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梓伶这么一想便向赵瑞芳告辞,往华绍懿住的院子去,华绍懿这时候却是难得的有些坐立不安。
“废物,都是废物!好好的人居然丢了,你们还敢回来?!”他压不住怒气,忍不住把回报消息的下属给骂得狗血淋头。
“不过就是去押人审问而已,你们也有办法把人给搞丢?让你们押解回来的人没带回来,还把自己的头儿弄丢,你们怎么不把自己也给扔在那儿别回来!”
火发完了,华绍懿咬着牙思索着,现在不是骂人的时候,最重要的还是先把人找回来才行。
现在外头疫症已经开始蔓延,偏偏欧阳霄那小子也不知道是脑子哪里不对,居然抢着往外跑,也不想想自已算是有家眷的人了,若是出了意外,难道还要他帮他养老婆孩子不成?!
一个穿着黑衣的男人低着头,满脸惭愧之色,“都督一开始只寻了个地方说是暂住,后来好似发现了什么,出去后就没再回来,等属下察觉不对,都督已经消失了两日,而胡县令我们的人也是日夜盯着,可在都督消失之后,那人也躲过了我们的视线,不见了。”
华绍懿压抑着怒火听完全部,从里头找不出什么线索来,只能焦躁的转来转去,过了好半晌,才又开口,“再派人去查,只要人没死,总会留下踪迹,那姓胡的暂时不管他,先找到你们都督再说,反正那姓胡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总有能够收拾他的时候。”
他正打算挥退了人,就看见蒲梓伶捧着肚子站在门外,她脸色微白,看起来像是站了一会儿,恐怕已经听见了。
真是,那些部下是干什么的,随随便便的让个女人闯进来!
要是守在外头的部属知道华绍懿的想法,肯定都要喊冤了,他们都知道蒲梓伶是欧阳霄心尖上的人,而欧阳霄又是华绍懿的好友,更别提她还挺着肚子,谁敢拦她,碰坏了可就倒霉了。
华绍懿挥挥手让人先下去,看着眼前直盯着自己的孕妇,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说才好。
“他出事了?”蒲梓伶觉得自己浑身发冷,但却异常的冷静。
华绍懿朝着她点头,然后说欧阳霄不过就是失踪个几天而已,也许是在秘密调查什么,语气很轻描淡写,和他刚刚的暴怒不同,似乎觉得这样能够安慰她。
但她直接打断了他的话。“世子,我们也不说那些场面话了,您只需告诉我,他是不是查出了那些虫子是从哪里来的?人是不是也是在那里没“消息?”
她直视着他,不错过他脸上任何一个表情,那认真的眼神也让人无法欺骗。
华绍懿觉得真是见鬼了,他居然觉得这个女人此刻有几分欧阳霄把人看透的样子,忍不住觉得发毛。
看来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就这气势,就算是丫头出身,跟欧阳霄那也是配得上的。
“我要去找他。”
“喔,这件事情我已经让人盯着了,也派了人去寻,你这肚子月分也挺重了,就别操心了,小心地让自己别染上疫症就行,少让他操心……什么?!”华绍懿叨念到了一半,才反应过来她刚刚说什么,顿时拉下脸,“你这不是胡闹吗?你都是有身子的人了,也知道外头现在是什么状况,你还想着往外走?你就是不把欧阳霄放在心上,难道连他这一点骨血也都不放在心上吗?!”
“我要去找他。”蒲梓伶又重复了一次,挺直了背脊站在那里,眼神没有任何的退缩,仿佛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而不是征询他的意见。
华绍懿忍不住皱眉,觉得之前以为这姑娘好性子的自己果然是眼睛瞎了。
她根本就跟欧阳霄一样是执着倔强的硬石头,软硬不吃啊!
“你自己说说,你挺了一个大肚子能够做什么?找人?我派了那么多的人手去,难道还差你一个?行了,别捣乱,这段日子你也跟着住在县衙中吧,我再另外拨几个人手照顾你……”他自顾自地说着,不打算再跟她废话了。
蒲梓伶知道自己挺了一个大肚子,不管说什么都不会有人愿意帮她的,可她还是要去。
对于欧阳霄,对于她对欧阳霄的感情,她本来还有一些不确定和不安,可她在听说他失去了消息之后,心中的不确定就全都变成了同一个声音——去找他!
