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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总裁 第一章

作者:宋雨桐类别:言情小说

在美国总店,负责人登记的名字是英文,翻译成中文大家都自动自发的把它念成莫宇森。

可是没有人真正见过这个人,他的名字是个谜,身分也是个谜,只知道在七年前,这个名字创立了五星级的ML,在上流社会引起一阵狂潮,然后接下来的每一年,ML的版图一国接一国,只要招牌一挂,会员就自动靠拢,一张会员证的价值是以数十万计。

外人都不知道,负责人的名字翻成中文,正确来说应该叫莫语沈,也就是沈莫语。

一个本来安分守己待在孤儿院长大的女人,却在大学毕业前一年,被一个叫兰风的男人给扯进这个莫名其妙的大漩涡里,然后帮他这个幕后真正老板卖命了整整七年,世界各国乱乱跑,终于,台北莫兰成立了,至少,在这一年里,她大部分时间都会待在这里,她从小生长的台北。

没错,她,沈莫语就是这间名声响亮到爆的夜店——莫兰的负责人。

当然,是挂名的。虽然现在在她名下的身家财产多到连她自己都懒得去数,不过,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始终知道这些东西是那男人的,不是她的;该拿的她一分都不会少拿,不该她的她一分也不想多拿。

一头大波浪鬈发衬得她好看纤细的颈项更加白皙性感,沈莫语身着黑色细肩带背心,白色贴身直筒裤,外罩一件白色针织衫,再踩着一双白色细跟高跟鞋,将她高且秾纤合度的好身材包裹在极低调的细腻品味里,却意外的彰显出属于她独特冷漠的气质。

不属于ML的黑夜,却偏偏得常常在世界各地的ML出没,看起来这好像已经是她的宿命。

可,这阵子的她有点累了呢。

沈莫语边走边轻轻转动有些酸痛的脖子。就快过二十八岁的生日了,转眼就快三十,或许应该为自己做些什么不一样的改变?

经过吧台,沈莫语看见她从美国调过来的调酒师阿瑟,他正在展现他非常独特且吸引人的调酒技术,把围绕在吧台的女人们逗得眼睛发亮呵呵直笑,这一向是他的魅力,凡人无法挡。

看起来正忙着的阿瑟也看见沈莫语了,性感的朝她眨眨眼,沈莫语轻勾勾唇,随意的朝他伸手挥了挥,便闪进廊道尽头一道小小的门后。

这道门虽小,推开之后却别有洞天,先眼帘的是一大片落地窗,窗外约莫有二十坪大小的造景庭园,潺潺流水声穿过一片绿意,有池塘有树有花还有天井。

白天,阳光可以透过这片天井落入,让这个隐匿在夜店角落的办公室宛若世外桃源般,褪去那扇门外头的华丽热闹,留下一片令人舒服安静的净土;夜晚,也可以赏得天上的月光与星子,是个适合一个人寂寞的地方。

占地三千多坪的夜店,沈莫语最爱的就是这个极私人的空间,兰风虽没对她提过,但她从设计师那里知道,这个办公室的所有设计都是以她的喜好为主,她爱的咖啡色系木作,温暖明亮的灯光,可以偶尔亲近天空和绿意的梦想,一大片落地窗,休闲的藤椅,一个可以泡茶煮咖啡的大原木桌,还有室内室外的原木地板。

每次一踏进这间办公室,沈莫语的心情就不由自主地放松,把高跟鞋踢得远远的,暂时忘记她是在一个极华丽又充满魅惑,总是少不了酒色的地方工作。

听到开门声,一个女人从另一间房走出来,看见沈莫语,涂着红红蔻丹的手放在唇边吹了吹,风情万种的睇着她;这个连穿着极素色都很难掩盖身上浓浓女人味的女人,总是让她这个必须用浓妆丽服来妆点自己的女人有点不是味。

“来啦,刚下飞机?”

