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黑,人未静,叶雪和叶风还在前厅和父母开家庭会议。
叶风的医名传了出去,现在有许多病人是冲着他的名号去保安堂看病,有人游说他干脆出去自行开业,也有不少药铺东家想上叶家挖角。
父母的意思是,只要保安堂的老板肯自动给叶风调薪,倒是可以再商议合作,父母是老一辈的人,总是把安稳摆在第一位。
叶雪则是希望大哥可以自立门户,就算保安堂替他加薪,了不起五两、八两,几个月前,她觉得那些钱很了不起,但把书卖出去之后,她的心变大了。
父母开设学堂虽然能够赚钱,但要赚到月兑贫,从穷端到富端,恐怕还有得拚,教育事业嘛,怎么样也没有科技业、医院好赚。
她从小就崇拜大哥,认定他是天才型男人,只要存心想做什么,都会成功的,况且自行开业,他可以加入现代医学观念,不必像现在,想帮病人开个刀,别说东家不提供手术用具,开刀前还得签下切结书,倘若病人在开刀期间发生意外,他得自己承担风险,保安堂不给予任何庇护。
反正风险都要自己承担,有钱为什么要分给别人赚?
叶风却认为自己对古代医术的了解还不够,保安堂里面几个老大夫经验丰富,可以教导他不少事,考虑再三后,还是决定继续待在保安堂,但条件是要谈的,月银之外,他希望每个月能挣取八天休假,并且每天能够在未时之前回家。
就在叶家人开家庭会议时,萧易礼悄悄潜进叶雪的房里。
这不是他第一次潜进她的闺房,但他翻遍每个角落,都翻不到左传中的藏宝图。他怀疑过,也许舞灵当初撞她那一下子只是障眼法,事实上,她并没有把东西塞到她身上,但如果没有,舞灵究竟把东西藏到哪儿去了?
他敢确定,东西绝对不在舞灵身上。
突地,黑漆漆的屋子传出一声娇笑声。
萧易礼闻声,急急抬头望向屋梁,透过微弱的月光,他看见舞灵坐在屋梁上,穿着葱绿色长裤的两条腿,在上面晃个不停。
“还是找不到吗?师兄,你已经在叶家待了不少时日,怎么会连一张藏宝图也找不到?”说着,她又咯咯笑了两声,颊边的酒窝忽隐忽现,圆圆的大眼睛眨呀眨的,浪漫而天真。
他撇撇嘴,不回答。
“师兄生气了啊,好吧,别气、别气,我来告诉师兄几件事,师兄听完就不气了,好不好?”
她从屋梁上飞下来,轻灵的身影就像是个仙子,她站定在他身边,仰头,笑盈盈的望着他。
“哼!”萧易礼背过身不想理她。
他受不了她装可爱的模样,明明是蛇蝎女,却要扮清纯。
“还气啊?对不起嘛,我知道错了。”舞灵噘着嘴,扯扯他的衣袖,他不理人就是不理人,她没辙了,只好踮起脚尖,在他耳畔低声道:“师兄,我确实把藏宝图塞到叶雪身上,所以东西绝对在叶家,无庸置疑。再者,那个藏宝图很怪,和咱们想象的不一样,是一块龙形玉佩,我前前后后看过好几遍,着实看不出藏宝图刻在哪里,所以你别老翻叶雪的书册了,东西不在里面。还有啊,不只师兄,我也里里外外、把叶府翻过十数遍,一样没找着,这个叶雪太会藏东西了。”
萧易礼板起脸孔,她找不到,他便找不到?!那可不一定!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只要师兄生气,她就觉得心好烦,好像被迫吞了颗生鸡蛋,腥臭的感觉卡在喉间,不上不下的,真难受,师兄怎么就不对她笑一笑?
