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凌波第一次见到孙嘉树,是在她五岁那年的夏天。
她那时候胖,一到夏天就热得满身汗,虽然当时还不懂美丑,因此不担心被蚊子咬出包留下疤,但姜凌波最讨厌的依旧是夏天。
一日中午,窗外的知了吵得她睡不着,她死缠硬磨地跟姜爸要了零花钱,接着蹬蹬跑到楼下,要去大学里的小卖部买棒冰吃,还嘴甜地表示,“我会给你也带一根回来的!”
在姜妈“你就知道惯孩子,她现在那么胖,你还让她吃”的唠叨声里,姜凌波朝姜爸做了个鬼脸,然后拍拍肉嘟嘟的肚子,缩着脑袋快速跑掉了。
刚跑到楼下,她就看到一辆旧面包车,她惦记着吃棒冰,也就没仔细看,只是在车门拉开的瞬间,她扭头瞥了那么一眼。
两个跟她爸妈差不多年纪的人正搬着箱子下来,还不断嘱咐着后面帮搬东西的人,“小心点别摔了,这都是下次实验要用的!”
姜凌波那会儿视力还算好,伸着脖子就朝箱里望,等看清玻璃箱里只有几根绿油油的小草,她就又没兴致了,转身跑去买棒冰。
回来的时候,她边啃着万花筒冰淇淋,边拎着批发的棒冰,吃的满嘴都是巧克力。
刚走到社区门口,隔壁楼的小虎带着他的霸王团就凑了过来。
小虎比姜凌波大一岁,明年就要上小学了,但他不仅abed读不顺,就连2+3和2X3的区别都分不清,成天就知道带着帮兄弟到处乱跑,翻墙爬树各种玩。所以,姜凌波每晚都能听到隔壁楼小虎妈的河东狮吼。
姜凌波本来也和小虎他们一起玩,但自从他们在撒尿和泥玩的时候嘲笑她没有把、她靠拳头砸掉小虎一颗门牙,她就彻底不跟他们为伍了。
“我的棒冰不给你吃!”
姜凌波一脸的“敢抢我就揍你哟”,攥起的拳头就在小虎眼前晃。
小虎舌忝舌忝自己缺的那块牙,退后一步,“我不抢你棒冰,我就是来告诉你,你家对门新来的那小孩被人欺负了,你去帮忙不?”
姜凌波其实没怎么听明白,但她最近刚跟着老姜看了一堆警匪片,所以一听“被欺负”,她顿时就来了精神,橹着袖子朝小虎点头。
“带路!”
小虎话里的被欺负,是一个孩子被其他孩子围在中间,不断被推两下、再被威胁几句。
姜凌波赶到的时候,孙嘉树正被一个人踉跄推倒在地,夏天穿得少,膝盖手肘全擦破了皮,很快渗出血丝来。
推人的大孩子见闯了祸,也怕起来,虚张声势地开始喊,“谁叫你不肯叫我大哥!新来的还敢不守规矩,这就是给你的敎训!”
姜凌波一听更兴奋了,这不就是警匪片里反派黑社会小弟的经典台词吗!
她立刻挥手,带着小虎和兄弟们就冲过去,“啊啊啊啊”地跟那帮坏蛋打起来。
等用牙咬跑了一个,姜凌波才注意到被欺负的那个小孩,他皮肤白得吓人,在太阳底下简直能发光,衬得那些血丝更显眼了。
姜凌波掏掏口袋,翻出块皱巴巴的OK绷,蹲到小男孩跟前,一把帮他贴上,然后她伸手在他脸上胡乱帮忙擦着泪,还纳闷,“你哭怎么都不出声啊?你是不会说话吗?”
她要哭,就是声震四方的哇哇哇,不让整栋楼的人都听到,她是不会罢休的。
小男孩摇头,声音细细地说:“会。”但是眼泪还在淌。
姜凌波继续用她的大嗓门说:“你就是今天住到我家对门的人吧?我叫姜凌波,以后我们一起玩!”说着就把脏手伸过去。
小男孩点头,握住她的手,“我叫孙嘉树。”
“嗯嗯。”姜凌波打开塑胶袋,拿出棒冰撕开包装袋,把粘在一起的两根棒冰“啪”地分开,一根塞进自己嘴里,一根堵到孙嘉树嘴边。
“来来来,吃了这个棒冰,你就是我的人了,以后有我罩着,再没人敢欺负你!”
而家里,被她彻底忘掉的姜爸正摇着大蒲扇、穿着拖鞋背心大裤衩地晃悠到阳台,美滋滋等着自家的小棉袄给他带棒冰吃。
孙嘉树因为搬家也转学进了姜凌波所在的幼稚园,和姜凌波同班。
也不知道为什么,幼稚园里的女老师都很喜欢孙嘉树,每回午餐都会多给他一个苹果或者香蕉,把饿肚子的姜凌波羡慕得眼发光。
最近她妈嫌她胖,勒令她减肥,不仅没收了她全部的零食,连做的饭里都不见了油腥。
每次一看到满桌子的清汤寡水绿菜叶,姜凌波都要扑进姜爸怀里,和他一起哀号。
“老姜,我的命好苦,你的小棉袄要饿死了!”