“嗯。”沈莫语看了秦梅一眼。她是台北ML的经理,酒店出来的,手腕高明能言善道,还有一双极犀利的眼,能把各路人马弄得服服贴贴,也能把各路人马搞得清清楚楚,是个能力很强、天生吃这行饭的女人。

在这间办公室看见她,老实说,有点意外,因为秦梅一向在外场,平日除了跟她对帐或和兰风讨论事情,是不会跑来里头的。

秦梅挑挑眉,笑了。“我偶尔也会偷懒的,老板娘。”

沈莫语一愕,脸有点红,有点被看穿心事的羞涩。“说过不要叫我老板娘,我不是。”

“怎么就不是了?我横看竖看正着看倒着看,你就是老板娘错不了,老板什么都依你听你,在他眼底,全天下的人说的话都不是话,就只有你沈大小姐说的话才是话,这样的男人你不要,到底什么样的男人你才看得上?”

沈莫语一笑,走到小吧台前煮咖啡。“我和他,不可能。”

“老板哪里配不上你啊?”秦梅走近些,将沈莫语从头打量到脚。“是,没错,你身材算得上高标,气质算得上高标,只不过这张脸蛋,只能称得上清丽月兑俗,绝对称不上美女,可是我们家老板——”

“却称得上美男,而且是绝世美男。”沈莫语帮她说了,在等咖啡煮好的空档,先替自己倒了一杯水放在唇边,有一口没一口的轻啜着,末了还补了一句:“是我配不上他,我很有自知之明,所以下次别再跟我说这样的话了,我一点都不想听,也听烦了。”

从十八岁到现在二十八岁,兰风这两个字根本就是如影随形,虽然刚开始问一百个人绝对有八十个以上说他不会看上她,但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这百分之八十里的百分之八十都会说他其实是爱她的,只是他太风流多金,没个定性,身边的美女又太多,所以才没发现他自己的真心。

炳,真心?他兰风有真心才真是见鬼了!交女朋友像在换衣服,一个比一个华丽又奢靡,偏偏穿不了多久就喜新厌旧,幸好他从来没有把那些所谓的女朋友带来给她认识,否则光记她们的名字就够她头痛了。

秦梅又看了一眼沈莫语。“你真不爱他?”

“他哪里值得我爱了?”

“他对你比任何一个人都好。”

沈莫语笑了笑。“有吗?譬如谁?”

“他亲生父亲。”秦梅耸耸肩,虽然她不是对老板的身家背景非常非常了解,但关于兰风很爱扯他父亲后腿这事,她倒是略知一二。

“那是因为他亲生父亲抛弃他达十二年之久。”沈莫语淡道。

兰风一直和母亲相依为命,直到他母亲生病去世,他才在十岁那年被送进孤儿院,却在十二岁时被抓回去认祖归宗,没有再回来看过她,一直到十八岁高中毕业那一年,这男人才再次出现在她面前,和她念同一所大学,在大学里是风云人物,会玩会念书,女人缘也好得不得了。

他是美国人所以不必当兵,一毕业便接管兰氏财团台湾分公司,三年后接掌亚洲区总经理,又三年,他终于坐上兰氏财团总裁之位。

他忙得要命,常常神龙见首不见尾,她已经习惯他会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模式,心脏被他训练得很好。

喔喔,这倒是。秦梅挑挑眉,又举例道:“那他历任女友呢?”

沈莫语笑而不语。神情还是淡定如常。

“没话说了吧?”他对她的确比历任女友都好,是事实。

“真要说?”

“嗯,我希望你可以给我一个,你身为正常女人却可以对这样的美色无动于衷的理由。说吧,我要听。”

咖啡机里的咖啡香味溢了出来,让室内满满都是香气。

沈莫语深吸了一口气,道:“那是因为……他换女人的速度太快,快到没办法让人比较他是否对其他女人比对我好。”

炳。秦梅快要昏倒了。

懊吧,她承认这个理由可能很正确,但……

“那你有没有想过,你为什么可以待在他身边那么久,却没让他厌烦过呢?”

问得好。

沈莫语笑了,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那就是——

因为她不是他的女朋友,不是他的情人,只是他的青梅竹马,他的好朋友而已。

就因为这样,她才可以在他身边走那么久。

就因为这样,他的心里才永远有个她,不管他的身边换过多少女人,她都可以一直陪在他身边。

“因为我不爱他。”对着秦梅,沈莫语说了另一个答案。说完,她像是吁了一口气,抬眼一笑。“要咖啡吗?”

秦梅瞪着她,摇了摇头,突然没头没脑地道:“我已经仁至义尽了,老板,她根本就不是女人,也许她爱的是女人也不一定,对吧?”

