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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玻璃鞋 第一章

作者:有容类别:言情小说

九年后美国波士顿

这里在美国算得上是治安很不错的地方,可并不代表它和罪恶血腥扯不上边。

凌晨两点多的街道,数条黑影狂奔在几乎无人、弥漫着诡谲气息的公寓与公寓间的巷弄。

“×的!人到底跑到哪儿去了?”人高马大的黑人嘴里继续咒骂着,一双大眼还忙着东张西望。

今晚月光够亮,要逮人是比躲人容易。

“找不到的话,咱们的损失可真他妈的大了!”高瘦白人嘴里嚼着口香糖,心里还为着半个多小时前,老大和那东方男人的约定感到不可思议。忍不住的,他又愤愤不平的说:“就搞不懂老大,方才直接逮住那东方男人,打断他几根肋骨就可以问出安娜人在哪里了,没事干啥玩这种你跑我追的游戏?”

“老大欣赏有胆识的人。”另一个一直没搭腔的鬈发白人开口。

“狗屎!那黄皮肤的东方狗有什么胆识?”高瘦白人颇不以为然。

“一个男人敢在十几个男人持枪瞄准他的情况下,步履稳健的单枪匹马进到老大住所和他谈判,这种胆识别说你没有,只怕我也没有。”

“所以老大才决定给他十分钟逃走,若逃得过我们的追缉,安娜的事就一笔勾销。”妈的!安娜可是老大经营的酒店中,最顶级的红牌呢!

“他逃不掉的!”

“人都不见踪影了还逃不掉?”

“比起赔本生意,我倒是比较属意把人揪出来,让他去上帝那儿,当祂的正义使者。”

“可是……”

卷毛佬瞪了同伴一眼。“你觉得方才我那一枪是白发的吗?”笑得阴恻恻的。“上帝帮忙,今晚的月光够亮,找找地上的血迹吧。”

贬意过来的伙伴竖起姆指。“卷毛,真有你的。”

饼了一会,黑人兴奋的开口,“欸!这里这里,好东西出现了!”地上有着点点血花,一路断断续续的滴向某栋灰白色公寓。

一路来到公寓前,血花不见了。

“妈的!那么大个儿难不成会平空消失不成?”

不消一会儿,鬈发白人指着楼上阳台上的白色栏杆,上头有着未干涸的艳色血滴和手印。三人会心一笑……

问题是沾着血迹的栏杆,待他们上了阳台后才发现有不少家,到底是哪一间?

半个小时后,几家阳台沾着血的住抱皆被闯了空门检查过,可就是找不到要找的人。

“怎么搞的!人真的飞上了天了?!”

鬈发白人脸色难看。“一户一户的找,非找出他不可!”老大的话可是一言九鼎,真在约定时间内找不出那个东方人,安娜可就自由了。

十分钟后三人驻足在一处种满花卉的阳台上,透过半掩的浅粉色落地窗幔,窥视到可爱布偶及玫瑰摆饰即可猜出,这一户住的八成是个年轻女孩。

凌晨时分,多数人皆已入睡,可年轻女孩显然正在“激烈的运动”中!

偌大的粉色大床上此刻正重迭着一对男女,虽然两人身上覆着被子,仍可看出被子下的激烈韵律。

摆人高个儿暧昧的用手肘推了推瘦高白人,两人对于这免费的香艳镜头显然很满意,就只有鬈发白人瞇着眼看着房里大床上两人的缠绵。

“走了啦,这家也没有我们要找的男人啦!”黑人打算到别家找人了,老大给的期限可是只有到五点呢。

“慢着!”

惫看不够噢?“卷毛,平常叫你看爽爽你又没兴趣,原来你喜欢看现场的啊?也对,现场的比较有感觉!”

鬈发白人瞪了伙伴一眼,冷静的说道:“你不觉得奇怪吗?这对男女会不会太斯文了?最奇怪的是,动作大可被子却怎么也不会滑落?”

