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达三个小时的会议结束之后,尹棠之步出会议室,直接回到自己的办公室。
紧跟在他身后的是他的秘书张廷之。
两人的关系之于公是上司和下属,于私却是长达十年的同学兼死党的情谊,因此在处理公事时,一切得按规矩来,私底下却是无话不谈的哥儿们。
走到办公桌后往椅上一坐,尹棠之揉了揉酸涩的眼睛。“麻烦给我一杯咖啡,不加糖的。”
冲好了咖啡,往他桌上搁后,张廷之问:“西城集团的并购不是进行得很顺利吗?你干啥一脸的不开心?”对尹棠之而言,工作就是情人,他是名副其实的工作狂。
西城集团一直是SNC想并购的目标之一,打从西城因投资太过,其经营者对投资的评估错误传出财务问题后,SNC就一直密切注意。交涉近半年,西城终于在财务不见起色,且SNC并购的条件优越下点头出让。
并购西城对尹棠之而言有不同的意义。因为西城是他尚未入主董事会前,由前董事长,也就是他父亲的堂弟交涉了一年余仍没有结果的投资。
在父亲去世后,且自己尚未有能力入主董事会之前,公司的大权几乎都操纵在他堂叔手上。大概是权利太吸引人,他成年后,堂叔仍握着大权不肯松手。
绑来叔侄不和端上台面,在一连串的斗争下,他逐一的拿回属于自己的权力。
“如果我告诉你,我是为了一个女人而心烦气躁,你相不相信?”俊美的脸上顿现一抹令人猜不透的戏谑笑意。
“你这话好比是在问我:我信不信太阳打从西方出来了一样荒谬。”张廷之干笑了一声,“余晓婷的逃婚给你这么大的刺激吗?”
瞒者瞒不识,识者不能瞒!“少来了!”
他也许会为其他事心烦气躁,可就只有“女人”一项被排除在外。
女人到他而言就如同是消耗品一样,对于随时可丢弃的东西,他会为她而心烦气躁?认识他那么久,第一次知道他那么多情。
“普天之下的女人就只有一个余晓婷?”那个个性懦弱的千金小姐,只怕做不出开走他的车子,夺他传家宝的事。“若是她,事情就好办得多了。”
不是余晓婷,那会是谁?“女人哪来的本事招惹上你?”
尹棠之漂亮的唇瓣一勾扬。“在遇到那个女人之前我也是这么想,可事实摆在眼前,不信都不成。”
被女人耍得团团转这还是有史以来第一遭,这还不打紧,最最令他气恼的,是……他根本没有她的任何资料!例如她住哪里、在什么地方工作等等。他甚至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因为没有她的任何资料,即使要调查她也无从着手起。
总归一句,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太滑头了!简直是泥鳅精幻化成人,好不容易逮到了,谁知一个闪神她又逃得无影无踪。
“喂,你口中的“那个女人”是谁?不会连个名字都没有吧?”能让他家老板锁着眉半天不松放的女人,他实在太好奇了!即使不认识,见个面也好嘛!
尹堂之横了他一眼。“我也想知道她叫什么。”
张廷之闻言笑了出来。“你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却被她搞得心烦气躁?这不会是你自己杜撰的吧?”
尹棠之皮笑肉不笑的挑了下眉。“你还真幽默。”他当他闲着没事做,还是觉得他患了被害妄想症?
他没好气的又说:“那女人是真实的存在的,不但如此,我还在同一天内栽在她后上三次。”尹棠之把结婚当天的事巨细靡遗的说了一遍。
“哇!有那么猛的女人!”张廷之啧啧称奇。
生平第一次听到,有女人除了帮着新娘逃婚外,竟然还霸著新郎家的传家宝不放,而最令人不敢相信的,是她竟然有胆开着人家的车子潇洒的扬尘而去。
真的有够恶质。可从另一方面看,也真有勇气,因为她竟然敢卯上尹棠之。乖乖,真是不得了!
“这件事你打算怎么了?难道就这么算了?”精明如尹棠之,第一次栽在女人手中,他的反应很令他好奇,事情的后续更是令人期待。
“人家都敢对上我,我如果就这么算了,也未免太对不起这样一个‘女中豪杰’。”
听到这里张廷之忍不住吐槽他。“你连人家姓啥名什么都不知道,不算了还能怎样?”没名没姓的想找人哪有这么容易,人海茫茫,此举不像极大海捞针?
“只要她还活着,总会有见着面的一天。”其实,只要能找到余晓婷他们开走的那部车,经由车牌还是可以找出车主是谁。又,找到他的那部法拉利也行,反正他多得是警界的朋友,在方向盘上采个指纹找人也是方法之一。只是……有必要这样做吗?
