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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男仆 第一章

作者:夏洛蔓类别:言情小说

“美女之于男人,就像名牌包包之于女人,女人放进包包里的皮夹证件手机,随时可以拿出来摆进另一个包包,同样的,男人对妳说的甜言蜜语,转个身也能对另一个,或者同时对另外十个女人说……”

凌曼雪躺在柴子夜屋里那张足足可以容纳四个人的仿古大木床,念着杂志上的专栏,文中绝妙之处,令她莞尔一笑。

“……你什么时候见过女人拿着一个十年前的旧包包,脸上依然春风满面?”凌曼雪接着读。“将心比心,男人当然希望带在身边的女伴永远是十几二十岁的年轻漂亮美眉,所以喽,别傻了,控诉男友花心希望他回心转意,其实只是公告天下自己已成了过季滞销品。”

读完整篇“又酸又毒,左批右贬”的两性文章,凌曼雪哈哈大笑,拍案叫绝。

“我记得里头没写笑话。”该篇文章的专栏作家柴子夜瞄凌曼雪一眼,见好友笑到满床乱滚的反应,只觉额间顿时拉下“三条线”。

“小嬿,妳说妙不妙,子夜居然把女人爱买名牌包的行为跟男人花心拿来相提并论,还说得颇有道理,那以后全天下的老婆是不是都不能怪老公乱瞄年轻美眉?”凌曼雪拉着身边的好友简妤嬿问道。

“幸好我对名牌包没兴趣,所以还能理直气壮拷问我老公。”简妤嬿幽默说道。

“最好妳舍得“拷问”妳老公。”柴子夜佯装要搔她痒,手才举到半空中,简妤嬿已经花容失色,吓得缩成一只小虾米。“这么怕痒,肯定让妳老公吃死死的。”

“我是以柔克刚,我老公都不知道有多疼我。”简妤嬿不服气地抗议。

三个女人自学生时代相识至今,一直是最亲密的知心好友,在凌曼雪、简妤嬿接连步入婚姻后,怀抱单身主义的柴子夜的家便成了已婚好友回味单身的最佳去处。

“这里还有一篇我也觉得很有意思。”凌曼雪抽出另一本杂志,找到柴子夜笔名为“干物女王”的专栏,念给简妤嬿听——

“女人喜欢买名牌、用名牌,随便一件当季单品花掉一个月薪水,眉头皱也不皱一下,彷佛身上少了名牌就完全没了自信;

“同样的,女人费尽千辛万苦收服了个钻石单身汉,当然要搞到众所周知以确保自己正宫娘娘的地位,不过小心哪,名牌服饰用过了可以用“二手价”出售,但男人可不像女人那么有肚量,能够欣然接收别人的二手货,尽避他自己已经不知转过几手了。所以,女人吶,恋爱时,还是低调一点好!”

“这篇哪里有意思?”简妤嬿鼓颊嘟囔着。“什么“一手”、“二手”,把女人比喻作商品,我不喜欢。”

柴子夜淡淡一笑,不介意好友的评论,她的文章一向犀利毒辣,单纯善良的简妤嬿觉得口味太重也是正常的。

“小嬿,妳不看八卦杂志所以不懂,子夜这两篇文章其实都是为了修理一个男人。”凌曼雪早料到简妤嬿的反应,模模她的头,让她消消气。

“修理谁?”简妤嬿不解。

“前一阵子不是有一个叫田晶晶的女明星吞安眠药hexie未遂,闹得轰轰烈烈,天天报纸都是她的头条。”凌曼雪继续说明。

“嗯……好像有点印象……”

“那个田晶晶之前向媒体爆料,说“帝京集团”的卢森对她展开热烈追求,媒体当然就去询问卢森,卢森没有否认也没承认,后来,田晶晶吞安眠药被救,暗指卢森对她始乱终弃,媒体就又去追问卢森,没想到卢森竟然不屑地说他对“二手货”根本没兴趣,那个女人的hexie与他完全无关。”

“好过分喔……”简妤嬿听完气呼呼地说。

“所以这个“二手货说”就是引用卢森的话,暗暗修理那个恶质的男人。”凌曼雪说完,脸上挂着大快人心的满意笑容。

“子夜,这样不够,妳应该要指名道姓写出那个卢森的恶形恶状。”连简妤嬿这么好脾气也忍不住动怒。

“其实,那个田晶晶也是一天到晚自爆绯闻,爆到我都怀疑她是不是花痴,我从一个认识她的客人那里听说,她吞安眠药吞过五、六次了,每一次都那么刚好被人发现,根本是作戏,才救回来就传简讯给记者,通知他们她在医院。”凌曼雪提出另一个角度的看法。

“怎么这么复杂……”简妤嬿这下分不清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了。

“所以两个我都修理。”柴子夜翻着她的旅游杂志,轻描淡写地说。

“是说……子夜,他得罪过妳?”凌曼雪好奇地问。“我最近出席一些活动,发现现在无论是年轻女孩还是贵妇,最常讨论的话题都是那个卢森耶,为什么妳这么看他不顺眼?”

