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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亲之路 第二十章 鱼目混珠

作者:惜之类别:言情小说

送亲队伍甫进南园,马上被迎入皇家庄圈。这座园子,虽称不上金碧辉煌,却也是处处亭台楼阁、小桥流水,雅致极了。

太监宣过圣旨,确定迎亲日期后,礼官送来单子,上面载明了迎亲诸事。严格说来,并不繁复,至少比起大周、比起阿朔迎正妃和侧妃而言,要简单得多。

意外的是,我本以为南国是小柄,所以礼制自然也简约,却没想到所有的简单只是因为──宇文谨娶的不是皇后而是嫔妃。

想起来了,皇后说的是:“南国前年与我大周结盟,新王刚登基,皇上有意思送一个公主过去和亲,瞧我大周国势,公主嫁过去绝对不会吃苦的。”

她可没说,新王未娶皇后,身边没有三五个王妃,八九个嫔妃、贵人。

我只是一厢情愿地想着,大周国势强,送出门的公主怎么能不当皇后娘娘?却忘记我这位公主是假的,是烫手山芋。

蠢吧,不当阿朔的老二,却跑到这里来当陌生人的老二。我怎么就没去算算命,说不定命理师早有先见灼知,会铁口直断道:“小姐,你这辈子是小妾的命,老天注定的。”

对于此事,我没发表意见,心里却把背地阴我的皇后骂了个透。

在园里住下后,照应诸事的仍是一路陪我到南国的宫女。

我不出门,只偶尔在园里四处逛逛,虽心闷却不寻事,我平平静静、安安分分,开始有了公主的样儿。

几日后,康将军在下午叩门探访。

“禀公主,明日送公主进宫之后,臣就要回朝复命了。”

那么快啊,过了明日,章幼沂这三个字就失去存在价值,从此成为沂妃、德妃、淑妃之类的女子,从此深墙高苑,日复一日……怎地甘心?

“幼沂有件事想请托将军。”

“公主请吩咐。”

我向橘儿点头,她便自箱笼间找出一个信封。

前夜,我将这段日子里写的书信收拾整齐,全摆进信封里,再在封口处滴上蜡油,然后将阿朔送给我的玉佩给盖上去。这样,即使不署名,他也知道是谁的大作。

我知道自己在卖弄小聪明。一向是这样的,我用小聪明吸引他的心,用小聪明指望着……过了今日明日,他不将我忘记。

“烦将军把这封书信带给太子爷。”

康将军毫不犹豫地收下了。

他是愿意帮这个忙的吧,倘若连爹爹都知道我和阿朔的事,那么他应该多少也耳闻了。

明日进宫已是既定事实,无论如何,阿朔都无力阻止了,那么只是帮忙传传信,谁都不会忍心拒绝吧?

想起阿朔,心又疼了,隐隐地抽着痛着,不严重,却也让人无法忽略。

想着他的聪颖俊杰、他的疼惜体贴,想着他的胸中丘壑、他的机谋算计,历经重重生死离别,前尘往事呵……恍然如梦一场。

假如从未爱上、从未用心用情,假如一生无心无肺,是不是就能无怨无艾、无痛无悲?是不是就能坦然处之?

但,坦不坦然都不重要了,往后,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他的苦我照管不到,我的痛传不到他心上;他的人生、他的帝王路还长远得很,而我……我呢?就这样,在繁华里淹没?

康将军走后,我坐到镜前,在黄铜镜里端详起自己。

又瘦了些,面容有些蜡黄,不知道是不是那毒物惹的祸。本来就不怎么秀色了,再变成这副模样,还真是愧对南国君王。

“要不要休息一会儿?这几日,小姐睡得不踏实。”橘儿倒了茶水,走到身边。

橘儿也听见我在床上翻来覆去?她岂知,翻覆的不是我的身子,而是我的犹豫不决。

再望她一眼,猝下决定,我将门闩紧,把橘儿带到内堂,拉她上床,放下床幔。

只见她的脸红扑扑,冒出微微细汗。是我怕冷,屋子里得燃上两三个炭盆子,让她热着了。

“橘儿,我有一事相求。”我握住她的手,施了力气,教她知道我有多郑重。

“小姐,有事您直说,橘儿一定替小姐办到。”

卑到舌间,绕过两回,我心底明白,没有时间犹豫了。眉头一皱,心儿一紧,我把话一口气吐出来──

“明天,你顶替我嫁给宇文谨,好不?”