“我也苦啊,我英俊的啤酒肚都快没有了!”
姜妈无情道:“爱吃不吃,不吃滚蛋。”
所以,孙嘉树一看到姜凌波“饿虎扑羊”般的眼神,就立刻颤抖着把苹果递了过去。
姜凌波顿时被孙嘉树的义气折服了,连下午揍那几个欺负孙嘉树的混小子,她都格外卖力,几乎靠这一役远近驰名。
从那以后,附近的孩子没谁不知道,社区新来的那个爱哭鬼孙嘉树招惹不得,因为他身前永远站着姜凌波那个母夜叉!
而每天赶着女儿上秤的姜妈也开始纳闷了,怎么顿顿青菜粗粮,女儿反而还胖了呢?
孙嘉树进幼稚园过的第一个儿童节,老师打算在节日庆典上排一个男女声混合大合唱。
姜凌波觉得大合唱领唱的那条缝着亮片的鱼鳞裙很好看,于是她偷偷跟孙嘉树合计,“孙小草,你去跟老师申请当合唱的男生领唱呗!”
孙嘉树不愿意,但因为这是姜凌波挥着拳头说的,他也就照着去做了。
因为很多人都想当领唱,所以老师最后决定在班级里做公开选拔,想当的小朋友每人上来把歌唱一遍,谁唱得最好,领唱就由谁来当。
姜凌波听到以后觉得很公平,而且她认为这些对她来说并没有什么难度。但是她很为孙嘉树操心啊,他平时连回答老师问题都不敢大声,到时候上台选拔真能当上领唱吗?思来想去,她还是不能放心。等幼稚园一放学,她就拉着孙嘉树钻到小树林,逼着他唱歌给她听。
没想到他唱得还很好听呢。虽然比起她的,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她鼓励道:“孙小草你可以的!明天上台,你就这么唱!放心大胆地唱!就算他们都觉得你唱得不好,我也会给你鼓掌的!”说着她就豪气十足地……往他胸口拍了一巴掌。
没想到孙嘉树被这么一拍,整个人就朝后栽倒!
幸好身后是片草地,盛夏时草也茂密,他脑袋着地都没磕出毛病。
姜凌波楞了一下,随即学着电视剧里的笑,“我的铁砂掌,威力无穷!”
孙嘉树默默爬起来,躲到树下靠着,开始抹眼泪。
这会儿姜凌波才觉得自己好像闯祸了。她跑过去,对孙嘉树又抱抱又模模,“没事没事,不痛啊,我给你吹吹吧!”接着就自说自话地朝着他脑袋吹起气来。
吹着吹着,嘴巴越贴越近,她干脆就“啪唧”一口,亲到了他的脑门。毕竟她现在比他高半个脑袋呢,亲脑门啥的,毫无压力!
孙嘉树楞了楞,眼泪流得更凶了。不过他还记得把今天幼稚园发的小点心塞到姜凌波的口袋里。
然后到了第二天,领唱选拔。
老师一说完“开始”,姜凌波就伸手推了孙嘉树一把,把他推得站了起来,还抽走了他的小板凳。
孙嘉树还是不想上去,但姜凌波这次挥的是板凳,他没办法,只好磨蹭着走上台。
老师虽然意外,但也很欣慰,看出孙嘉树的紧张,她还特意安抚他,“嘉树小朋友是第一个站出来的,这很不容易,老师现在要给他一个特权,那就是用钢琴为他伴奏!”
老师走到钢琴前坐好,对孙嘉树说:“好了,嘉树小朋友,你可以开始你的演唱啦。”
孙嘉树点点头,张开嘴。
本来教室里还有些打打闹闹的小动静,但幼稚园的调皮孩子都是在家里被揍惯了的,老师也管不了,只能任他们去闹。可孙嘉树的歌声一起,那些玩闹的声音瞬间就消失了,连老师也被惊艳了一下,差点弹乱了琴键。
姜凌波看看左右,很纳闷,原来孙小草这么厉害?她怎么一点没感觉出来呢?
不过这并不影响她对自己歌喉的自信。
等孙嘉树一唱完,全班还在鼓掌的时候,她就蹦起来,举着手高喊,“老师老师,我来,让我来!”
老师不高兴了,她可是准备了一大段话要表扬孙嘉树的!