在外头三人视线角度所不及之处,女孩的手攀住了男子的颈项,她看着男人的眼神变得十分坚定,像是下了重大决定似的。而不知为什么,男子的俊眸一对上她的决心,背脊不禁一阵发凉,心中警铃大响。

他有一种可笑又奇怪的错觉,不知道为什么在这种时候,竟有自己化身为“小办帽”的感觉。

怎么想都觉得有股背月复受敌,前有虎、后有狼的荒谬感。

在他分神之际,身下的女子身子一弓,他的坚挺顺势一滑……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他根本来不及收手就被……

盗、盗垒?!他、他被……被……

“妳!”不可置信的瞪着身下的女子。那薄膜和紧窒感令他的汗水大颗大颗的滴落。

她是处女!上帝!最要命的是……

他根本没打算玩真的!可是、可是……他现在根本是骑虎难下,他在逃命!为了保命他不能停止动作,可不停止动作就假戏真做了!

有生以来第一次想喊救命,可是,谁救他?外头的那三个?而且喊救命的原因是他被……被盗垒了?不!这种话他死都不能说!

士可杀,不可辱!

痛觉过后,一股火热的在小肮间流窜,女孩的长腿本能的缠上了男子精悍的腰杆,在强烈的交欢动作中,被子缓缓的滑到一旁,顺势的滑下地板。

真枪实弹版的图叫人看得脸红心跳,黑人和高瘦白人差点没流口水,可碍于时间真的不能再欣赏下去了。

“卷毛,这样你满意了吧?”

“哼!”

三人离去后,床上的激情男女欲火一发不可收拾,好一会儿在女孩轻声的娇吟声和男子的低嘎粗喘声后,才由一分为二。

粉色的房内一片狂野的云雨气味,男子在激烈运动后胸膛仍起伏不定,那张罕见的俊秀脸上却有抹懊恼。

从他懂事以来,显少事情不在他的预料和掌控中的,就连他今晚为了安娜的事赴黑道老大的约,也早料到了即使人家大哥上道,手下的小喽啰一定也有玩阴的“偷跑”家伙。于是他以防万一的带了包血浆,为的就是故布疑阵,诱导人误判争取时间用的。

丙然吶,一出了老大的视线,有人就偷跑用了枪,要不是血浆布了疑阵拖了不少时间,想必后果不堪设想。

只是任他千算万算的料事如神又怎样?还不是出了意料外的事!

可当下情况……

这简直是月兑序演出,乱了调!

血浆是拖延了方才那三人的追缉,可因为时间不充裕,他没有办法月兑险。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闯进这女孩房间。

偏偏这房里根本没地方躲,在情急下要女孩配合他演出一场假云雨,原本也只是做做样,谁知……他从墙上的影子发现窗外三人似乎起疑的不打算离开,正想着如何见招拆招,就……就被盗垒了。

可再怎么说,他也不该假戏真做,还一路做到底!

对方还是个处子呢!

上帝!像他这种不想招惹麻烦的人最不想碰到的,就是这种最难处理的处女。

才这么想,他又想到另一个更大的问题。这女孩稚气未月兑,不会还未成年吧?虽说这年头十四、五岁的女生偷尝禁果,在美国这种性开放国家并不稀奇,可对方是东方人,也许较保守些。

一想到这女孩还真有可能是未成年少女……嘶~他头好痛!“妳几岁?”

女孩坐起来着衣,然后下床为自己倒了杯水,全身沐浴在月光下的她,圣洁得如同天使,她长手长脚,纤细而骨感,可曼妙的女性曲线却一点也不含糊。

女孩有着一张美丽的脸庞,心型的巴掌小脸透着一抹诱人的温婉,严格说来她并不美艳,却有着叫男人最无法抗拒的楚楚可怜,和需要人保护的温柔特质。

“十七。”

十七?!男人在心中申吟。老天!惫真是未成年的。

他今晚到底是怎么了?一再出状况。

咬了咬牙,他再度开口,“方才的事……”

女孩转过身来面对他,因为逆光的关系,她脸上的表情掩在黑暗中。“你不用觉得抱歉,我不想听到对不起。”

“可是……”

“我知道方才你也挺委屈的。”

委屈?叶逢春扬眉。嗯哼!败有创意的话。

“妳叫什么名字?”他好像要对她另眼相看了。

“寇玫瑰。”

等了一会儿听不到她的反问,他索性自己开口提,“不问我的名字?”通常报完自己姓名后,不是会反问对方吗?

