。”
“不会不会,这性子本王喜欢,有人跟本王一样欣赏玫霜漂亮,本王很高兴,本王的女儿都是出嫁,没人入赘,王府空荡荡也没什么人,以后成了亲,常常带她过来叔爷爷这边,都是亲戚,该多走动走动。”
夏兰桂挺喜欢路王的性子,平易近人,但只要想起快七十岁了还娶个十六岁小泵娘,感觉就很不舒服,不过也许这只是自己的感觉,因为她看秦玫霜也没有委屈的样子——东瑞国重男轻女很厉害,女孩子家要出头,只能靠丈夫,也许黄门侍郎对秦玫霜这孙女不好,她想高嫁给自己争一口气。
这时帐子外头又有人进来,“禀路王,双喜县主走得太远,找不回来了。”
路王马上就把茶壶往那人身上摔去,“没用的东西。”
热水淋身,冒着白烟,那人一句话都不敢吭。
夏兰桂一惊,可怕。
江瑾瑜道:“叔爷爷又不是不知道双喜那疯丫头每年就等秋猎,怎可能乖乖在帐子里,叔爷爷有什么事情,瑾瑜替您办吧。”
路王想都不想就道:“也好,本王年纪大,骑不动马,但玫霜是第一次参加皇室秋猎,你们两人替本王带玫霜去山头绕绕。”
“这不难,秦小姐可有带骑装?”
秦玫霜点头。
“那我跟夏大小姐在帐子外等,秦小姐换上骑装就出来。”
江瑾瑜说完起身,夏兰桂匆匆忙忙也跟在后头,内心忍不住嘀咕,这也跟想象得太不一样了,人多就算了,现在两人之间还多了个十六岁的电灯泡?
这算啥呢。
幻想:两人并肩慢骑,一路说笑,山谷中回荡着她银铃般的笑声。
现实:大黑小黑领路,四人前后小跑,对,四人,因为朱豪也加入他们这个队伍,后面还跟着一串侍卫。
幻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夏兰桂只能安慰自己,好歹有出来走走,别当成约会,就当单纯散心,晒晒秋天的阳光,吹吹干爽的风,其实也不坏。
江瑾瑜对狩猎十分有兴趣,因此他的马骑快一些,有时会因为追赶猎物不见,但一会儿又会从不知名的地方冒出来,讲了猎物倒地的地方,侍卫自然会去找。
秋阳下,悛朗少年手拿弓箭,乘马快骑,丰神俊朗的样子说不出的好看。
她只觉得心花朵朵开。
突然传来一声狗叫。
夏兰桂紧张,转头问侍卫首领,“不用过去帮忙吗?”
侍卫首领解释,“平云郡王狩猎,不喜欢别人插手。”
又过了一会,江瑾瑜满头大汗的从树丛中驾骑出来,“去捡吧。”
侍卫也没问捡什么,看到插着郡王的箭自然会知道。
朱豪骑过去,“猎了什么?”
江瑾瑜颇有得意之色,“狼。”
说话间,四个侍卫从树丛中出来,抬着一只黑色的狼,身上插了四枝箭,全都穿身而过,箭尾是一个碧玉珠子,上面刻有怀王府的标示,因此不会认错。
夏兰桂拍马而上,难以置信,“真是狼?”
“可惜狼毛不舒服,不然剥下来给你做袄子。”
“狼毛给我一撮吧。”
江瑾瑜笑了起来,“要那做什么?”
“当纪念,毕竟第一次秋猎呢。”
“我用狼爪子做个小珠子给你吧,狼毛很扎手,不舒服。”
夏兰桂笑得开心,“那好,我让人镶在笔上,可以当装饰。”
没说出口的话是:这可是第一次约会——两世为人,第一次恋爱,她很珍惜这种心动的感。
想起自己当时说要拿下他,现在看他对自己也不差,这样算不算拿下了?