但是姜凌波吵得实在太厉害,老师也没了辙,只好挥挥手让她上来了。
姜凌波走得雄赳赳,就好像那些给孙嘉树的掌声是为了欢迎她上台一样。
走到前面,她站好,没等老师说话,就自顾自地唱了起来。
二十多年后,已经做了女乃女乃的幼稚园老师偶然听到上小学的孙子放了一首歌。
她疑惑地凑近去听,听了半天才笑道:“这歌是谁唱的?可是跟二十年前我带的班里那个姜凌波水准有一拚,哈哈哈,简直跟她唱得一模一样!”
孙子好奇,“我放的这首歌叫《我的滑板鞋》,女乃女乃你说的是哪首?”
老师答道:“啊,她当时唱的呀,是《种太阳》。”
两人上的是大学的附属小学,因为是教师子女,所以他们的上学时间稍微提前了一点。
刚过完六岁生日,姜凌波就被姜爸挎着后衣领送到了学校。
孙嘉树背着书包跟在后面,还是白白瘦痩的小豆丁,看起来乖巧又安静。
姜爸就拿他做例子,教育姜凌波,“你看嘉树,再看看你,简直就是只猴,见棵树就能爬上去!”
姜凌波不服气了。孙嘉树那熊样有什么好的?遇到事就知道哭,还不如一只猴呢。
她嚷着,“他被人欺负了,还得我罩着呢!”
姜爸随手就给她一个栗爆,“你别去欺负他,他就平安无事了。”
但很明显,他说的并不正确。
没过多久,学校要举办运动会,班级里每个人都交了钱,要购置戴的帽子和手套。可有人下课时间在老师办公室听到,他们交的钱不见了。
本来是无意中听到的,但话传话地传到班里就变成了“老师的钱被偷了”这样爆炸性的新闻。这在孩子眼里,可算得上是天大的事情。
接着,就在所有人都议论纷纷的时候,孙嘉树的同桌突然喊道:“孙嘉树的书包里有好多钱!”
他话音刚落,以班长为首的一群人呼啦啦地围了过去,把孙嘉树包围住,然后开始抢他的书包。
班里除了孙嘉树和姜凌波,其他都是七八岁的大孩子,甚至还有几个九岁的,跟本来就瘦小的孙嘉树比起来,每一个孩子都长得人高马大。
班长是班级里年龄最大、力气也最大的,他一把抓住孙嘉树的书包带子,用力拽了几下,就把带子拽断了。
孙嘉树书包里的确有钱,但那是他爸妈一股脑塞给他的,一个月用的零花钱,可围上来的人全都来势汹汹,吓得他根本不敢说话,只能小声地哭。
他一哭,班长更来了劲,招呼着其他同学,要他们把孙嘉树按住。
姜凌波一下课就跑去厕所,这时候刚回来,看到孙嘉树被人围着,抱着书包一个劲儿地哭,她顿时就火了,拿着她新买的铁皮铅笔盒就冲过去,边砸着他们的后背边喊,“你们干什么?让开!不准欺负孙嘉树!”
但前面几个男孩的都比她高壮,随手一推就把她推开了。
她不害怕,被推开了就接着冲上去,结果一来二去,他们没了耐心,一把把姜凌波给推到了地上。她的铅笔盒摔开,圆规的尖正好刮破她的嘴唇,流了好多的血。
班长看到姜凌波流了血,立刻有些害怕地松开孙嘉树,但还是挺直腰板大声指责,“孙嘉树偷了老师的钱!”
“胡说!孙嘉树才不会偷钱!”姜凌波舌忝着嘴唇站起来,一嘴血腥味,却吼得比他声音还大,“你凭什么说他偷钱!”
班长底气十足,“他同桌都看到他书包里有钱了,他还不准我们检查他的包!”
“看到书包里有钱有什么用?”姜凌波瞪向孙嘉树同桌,“你看到他偷东西了吗?”
那同学也被她满嘴血的样子吓到了,立刻缩起身子小声说:“没有。”
“没看到他偷东西,就不能动他的包!”
姜凌波毫不畏惧地挡在孙嘉树跟前,“要是你动完他的包以后,他也丢钱了呢?我能不能说就是你偷的?”
看到班长说不出话,姜凌波理直气壮的“哼”了一声,拉过孙嘉树就把他扯出了教室。
她把他带到操场边,比刚才还要生气地问他,“你为什么不说话?刚才他们欺负你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说话!”
孙嘉树还在哭,低头抹着泪,一点声音都没有。
姜凌波气坏了,她用力把脚边的石子踢飞,“没偷就大声地喊出来你没偷!孙小草,你要是再这个样子,我以后就不和你玩了!我才不要和一个整天只会哭的人做朋友!”