寇玫瑰轻轻的回复,“我知道你是谁。”

“妳知道?”嗯,这答案还算在他意料中。

“哈佛医学院的天才叶逢春。”

她果然知道他是谁。

方才他就在想,在正常情况下,女人遇到完全不认识的男人闯空门,不是都会大叫吗?可这女孩只有一瞬间的花容失色,在看清楚他是谁后就恢复神色,而且对他提出的不情之请也全力配合,甚至,到后来还假戏真做……让他把她拆吃入月复。

他不明白女孩全力帮他,不惜赔上自己第一次的理由是什么?说实话,他也不想知道。因为就他的经验,有些事情不知道的话可以省麻烦。

于是很理所当然的,他把这位寇玫瑰也套入了他处理女人问题的公式里。

“妳要什么?”

“我不懂你话中的意思。”

“妳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无论是他的女伴、他欠恩情的对象,这公式一套上,很快就解决了。

“我什么也不需要。”

“妳该知道我颇为富有。”

“我更知道在美国的有钱人不只你一个。”

“我的钱可以帮妳完成许多事。买车、珠宝首饰、名牌时尚品……”

寇玫瑰走向他,在床缘坐了下来。“你能给我多少钱?”

叶逢春的眸底闪过一抹嘲讽,彷佛“满意”他的公式又适用了一个女人。

就说女人难过金钱关的嘛!成!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很多。只是我身上没带那么多,我回去马上汇给妳。”

她找来纸笔。“那你就签下欠款依据。”

被现实!他喜欢这样爽快的人,那也意味着他把钱汇出后,他就可以将这女孩当陌路人了。

叶逢春飞快的签下了十万美元的帐。“行了。”递给寇玫瑰。

她看了一下白纸黑字的承诺,然后又把纸塞还给他。

“上头的金额妳不满意?”

“我满不满意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叶逢春满不满意?”

他扬眉。“我没什么不满意的。”

“你的意思是满意?”

“嗯哼。”

“很好,收下金额后,你可以滚了!”温婉的脸冷了下来。

“……”

这女孩柔柔弱弱的,看不出来还挺有个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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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件事过后的半年。

日子很平静的过。

对叶逢春而言,平静二字的定义就是无聊到爆,生活中找不出丁点刺激、具挑战性可言的事的美化说法。

他是个天才,就因为是天才,很多在别人眼中很困难的事,就他看来,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大家会觉得很难?

他喜欢新挑战,无论念书、工作、女人……他都喜欢挑战那个最难的,一旦征服,就是他松手且寻找下一个挑战的时候,可最近……

不!是最近半年,他三不五时就会处于一种莫名的挫败中。

这所谓的“三不五时”是他三不五时想到某个女人的时候。

女人?!

他叶逢春会为了女人感到挫败?哎呀呀!原来叶公子也有把不上的女人吗?

错!这无关他追女碰钉子的问题。那女人,更正,是女孩,他压根儿对未成年少女没兴趣好吗?所以想都没想过的问题,怎会存在?

贬偶尔想到那女孩,是因为初次见面的情况实在……咳,过于刺激香艳,没有男人和女人是在这种情况上了床还会忘了的吧?

因为情况过于诡异,想忘都很难。

包何况他还欠她一个人情,而这人情却还不了。

理由很简单,那位叫寇玫瑰的女孩,在事发后第二天他找上门时,人就搬了。

也许是因为第一次见面他几乎是给扫地出门,之后人家还搬了家,说真的,他心里还真给他有点不是滋味,彷佛人家是躲着他哩。

嗤,那丫头够狠,小小年纪就能成为他难忘的挫折!