舞灵绕到他身前,勾起娇甜笑意,一双灵活的大眼瞅着他,既可爱又讨喜,许多人都为她这个表情着迷呢,可惜……师兄不为所动。
他怎么可能动心?和舞灵生活数年,他太清楚这丫头的心思和外貌完全不一样,一个不小心,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真的这么生气?好吧,我承认自己调皮了,发誓!以后绝对绝对不会再坏师兄的事。”
萧易礼翻了个大白眼,还是不理她。
舞灵看他那副模样,看来真是把他给惹毛了,不过无妨,师兄就是这副性子,对天底下的女人都没有好脸色。
“师兄,师父要我到苗疆一趟,最快也得三个月才赶得回来,到时候如果师兄还找不到藏宝图,我发誓,一定会把这件事给解决掉。”
“解决掉?你能怎么解决?”他寒声问。
她闯的祸事,哪一次是自己解决的?哪次不是师父、师姑出面收拾善后?师门不幸,收到这种徒弟早该灭掉,以免祸害人间。
听见他终于有所响应,舞灵乐呆了,兴奋的道:“还不简单,把叶雪抓起来,一点附蛆粉、一颗蚀骨丸,就能逼她把东西给交出来!”
什么,她居然要拿附蛆粉、蚀骨丸对付阿雪?!想到阿雪脸色苍白、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模样,瞬间,他全身汗毛倒竖,心像刚洗净的衣服,被人狠狠拧扭,非要榨出最后一滴水似的……不行!不可以!
萧易礼猛地抓住舞灵的手腕,怒道:“你要是敢动她一根汗毛,信不信,我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舞灵被他凶恶的反应吓到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句话,不断在她耳边盘旋。而且他抓着她的力道好强,她觉得手腕几乎要被折断了。
有这么严重吗?不过是个女人,还是个不会武功的普通女人,看起来也没什么过人之处,为什么师兄在乎她?难道师兄对她……难道近水楼台……
不会不会不会的,师兄对女人没有感觉,在很久以前,师弟曾经私底下问过师兄,他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当时师兄毫不犹豫地回答“比男人更了不起的女人”,当时她听见这话,还笑了老半天。
天底下哪有比男人更了不起的女人,何况师兄就是天底下最了不起的人啦,哪还有谁能赢得过他,所以啊,才没有这种事呢!
何况叶雪有哪里好,又骄傲、又自负、又难相处,师兄使了劲儿,和叶家上下都处得很好,让大伙儿对他放下戒心,独独叶雪,对师兄还是一副冷冰冰、生人勿近的模样。
这种女人,怎么看、怎么讨厌,师兄根本不可能喜欢上她的嘛!
松口气,忍着手腕的痛,拉回笑意,舞灵向他靠近,柔声问:“师兄是不是担心我对叶雪使坏招、伤害她,师父真会废了我的武功、把我赶出师门?不会的啦,师父只是嘴巴说说,一个会真的这么做,师姊比我坏上十倍呢,师父到现在也没把她赶出师门啊,师父是刀子嘴、豆腐心,师兄别担心啦!”
谁担心她?萧易礼甩开她的手,冷哼道:“总之,我的事,你别再插手。”
“知道了,不插手就不插手,要不咱们来约定,只要师兄往后对我说话别气嘟嘟的,我一定不同师兄作对。”
但如果师兄喜欢叶雪……另当别论。
舞灵的眼底闪过一抹狠戾,她的阿礼师兄只能喜欢她,怎能喜欢别人呢?所以那个叶雪……想来想去,她还是去死比较好,没错,死了好,别活着碍心、碍眼,碍得人讨厌!
“你要是再同我作对,就算师姑不逐你出师门,我也不会拿你当师妹看。”他恐吓道。
他不知道,女人心,蝎尾针,他越是恐吓,舞灵心中越是警觉,但是她笑得春意盎然,笑得天真浪漫,笑得眉眼微眯,小小的虎牙露出来,这种可爱会让所有男人爱到不行。
“知道了啦,要不要我发誓啊?以后绝对绝对不再坏师兄的事儿,行不行?”她举起一手发誓,却在手放下时,轻轻一个弹指,无色无味的粉尘从她指尖弹向叶雪的枕头。
萧易礼定眼望着她,许久之后才吁出一口长气。
师姑为人挺好,可教出来的徒弟却一个比一个坏,也不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啊,怎么会这舞灵刚进师门的时候不是这个样子的,她天真可爱活泼,老是跟在他身边,师兄师兄一声声喊,每次被她几个师姊欺负了,只会哭着跑到他身边求助,没想到越长越歪,和她的师姊们一个样儿,是因为被欺负得太厉害,于是跟着学坏,以暴制暴吗?