她被我的话骇着,杏眼圆瞠,捂住嘴巴硬声问道:“小、小姐……”

“别急,先听我说。橘儿,你比我更美上十分,让男人挑,十个有九个半会挑你。记不记得,每回上街,那些公子王孙是不是瞧你瞧得双眼都发直了?”

“可、可……橘儿不行的。”她急了,拚命摇头。

“行的、行的,橘儿不只外表美丽,心地也善良,娶了你,才是宇文谨最大的褔气。”我握住她的手说。

“橘儿只是小婢女呀!”她惶恐地甩开我的手。

“那是在大周,到了南国,谁知道你是公主还是婢女?我说你是公主,你便是公主。”

“不成的……西贝货早晚会被拆穿。”

“要提西贝货,我不也是西贝货?你说说,我和皇帝哪有什么血缘关系!?还不是一道圣旨下,我就成了凊沂公主。倘使那道圣旨上面的章幼沂改成橘儿,你就是公主了。”

她低头不语,只是一双手不停地扭啊绞的,把手上的帕子绞得不成样。

我叹口气,勾起她的下巴,认真说服她:“瞧你,香腮凝荔,眉目如画,美得不可言说,倘若我是宇文谨,得此佳人,是三生有幸。”

“小姐……冒名顶替,是杀头的大罪啊!”

“谁知你冒名顶替?明日,宫里会派人来为你梳妆打扮,到时候凤冠霞帔一穿,哪知道谁是谁?”

“骗不过的,小姐聪明伶俐,橘儿啥都不懂,一进宫,肯定会被看出来。”

“就是不懂才好,不懂才会小心翼翼、才会温顺恭谨,知道吗?在后宫生活,需要安静乖巧、需要谨慎细心、需要温柔善解……就是不需要聪明伶俐。”

若聪明伶俐有用的话,我岂会沦落到今日?忍不住地,一抹苦笑自嘴角泄露。

“可,我怕啊。”

“怕什么?我不是吩咐过了,让所有宫女都随康将军回去。”这般,知情的人全回大周,再不会有人来掀秘密。

“如果君王问呢?堂堂公主,怎连个随身服侍的人都没有?”

我对她浅浅一笑,“如果宇文谨够聪明,他知你遣走宫人侍女,不但不会间,反而会更加宠爱你。”

“橘儿不懂。”

“想想,你是大周公主,公主下嫁南国,多少有些纡尊降贵意味,今日你出嫁,连陪嫁宫女都撵回国去,这不是表明了愿意彻底舍弃公主身份,嫁鸡随鸡、一心一意当宇文谨的好夫人?”

“这样……说得过吗?”

深深望住橘儿,我担心的才不是说不说得过,而是担心后宫生活不容易,她若无坚定意志,将她单独留下,不是福,是祸。

可她不留,我就别无选择了。

凝睇着她,我放软声调:“橘儿,你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未来,假使你不肯,我自是无话可说。明日,你就随宫女们回大周吧!”

我刻意这样说,斩断她与我共侍一夫的念头,她只能选择险进或稳退,没有模糊空间。我只盼这些日子的说服,让她对宇文谨留心。

她低眉,无言。

我叹气,拍拍她的手背。“若你想改变命运,就赌上这一回;如果你宁可一辈子当‘橘儿’,我也不能勉强你。人人皆知富贵险中求,可冒险毕竟教人畏惧,你想想吧。”

她还是不语。

下床,我自箱笼里找出一个红绫包果,层层打开后,里头是个嵌银丝的楠木盒子,打开盒盖,我从里面拿出一个镶着翡翠的金项圈,交到她手上。

“日后,你若成了王妃,这东西你自然是看不上眼,但眼前我也只能给你这个留作纪念,其他都是皇后赏下的,我必须带进宫。”以退为进,我希望这些闪亮亮的东西能助她下决定。

她咬了咬唇,似是有话要说,但磨蹭了半晌,仍说不出口。

“莫非你介意这次入宫,只是当个嫔妃不能为后?”

“小姐,你在说什么呀?橘儿只是供人差遣的小婢,能嫁给一国之君已是前世修来的福气,怎还能……贪求太多!”她急了,话冲出口,双颊羞红。

闻言,我定下心。成了!

