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病房,席尔斯就从轮椅上站起,长手一勾,圈住向千晴的脖子便将她吻得天昏地暗……
不,他不是在吻她,而是在啃她、咬她、折磨她。
懊死的!这个女人竟然以为他急着娶她是因为他担心她违约逃跑?她的脑袋瓜子究竟装什么?杂草吗?
席尔斯越想越气,偏偏现在的他不能把她压在床上好好处罚,只能狠狠的吻她咬她,以消他体内的熊熊怒火。
“你在生气吗?”她怯生生地问。
“你看不出来吗?感受不到吗?对,我就是在生气。”
双手紧紧攀住他的肩,因为腿软。“为什么?我要婚礼延期是为你好啊。”
“你嫁我就只为了那份合约吗?该死的合约!”
“等等……唔……席尔斯……”向千晴怕他的伤口再次流血,担心得要命,根本动都不敢动,只能乖乖踮起脚尖,仰着纤细的脖子让他吻,可是,他好像越吻越激动,狂野的气息密密的罩住她。
那一连串的吻转眼之间移上了她的颈项、锁骨……让她无法呼吸,只能不停娇喘。
“不,你这样伤口又会流血……”她伸手抓拢自己已被他吻得敞开的衣领,遮住的春光。
“你给我住嘴!”说中了他此时此刻的痛处,他气得再次咬她的唇。
这辈子,从来没有这样的无能为力过,不禁让人感到沮丧又生气!
“席尔斯……这里是医院……”她忍不住求饶,一张粉女敕双唇被他的吻蹂躏得又疼又肿,可是更疼痛的是她的身体——因为被挑起的渴望而深深痛着。
“没关系。”
“可是可能会有医生护士要来巡房……”
“到时候再说。”他不想放开她,因为他早想这么做了,在他躺在病床上好不容易清醒过来之后的那一刻开始。
吻,益发的激烈,那双总是可以挑动她热血沸腾的大手,正从她的衣服下摆钻进去,沿着她平坦紧缩的小肮不断往上爬,掬住了她丰挺的浑圆。
“席尔斯,不可以……”
他咬她的唇,用力的吸吮着,让她又痛又想哭。
“够了,你这样伤口会流更多的血!住手!”向千晴娇喊着。“好了,我告诉你,不是因为合约!当然不是因为合约!就算没有合约我也想嫁你!这样可以了吧?你不要再这个样子了……我会怕……”
席尔斯眸光一闇,终于止住了他略带粗蛮的吻。
她漾在眼底的泪,她被他吻得红肿的唇,终于稍稍地将他的理智唤醒,抚平了他焦躁莫名的情绪。
捧起她的脸,席尔斯的吻改为轻柔。
向千晴的心幽幽地颤着,承受他温柔又缠绵的吻。
他不擅于表达爱,用身体去爱她是他最直接的方式吧?
虽然,她不是很肯定他是真的很爱她,所以才会为她做了这么多事,但至少她可以知道他是喜欢她、心疼她,也珍惜她的——虽然他没说过甜言蜜语,虽然他要她别想需索他的爱情。
他不敢给,她可以给啊!因为她爱他爱到根本控制不住了,又哪能斤斤计较谁爱谁比较多?或是谁又不爱谁这样的问题呢?
“席尔斯,我爱你。”趁他的唇稍离的空档,向千晴双唇微颤的表达自己对他的爱意。
心一颤,他深深的望着她,眸子深沉难懂。
向千晴的心凝着,觉得自己就快要没有勇气说下去,不过,她还是要说——
“不管你爱不爱我,可是你愿意让我当你的妻子,让我可以一直陪在你身边,我就已经很开心了。谢谢你,席尔斯,谢谢你愿意让我爱你。”
傻瓜一个!
如果他不爱她,在她被李俊恩以枪挟持时,他就不会在那一刹那心乱如麻,完全失去平日的冷静,更不会在她冲过来想要替他挡子弹时,气得差点想伸手掐死她。
那一刻,那一秒,他才不得不承认,自己竟然如此害怕失去她……
不是爱,那是什么呢?