见他不生气了,舞灵笑道:“师兄,你多久没回萧家啦?”
“做什么?”
“我今天走了一趟萧府。不小心听到一个消息,要不要师妹告诉你啊?”她头歪歪的笑着,模样天真得紧。
旁人会被她这副模样给骗着,但萧易礼可不会,他没忽略那一瞬间,她浑身迸射出的杀气,他带着警戒,沉声问:“你听到什么消息?”
“师兄的爹娘已经给师兄订下亲事了,说不定下次回府,师兄就要被迫当新郎喽。”
“什么?!”他难以置信的瞪大眼,上回不是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吗?
见师兄反应良好,舞灵收敛杀气,嘟起嘴,鼓着腮帮子,一脸的不服气。“师兄果然不知道这件事,那师兄晓得长辈们说的是哪一家吗?”
是叶家吧!不行,这几天他得找个时间回去讲清楚,他是决计不会娶叶霓的。
见他不说话,她自顾自的又道:“是叶家嫡女叶霓,你爹想捡便宜呢,叶家庶长女嫁给德王世子,在这时候要是能与叶家结亲,便能与德王府搭上线。也是啊,你大哥那么多年都没考取进士,要是有德王世子帮忙,明年下场考试肯定没问题。家里有个当官的,以后想抢皇商生意,会容易些吧。”
萧易礼还是没答话,只是憋了一肚子气。
他没想到自己的态度这么明白,爹娘和女乃女乃还会自作主张为他订下亲事,他们难道不知道自己是个混的,谁都不能勉强他的心志,真逼急了,就再逃一次家,反正现在他可以容身的地方很多。
“师兄,觉得麻烦吗?要不要师妹亲自出马,帮你解决?”
他不用想也知道她会怎么解决,不是直接弄死叶霓,就是把她整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他虽然不喜欢叶霓,她却也不是无恶不作,非得赐死的人物。
“我要说几次,不准插手我的事!”他态度郑重道。
“好啦,人家知道了,但……如果师兄有困难,一定要告诉我哦,就当是补偿师兄吧,我会替师兄解除麻烦的。”她咯咯轻笑,一个纵身,飞出叶府。
虽不是身处民主国家,叶家还是秉持民主精神,进行投票表决,最后三票对一票,叶风继续留在保安堂,精进医术。
不过今天叶雪有好消息,除了卖掉《大漠英豪》的三百两银子之外,她兜里还有钱天佑的七百六十几两银子。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本以为碰上小白脸是再倒霉不过的事,没想到转眼间,就有七百多两银子收入,那是一百多个学生一整年的学费呐!
不只这个,她还有三百两粮票存在杜康楼,他们一家人随时都可以去打打牙祭,在这里,外食没那么恐怖,没有过多的味精和化学原料可以掺进食材中。
这笔额外收入,除买地建屋之外,她决定替大哥打造一组精密的手术器材,她不知道大哥会不会变成再世华佗,但她相信,身为人,不管男人女人都需要成就感,她希望大哥能专心做自己喜欢的事。
所以今天的家庭会议,在众人开心欢喜间落幕。
走回屋子的途中,叶雪满脑子都在想,利用这个时代的技术,不知道能不能替自己盖一间现代化设备的屋子,电视、冷气机她是不敢想啦,但弹簧床、沙发,说不定可以试试看,对了,她还要搭一个棚架,种葡萄也好、丝瓜也好,她想要在夏日里,躺在棚架下吹着风看小说。
越想,心越美,她终于觉得穿越的人生有了点乐趣。
走到中院,她发现萧易礼蹲在两片药圃中间。
其实今天的家庭会议应该邀请他一起来开的,毕竟能够赚到这么多银子,他厥功至伟,只不过以前是她强力反对他参加家庭会议,今天靠他赚了钱就让人家加入,似乎显得有点势利。
叶雪走到他身边蹲下,学他拿起一根树枝,在地上圈圈画画。“在想什么?”