败好,她心里是愿意的;很好,她懂得不计较、懂得满足,后宫漫长岁月,就能图得平安稳当。

“既然愿意,就牢记我的话。入宫后,你要凡事恭顺谦和、认分,把公主身份抛在一边,我想,应该不至于有人来为难你。”

“橘儿知道。”

“你不必担心会不会穿帮。康将军说过,明日你进宫后,他就要领兵回朝复命,到时熟识的人都离开,再没有人能指证你。只要能顺利嫁给宇文谨,之后,就算有人知道你不是真的凊沂公主又如何?难道真要为这种小事挑起两国争端?我猜,届时就算你站到大周皇帝面前,他也要一口咬定,你就是他封的凊沂公主。”

事关两国外交,谁能不谨慎?只要能安然度过明晚的洞房花烛夜,我们就赢了。何况,我是男人的话,也会为了能娶到这样的娇妻美妾而得意。

“真的吗?”

“真的,我保证。只是往后宫里没人照应,你要处处小心。”

“嗯。那小姐你……”

“不必担心,我有皇帝赏赐的一百两黄金,那些够我吃穿不尽了。”

“小姐要回家吗?”

“不回。”那些人、那些事,从此与我一刀两断。

我望着她,细细叮嘱了些琐事,件件样样都要她记牢,直到天光初亮方罢。

翌日,我们互换衣着,等待宫里的人来。

梳妆、上头、穿衣,美丽的橘儿像个芭比女圭女圭,任人折腾。她脸上始终带着浅浅的微笑,不知是在为未来的人生感到欣喜,还是想用笑容来教我安心。

一袭大红嫁裳穿到她身上,锦绣灿烂,艳丽鲜明,衬着橘儿姣美的面容,更是美丽得不可方物。一抹红霞掠上双颊,她露出含羞带怯模样。

每个人都在选择自己的人生,我是,橘儿也是。之后,我们都只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喜娘为她戴上珠冠之后,退了下去。

必起门,我回身到案前倒了两盏茶,一盏递给橘儿,一盏自己拿着,说道:“橘儿,我以茶代酒与你辞行,从今尔后,你就是章幼沂,再也不是橘儿了,懂吗?”

她点头,答应。

我从漆盘里取出大红盖头,为她覆上红巾,终于大事底定。

送走橘儿之后,我便躲在衣柜里,直到夜深,才悄悄地从屋里走出来。园里没什么人,我很容易地就从后门偷偷溜走。

走到大街上,浓厚的乌云埋了月亮,点点雪花拍打着我的脸颊,寒风扑面而来,风声在我耳边沙沙作响。

败冷,但一股无可言喻的清新感渗进心肺,我大大地做了个深呼吸,觉得很开心,彷佛这些日子以来落在身上的枷锁全都不见了。

从今天起,我又是自由自在之身,章幼沂的苦恼、痛楚全与我无关,至于那时不时窜入脑袋里的思念……

不怕,我很能干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淹,这点本事我有。

两个月后,我在南国京城的城郊处,买下一个不大的庄园,还雇了门房、婢女和厨娘。

大周是不回去了,要断当然得断得彻彻底底。但我之所以会决定留在这里,还有一个重要因素──离这里不远的城里有一间药铺,货色齐全,可以买到我需要的药材。

这里虽是南国,但生活习惯、吃食与大周并无太大差异。因此新生活很简单,镇日就是吃吃睡睡、赏花看鸟,要不就是领了婢女到街头闲逛,皇帝赏赐的一百两黄金,供了我舒适日子。

没有电视计算机的日子,光阴过得极其缓慢,阅读成了最好的休闲娱乐,这段日子我买了不少书,天逃诹着,说话、气质因而越来越有古人味儿。

所以说,环境影响一个人何其巨大,我怎能埋怨阿朔把爱情、婚姻看得太轻?娶妻迎妾,是这个时代的男人都做的事情啊!

这日,精神不错,我携了婢女小敏进城,一方面是闷得慌了,一方面也是药煎完了,得再重新抓过。

“小姐,您干啥天天吃药?是生啥病啊?”

小敏脸圆圆的,身子丰腴,白白的脸上有几颗麻子,才十四岁,手脚伶俐、很懂得察言观色,什么事一教就上手,不必我花太多心思。

她家里有爹娘和几个弟弟妹妹,虽然贫穷,全家人窝在一块儿倒也有趣。本没想过出来帮佣,留在家里织织绣绣也能挣几个钱,实在是听说我一个姑娘独居在外,需要个照应,她娘心慈,就让她来了。

她常说:“没想到姑娘性情这般好,不但给我月钱,还让我把弟妹带进庄里玩耍,他们怕是这辈子都住不起这样的大屋子呢!”