“他不是得罪我,是得罪我妈。”柴子夜笑说。

“得罪伯母?”凌曼雪思忖着这相差少说三十岁的两人是如何结下梁子的。

“上个月卢森出席香奈儿的早春系列发表会,他跟媒体说,他心目中最能穿出香奈儿优雅知性的味道的东方女人,只有香妃女士。”

“香妃,谁啊?”简妤嬿对这些名人、明星认识有限,满头雾水。

“我瞭了……”凌曼雪睁大聪慧的美眸,忍着笑。“是伯母那个时期的电影明星……大概比伯母晚个几年出道。”

“没错,”柴子夜点点头。“谁教那个卢森眼拙、脑容量又小,居然没想到我妈的名字,就得罪她喽!”

柴子夜的母亲年轻时是家喻户晓、响当当的电影明星,在那种化妆技术不佳,整型技术尚未风行的年代,她已美得惊为天人、教人屏息,更是当时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

柴子夜遗传了母亲的古典秀丽,但却有着与外表截然不同的叛逆个性。

“噗——”凌曼雪愈想愈有趣,愈笑愈大声。“那个卢森肯定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哈哈!”

“人家我也是千百个不愿意……”柴子夜扮了个无可奈何的鬼脸,事实上对那个风流花心、恶名昭彰的卢森完全没有任何愧疚之意。

午夜,卢森独自走进一间藏身于商业大楼里的会员制私人俱乐部。

唉进大厅,俱乐部经理罗杰像早已收到通报似的,急急走向前来迎接。

“哎唷,“二手男”!今天怎么有空莅临我们这间小小酒吧啊?”罗杰穿着一身银色金葱大喇叭裤西装,摆出媒人婆般的三八手势,闪烁着指间骇人的大戒指。“咦咦咦?你自己一个人,没带漂亮美眉?”

“你跑这么急就为了想挖苦我几句?”卢森听到罗杰那句“二手男”,面无表情地瞥他一眼。“帮我弄个安静一点的位置。”

“人家我们今晚是六○年代之夜,很热闹,没有安静的位置,而且你的服装也不及格,得先换上我们准备的礼服才能进去。”罗杰故意用嗲到很欠扁的声音说话。

“今天没心情玩,带路吧!”卢森意兴阑珊地说。

“为什么没心情啊?是杂志销量不好,还是让你动心的美女愈来愈少?”罗杰跟他熟,明知他哪里痛,还故意往下挖。

卢森的爷爷是“帝京集团”的创办人之一,而“帝京集团”旗下的事业体涉及电影、电视、唱片、经纪等凡是跟娱乐有关的行业,人脉三教九流,财力更是雄厚。

多少人羡慕他含金汤匙出生,要什么有什么的大少爷生活,就连他玩票性质创办的杂志社,杂志销量也跌跛所有人的眼镜,屡创纪录;这么好命的人还心情不好,这不是教其它人都去撞墙算了。

“你会不知道我为什么心情不好?”卢森瞇起眼看他。“我看你是嫌最近生意太好做,客人太多是不是?”

卢森最近真是诸事不顺,被一个不认识的花痴女缠上就算了,还莫名其妙跑来一个叫“干物女王”的专栏作家,别人吃包子她喊烫,没她的事她也硬要跳出来插花。

从她文章见报的那一天,风流倜傥、潇洒不羁的他,在朋友间就多了个绰号——“二手男”。

怎么听怎么不帅的绰号。

“开玩笑的啦!”罗杰听到这儿,立刻换上正经表情,语气也恢复正常,拍拍他的肩,谄媚道:“你不是会为那种文章动气的人吧!”