她想,如果话题顺的话,也许可以提提,以后一起开家庭会议的事,他不是常常觉得自己是叶家的一分子吗?既然是一分子,那就……开个会而已,天经地义的。
“没事。”萧易礼摇摇头,侧脸望向她。
“今天,我欠你一句谢谢。”
谢谢他帮忙扫除之前不愉快的记忆,谢谢他主持公道,谢谢他替自己出了一口气,也谢谢他……在把她护到身后时,带给她说不尽的安全感。
“没什么的,钱家那小子,谁都想揍上几拳。”
“你怎么知道他的……隐私?”
她可以直接说不举的,不过虽然很讨厌入境随俗这句话,但移民大半年,吸多了古代空气,她多少沾染一些古人气息。脑袋里清楚,身为女子,有些话不能说得太露骨,否则会吓得一票男人心脏衰竭。
“他明明不行,却老要上青楼找人陪,本意是想掩饰,却没想过那些妓子闲来无事,最爱聊这种是非。上回我从金玉满堂经过,恰巧听见几个女人在讨论钱少爷那事儿,你知道的,我们习武之人……耳聪目明,不想听见都困难。”意思是声音自己钻进他耳朵里,他也没有办法。
这话,说得八分真、两分假,他不是没事经过,而是和凌大哥、康二哥约在那里见面,金玉满堂本就是康二哥的地盘,想知道这点小事有何困难?何况,钱天佑那话儿,还是他亲自下的药。
钱天佑口口声声孝顺,说要把亲生娘以正妻之礼下葬,结果呢?竟是在丧事期间,天天和女人厮混。
原本他没想过这么恶毒的,只想让他泻个三天三夜,以儆效尤,没想到这人没良心、不孝顺,所以就、就……就这样啦!
“今天,他的颜面丢光了。”
“这种人连里子都没啦,还顾什么颜面?”
“也是。你怎么会认识他的?”
“他恶名昭彰,只要在京城里来回多走上几趟,谁不认得?他家里妻妾众多,还到处买女人,有的人家不肯卖女儿,他便恶言恶语、坏人名声,想害得人家嫁不出去,只能从了他。那次他又做坏事时,恰恰被我撞见。”
“你出面主持正义了?”问完,叶雪忍不住先笑了,她这话问得真是废话,照在餐馆的情况看来,钱天佑摆明不认得阿礼,如果他曾经在阿礼手下吃过苦头,肯定不敢那么嚣张。
“我有想过,不过县老爷出现,钱天佑再横,家里就是个营商的,有钱没势,哪敢和官斗,何况那家的女子早许了县老爷的庶子,他只好模着鼻子,夹尾巴逃跑。”
她点点头,原来钱天佑不是只用这法子对付自己,而是用来对所有看得上眼的女人,苍天有眼,坏人终得报应。
“阿礼,认真说来,我不只欠你一句谢谢,我欠了你很多句。”
“为什么?”
“我很感激你帮我找到书铺子,把小说顺利卖出去。我其实一直不开心,常觉得自己无用,现在能靠自己的双手替家里出一份力,我开始觉得自己不是多余的,这让我很愉快,阿礼,我很感激你。”
“你怎么会没有用?你很有用的,你的菜做得很好吃。”他反驳她的话。
“别哄我,张大娘做得都比我好,在做菜这件事上头,世间任何一个女人都可以取代我。”
萧易礼明白了,她比他想象中的还要骄傲,她不只是希望有用,她更希望与众不同,希望自己无法被人取代。
“你的算学教得很好,还有那个阿拉伯数字,我经常去偷听你上课,学生们不懂事,不晓得如果能将这些学通,对自己的将来有大益处。”
“这点你说对了,学算学的目的不只是加减乘除、方便日后算帐,更重要的是可以让人的脑子变得更灵活、更有逻辑。”叶雪突然觉得自己找到知音,她不晓得阿礼可以这么好聊。
“要是你能把算学这门学问发扬光大,就太好了!”