只不过是小到不能再小的恩惠,她却讲得天大地大,说穿了,不过是我怕寂寞,多些孩子的笑声,图个日子快活。

“没什么大病,就是身子虚,大夫说要日日喝着,调养调养。”我搪塞了几句。

小敏问倒我了,这药得喝到几时,我也弄不清楚。

上回兴起,我把药倒在花盆里,不过断了半日药,夜里,月复间又开始隐隐作痛、全身冒冷汗。手脚无力的感觉让人心慌慌,我连忙唤起小敏,重新煎一服药。

巴亲路上,康将军对我的用药特意留心,时时盯着橘儿给我熬药,我猜……这药怕是不能断了。现在想想,我的第六感真灵验,什么病去如抽丝,恐怕是应了我那句“春蚕到死丝方尽”。

到死……丝方尽?情丝也是吗?会不会隔一段时间,思念少了、回忆少了,情丝也跟着淡薄?

总不至于非要人死,丝才吐尽吧!这样的情太苦,我不爱。

“给小姐看病的大夫厉害吗?要不要咱们再寻一个能干大夫,说不定他不必天天让小姐吃苦药,也能把小姐的身体调养好。”

“小敏煎药煎得累了?”我取笑她。

“不累,才不累呢!”她连忙否认。“上回,小悦想替我的工,我还不肯。”

小悦是小敏的妹妹,小她一岁,个头却比姊姊大。她很少说话,做事却仔细贴心,那次我教她认几个字,才看两遍,她就记全了。

听小敏说,小悦回家后,时常拿着树枝在沙地上练字,非把字全写齐了才肯吃饭。爹娘常笑话她,说他们家就要出个女秀才了。

听见这话,我心里不舍,便买了几本书册和文房四宝让小敏给她送去,她高兴极了,从此一得空就往我那里跑,擦桌子、抹地板,她用自己的方式向我表达感谢之情。

如果说,我在这个时代有什么不肯舍弃的,大约就是这些人的情感吧!镛历的、镛晋的、镛贯的……大大小小笔子都无条件对我好,现在,连小敏、小悦也是这般一心一意待我,被人这样对待,谁都会割舍不下。

一踏进药铺,我们就让一双眼睛盯上,偏过头,我瞄对方一眼。

那是个外表端雅,看似温润淡泊的男子,他穿着浅紫色袍服,嘴角含着温柔笑意,静静地注视着我,即使同我对视,也不改态度。

我刻意转开头,但他并没有别开眼。

挺直背,目不斜视,我平静地把药方交给老板,尽量不引人注目。我吃过亏,已经慢慢学会沉潜。

“小姐,你认识那位公子吗?”小敏也发现他的注视,偷偷扯着我的袖子问。

“不认识。”

“他那样看人,好像你们很熟。”

“放进锅里滚个两刻钟,什么东西煮不熟?”我笑笑,不以为意。

“小姐,我是认真的。”

我笑笑,拍拍她的手背,“别理会他,咱们又不能控制别人的眼光。”

“可,那公子长得真好呢!”小敏用帕子掩唇笑道。

长得再好的男人我都见过,真要论较,他还排不上名次。

“小敏心动了?没问题,待会儿我先回去,你留在这里,把斯文公子看个过瘾。”

“哪有当小姐的这样子说话!”她一跺脚,努着嘴轻嗔道。

我也没办法啊,来了这么久,就是学不来当大家闺秀。

老板把药交给小敏,在小敏付药钱同时,老板迟疑了一下,忍不住说:“姑娘,上回老儿同您说过了,这药……不能多服啊。”

是啊,上回他是略微提过,可不服药会怎样,我不是没试过。

“我想,没大碍的吧。”我刻意说得轻松。

他看小敏一眼,又望瞭望我,低声问:“请教姑娘,你是不是常常觉得身子乏力、见风就发冷?”

“是。”

“这药……能不服还是不服的好。”

他说得客气,但也让我明白,我的嗜睡和怕冷和这副药有绝对关系。

“多谢老板,我理会得。”说着,我让小敏提了药,一起往外走。

没想到的是,那个一进药铺就盯着我直瞧的紫衣男子,此时竟挡在门前,不让我出去。

他拱手问:“姑娘,可还记得在下?”

紫衣男子看着我的目光温润如玉,那面容、眼瞳和神态让我联想起花美男,他也常用这种方式看我,不带侵略性的、让人舒服的眼光。

我在脑袋里搜巡过一遍,摇头。

“能力越强者,责任越重。”他说。

这句子唤醒我某部分记忆,然后,他的眼神帮了我一把──“是你!”