他爱她,根本已经无庸置疑。
他深深的瞅着她,想说,却又说不出口,只好再次俯去吻她,用长长的一串吻来表达他的爱……
“下一次,不准你用你的身子来帮我挡子弹,连想都不能想。”他霸气地道。
闻言,她想说话,他却不让她说,密密的封住她的唇。
其实她不用对他说,他也知道她爱他,可纵使如此,他听见她说爱他,他还是会心动,会开心,会觉得幸福。
彬许,这个女人身上真的有一股魔力吧?
一种会让人轻易爱上的魔力。
所以,他才会莫名其妙的陷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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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礼还是如期举行了。
秋意凉凉的十一月天,阳光普照,大地一片祥和,位于阳明山的私人独栋别墅外,一大片绿油油的草皮上,今日正举行着一场喜气洋洋的户外西式婚礼。
鲜花簇簇,五星级饭店主厨所掌舵的美酒佳肴,配上世界知名乐团现场演奏世界级的乐曲,婚礼简单却隆重,不够华丽,却绝对的浪漫。
宾客云集,混着各国各色人种,席尔斯虽然已经低调到根本没发帖子给任何人,只除了向千晴的若干亲戚,和已经在台湾等着喝他喜酒的麦格夫和陶冬悦师兄弟,但是现场的宾客还是快要挤到爆!
因为媒体喜欢追着他的新闻跑,连国外记者都闻风而至,让他皱了好几次眉头。
有一堆人从国外送礼过来,礼物堆得像山一样高,也有一堆人送花过来,把他的别墅堆得像个大花园,天空上还有满天招摇的气球,红橙黄绿蓝靛紫,气球下绑着的丝带迎风飞舞,美不胜收。
终于——
新郎新娘互相为对方套上戒指,在众目睽睽之下相拥而吻,当牧师宣布礼成,天空上的气球瞬间爆开,从天际洒落而下一大片的玫瑰花瓣,就像是一场办色的花雨,美丽得让人惊叹连连。
向千晴仰头望向那一片玫瑰的缤纷,泪突然流了下来。
爸爸妈妈,你们看见了吗?女儿结婚了,和一个我爱的男人结婚了,你们一定也会为我高兴吧?我知道你们一定会的。
“怎么又哭了?”席尔斯伸手替她抹去脸上晶莹的泪珠。“嫁给我不会那么痛苦吧?”
向千晴的唇角扯开一抹笑花。“我很幸福,太幸福了,真的,我只是想起了爸爸和妈妈……对不起,我老爱哭……”
席尔斯轻叹,张臂再次将她拥近。“我会代替他们好好爱你的,小傻瓜,别再哭了。”
她的泪,就是他的致命伤。
从第一次的相遇,她那带泪的容颜就已深深的触动了他的心,让他情不自禁的靠近,情不自禁的想要抱紧她。
“席尔斯……”向千晴不敢置信的抬起头来,幽幽的望住他。
“嗯?”
“你刚刚说,你要代替他们……爱我?”她听见了“爱”这个字,是吧?她没听错吧?
闻言,席尔斯英俊挺拔的身躯蓦地一僵,望着她的眼神里竟带着一丝腼眺与懊恼。
有吗?他刚刚真的把那个字说出口了?
别开眼,席尔斯下意识想要掩藏住自己的情绪,却让两只柔女敕的手给扳了回来——
“你真的爱我,是吧?”美丽的泪颜上,此刻竟有着最耀眼的笑容。“对吧?我听见了。”
“你听错了。”
“才没有!我真的听见了!知道吗?我很高兴,很快乐,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只要你爱我。我不会要求你一定要跟我住在台湾,我可以跟你飞往世界各地,只要你承认你爱我,很爱很爱我。”
啧,有新娘子像她这样不害臊的吗?
席尔斯无奈的轻轻摇首,却是满心满眼的笑意。
他抬高了下巴,有点傲慢地说:“如果我说没有呢?”