她明白,以古代来说,他是对自己挺好的了。
不然以他男子身分,又是郡王出身,根本可以不用管她,反正名分已定,她还是会乖乖
出嫁,可是她能感觉得到,他很尽力的在平等对待她,不管是跟她书信往来也好,还是今天也好,他能够直接给她狼毛打发,但他选择替她做小珠子。
两人说说笑笑,气氛极是和睦。
后面秦玫霜看着,手中的缰绳却是捏得死紧——眼前这对未婚夫妻相处得太好了,可是有多好,就有多剌眼。
一样是十六岁,自己要嫁给那个快七十脾气暴躁的老头子,夏兰桂却可以嫁给年轻俊秀的平云郡王,为什么?
三品侧妃虽然很荣耀,但路王脾气实在太大,有时候对自己很疼爱,各种赏赐,有时候又会大发雷霆,跟路王相处总是提心吊胆,很累。
可是看看平云郡王,仪表堂堂,顾盼神飞,对未婚妻还颇多呵护,连他的狗对夏兰桂都十分亲热,至于路王府,人人拿她当笑话,如果自己去路王府拜访,刚好遇上郡主返家探视父母亲,那些四五十岁的郡主,说话更是一个比一个难听。
听说,这场婚事是孙孺人亲自去说的,孙孺人对这准媳妇很满意……
夏兰桂现在骑在前头,跟平云郡王嘻嘻哈哈,神采飞扬,如果自己有那样一个夫婿,也会意气风发的……
朱豪天生八卦,一看秦玫霜的脸,就觉得有戏,拍马跟上,“秦小姐可是身体不舒服?脸色不太好看。”
秦玫霜回过神,自己刚刚在想什么?
深吸几口气,恢复精神,微笑说:“我没事。”
她已经知道朱豪是光禄卿的孙子,也是名门之后,两人都是靠着祖父的名衔,一个三品,一个四品,差异也不算大,称呼也就“你”,“我”即可。
朱豪暗笑,心想,这秦玫霜自视甚高,六月节时还冒名捉弄人,好,就来打击她一下,让她知道自己作死是什么滋味。
“秦小姐跟路王听说是柳夫人做的媒,这缘分还真难得。”
秦玫霜微笑点点头。
路王脾气暴躁,别说骂人,连打人都是家常便饭,有时候只是一时说话不顺他的意,一个巴赏就赏过来,越跟路王相处,越觉得后悔,可是现在这情形,也不容得她说不,不然不用路王出手,祖父跟父亲就会捏死她,只能安慰自己,王府可是高门中的高门,能成为路王侧妃,地位可是大跃升,将来回到娘家,祖父都要跟自己下跪——只有想到这里,才能让自己好过一点。
“对了,我跟瑾瑜从小相识,他跟夏大小姐的缘分也很有趣。”朱豪也不管她愿不愿意听,自顾说了起来,“今年六月节,我们开船出去玩,瑾瑜听一个姑娘弹琴极是巧妙,那船上还颇有雅致的缠满玫瑰,便写了花签过去,不过因为太匆忙,一时忘了落款,虽然是这样,没想到对方却回了信,说自己是太史局丞家的大小姐,孙孺人觉得这信回得好,不是看中身分,而是看中写诗的才情,这才上门提的亲——你说说,人跟人之间的缘分是不是很难说啊?”
秦玫霜一呆,什么?
缠满玫瑰?不就是她的船吗?
对了,今年六月节快结束时,有一封没落款的花签,自己当时因为觉得那一定是身分极低的人所写,想捉弄对方,于是回信,还冒充了太史丞局家的人——一个身分低微的男人跟一个落水的姑娘,很合适的。
可是怎么会这样,那天写花签给她的居然是平云郡王?
她如果老老实实说自己是黄门侍郎家的秦玫霜,今天的平云郡王妃就是她了。
自己把终身许给一个胖老头子,地位也才三品,可是郡王正妃是从一品……她本可以是从一品的身分,更多的荣宠,更多的富贵,江瑾瑜年少有为,又是郡王,还深受皇上信任,跟已经老得不用上朝的路王爷完全不同。
秦玫霜看着前方不远处跟江瑾瑜说说笑笑的夏兰桂,拳头捏得死紧,这个小偷,偷走她的人生,偷走她的丈夫,偷走她的品衔……
她不会让夏兰桂好过的,她要她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