是他?那个丑陋无比,左眉比右眉高,鼻子红通通,嘴唇厚得往外翻,腋下还拄着拐杖的男子!

难怪觉得他的眼神熟悉,我记得自己还对他微笑过。

“姑娘记起来了?”他松了口气。

“那个时候……”我指指他的脸,恍然大悟。易容术呀,我终于见识了一回。

“那是我和兄长之间的小赌约。”

“赌约?”我听不懂。

“我们打赌,只要有姑娘愿意对丑陋的我微笑,而对风仪俊雅的哥哥视而不见,他就放手,让我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是姑娘相助一臂,在下受恩了。”他拱手一拜。

只不过一个微笑,我又给了恩惠?

唉,是这年代的人们把“受人点滴当涌泉以报”发挥得太彻底,不是我突然性格大变,变成乐善好施的大好人。

“没什么。”略点头,我拉起小敏往外走。

“姑娘,在下略通医术,不知道可否让在下为姑娘号脉?”

他的话让我的脚步一顿。

小敏则轻扯我的袖子,在耳边说悄悄话:“小姐,老板都说了,这药不能常吃,你就让公子看看,说不定公子比你那位大夫更高明呢!”

这丫头,真是对人家公子上心了?可她没说错,我也想弄明白这药是怎么回事。

“那……就麻烦公子了。”

本想找个饭店客栈的,但小城镇饭馆本就不多,加上来了几路商家,到处都显得吵闹。于是小敏几声鼓吹,让那位公子跟着我们回到庄园里。

我的房子不大,一间正厅、一间偏厅,后头有四间房,隔着小小的园子,近后门处,有厨房和一间收拾整齐的木屋,供门房和他的妻子居住,他的妻子负责料理我们的三餐。

没有公主身份,看个病也没了那么多麻烦,又要放帘子又要缠线的。来到屋里,两人对坐,他修长的手指搭在我的脉搏上,望闻问切,每道功夫都做得很认真,末了,他还打开我刚抓回来的药帖,一一细细察看。

“姑娘不是病,是中毒。”他抬眉,看着我说道。

一语中的。很好,这证明他不只是略通医术。

“是。”

“这毒名曰七日散。”

“七日散?”

这倒是我第一次听见。这毒叫做七日散?还好,不是断魂丹、离魄丸之类吓死人不偿命的毒,应该……不至于太严重吧。

“这毒很稀少,主产于大周的关州地带。”

闻言,我心里一惊。关州……那不是端裕王的封地?所以阿朔认定幕后主使者是端裕王,而禹和王不过是傀儡?

“它会要人命吗?”

“中了七日散之毒者,肠翻胃烂,先伤胃,再伤心肝,若没有及时医治,七日内必亡。”

我又多上了一课,原来不是拥有恐怖名字的毒药才会毒死人,简简单单的七日散,明明白白地告诉你──七天,多一逃诩不成。

如果当时,我知道自己将吞下的是这种骇人毒药,我替不替阿朔?

我想……还是替的。比起阿朔,我更有死的本钱,死对我来说不是魂归离恨天,而是回到温暖的家里面。那个家虽然有个重男轻女的慈禧老女乃女乃,有对毒嘴双胞胎,但总是我的家人。

拔况,这个时代没有阿朔,我的存在似乎少了定义。

“那么,我吃的药呢?”

“这个不是药,也是毒。以毒抑毒,懂得开出这帖药的大夫,算是相当高明的了。但他没想到,这药服用过久,寒毒会侵入你的经脉。”

所以,是寒毒让我冷得不得了?

又想叹气了,明知道我的身子糟成这个样儿,就算留在大周,想搞出兄弟阋墙都有技术上的困难,皇后仍是千方百计要我和亲出嫁,打的是什么如意算盘?

是不是我死在南国,便与禹和王、端裕王无关,那么阿朔就不会冒险弑兄,他的太子地位才得以保全?

也是,在皇后的棋局中,谁都可以被牺牲,只要能保全“帅”,弃车弃仕都无所谓,何况我这颗小小卒子。

败悲伤,我却不能挞伐她。我说过,环境影响人至深,她是被这样教养长大的,又在后宫存活多年,这样做有什么错?若阿朔成了个千秋万载的英明皇帝,千百年后,历史上还要为她记上一笔功绩呢!