孙嘉树听到她的话,楞了楞,真的不再哭了。他拚命把眼泪忍住,从书包里拿出一块已经挤扁了的蛋糕,抽着鼻子说:“我没偷钱,我怕他们抢蛋糕……这是给你带的,我以后都不哭了,你别不和我玩……”
姜凌波看到蛋糕上新鲜的草莓,哪儿还管他哭还是不哭,立刻拿过蛋糕,抹了把嘴上的血,开开心心吃了起来。
但等下午放学,她才发现她的嘴唇肿了起来,而且摔倒的那几次,她身上也挂了点彩,两个膝盖撞得乌青,裤子还磨破了,整个一副“回家绝对会被妈妈教训”的狼狈样。
她偷偷地溜进了孙嘉树的家,玩了好久才发现孙嘉树的手也蹭破了好大一块皮,估计是和他们抢包时伤的。
她边给他上药,边奇怪地问:“你今天不哭了吗?”
以前他伤成这样早就呜呜呜了。
孙嘉树的眼睛已经很红了,但他硬是扛着没有落下泪来,他认真地说:“我答应过你不会再哭了。”
姜凌波“哦”了一声,没当回事。
孙小草怎么可能不哭呢?不哭就不叫孙小草啦!只要他以后还能给她带好吃的蛋糕,她就算受伤也愿意罩他!
上国中的那年,他们楼上的刘女乃女乃买了一只小花猫,起名也叫大花。
猫很小,几乎只用两只手就能抱起来,毛虽然是黑白黄杂色,却非常的软,模上去就不想把手拿下来。
姜凌波一开始喜爱大花喜爱得不得了,恨不得把它抱回家养,但很快她就对它失去了兴趣,连偶尔遇到它跟着刘女乃女乃出门,她都对它爱理不理。
倒是孙嘉树,每天都记得去给它送吃的,就算姜凌波喊他出门玩,他也要姜凌波先在家里等着,等他去楼上喂完猫再说。
那是姜凌波第一次体会到“妒忌”这种情绪。
要知道,那时候孙嘉树已经不是六七岁时的乖宝宝,早就不记得还要给她带蛋糕吃了,所以每次孙嘉树去看大花,她都会气鼓鼓地站在旁边冷眼相看,甚至还偷偷藏过孙嘉树带给大花的玩具,看到大花喵喵着急地叫着,自己在心里得意。
后来得知刘女乃女乃带着大花回老家过年、要好几个月才能回来,姜凌波高兴地哼了一整天的歌。但孙嘉树的心情却明显沉闷了几天,她怎么逗他,他都不开心。
姜凌波没辙了,只能狠狠心毛遂自荐,“要不孙小草,你就把我当成大花吧!反正叫起来都一样!”
不久,姜凌波就发现,顶替了猫咪大花以后,她的生活比以前还要滋润。
比如想喝她妈不准买的饮料时,她就可以跑去找孙嘉树,说:“大花想要喝香蕉牛女乃!”
看上新款玩具没钱买时,又可以说:“玩具!孙小草,大花想要那个机器人!”
就这么折腾了一阵子,等几个月后刘女乃女乃和大花回来,孙嘉树也不再去看它了。
显然,养一只会说话、会提要求的宠物更有意思,他现在每天发愁的都是今天该给隔壁那个不会喵喵叫的大花带点什么吃的好?
养宠物的模式一直持续到到国三。
那时候,孙嘉树已经比姜凌波高出大半个头。他成绩好、长得好,不犯懒的时候体育也不错,隔壁班的女生会在他路过后偷偷地尖叫。
那天是健康检查,男生比女生结束都早。孙嘉树一进教室,就看到班里男生都围在后面。见他进来,有人就招呼他。
“就差你了,快点过来!”
“干什么呢?”他慢吞吞过去。
“选班花啊!”一哥们儿伸手搂住他肩膀,“现在总务股长和学艺股长都是十票,就差你这票了,你投谁?”
孙嘉树问:“班花,是选谁最漂亮吧?”得到肯定答案后,他表示,“那我选姜凌波。”
全班男生都哄笑起来。
“快别闹了,认真选!”
孙嘉树啧了一声,“不是在咱们班里选吗?我就觉得姜凌波最好看不行啊?”
大家都以为这是他不想投票所以找的借口,因此虽然玩笑地说着“孙嘉树,你是不是看上姜凌波了”,但谁也没把话往心里去。
除了孙嘉树。
那句话如同钟锤撞钟声般在他的脑海里震动,连四肢百骸都麻痹起来。
他怔怔地沉浸在这种混乱又茫然的情绪里,直到女生们检查结束,姜凌波连蹦带跳冲到他跟前。
“孙小草,我瘦了一点五公斤!丙然还是跳绳最管用,以后我们晚上就到院子里跳绳吧!”
他看着她的脸,低笑了一下。
喜欢吗?
怎么会不喜欢。
什么养宠物,就是个借口,他不过就是想养养姜凌波而已。
因为喜欢呗。
这就是,他一切悲喜的开始。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