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罗善能围着浴巾走出浴室,客厅与主卧皆不见林苓绮的身影,于是他转往另一间房,门掩着,灯光从缝隙探出,他敲敲门之后进入。
因为她是个非常直接的女人,那直接有时候像利刃,但对他而言,却是完全不需要猜测的简单。
因此,得知她的资讯之后,他就立刻来找她,而她也毫不闪躲。
喜欢直球对决的女人。
那天,许久不见的她,落落大方地和他打招呼,毫无迟疑地跟他去泡温泉,不客气地让他送回家。
“对了,”他一副想起什么似地,在她下车、递给他安全帽时开口:“我觉得我必须要回我的毛衣。”
她扬了扬眉,他觉得她泛起笑容,虽然非常不明显。“当然。你也借放太久了。”
“真是不好意思。”
“不介意的话,你在这里等一下,我拿下来给你。”
“如果可以,我希望先检查一下,在灯光充足的地方,慢慢地。”
“喔。”她点点头。“所以你丝毫不介意有模特儿实穿,让你可以检查得更仔细?”
“完全不可能会介意。”
于是她笑了,招来保全人员,请对方指引停车的方向与位置。
“林小姐,你朋友大概要临停多久?”保全问。
“他来帮我修水管,大概需要一些时间。”她这样回答保全。
接着她告诉他楼层室别,便以走猫步的姿态,踏入大楼中庭,消失在他眼前。
上了楼、按了铃,她引他入室,他看到她已月兑下风衣。
稍早包括泡完温泉、吃饭时都一直穿得紧紧的风衣,现在已无任何功能,因为他一开始就猜到那露出一角的毛衣是他的,尽管他不是那种细心、在意琐事的人,但他一直记得这件毛衣在她身上、在她身边,从初吻的那一天起算。
“喝什么?”她问。
“跟你一样。”他帮她锁门,之后跟着她,踏入她的领地。
她拿了一罐台啤,而后靠在餐桌旁,开罐后自己先啜了一口,才递给他。
喝着啤酒,看着她,觉得这毛衣跟她超搭的,她穿起来就是可以兼具中性和性感之美,在他身上则是很勉强地才有一点书卷味。
看着她那一抹笑,他想起几年前他终于理解布局这回事。
就如同书法,字字好看并不一定就是好作品。一帖好书法,除了字漂亮,字与字的空间、墨色浓淡的层次美感都会是关键。
就如同人的五官,就算各部位皆完美,组合起来却不一定会是帅哥美女,有比例、有脸形、有相对位置所引起的差异;而后天的发型、化妆可以改变布局;还有神态与笑容,谈吐与气质,以及气势所产生的线条变化,也可以因此左右整张脸给人的感觉。
而他的初恋情人,有那么一张挑战主流审美观的脸。
他步上前,将啤酒放置餐桌,而后就站在她面前,仅剩一个人身的距离。
她比他印象中似又高了些……
“很难想象这件毛衣还这么新。”他一副检查毛衣的样子,巡视她上半身。
“我都送洗,而且我从不拉卷袖子。”很难得的,她把话讲得慢慢地,有股慵懒。
“丝毫没有起毛球。”他伸手触模衣袖。
“我很注意穿搭,尽量避免其它衣物摩擦。”
“常穿?”他顺着毛衣的型,轻轻抚过她的腰身。“很合身……”
她沉默了一会。“因为它百搭。”
他感觉到她呼吸的细微变化。
他停顿了一下,目光对准她,看到她眼神里闪耀着他十分清楚明白的情绪;于是他伸手向前,解开毛衣的第一颗扣子,跟着第二颗、第三颗……
她的视线追随着他的手,由上而下,再回到他的脸。
他双手抚着她的双肩,轻轻地卸下毛衣,跟着顺手拿起,放在一旁的餐椅上。
接着,他伸手到她的胸前,开始解衬衫的第一颗扣子。
“这件衬衫是我的。”她并没有阻止他的动作,只是眯着眼,嘴角上翘,这样说着。
“这是保固服务。”
“保固?”
“怕我的毛衣让你过敏、起红疹什么的,检查一下。”
“做口碑?”她笑了起来。
他伸着右手食指直立于唇前。“拜托不要宣扬。”他轻声说着,而后便不再言语,也不再需要言语。
当然,他最后还是没有把毛衣要回去,就如同观星之旅的隔几日,她曾拿给他,他那时直接帮她穿上,说着先暂放吧以备不时之需,或许那时就明白衣服要让适合的人穿,就如同对象要找合适且能让彼此放松开心的。
这几日来,她从未多问他的其它资讯,彷佛她一点都不在意。
他知道她的志愿是站在顶端,她知道他完全无志向可言,这是当时他们互相采访时就已经向对方揭露的。
而现在她侧着脸看他,于是他上前,凑到她身边,看着她的年历,特别是接下来的行程。
察觉他视线的目标,她看着他。
“你要出国三个月,需要人帮你喂猫、遛狗之类的吗?”