“还有得医吗?”我忍不住轻叹。

“当然有,在下‘略通医术’。”他强调了那四个字,然后温温地笑了起来。

这个人的情绪似乎不会大起大伏,像一杯温开水,谈不上好喝,但就是给人温润舒服的感觉。

“略通医术是谦词吧?能把话说得那么笃定的人,可不多。”宫里的太医也只能遮遮掩掩,用些虚言假语隐瞒病人。

“这药别吃了,我回去给你带一副药丸过来。”

“解药?”

“不是解药,也不是毒药,它可以抑制你体内的毒,却不会让你继续嗜睡。至于寒毒入侵让你异常怕冷的症状,得等我替你彻底解毒之后,再来慢慢调养了。”

“为什么不直接替我把毒解去?”

“解药的配制有些困难,我必须找到几味不常见到的药材,说不定还得回家去请兄长帮忙……”说到这里,他好看的眉头皱起,温柔笑意敛起。

看他的模样,似乎是不太乐意回去请兄长帮忙,其中原委,我不清楚也没有立场问。

但不管怎样,总是多谢了。

“记得,每日服上一丸,切不可中断。”

“中断会怎样?”

“会毒发身亡。”

“我发作过了,没事。”我将上次没服药的经验同他说了。

“那是因为你很快又服下抑毒汤药,至于我给的药丸,若是你敢连续三日不吞服,我保证这次不会像上回那般轻松。”

“说说,会多‘不轻松’?”

“你会先觉得全身发冷,然后慢慢地感觉四肢百骸像被冰块冻着。你模过冰块吗?”

“模过,凉凉的,很舒服。”

“假使把手掌贴在冰块上一个时辰呢?”

“冰、冷、刺痛,但会渐渐失去知觉。”因为掌心的神经遭到破坏。

“说得好,就是刺痛,那冷会刺痛你每一分知觉,随便轻微的震动都会让你痛到生不如死,当痛从手脚传到身躯、传到脑子之后,你就会看不见,再然后……”

“再然后怎样?”我追问。

“然后,只有大罗神仙才救得了你。”他浅浅一笑。

“别吓我,我是病人呢!”噗哧一笑,我无辜地指指自己。

“总之,不能断药。”他再三叮咛。

“遵命,大夫。”我做了个举手礼,在触见他疑惑的眼光之后,忙吐了吐舌头,转移话题。

那日之后,他经常过来串门子,聊东聊西,说着我没听过的游历。谁想得到,他年纪轻轻,已经游遍三川五岳,若是写本出名游记,肯定能和马可波罗相媲美。

他同我和小敏成了好朋友,有时我们让厨娘加菜,有时他会带好吃的过来,一来就耗上大半天。偶尔,我陪他到街上义诊,虽帮不了太多忙,但外科包扎,我可是很在行。

半个月后,他的兄长、那个英气勃勃的男子出现。

我相信,即便再不乐意,他还是向哥哥开口求助了。那些药,一定比我想象的更难得到。

他说他叫方煜,哥哥是方谨,两人不是同母所出,但手足情深。

方谨在朝为官,而方煜对官场不感兴趣,一心想游历四海、为人治病,哥哥不同意,想说服他为家国尽力,上次的赌约,就是为这个。

方谨出现的次数不像方煜那么频繁,但都称得上是朋友。

他热情、大方,是个很有意思的家伙,老喜欢和我争辩女人问政。他的口才比我好、气势比我高,恼得好几次我想摔杯子送客,可想到那些杯子带回现代都是骨董,哪舍得摔!

有次,我洗手作羹汤,帮他们弄了个古代版的汉堡。光看他们的表情就知道,他们对这道菜肴不感兴趣,可为了“增进友谊”,还是乖乖吞了下去。

绑来,我又弄出生菜色拉,方煜满脸忧郁地吃了,而方谨的表情里,有着壮士断腕的悲怆。

我不知道自己的手艺哪里出问题,在遥远的大周后宫,皇子们可是爱得很。

唉,又想起他们了,他们总是在不经意间,偷偷蹦出来扰乱心情。

他们还好吗?镛岳那个骄傲小子是不是一样把眼珠子别在额头上?能言善道的镛雒是不是又到处与人说故事?可爱到不行的小镛暨有没有长高?我的折翼天使镛历有没有被欺负?

至于“他”……是的,很想很想,想到不能言、不敢说,害怕话一说就碎了……碎了我苦苦维持的淡漠。

时不时,我遥望远方星月,默祝那人一切安好;时不时,我对着玉佩,泪流满面。

说断就断,那需要多么大的豪情才办得到?

而我,终究只是一名女子……

就这样,岁月匆匆,冬去春来,在方家兄弟的相伴中,我离开大周已经半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