“那种靠八卦新闻、捕风捉影吃饭的不入流专栏作家,我生气?”卢森哼笑一声,松了松栗色条纹领带,吐出胸口的郁闷之气。

“没错,不值得生气。”罗杰点头附和。“搞不好其实她暗恋你很久了,得不到才想毁了你。”

卢森的风度翩翩是众所皆知的,罗杰就是知道他脾气好,才敢跟他开玩笑,不过,听他说话的口气,这次的专栏风波,似乎真的惹恼他了。

“你晓得,有些人自卑到了极致,会发展出攻击别人来得到快感的变态心理,我们应该同情她一辈子只能躲在山洞里,不能以真面目示人。”罗杰为了迎合他,拚命编派那个作家的不是。“你光看“干物女王”这个笔名,就知道那家伙九成九长得像恐龙,因为她从不在媒体前hexie。”

“怎么感觉你火气比我还大?”卢森笑了。“算了,别这么缺德,我既不想被恐龙攻击,更不想被恐龙暗恋。”

“嗯,别气了,待会儿我找几个漂亮美眉过来陪你喝酒解闷。”罗杰笑脸盈盈地陪他进场,带到一个清静不被打扰的角落。

不过,卢森的人缘太好,玩咖朋友也很多,根本不需要罗杰安排,他人都还没坐下,眼尖的人已经发现他,一个传一个,纷纷朝他那桌靠拢。

每个男人都晓得,卢森的身边永远有美女环绕,而女人也了解卢森对美女格外呵护备至,风流却不下流,十分有绅士风度,所以很安全。

罗杰话都没能多说几句便被挤出人群外,他双手一摊,早料到了,有卢森在的地方,怎么可能“清静”?

“森——”这时,一个美艳高,穿着改良式低胸蕾丝旗袍的美人从人群中走出,硬是挤进卢森身边的位子。“森,你看过这本杂志吗?”

“又是杂志……”卢森一听,闪过不祥预感。

“我朋友说里面有一篇文章是在骂我的,可是我怎么找就是没看到我的名字啊……我还跟他打赌。”女子辛苦地就着霓虹灯光翻找杂志。“你比较聪明,你帮我看看是不是真的。”

他瞧她一眼,这个他曾受她美貌吸引而追求过的女人,以前就知道她不聪明,只是没想到蠢成这个样子,什么叫“没看到名字就不是写她”?

难道她不晓得最近那个“干物女王”的专栏一次也没提到“卢森”两个字,可是全天下眼明的人都知道文章里的男人指的就是他吗?

算了,他不该期待一个女人既有身材同时又有脑袋,这太苛求了。

女子找到那篇主题为“女人是真笨还是装笨”的文章,推到卢森面前。

卢森一瞄,又是“干物女王”!

这女人到底从哪里冒出来的,怎么突然之间满逃诩是她的文章?!

他的好奇心立刻被挑起,捧来杂志,细看文章内容。

一看,原本已经够郁闷的心情,雪上加霜,脸色愈来愈僵硬。

这篇文章拿他上个星期带一个刚出道,代言电玩广告的女明星去夜店玩,被拍到一张“疑似亲热”的照片来做文章。文章写道——

有些男人自称有品味,走在时尚尖端,但看上的女人却永远是“巨乳、细腰、俏臀”这种重口味,大概是以为女人胸大无脑,容易骗到手,事实上,经常被他认为好骗的女人设计了还不自知,所以说,男人才真正是见到“大胸”就“无脑”的动物……

卢森记得那张照片出来隔天,就有媒体踢爆其实是那名电玩女星自导自演,利用他炒新闻。

“是不是写我的啊?”女子焦急地问。“真的是骂我吗?”

卢森合起杂志,抬起头望向眼前的美艳女子,面无表情地说:“不是。”

现在,他开始怀疑她到底是白痴还是白目了,是真担心自己的负面新闻,还是故意拿这本杂志来气他,报复他跟她出去过一次就再没主动打电话给她?

“对嘛!我就说上头明明没有我的名字。”女子夸张地松了一口气,娇滴滴地偎向他。“森,你好久没约人家出来跳舞了……”

卢森这时对身旁这个女人胃口尽失,不管她是真笨还是装笨。

他只爱美女辣妹没错,可是“干物女王”有件事说错了——他从不“欺骗”女人。

“森……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女子的手亲密地搭在他精壮的胸膛,颇有向在场其它女人hexie的意味。

“没事。”卢森好风度地没露出厌恶表情,只是不着痕迹地将她推开。“我最近在追一个女孩子,不希望她误会,所以还是保持点距离。”

“怎么这样……”女子立刻醋劲大发,但很快就因“失宠”而被其它人挤走了。

“卢森啊,我真的被你害惨了……”同桌一位经常和卢森混在一起的男模特儿抱怨道。

“我怎么害你了?”他自己都惨到没地方哭诉了好不好?