她摇摇头,目光锁定他的脸。“但最近有只很大只的宠物——”
她话没说完,就看见他双手半举、掌心向前、指头弯曲,跟着吐舌头喘气。
她原本想开口说些什么,但目光向下,很快地扬眉。
“你浴巾掉了——”
“嗷呜——”他发出这样一声,于是可爱的宠物变成狼了。
“老板,我要四季肥肠、芦笋牛肉、蛤蜊丝瓜、鲜炒山苏……”原本在点菜的林苓绮看到老板停止划记,于是暂停话语,看着对方。
“小姐,你一个人吃,菜太多了啦。”
这间平价小馆子的老板是有良心的生意人,看林苓绮是老主顾了,几年来每隔一阵子就会接连几天来光顾,一个人点三样菜两碗饭,看她瘦瘦的,结果问了还真的是一人吃;今天一口气点了四样,又不是煮菜不放盐,这样吃怎么可能吃得完。
听了对方的话,林苓绮嘴角幅度上扬。“老板,今天是两个人吃。”
“啊,不好意思,拍谢啦,哈哈,还要点什么吗?”
她又点了酸菜肉片汤和三碗饭,让老板带着满意又理解的笑容去准备,自己才目巡查探那家伙的踪影。
今天他载她上下班,让她不得不承认,被重机接送所能拥有的虚荣应该是近一两年的新潮点,从她感受到的注目礼就能体会,每次下车拿起安全帽时,总有人探查她的真面目。
这让她不禁想,哪天她也去学骑重机,应该很酷。
瞥眼看到罗善能在对街机车行里跟人说话着,原先他说停好车要来跟她会合,但还是被他自己的喜好给吸引了过去。
一般人看罗善能的穿着打扮,很随性的机能风衣加牛仔裤,大概很难猜想他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吧。他谈吐直爽、不拘小节,也从不让人感到有距离。
她可以肯定的是,他是个好人,就算她无法确定他是不是有出息的人。
她很少想起父亲。父亲并不是温情主义者,个性也是严肃少言,高一下学期的某假日早餐时光,习惯看报纸的父亲,照例读报,但突然隔着报纸飘出这样一句话:“宁愿相信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某些男人的嘴。”
她那时一愣,并没有答话。
想了一想,就猜测父亲或许已知道她在恋爱,可能因为她有时晚归,也或许瞧出她开始花心思在发型上。
那时她有些不开心。她并没有荒废课业,虽然她心知肚明自己已经有一阵子没有超前进度,跟上与超前之间的差异甚大,虽然成绩单上的数字不明显,但原本在课堂上她可以很融会贯通的内容,恋爱后呈现的状况是理解有余但触类旁通的能耐在退化中。
父亲那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的话,她也十分明白。
母亲跟一个嘴甜的男人走了,所以理所当然地,父亲认为自己乖巧且认真的女儿一定也是因为某个嘴甜的男生而昏头了。
明明罗善能的嘴一点都不甜。
她没有答话,但已给自己设立了警戒值,假若连父亲都察觉了,那代表她已慢慢偏离正轨;而后在某个临界点,她跟罗六分手,这初恋维持短短的高一下学期那几个月。高二分组分班,罗六选了自然组,他们变成同校不同班的陌路人。
几年前,她在父亲临终前赶回台湾,看着父亲躺在病床上那虚弱的身躯及衰弱的面容,曾几何时,原本硬朗刚毅的父亲也到了这样的时间了,父女俩从不曾敞开心胸聊心事,那时她也只是轻轻地握住父亲的手。
“苓绮?”
“我在。”
“有机会,还是嫁人,找个好男人,好人,对你好就好。”
她沉默几秒,点点头。“好。我知道了。”
终究,所有的父母都一样,不忍看自己的孩子孤老,尽管知道自己的女儿够强了,早已能顶下一片天。
终究,所有的父母都一样,其实最希望的还是孩子幸福快乐就好。
她看着从对街过马路走来的罗善能,他微扬着头,有一种自信的爽朗,那种源自满足又无忧的姿态,就是她最喜爱的一点,虽然他嘴不甜,也一点都不上进。
她结好帐他刚好抵达,他接过那一袋沉重的晚餐时似乎颇讶异这样的分量,但很快地就向她伸出另一只空着的手,于是她搭上,和他一起手牵手走回她家。
一个会牵着你的手的男人,还是不告白是怎样?她心里这么想着。
两次都被他跳过告白就莫名其妙在一起。她讨厌未定案状态,所以从不搞暧昧;但他从未告白、也不曾说过类似的言语,让她兴起不满情绪,那是一种未曾得到、以致心头持续在骚动的情绪。
“罗善能!”
“右!”
听到他在笑,害她也忍不住微笑了起来。故意像小学生是怎样啦?!
“你高中时没有跟我告白。”她直接了当。
他停下脚步看着她,害她差点一个踉跄。
“你都写情书给我了,为什么我还要告白?”
“……那不是情书!”
“明明就是。我有请人帮我看过,对方也觉得是情书。”
“你拿给别人看?”她惊讶。没收人家作业还给别人看?
“如果不是情书,那为什么不能给别人看?”他笑得很讨人厌。
她瞪了他一眼,挣月兑他的手,自己往前走。
他大步跟上,也没拉回她的手,迳自笑得很开心。
“我记得你都没看情书的,看了信封后,就随手一塞。”她想到以前,不禁好笑了起来。
他只是笑着,不一会儿,才说:“因为没打算理会,当然就不需要拆。所以你可以想象,我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你用作业偷渡告白,还真的吓到了。”
还偷渡咧!
“……那不是情书!如果你有看完的话。”
“我有看完,所以才知道那是情书。”他睨了她一眼,仍然坚持。
她决定放弃这议题。这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