什么跟什么?沈莫语听得一头雾水,正纳闷着,一个高大俊美的身影突然从里头缓缓走出来,就这样像尊贵的天神似的晃进她眼底,震得她发晕……

天啊!兰风?他这个应该还在巴黎滑雪的男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那么,她刚刚和秦姊的对话都被他听见了?

她的胸口一紧,快要没法子呼吸,虽然,她的表面镇定如常,依然抬眸笑望住他。

这男人,永远不改其华丽风,发亮的枣红色皮衣搭在他一八五宽肩窄臀的好身材上,黑色皮长裤紧裹着他笔直矫健的长腿,皮衣底下仅着一件低领白衫,衬着他那微鬈不羁的发、挺直好看的鼻梁,薄而性感的唇,和那双略微细长却勾人的眼,根本就比那走在伸展台上的模特儿还要耀眼万分。

唉,他的模样哪里像是在全亚洲赫赫有名的兰氏财团总裁了?不认识他的人第一眼看见他,绝对会以为他是国际巨星,因为他不只衣着华丽,派头也大,气焰从来也没小饼。

彬许每个人都以为他是天之骄子,才有今日的成就,只有她知道,他从大学毕业之后接掌兰氏台湾区经理,一直到现在稳稳坐上兰氏财团总裁的这六年里,他付出了多少的努力与心血,更别提他在台面下创立了一个不属于兰氏财团,只属于他自己的ML。

他是个很棒的男人,包裹在华丽美丽又带着些许张狂的表相之下,他其实比一般人以为的还要出色万分。

“我不是说过了吗?这个女人没心没肺没肝,我对她再怎么好,她都不会爱上我。知道我的心有多痛了吗?秦姊,如果她真的爱的是女人,以我这绝色,扮成女人也是倾城倾国的,对吧?”兰风摀住心口说痛,明明话是对着秦梅说的,一双狭长魅眸却死盯着沈莫语不放。

沈莫语迎视着这双慑人心魄的眼,看见他眼底深处及挂在唇边的戏谑,所以,方才那段对话其实都是为了试探她对他的心意?

真是够了!她轻抿了一下唇,眼眸一闪,瞬间的小动作全落入兰风眼底。

“生气啦?”兰风伸手拍拍她细致滑女敕的脸,然后把他那张比女人还迷人的俊颜凑近她。“不喜欢看见我?我们已经一个多月没见了耶,你这么冷淡会伤我的心,你忍心啊?”

她的反应是退开些,瞪着他那两片过于好看的唇,就怕它们会突然不小心扑过来贴在她脸上。

“真是过分,沈莫语小姐,我可是每逃诩在思念着你呢,好歹你也哄我一下,让我心情好些,嗯?”他又凑近她笑,漂亮的眼睛灿亮的转着,比天上的流星还令人惊艳。

要不被他迷住,真的很难。

尤其,他老爱亲亲密密的逗弄她,不断的考验她对他这个绝世美男的免疫力究竟有多强。

他是故意的,她知道。因为她始终没有爱上他,让他的男性尊严很受挫,所以一有机会他就会对着她散发他无与伦比的男性魅力,使出浑身解数想要勾引她入瓮。

他似乎把勾引她当挑战。

她却把抗拒他当挑战。

这场仗,短期之内恐怕难有结果。

至少,沈莫语这么以为着,却没料到,有这么一天,她会直接退出战场,而这一天竟这么快就到来……

她的二十八岁生日,照往例,沈莫语盛装赴约,一袭紫罗兰细肩带及膝小礼服外罩一件白色亮面丝质披肩,露出她均匀美丽的长腿、雪白剔透的颈项与性感迷人的锁骨。

她早到了,这是她的习惯,因为不喜欢兰风那双眼盯着她朝他走来的样子,那会让她紧张不安又羞涩万分,然后她可能拐到脚或被地毯绊倒,白白成为他的餐前笑点,这是她绝不容许自己发生的事。

今天,他却迟到了整整半个小时,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正担心的想要打手机给他,门口的一阵骚动让她抬眸——