“我昨天跟一个身材超好的辣妹搭讪,结果被拒绝了,而且她还用四个字形容我,让我当场下不了台。你猜,是哪四个字?”

“不知道。”今天不是元宵节,他没心情猜灯谜。

“她说我“大胸无脑”。”男模特儿直直地盯着卢森,忍了几秒,才终于爆笑出声。“我的妈呀,那个叫“干物女王”的作家也太有创意了吧,居然能想出这种成语,哈哈!”

原来,那个男模特儿搭讪辣妹的故事是编的,真正的用意是要拿“大胸无脑”四个字来挖苦卢森,没辨法,谁让他富有、迷人,坐拥香车美人,要什么有什么,好命到让所有男人眼红,好不容易逮到他衰神附身的时机,当然要吐吐心中闷气,平衡一下。

“这样叫创意?我看你还是别出来混,回家多读点书吧!”卢森知道这些酒肉朋友一定会拿这些事出来开玩笑,装出无所谓的样子,其实一肚子火,烫到他快胃穿孔了。

朋友见他不介意,便大肆地讨论起这个胆敢挑战娱乐大亨“金孙”的“干物女王”究竟是何方神圣,坐在那儿一句不吭的卢森则是愈听愈不是滋味。

他伸手端起桌面上的威士忌,灌下一大口。

接着,他突然起身,不顾众人的惊讶目光,快步走出俱乐部,拿起手机拨给杂志社的总编辑。

“我要妳立刻联络现在最红的专栏作家“干物女王”,就说我们杂志社向她邀稿,然后,想办法弄到她的地址给我。”他字字像从牙缝中挤出,铿锵坚定。

他决定去会会这只隐身在文字后的世纪大恐龙。

一个星期后,卢森终于拿到“干物女王”的地址,并且以签订薪资合约为由登门拜访,当然,原本代表杂志社签订合约的是总编辑,但真正登门的是他。

他想见她一面不是为了报仇,也没任何要羞辱对方或给她难看的念头,站在商业利益的角度,她那种尖锐批判,有自己独特见解的文章不少人爱看,也能造成讨论热潮,很有市场,他在商言商。

当然,被批判的对象是自己时,困扰是一定有的,但并不会因此减损他的帅气与魅力——他自我感觉良好地释怀前些日子的郁闷。

所以说,今天他不只提供她工作机会,根本是佛心来的。

如果这个“干物女王”真的又老又丑没人要,因为缺乏爱情滋润导致她如此愤世嫉俗、心理不健全,他倒可以牺牲几个交情没那么好的朋友,让她尝尝恋爱的滋味,导正她扭曲的心灵——他恶劣地在心底嘲讽着。

卢森找到地址所在的这栋大楼,请管理员通报后,顺利地搭上电梯,来到最顶楼。

意外的是,没想到会在钢筋水泥大楼里看见一扇厚重的“木门”,旁边的门牌写着的正是他要找的那个地址。

这层楼其它三户人家都是统一的白金铁门,独独他眼前的这扇门竟是古色古香,看来有些年代的古董木门,他还注意到门边垂挂着黄铜制的文字锁。

这别出心裁的设计给了卢森一种特别的感觉,也许,门后的那个女人,不一定真的那么倒他胃口。

若按罗杰的猜测,搞不好她真的在某个场跋看过他,对他一见倾心,可因他身旁始终美女如云,令她相形见绌,自卑不已,最后由爱转恨,开始批判他的花心,并且也顺便把他身边的女人修理一番。

等等屋里的这个女人一打开门,发现门外站着的是她朝思暮想却始终近不了身的世纪美男子时,脸上会出现多令人爆笑的呆愣表情?

卢森因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乐不可支,足足在门前站了十几分钟,直到同一层楼的住抱出门,开启铁门的声音才中断他的“自导自演”。

他稍稍整理了一下原本就已经够潇洒迷人的发型,拉平身上的衬衫,然后挑起门上的狮头铜环,叩了叩门,很快地,里头传来女人的清亮嗓音——

“稍等一下!”

声音还不错。

他屏息等待,原本只是想来稍稍吓她一下的捉弄心情,这时却多了点莫名的期待,至于期待什么他也说不上来。

这时,门“咿呀”一声地开启。

卢森噙着抹带点邪气的笑意,打算迷死这个可怜的女人。

但他万万没想到,当他看见门里的女人时,真正呆愣住的竟是自己!

这女人未免也……太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