嗄?向千晴一愣,还是死命挤出一朵笑。“那……就没有啊,可是我还是会很爱你的。”浓浓的失落却在一瞬间布满她眼底。
谤本就是个藏不住心事的丫头呵。席尔斯心疼着,双手托住她的腰和臀,将她整个人半抱起来吻她。
“你的伤——”
“没关系。”
“可是……”
“我爱你。”在一连串细细索索的吻中,席尔斯终是轻声低语出他对她的浓浓爱意。
她听见了,感动的流泪。
他捧住她的脸,将她的泪一一吻去。
“那份合约,我烧了。”
向千晴眨眨眼,再眨眨眼。“为什么?”
“因为没有必要了。”既然已经确定爱着这个女人,他就不会再放手。
鼻子酸酸的,向千晴又想哭了。
“你确定?你不是还有一个红粉知己?如果有一天——”
席尔斯知道她要说什么,没好气的打断她。“如果我会爱上艾薇,那一天她在我房里就不会那么生气的跳脚走人了,她从头到尾都只是我那个大老板的宝贝妹妹而已,与我无关。”
“喔……”尾音拉得长长的,她突然觉得自己在他面前很可笑。
明明决定不要问这件事的,没想到还是小家子气的问了。唉!
“还有问题吗?”
她看看他,见他好像心情还不错,忍不住又道:“合约烧了,这样你很吃亏喔,因为如果哪一天你不要我了,我会跟你要很多很多钱,你不怕?”
她吓他,心里却暖烘烘的。
席尔斯啼笑皆非。“别担心,那一天根本不会到来,因为,我不会不要你的。”
他不是个容易爱上女人的男人,一旦爱上了就很难改变。
是种执着也是种痴吧?
就说……这个女人有魔法,才会让他一见倾心呵。
闻言,向千晴看着他,主动上前圈住他的脖子,吻他。
傍了他一点甜头之后,她才涩涩的开口:“我得先承认一件事。”
“你说。”
“我会跆拳道、空手道、柔道,我是个很会动手动脚的女人。”她偷偷瞄他,想看清楚他是否会有一丁点嫌恶的表情。
没想到他却笑着回答:“很好啊,这样我们平常就可以切磋一下,当作运动。”
她笑了,忘记他胸口有伤的扑上去朝着他猛亲!
天啊,她好爱他,好爱好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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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客云集中,一名穿着粉红色短洋装的女记者蹲在会场的一个小角落,顺手从小包包里捞出一本小笔记本,开始振笔疾书,与她前来的摄影记者也穿着正式的西装,偷偷用小小的数位相机在旁边捕捉今天婚礼的最佳镜头。
来了一堆记者,却不准人家拍照摄影,不准现场转播,不准带笔电,简直就是没天理!要知道,记者也是要混饭吃的,那个席尔斯有必要把大家搞得这么累吗?越想越气。
“华棠。”
“干什么?没看见我在写稿喔?你赶快拍啦,等一下我们溜回去,马上丢到主播台去播,非得抢到独家不可!”
“可是……”
“可是什么鬼啊?快拍!”头也没抬,华棠只是用力催促着。
“华棠。”
又有人在叫她,可是声音不是摄影记者阿克的。
皱眉,华棠蓦地抬眼——
“好久不见了,我亲爱的前妻小姐。”麦格夫对她绽放着最帅气迷人、足以颠倒众生的笑容。
见鬼了!
当真是见鬼了……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快跑!是她第一个念头。
她也真的跑了……
“要追吗?”一旁的陶冬悦也跟着麦格夫望向那穿着粉色洋装,跑得却可以比鸵鸟还快的女人。
“我不用追的,我要用绑的,她还欠席尔斯一笔鉅额赔偿金哩!有债就得还,讨债这种事,交给我就对了。”麦格夫微笑的望着已经看不见人影的远方。
他,还真是有点想念这个小女人呢!
全书完
编注:
☆关于拉斯维加斯麦格赌场饭店创办人麦格夫的爱情故事,敬请期待采花系列——不安于室之二《绑架前妻》。
☆关于美国纽约最大华人银行尼顿财团总裁的准接班人陶冬悦的爱情故事,敬请期待采花系列——不安于室之三《客串情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