“叶!”有人追上他,递上一把伞,一脸的开心,连声音都是雀跃的。“雪下得这么大,怎不带伞?”

安娜?她怎么会在这里?他接过伞。“几个小时出门前没下,以为会停个一两天。”

就外国女人来说,安娜一六三的身高算是娇小,她今年二十,是个美丽的金发尤物。

“圣诞夜你……你有约吗?”

“没。有事?”

“想介绍家人给你认识。”她低着头,白皙的脸上透着红晕,模样可爱。

叶逢春不置可否,考虑了一下才开口,“我喜欢草莓蛋糕。”

“咦?”

“如果当晚火鸡大餐的饭后甜点有草莓蛋糕,那就……好吧!”

她一怔,会意的笑了起来。“当天可以没有大火鸡,可一定会有草莓蛋糕的。”

“成交。”

“要打契约吗?”她顽皮的笑,已经看不见之前身心受创的模样。

叶逢春欣慰的笑了笑。“妳来找我就是为了这件事?”

“嗯。”她笑得很开心。

“那就好。”那个黑帮老大还真是一诺千金。半年前的那夜,他的属下没有顺利找出他并杀了他后,他就真的履行承诺放了安娜。

“我得走了,朋友在车上等着我呢!伞你就撑着,圣诞夜来我家时,你再带来还我。”说着她慢慢的走向停在一旁的车。

再不走,待会儿就走不了了,这场雪下得大,之前铲过雪的道路又覆上了一层白,雪的厚度一直在增加……

由大街转入巷弄,这巷子里的雪之前就没铲,这场雪又增加了厚度。他的脚一踩下,印下了十几二十公分的鞋印,这种感觉挺差劲的,回到公寓他的鞋袜一定也湿了。

他前头十来步的距离有抹在白色雪地中十分显眼的红影,那抹红还真是艳!

圣诞节前夕,常常有商家会请人穿上圣诞老人的衣服发传单,或在自家商店前招揽客人,这样的红色衣服到处可见,可他知道,前头的红影只怕是个娇小的人套上一件大了好几号的连帽式红色长大衣。大衣的下襬就在雪地上拖着,模样滑稽好笑。

前头的“小人”似乎感觉到有人在后面欣赏着,下一刻展现更大的幽默,她整个人往前扑,雪地陷下了一个人型凹洞。

有几秒那红衣人努力的挣扎,可身上的衣服真的太多了,动作很不灵活。

叶逢春好笑的走过去,从她后头往腋下一托,把她整个人由雪地里拉了起来。

“妳还好吧?”

“没事,谢谢。”她将掉在雪地的几本书拿了起来,这才转过身道谢。

四眼一交接,彼此都是一怔。

“妳?”

“你?”

“寇玫瑰!”

“叶……逢春?”

他失笑。“玫瑰小姐,看到我,妳有没有一种小偷失风被擒的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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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没有躲你。”会遇到叶逢春她真的是很吃惊。

有没有搞错?她只是搭公车下错站牌,又发觉肚子有点饿了,想说到附近的速食店随便买些东西填肚子,没想到东西还没买到就失风被逮了。

真的是有够无言。

坐在寇玫瑰对面的叶逢春扬眉,修长到可以去拍钢琴广告的长指端着咖啡轻啜了一口,看着方坐下的她,很快的又离了座。

“更何况……我有什么理由躲你?”进到有暖气的空间,她把身上的大衣月兑了下来,挂到衣架上,虽然背对着他,可她还是可以感觉到有锐利的目光在她身后都快烧出两个洞了,且衣服总有挂好的时候,总不能一辈子都用对着他吧!

在心中叹了口气,她化身老太婆的转身,坐回面对着叶逢春的位置。

“这个啊,我也百思不得其解。”他这人是很精的,只要是见过面、说过话的人,他总能看穿个七、八分,偏偏……这丫头他好像从未了解过她。她很神秘,像是因为不明原因,一直想和他保持着一段距离。

在他身边的女人分为两种,一种是爱慕他,这种女人会想尽办法和手段的巴上他;另一种则是视他为公子,距离能保持多少就多少。可寇玫瑰并不归类在这两种之一。

巴他上了床又救过他,若她是前者,岂有放弃以此接近他的道理?若是后者,又怎可能会“盗垒”的假戏真做?