“我看你还是算了吧,难得被女人整,就当它是一回惨痛的回忆,这种经验可不是常有的哩。”
“事情不是发生在你身上,你倒表现得挺宽容的喔。”尹棠之没好气的说。“帮助余晓婷逃婚和‘盗开’车子的事我可以不追究,可那条项练非要回来不可。”
其实真的要揪出那个女士匪,他是可以报警处理。可这么做,一来尹家的面子挂不住;二来嘛……她好像也不是真正的坏胚,把事情闹上警局太Over了。
最重要的是遇上这么一个心脏异于常人的女人,他很有兴趣!
“人都无从找起了,你还挂念着着那传家宝。”不是他爱泼他冷水!他觉得那条莲生富贵这回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
尹棠之耸了耸肩,不打算在这话题上继续打转。
“对了,待会儿把西城投资的游乐园资料调出来给我看看,我想知道盈亏状况。”那游乐园占地甚广!要兴要废都是大工程,在下决策前,他必须要多方考量。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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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乐颖的家当出现在客厅,她的好友费迪南.葛傻了眼。
“小……小颖,低这是干什么?”不久前她才提着行李威迫式的塞进他十坪不到的小窝,这回又怎么了?
想他也真可怜,打从大一认识她后,就结下了不解的孽椽。
他是个中西混血的混血儿,也是个到目前为止,许多人还无法认同的同性恋,一个零号。
就因为这样特殊的身份,在大学中他除了同性恋圈子的朋友外,几乎没人肯跟他做朋友。乐颖是例外。
她似乎一点也不介意他是个同性恋,而且有好几回义正辞严的挺身替他主持公道,也因为这样,他和乐颖成为无话不说的好友。
绑来在她工作的鬼城需要一个洋人吸血鬼,乐颖就找他一起抢钱,习惯了游乐园的工作后,他白天在游乐园当吸血鬼,晚上就到人妖俱乐部当差。因此他和乐颖不但是好友,也是同事。
可他这好友最近不知道是中了什么邪,老是一副四面楚歌的警各状态。先是以“不可抗拒”的理由强行住进他家,然后每回出门都包得像要出门行抢,而且只要他们车后有随车,她就一定要他绕远路,常常一绕就三、四十分钟,有时候还三过家门而不入。
拜托,他住的地方可是闹区耶!车后有随车很正常好吗?她当他是住在哪儿呀?
“我的仇家可能快找上门了,所以我得赶快再搬家。”东西收拾得差不多了,她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用力的捶捶酸疼的肩膀。
“仇家?什么仇家?”她会和人结什么仇?她是个再好相处不过的人了,热心助人且又正义感十足,除了小小的贪财外,她实在找不出什么缺点。
乐颖开口想解释,可一想到事情发展还不是普通的复杂,叹了一口气后她还是没说。“事情很复杂,我也不知道要从何说起……”
“到底是怎么回事?瞧你慌慌张张的。”费迪南还真担心她,她平时一脸聪明外露的样子,有时候可是少了根筋的。
她为自己倒—杯水喝,“被我丢弃的那部车不见了,我想仇家很快就要找上门。”
原来那天乐颖把尹棠之的法拉利开下山后,便找了个每逃诩经过的地方停放。可今早她经过那里时,发现昨晚还在的法拉利不见了!
那意味着,它很有可能重回主人的怀抱!而若那自大的男人有心要揪出她,只要交由警察处理,又她交游的情况再单纯不过,还怕途不着她吗?
她到底是怎么了,竟然把自己给弄成通缉犯似的东躲西藏。
不明就里的费迪南一听她的话,自行解读成社会凶杀版,什么丢弃的车子,又什么仇家,他怎么想都是很可怕的弃尸案。
妈呀!乐颖不会就是凶嫌吧?把人杀了,然后放在车子里乱丢的那种……
对喔!说到车子,她的那部二手老爷车失踪好一阵子了?不会就是作案工具吧?
乐颖一脸苦恼的哀叹了口气,“哎,到时候若给逮进了警局,那可就惨了!”她做事来怎么那么看前不顾后的?明明只是想略整一下那骄傲的家伙嘛,谁知道快意恩仇后,留下永无止境的恐惧。
“警……警局?!”费迪南更加确定她是凶嫌了!不是凶嫌的话,哪会和警局二字扯上边?“小……小颖,你别再逃了,我陪你到警局自首吧!人杀都杀了,你还是得面对现实,别再逃了。”
杀人?乐颖看了一眼他。“现在是二十一世纪,刽子手没钱赚的,我没事干啥杀人?”要她杀人?那也得等到杀人成为一种合法职业她才会去做。
“你不是说……”
不待他就完,她就拎起行李往外走。“总之这地方不能住了,我得搬家。”
没杀人就好。费迪南总算放下心事。“你要搬去哪儿?”他跟在她后头,顺道将她手中的皮箱拎在手中。
“有一个地方,任我的仇家再神通广大,也找不到我的!”她胸有成竹的笑咪咪。那可是她想破了头才想出来的。
“什么地方?”