“我认为……很难,学习本来应该是件快乐的事,可是人类太功利,只想为着某种目的、做某些事,所以读书是为了把学问卖与帝王家,学武是为了在战场上立功、荣耀家族,如果没有这些明确的目的,愿意念书的人肯定更少。”
“我明白,世间人多数浅薄,只想安安稳稳过一生,不愿意离开舒服的生活去冒险,却不晓得看得越多、懂得越多、学得越广,心会越丰富。”
“说得好像你很有阅历似的。”叶雪不以为然的瞄向他。
“我是啊。”
“你是?”她怀疑的反问。
“我年轻的时候不听话,不肯与家里相中的女子成亲,连夜离家出走,我整整离家五年,这五年里,我走南闯北,到处晃荡,和两个哥哥义结金兰,还拜了个师父学武功,走的路多、见的事广,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儿,教我撞见不少。如果没有这五年,我肯定不晓得这世上和自己知道的,相差这么多。”
“快说说,你见识过什么新鲜事?”
叶雪爱好旅游,曾发下宏愿,要在三十岁以前走过三十个国家。
过去一个背包、一份打工的薪水,就可以让她坐着飞机到处飞,现在嘛……就算钱没问题,也无法再像过去那样任性自由。
“我到过苗族,亲眼看见他们养蛊。”
“真的有情蛊吗?有没有苗家姑娘看上你,想把你留下,就给你下了情蛊?”
“情蛊你也知道?你会不会知道太多事了?”萧易礼有点故意地回道。
蓦地,她脸红,二十一世纪的人,谁没看过几本武侠小说?不过终是说溜嘴,她有些吃憋。
见她这模样,他又忍不住乐起来,他肯定有病、绝对有病,每次看她生气,他就忍不住开心。
“不就是从书上拼拼凑凑出来的嘛,又不像你,亲身体验过,快告诉我,真的有吗?”
叶雪转口又问。
“被你说中了,真的有情蛊,不过我师姑是专门给人下毒的,就算不是嫡亲弟子,也多少知道那些手法,哪那么容易中招。”
“苗族姑娘美吗?”
“美!尤其那些银饰披挂在身上,走路时发出清脆的声响,远远地,像是仙女下凡尘。”
“既然如此,怎不留下?”
“为了一片风景,放弃全世界的风景吗?你以为我是傻子啊!何况当时我去苗族,是有任务的。”
当时他追逐一名武功高强的刺客深入苗寨,那刺客出身北疆,身负重任,领命到京城刺杀凌大哥,他收到康二哥的飞鸽传书之后,决定半途拦截,不把战场拉到京城。
他本以为出其不意,那人肯定躲不过自己的暗招,没想到对方不是个普通人物,难怪左家肯花大把银子,把人从北疆给请过来。就这样,两人一路缠斗,最后那人中了他的毒,而他也被对方一剑刺中腰部,差点儿死在苗疆,所幸被苗女所救,却也惹出一段情债。
“任务?”
一听,萧易礼才意识到自己似乎说太多了,连忙笑着敷衍过去,“我师姑让我到那里采集制毒的吟风草,吟风草不多见,据说只生长在苗疆。”
叶雪点点头,又问:“后来呢?”
“还能有什么后来,采完吟风草,就连夜辙离苗疆。”
“这世上真的专门制毒之人?制毒的目的是什么,害人吗?为了害人,花费一辈子的青春岁月去专精这门学问?太奇怪了,谁天生有这么多对手敌人?把人生投资在害人上头,简直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蠢事。”
“制毒只是衍生出来的一门小学问。”
“什么意思?”
“学医者为采集药材,往往会碰到有毒草药,慢慢经验累积,对于毒物有了认识和研究。就像我师姑,她是一名医者,曾经治好不少药石罔效的病人。”只可惜她收的徒弟,对毒物比对医术更感兴趣。
叶雪这下子听明白了,果然没有儍瓜会把自己的一生拿去研究毒物。
“你再跟我说说其它有趣的事,好不?”
她的眼睛亮亮的,眉毛弯弯的,没有刻意去笑,却让人觉得舒心,和舞灵的装模作样截然不同。
“好,这个你一定要听听。直到现在,我还弄不清楚,这是作梦还是真实经历。”
“你说。”
“有一次我闯进一片山林里。”
“山林最可怕,根本不晓得会闯出什么野兽。”到处黑漆漆的,谁也不晓得什么东西会冒出来,就像在玩恐怖箱。
“我经常进出山林,有时候为了躲避追踪的敌人,也会进林子避难,但那次的山林经验很……特殊。”
“怎么说?”叶雪不懂,林子里不都是树、藤蔓、野草和虫蛇、野兽吗?