必避着他过于锐利的眸子。“这没什么好想的。”

收回了视线,叶逢春语带嘲讽,“这年头施恩不望报的人算是怪咖,感谢妳让我看到人间有爱。”

她有些心虚的脸红。“你就当是这样好了。”

这丫头长得柔柔弱弱的,看不出还有骡子一般的臭脾气,这实在是令他……令他心好痒吶!他越是猜不透、看不透的人,他就越想了解对方,视她为挑战!

“我是已经这样认为了,可老天似乎不肯吶。”他装模作样的说:“今天让我们这样不期而遇,那就表示上天有意让我还这人情。”

“你不必如此。”

“我必须这样。”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我也这么觉得。”他凉凉的说:“我追着人家报恩,恩人却躲我躲得像偷了我东西的小偷,这果真是有够奇怪。”他找上门她搬家,问房东她搬到哪儿?房东没说不知道,反而说,就算知道也不会告诉他。

这说明了房东知道她搬到哪儿,却受托守口如瓶。

“这年头不流行报恩。”寇玫瑰淡淡的反应。

这丫头就是要和他划清界线就是。“不报恩也成,可我弄坏了别人的东西,将它还原还是必要的吧?”

“还原?”她怔怔的看着他,不明白他话中意。

深知自己对异性的魅力,叶逢春从不吝惜展现自己可以增进魅力指数的笑容。

他慢条斯理的开口道:“虽然那天晚上上床的事在意料之外,可却是不争的事实。”清楚的看到有人的脸明显的红了,嘴角不禁勾起一抹坏心的笑。“妳的第一次就这样没了,而且不是和自己喜欢的对象,我真的很抱歉。”

寇玫瑰红着脸瞪他。这男人够坏!

“你想说什么?”她的心跳加速。

“我认识不错的妇科整形医生。”

“妇科整形医生?”干啥忽然提这个?

“咳,我想我欠妳一片处女膜。”

颁地一声,寇玫瑰的脑细胞给炸得尸横遍野,一时间脑袋当机、短路。

她的脸红得像煮熟的虾子,红艳艳的小嘴还微微颤动。“处、处……”

“处女膜。”她没听清楚他不介意再说一遍。真的,这一点也不麻烦!

她既尴尬又恼怒,“不必如此麻烦!”

这人真是顶级无赖,绝对的恶男!敝不得外面传他是“月兑轨绅士”,标准的公子。可她在见识他这一面之前,却先看到了他最好的一面,这才……才……

“一如妳不接受我的报恩,我也不喜欢欠人人情,那最好的方法就是我让妳损失了什么,就奉还什么。”他笑得很诚恳,一点也不虚伪。

“不需要!”她的脸还是红的。

“可我认为很必要,更何况我弄坏的东西,妳怎能阻止我修复它呢?”叶逢春一本正经的说。他皮厚过墙,加上忍功了得,要从他表情看出他此刻在内心其实已经笑到倒地打滚是不可能的。“现在医学科技发达,处女膜再造只是小手术,妳只要忍着点,很快就可以“完璧归赵”了,再造童贞一点也不难,真的不难!”

“……”她的脸快烧起来了!惫有,完璧归赵不是这样用的!

见她窘得巴不得自己瞬间消失,他进一步说:“妳要是担心再造手术是别的不认识的医生执刀不好意思,虽然那不是我的强项,可……”

她只差没哀嚎求饶,即时阻止他往下说。“停!你说你要报恩是吧?”

他眨眨眼,很委屈道:“可是妳说不需要,所以我才想“完璧归赵”。”

又……又来了!她的头好痛!“我改变主意了,我、需、要!我非常需要你的报恩。”来吧来吧,要报恩就来吧!再不让他报恩,她怀疑她会被他的话“炸”到尸骨无存而死。

“真的吗?”