“鬼城。”
“你是说游乐园的办公室?”乐颖好歹也是个主任,有一间四坪不到的小办公室。可那里人来人往的,住那里不大方便吧?
“我住那很快就会被逮到了!”
住表城?费迪南一时想不透。“难道有栋大楼的名字叫‘鬼城’?”现在不有很多建商喜欢与众不同、标新立异?上一回他们不就注意到有处别墅区就取名“太庙”?哈哈……笑死人了!那不摆明住进去的都是要被‘供奉”起来的?
这种别墅还是少买为妙。
“是啊!住进去的全是鬼!”她没好气的横了他一眼。心想,这费迪南难得幽默,但怎么讲的全是令人冻未条的冷笑话?“我就的‘鬼城’你会不知道?”亏他还每天报到、风雨无休哩。
“你是说……”
“就跟你说‘鬼城’呗。”就只有那个鬼城,还有哪个鬼城?
“你……你别跟我开这种玩笑!”那是他们工作的场所,哪能住人!且不说里头空气不好,就那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的道具和布景,像他这种长期在里头‘飘荡”吓人的鬼,三不五时都还会被吓到,更何况是住……住在里面。
乐颖是躲人躲疯了吗?
“谁有闲工夫跟你开玩笑?我行李都准备好了,认真得很。”她将皮箱放进费迪南的小金龟车里,然后坐进前座,待费迪南也上了车后,她说:“我想破了脑袋,觉得那里是最佳避难场所。我的仇人会找上我住的地方、找上你,甚至是我工作的办公室,但他们绝对想不到我会住进鬼城,成为活道具。”想到这法子她可得意了,有时真佩服自已聪明的脑袋瓜。
“活……活道具?”费迪南一脸痛苦。
要想他在外表躯壳性别是个男人,可他的灵魂极渴望自己是个娇滴滴的女孩子,是以他总是花很多的时间在打扮上,希望能弥补男人天生不够细致的缺憾。
但眼前这一个令人羡慕的女孩,她除了是个女的,还兼具了人人祈求的美貌和聪明,可……为什么她就是那么执意要“丑化”自己?
在工作时扮鬼,为了“钱途”他可以了解她的动机,可现在……她竟然连生活也要融入?!呜……为什么他会有个这么令人无法理解的朋友呢?
“喂,住到里头的是我不是你,我连眉头都没皱一下,你干啥整张脸拧在一块,像那种塌鼻北京狗?”那样子多吓人!平常时候浪费这么好的表情,不如在扮鬼时用,那效果铁定很好!
“你住到里头去,会不会久而久之你就忘了自己是个人?”
“那也不错!”乐颖笑咪咪的,对于这个“鬼”字呢,她可是一点也不忌讳。别人是遇水则发,她则是遇“鬼”则发。“那注定我一生是要坐在钱堆上数钞票。”
“乐颖!”对于她的嘻皮笑脸,费迪南真的生气了。他是坚决反对她住进鬼城。“那地方不是人住的,住久了你会生病!”拜托,那种地方养一条狗,久了它都会精神错乱。
他是个半洋人,可在思想上却是十足的东方,老祖宗怪力乱神那一套早根深蒂固于他的思维模式中。
听出他是在关心她,对于这“姐妹淘”她是心存而感激的。“放心啦,这只是权宜之计,等风头过了,我自然会搬家。”鬼城除了是个好避难所,也因为在那里她最大,没人敢说什么。
“你……真的会搬出去?”这算是到目前为止他所听到的好消息了。
“除了鬼之外,不会有人喜欢终生待在那里的吧?”他不会真的以为她给“鬼”化了吧?喜欢鬼,是因为对她而言,那是她的幸运物。这并不代表她也想变成鬼。她平常的玩笑话倒成为好友心中挥之不去的阴霾。
“我就是担心。”他看了她一眼,“不过听你这么说,我安心多了。”
“放心,我正常得很!”她现在是处于狗急跳墙的阶段,若不是无计可施,她也不会想到住到鬼城里啊。“不过,我往后的三餐温饱可得劳烦你了。”尽量少在外露抛头露面,这样绝对不会给人发现她的踪迹。
“那还有什么问题!”费迪南爽快的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