在门口引起莫大骚动的人不正是兰风吗?这个明明不是影剧界的男人,却常常像是巨星般出场,不是脚蹬着最新款的意大利名牌长靴配皮衣皮裤,就是头上戴顶法国时尚界最时髦的各式各款帽子,不然就是最炫目的领巾或围巾,最最保守,他也会在上衣口袋里搁一条最符合他品味的手帕。

也许这样的穿着打扮,在上流世界里会显得不够庄重,不够有气势,更不像是掌理跨国际财团的总裁,可不知为何,那些时尚界的名品,华丽到让人炫目的衣裳,放在兰风身上就是如此的适得其所。

可能是他本身的美色太过夺目,所以让人忽略了其它,也可能是他浑身散发出来的尊贵霸气压倒过一切,让人只注意得到他这个人,总之,他就是这样一个特别的、巨星般的男人。

沈莫语轻轻勾唇笑了,喜欢在远处盯着他的美色瞧,然后当这男人走向她的那一刻,她真的有种像是灰姑娘获得王子邀舞时的那种荣耀感。

可,有什么东西不同了……

她的眼皮轻轻跳动着的同时,她看见挽着他手臂的女人。那是一个微微含笑,面对目光毫不退缩,一个看似娇羞却仪态大方从容的女人,留着一头柔柔顺顺的黑发,当她仰起那张柔美的脸庞对着兰风笑时,长发还会轻轻晃动出迷人的波浪,像是风中的丝巾一般。

“小语!”兰风看见她了,拉起身边那女人的手朝她小跑步而来,站定在她面前时,还把那女人给勾进怀里,介绍道:“我女朋友,江柔,叫她柔柔就可以了。”

说着,兰风又把脸转回去对他怀里的女人说:“这位是我从小到大的好朋友沈莫语,你可以叫她沈姊姊,莫语姊姊或是小语姊姊。”

江柔甜甜一笑,乖巧的对沈莫语唤了一声:“小语姊姊,生日快乐!”

沈莫语笑着,对她点点头。“谢谢你。”

“不好意思来晚了,因为——”

“路上塞车?”

“不是,是柔柔不知道要穿哪一件衣服来见你,所以就迟了,真抱歉,今天晚上你多吃一点,要什么礼物也尽避开口,就算要我摘天上的星星我也一定办到,嗯?”兰风目光灿亮的看着她。

她知道,说这句话的他是真心诚意的。

可是,她的鼻子却有点酸酸的。

“谢谢。”沈莫语微笑的道谢,下一秒却站起身。“不好意思,我上个洗手间,你们先点餐吧。”

她拿起小小的宴会包快步离开,就算知道此刻的兰风一定紧盯着她的背影瞧,她也顾不了这么多了,她边走边用手摀住发酸的鼻子,就怕下一秒那股浓得散不开的酸意便要逼出她的泪来。

跑进洗手间,她把自己关进一间厕所里,背抵着门,突然笑出了声。

一声接一声,竟怎地也抑制不住,直到她伸手揉了揉笑得发酸的脸庞时,触模到一股异样的冰凉,才知,自己竟然在哭……

炳,可笑,哭什么呢?

不过就是兰风又交了一个女朋友而已,不同的是,他把另一个女人带来帮她庆生。

不过就是这一次忘了带礼物来而已,不同的是,他是因为另一个女人而没时间帮她挑礼物。

不过就是……失去了每年只有他们两个一起庆生的意义而已,这样,真的值得她这么难受吗?

不,她知道惹得自己难过的根本不是这些,而是……

她知道,这女人是兰风交往过最不同的女人,温柔安静而没有任何侵略性,是个大家闺秀,才几个小小的动作她就知道,他把柔柔呵护得很好,对待柔柔的方式也和一般女人不同,他甚至在这么重要的一个日子里,在过去十年只有他们一起共度的日子里,把这个女人带了过来……

是的,她得承认她很不高兴,伤心透了,不管之前她在人前的伪装有多成功,此刻,她根本骗不了自己。

她是在乎他的,很在乎,因为太过在乎了,从一开始就不敢去想拥有他,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免伤心。

结果呢?

他说过,在他心中,她永远是最重要的女人,他的心里一辈子都有她的位置,可是,就要被替代了吧?

这样的认知,让她的胸口疼痛着,连带着从中午开始就空空如也的胃也跟着一块翻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