她在心中叹了口气。“你高兴就好。”

“可我改变主意了。”

寇玫瑰错愕的瞪住他,心中升起了不祥的预兆,悄声的问:“你改变了什么主意?”

“妳放心,我不会强押妳去动手术的。”他挑着眉,有趣的看着她松了口气的表情,忍不住又补充了一句。“虽然我很想。”

她毫不掩饰的瞪了他一眼,不用伸手去模都知道自己脸上的红晕始终没褪下。这男人……这男人……为什么她收集到的资料中,没有此人其实喜欢开黄腔和恶作剧这两点?她是不是了解他太少、太表面了?

“你要怎么报答我?”她可不想他口中的“改变”是太震撼的。

“这个啊……本来我想用钱打发了事,可我发现这样实在太侮辱人了。”她帮的忙太特殊,以钱报恩变得有点……咳咳,怪异!“我想过,报恩要不流于草率、有诚意,那得让我先了解恩人,了解之后再谈报恩法似乎比较实际,妳以为呢?”

不知道对方欲意为何的时候,她通常保持沉默,以静制动。

这一点叶逢春也注意到了。他的救命恩人很有趣!

她究竟是少年老成呢,还是慢半拍?嗐,十七岁的少女啊……他宁可相信她是后者。“沉默是表示默许吗?”眉一挑他自顾自的说:“那好,我现在要开始来了解妳这个人了。”说真的,他这人不喜欢浪费时间在无趣的事情上,而世上让他觉得有趣的事情又很少。

寇玫瑰是救过他,可,报恩的法子何其多,他实在没必要赔上时间和她周旋,但他不否认,她对他而言是特别的。

怎么个特别法?

就像那天晚上的事明明是他受人恩惠,也……咳,也顺道把人家吃干抹净,而且人家也很阿莎力的不要他负责,后来为了和他保持距离还逃得不见踪影,可为什么事后他老是有一种……

像是吃了闷亏的莫名其妙感觉!

寇玫瑰给了他不同于以往女人的全新“诡谲”感受,她像是一片火红中的唯一一点白净,让人很难不注意到她,继而想去接近了解。

因此报恩是手段,了解寇玫瑰才是目的,因为她似乎有太多太多秘密。

秘密啊……人人都有秘密,别人的秘密事不关己他也懒得去知道,可当别人的秘密牵涉到自己的时候,他不得不去知道吶!

“你要如何了解我?”她的神色慢慢缓和了。

“日常生活里多接触就会多了解,所以以后多见面吧!”他看着一个钟头前她在雪地里捡起的几本书,拿起其中一本。“《一千零一夜》?”他随意的翻动。

她有些尴尬的将书拿回来。“这是女生喜欢的书,男生看这个有点奇怪。”而且还是个二十几岁的大男人!

叶逢春笑着把书又拿回来手里。“女星拍的写真不也有一堆女人抢着买?好书是不分读者的性别、年龄的。这本书就借我吧!”

寇玫瑰看着他,然后开口说道:“只有真的非常喜欢的书我才会花钱买,因此我不太借人书。”

她八岁的时候就接触了这本书,除了觉得里头的故事很好玩、很精彩外,并没有特别的感觉。一直到她十六岁在外国又重新翻了这书,这回她注意到的不再是被讲的那些精彩故事,而是讲故事给那暴君听的聪明女孩,以及她和国王之间的微妙感情变化。于是她掏钱买书了。

接着她又说:“真的借出,为了确定对方真的有用心在看,我会和对方交换心得。”

叶逢春扬眉。“压力不小。”他笑了笑,“那也好,我很少花心思在这种读物上,也许可以得到什么启发也不一定。”他看的几乎是专业书籍,医学外的书都只是打发时间,现在居然有人要他看完童话还要有读后感?

鲜!挺鲜的!

只是他不知道到时候他的心得,会不会听得寇玫瑰一口鲜血就这么飙了出去。

欸~要了解一个人原来还挺不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