“那里的树很高,树叶将阳光完全遮蔽,而且当时明明是炎热的盛夏,可是一进到林子里,就阴凉得让人起鸡皮疙瘩。到处都是山岚雾气,地上覆着厚厚一层落叶,却不见杂草,湿气相当重,在里面走路,时不时就是一阵雨水落下。
“我有轻功,所以从不曾在林子里迷路过,但那次我却迷路了,更可怕的是整座林子非常安静,听不见任何鸟叫虫鸣,除了脚下的落叶发出的细碎声响之外,整座林子像被人用罩子罩住,无半点声响。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淙淙的流水声,心头一喜,想着只要顺着河道走,就可以离开森林。我侧耳倾听,施展轻功在林子东奔西跑,可是不管我怎么跑,始终找不到溪流,我不明内,水声潺潺,明明离我很近,为什么就是找不到?
“当我心里正觉得纳闷之际,突然听见有人呼救,我想也不想,快步往声音处奔去,我跑到谷边,发现一个女子吊在谷边,她手里紧紧抓着一根树藤,要是体力不支、手松开,将会掉进万丈深渊。”
一个女子没事跑去森林里做什么?不会是聂小倩或鬼吹灯吧?她认真倾听,却在心底盘算女子的来历。
“我没见过那么美的女子,一头银白色的长发,眼神干净清灵,她的五官细致,身材纤细,像白瓷做出来的人偶,美到让人无法形容。”
叶雪满脸的不苟同。“人家都已经吊在那边了,你还有心情打量人家的长相。”
萧易礼深怕她误会,连忙替自己澄清,“我当然是先把人给救起来才打量的,何况她再漂亮我也不会喜欢,我只是觉得、觉得……”
“眼睛一亮?”
“对,就是眼睛一亮!因为真的无法想象一个人怎么可以精致成那样……那样……那样……不食人间烟火,对,就是这句,不食人间烟火。”他终于找到合适的形容词。
她道:“食色性也,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都是视觉型动物,才会逼得女人不得不为悦己者容。”她就不信,林志玲和小甜甜排排站,哪个男人会选小甜甜来组队。
“不对,你还是没弄懂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她长得很不一般,她的银色长发及膝,明明没有风,身上的白衣却微微飘动着,全身像是有一层蒙蒙的光晕笼罩着。
“她赤|luo双足,足踩挂着一串银色链子,更奇怪的是,我刚刚说过,她差点儿从山谷摔下去,但是我把她救起来的时候,她身上没有半点脏污,就算赤足踩过泥泞,她的双脚依然干净得像被溪水洗涤过。”
叶雪这才理解,他不会是碰到传说中魔神仔,或西方世界的精灵吧?“确实有点不对劲,后来呢?”
“我向她请教出林子的路。”
“她告诉你了?”
“没有,但她愿意带我走出林子。一路上,我看见三个男人,有一个在挖泥地里的蚯蚓,一挖到就飞快往嘴里塞,好像饿得很厉害;一个用头撞树,把树上的毛虫撞下来后,仰头张开嘴去接毛毛虫;还有一个守着地上的一个小洞,我上前问他在做什么,他来不及回答,就看见到一只老鼠从洞里爬出来,他动作飞快,手一伸一缩,就把老鼠给抓起来,紧接着张嘴将老鼠的头给咬下来,他咬得喀滋喀滋作响,好像正在吃着什么人间美味。
“这时候,我开始感到害怕了,我不自觉停下脚步,不敢跟上前,那个女子转过头,对我嫣然一笑道:“别害怕,你不会变成他们那样,你的心地纯正,不存邪念,快跟上吧,马上就要出林子了。”说着,她就把她刚折下的小树枝递给我。
“如果是平常的我,肯定不会接过,但她的声音像是有种魔力,我觉得自己应该听她的话,于是在犹豫了一下之后,我接过小树枝,跟上她的脚步。不多久她便带我走出了林子,她告诉我,我是个不凡的人,将会有不凡的际遇,要我秉持纯善信念,终会化险为夷。
“我想向她道谢,却看见阳光穿透她的身子,她一点一点变得清透、模糊、消失,我还记得她仰着头朝我笑的样子。”
“很可爱?”