她不发一语地转身就走,华绍懿还以为自己真的把这个女人给说服了,也就不管她,继续思考着该从哪里调药材,来想办法压制住现在这股看起来快要失控的疫情。
结果不到一会儿,守在外头的小厮就急急忙忙来报,“世子爷不好了,蒲娘子乘了马车走了!”
华绍懿手中的玉笔顿时折成了两半,他咬着牙,脸色比乌云还黑,觉得心肝肺都疼了起来。
“欧阳霄,看看你找的女人给本世子添的麻烦!”
而被一堆人挂在嘴边的欧阳霄,此刻则是窝在一棵树上,他衣衫沾满了尘土血迹,水袋中的水所剩不多,嘴唇干裂得月兑皮,即使他的附近就有一潭湖水,他也不敢喝。
他还记得她剖尸的时候弄出来的那一堆虫子,也记着她说过那虫子只怕是依水而生,如果不能完全煮开,不要说喝进肚子里,就是碰也最好不要碰。
自己在镇辅司许多年,还是头一次遭了这样的大罪,而原因居然是一堆的虫子,想想也真是够不可思议。
欧阳霄和华绍懿的想法没有错,清查之下,的确有两三个地方,在秋收送粮时晚了,扣除掉地处偏远以及收成不好的可能性,他们就把目标锁定在这个叫做远山县的地方。
远山县的县令胡仲直说不上有什么特别的政绩,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这人上任后不久,这里的山匪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只是没了山匪的骚扰,这地方似乎也没因此而繁荣起来,甚至每年的税收越来越低。
那时欧阳霄看完了资料,觉得就算不提那些尸首的事,这人肯定也有些古怪,就锁定了他打算好好的查查。
结果一查,不只是查到了那些尸首的来源,甚至还不小心动了这占据山头的山寨,他一个人挑了半个寨子,身上的衣裳也被染红了大半,最后暂时躲进树林里,一躲就是两日。
他早发觉自己因为胸口被划上了一刀烧得厉害,有几次都觉得自己眼前出现了幻觉,但他还是咬牙撑了下去。
他要回去,即使没人等着他也要活着回去。
他在神思恍惚中,想起那日最后见到她的样子——她站在那个男人的身边,他知道那是她退了亲的前未婚夫,两人说着话,他甚至还牵起她的手,而她却没有立即甩开,看起来像是默许了。
那时他觉得自己几近疯狂,直想将那男人的手剁了,甚至想把自己所有知道的酷刑都往那人身上招呼。
可他终究是没有动,只是站在那里,眯着眼看着他们,然后他终于明白了之前一直不明白的事。
桑歌在他最狼狈的时候给了他温暖,所以他一直记着,甚至在那场意外之后,即使被逐出家门,也要寻到她,娶她为妻。
但直到看见蒲梓伶跟那男人亲近,他才知道,他为桑歌做的那一切,跟男女情爱无关。
如果真的是爱,就像面对如今的她,他光只是想象有另外一个男人站在她的身边,日夜相依,他就觉得自己无法忍耐。
她想要的答案,其实他早就心里有数,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够让她明白,但到了现在,他知道那些都已经不重要,她的那些疑惑,他愿意用一辈子来回答她。
他看着的人,一直是她,愿为她屈膝,愿意把世界上最好的都给她。
只要她不离开他的身边,即使是强硬的禁锢着她,即使她对他会有恨,他也会去做。
欧阳霄想到一半,忽然瞧见树林间有人影晃动,他撑着身子站了起来,缓缓地抽出了刀,眼里闪过一抹阴冷,不确定自己今日是否能够全身而退。
然而他也只能一搏。
轻薄的刀身上闪过他清冷俊美的面容,他微微一笑,当那些人逐渐包围了他所在的这棵大树时,他轻轻跃下,刀随人转,划落一地血花。
“我还想回去见她,所以我不能死——”那就只有你们去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