“不对,不应该用可爱来形容,美丽嘛,又不对……她彷佛是仲夏里,一汪清澈的溪水流过胸口,清凉、舒畅、愉悦、满足……我无法形容那种感觉。最奇怪的事还在后头,我出了林子不久,就遇见出来寻我的师兄师弟,他们说我已经失踪整整七日,可是我觉得从进林子到走出林子,了不起一、两个时辰,我甚至连饥饿的感觉都没有。”
“她给你的那根树枝呢?”叶雪突然想到什么,急问。
“你问到点子上了,我明明亲眼看见她从树上折下一段树枝,可是在我与师兄弟会合时,竟发现自己握在手中的树枝变成一把玉杖,如果不是作梦,怎么短短的一、两个时辰会变成七天?如果是在作梦,树枝怎么会变成玉杖,我想不通!”
“那根玉杖呢?”
“我给了师父。师父的腿脚曾经受伤,走路有点跛,师父很喜欢那根玉杖,便随身带着。”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自从带着那根玉杖,师父多病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强健,前些日子还写信进京,要带着师兄、师弟过来助凌大哥一臂之力。
左氏的势力太人,罪行罄竹难书,连师父都看不下去,打算出山,为天下百姓出头。
“看来,你确实心思纯正、品格高洁,才会得仙子高看。”
在这个时代,不对美女动心的他,可以说成心思纯正、品格高洁,倘若再晚个几百年,就会被怀疑他是不是同性恋。
“不过,这还不是我最特别的经历。”说到这里,萧易礼不禁笑了。
叶雪定定的望着他,见他眉眼弯弯,眸光带着一抹暖意,要不是有大胡子遮掩,她会看见他脸上写着满满的幸福。
“还有更特别的?”
“有一年,我搭船出海。”
那趟行程,原本是康二哥要走的,据说在海的那一端有个豫国,那里的百姓非常喜欢大魏的陶瓷、茶叶和玉石,往往商人走一趟船,就可以赚得钵满盆溢。
当时金玉满堂刚开张,还不晓得生意会怎么样,但是凌大哥急需用钱,所以想开发这条商路。
但京城里发生一些事,凌大哥不得不把康二哥留下来,于是他代替二哥走一趟,那趟行程,替他狠狠赚到五万两银子,也是这笔钱,让他开始当老板,在京城里外开设最早的十几家铺子。
“然后呢?”她急着想知道他的经历,催促道。
也许在现代,那个把科学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她,会觉得他的森林偶遇是唬烂,但亲身经历过穿越,她不再铁齿,她开始相信世间有太多用科学无法解释的事。
“我在返航时,遇见狂风暴雨,摔进海里。”
听到这里,叶雪突然紧张起来,明知道他人就在跟前,他说的是过去、是记忆,是不会再造成危害的东两,但她就是忍不住揪心。
“我醒来的时候,躺在一个方方的铁盒子里,我的眼睛看不清楚,但我知道有一个很漂亮、很漂亮的姑娘,不断推搡我的手臂,焦急的问:『你还好吗?』,我不好、我很痛,胸口里面被水灌得饱饱的,好像一开口,里头的海水就会冲出来、淹没铁盒子,但是我很想告诉那位姑娘我很好、我没事,想让她别为我担心。”
“这个道理不通,你说眼睛看不清楚,怎么会知道她是个很漂亮、很漂亮的姑娘?”话讲出口,她才发觉自己的口气里有嫉妒,她马上自嘲一笑,摇摇头,她在想什么啊。
“我没办法回答你,但我就是知道她很漂亮,非常非常漂亮。”
萧易礼咬定了这件事,只不过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坚持,但他确定的是,只要想起那次落海,他的心里就会不断冒出满满、满满的温柔,满满、满满的温暖,满满、满满的喜悦,那一人堆满满、满满的,会让他忍不住嘴角往上飞扬。
所以他不记得铁盒子之后的事,却很确定他喜欢所有和落海有关的事。
“好吧,她是很美丽、很漂亮、很聪明、很美妙的姑娘,然后呢?你们之间发生什么事?”
叶雪在心底偷偷月复诽,千万别告诉她,那个非常美丽的姑娘,长了一条鱼尾巴,没事带着他龙宫游一趟,知道他非要回到陆地的人类世界,她就变成美丽的泡泡,消失在清晨的阳光中。
如果他真的这么说,她一定会日夜祈祷,让自己穿越到安徒生身边,她要狠狠揍他一顿。
“不记得了,等我再醒来的时候,已经被救回船上。”
“换言之,那个很美丽的姑娘只是作梦?”这次可没有玉拐杖来证明他的经历真实发生过。
萧易礼毫不犹豫的回道:“我很确定不是作梦。”
“你凭什么这么确定?”
“第一,我还记得那个地方叫做香港,我被铁盒子送进一个叫做医院的地方。”
香港?不会吧!香港已经存在这个世界?不对,不是这样说的,应该说现代的香港在这个时代也叫做香港?或者说,这两个香港根本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地方,只是不小心同名同姓?更不对,铁盒子?他指的会不会是救护车?医院明明是现代的东西……
叶雪还没从他话里搜寻出合适的解释时,他又说话了——
“我很确定,我在香港住了一个月,但把我从海里捞起来的下属,却说我落海没多久就被救上来,所以每个人都说我是在作梦,可是我非常确定不是。”
很好,这就是所谓的罗生门吧。
就像他们一家子穿越,她也不确定,他们全家人会自动从认识的人的记忆里全数删除,还是像爷爷女乃女乃他们会在知道这个消息后,确定是妈妈手上的丑玉镯,把他们安全送到另外一个世纪。
这种找不到答案的事,只能归类于罗生门,就像阿礼的奇遇。
不过他铁定有特殊体质,才会一次一次碰上特殊事儿,不管是精灵、香港美姑娘,或者他们这一家穿越者,他的人生确实与众不同。
“好吧,你确定就好,只是有点可惜,如果你能记得那段经历,我想,一定很精彩。”
“你相信我的话?”
“当然,难不成你是骗我的?”
“我没骗你,只是我跟所有人提及此事,大家都认为我被海水泡儍了。”
“我理解,正常人类对于自己无法合理解释的事,都会用胡扯、瞎说……等等负面评语一语带过,因为,理解太辛苦。”
她的话惹笑了萧易礼。“对,好像是这样子。”
之后,他又讲了几段奇遇,但是没有前面两段那么灵异、精彩,对看过无数电视、电影与纪录片的叶雪而言,那些不过是小case.
这个晚上,他们聊得很愉快。
她发觉阿礼比自己想象中的更有意思,不光是他的经历,她也对他讲故事的能力相当佩服,她还以为他是木讷、不善言辞的男人,没想到……
也许人类真的应该行万里路,也许多样丰富的经历,会让人不那么枯燥贫乏。
“阿礼。”叶雪转头唤他一声。
“嗯。”
“你很想当大将军吗?”她想起钱天佑的话。
“并不。”
事实上他当过,不是大将军,只是小将,是大哥把他安插进去的,在战场上跑了一年,打过许许多多人小战役,他才明白自己有多痛恨杀戮。
幸好当今皇上是个崇尚和平的,再加上那些战役把诸邻各国给打怕了,大魏朝才能保下未来十数年的和平。
“既然如此,为什么留着大胡子?”
“我……因为、因为……”因为想掩盖真面目,京城里认得他的人不少,但总不能老实跟她说吧?
但叶雪不打算知道他的理由,笑着又问:“把胡子剃了,好吗?我想看看你的真面目。”
她想看他的真面目?意思是……她想认识他,她想知道他的真模样?
心一次、两次、三次狂跳,她和他的关系在短短一天之内,有了大跃进。
他确定自己找到正确钥匙,打开横在两人当中的那扇门,他知道他们之间将会有所不同,他知道他们的未来将会很美丽,他知道……
笑容在大胡子底下成形,和想起那个铁盒子里的姑娘时,一样幸福、温柔。
男人就是这样的,常常会因为一个无解的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
所以萧易礼明知道不该拿掉假胡子,但……他还是拿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