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呼呼……
曲蒨在伦敦街道上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差点就要因为一口气接不上来而嗝屁下,开什么玩笑,就算她要死,也得先将被人抢劫去的皮包给抢回来!因为邪皮包里不只装着她这回自助旅行的所有旅费,还有她的护照,以及回程机票,说什么也不能失去它。
她从小就乖巧听话,父母要她往东她绝对不敢往西,就连自己的婚姻大事都在她大学毕业那年被安排妥当了,而她还是所有相关人士中最后一个被通知这个消息的。
败生气吗?
其实也不会,因为她知道父母的所作所为,出发点全是为了她好。
对方是个大她八岁,事业有成、个性稳健的男人,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对她也很好,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老实,一点浪漫幽默的细胞都没有。
她相信他绝对会是个好老公,但问题是她当年只是一个才刚从大学毕业的二十二岁小女生,怎么可能这么轻易说结婚就结婚,说嫁人就嫁人?
所以为了拖延婚期,她第一次勇敢表达出自己的意愿,说她想继续攻读研究所,因此为自己多争取到了两年的自由。
可是时光飞逝,岁月如梭,两年的光阴转眼间匆匆又过,这回她总不能再搬出想攻读博士学位的理由,来拖延已经延宕了两年的婚期吧?
终于她还是点头答应了这门婚事,只不过在点头答应的同时,她开口要求希望在结婚前能到英国游学一个月。所以她现在才会在伦敦这数不清的窄巷里钻进钻出,拚命狂追扒走她皮包的扒手。
棒呼呼……站住……你这个该死的小偷给我站住……混蛋……臭小子……你就不要给我抓到……否则一定叫你吃不完兜着走……该死的混小子……
完全没力气叫喊或叫骂,曲蒨只能边喘息边在心里咒骂着。她到底是招谁惹谁呀,竟然会发生这种事,真是快要气死她了啦!
风声在耳边呼啸,狂奔的双脚好像不是自己的,曲蒨觉得胸口有种要爆裂开来的感觉,但她还是没有停下来,也不能停下来。
前方的小蚌儿对这里的地形街道极为熟悉,但是因为腿短的关系,所以即使他一路上左拐右钻的企图摆月兑她的追逐,她仍能勉强紧跟住他而不被甩掉。
绝对不能让他从她眼前消失,她一定要将自己的皮包给抢回来才行,否则她这辈子将会永远失去自主权,以及家人的信任。她一定要把皮包抢回来才行!
棒呼呼……停下来……
为什么没有人愿意挺身帮她拦人,她被抢劫应该是显而易见的事不是吗?为什么就是没有人出面帮她?
棒呼呼……谁来帮帮她?拜托……谁来帮帮忙……
曲蒨心里的哀求还没有乞求完,便突然惊见一个高大身影从另外一条窄巷里冒了出来,一把将前方小蚌儿给拦腰抱起。
“啊!”前方小蚌儿惊叫出声。
“哈哈……”高大的身影反倒哈哈大笑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曲蒨心里打了个突,但却没有停下狂奔的双脚,立刻毫不犹豫的奔向那个高大的身影,以及被他圈抱在腋下的小偷。
“把、把皮包……还给我。”急促的呼吸几乎让她说不出话来,她紧紧的揪住斑大男人的衣服,喘息的说道。
“小杰,你又偷东西了?”
低沉严肃的嗓音突然从她头顶上响起,让她不由自主的抬头看向这名身材高大的男人。
他有着一双蓝色眼珠,黑发,五官鲜明,肤色古铜,和她在街上随处可见的“苍白”英国人有着明显的不同,感觉好像是亚裔混血儿,是个阳光且极有男人味的大帅哥。
不过他现在的模样可一点都不阳光,相反的还充满了阴霾。
“把皮包还给人家。”他对着被他放回地面上的小偷严肃命令道。
曲蒨记得他刚刚叫他小杰,所以他们俩是认识的?
她不由自主的松了一口气,因为看他的表情,似乎对小男生的偷窃行为感到不悦,因此她想要回自己的皮包应该不是难事才对。她在心里忖度着。
“萧兹哥--”小杰犹豫的看着他,双手紧抓着抢来的皮包,倔强的不肯还。
“我不是跟你说过不能再偷东西了吗?你不也答应过我了吗?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我……”
“快把皮包还给这位小姐。”
小杰倔强的抿紧嘴巴摇头。
“小杰,你不听萧兹哥的话了吗?”
“我……”小杰用力的摇头,眼泪从他眼睛中淌了下来。“妈妈生病了,没有钱看医生,我需要钱……”他哽咽的低着头,再也说不下去。
男人怔了怔,在小杰面前蹲来。
“你妈妈生病了?为什么不来找我?”他一边替他拭去脸上的泪水,一边开口问道,温柔的模样与刚刚的严厉判若两人。
“妈妈说不能一直麻烦你,我没有办法才又去偷,我没有不听你的话,你不要生气。”小杰吸着鼻子,以微带哽咽的嗓音说。
“你都叫我什么?”
“萧兹哥。”
“既然你叫我哥哥,我就是你的哥哥,哪有哥哥不管弟弟的事的,以后有什么烦恼一定要告诉萧兹哥,知道吗?”
小杰吸着鼻子点了点头。
“好了,把皮包还给人家;带哥去你妈妈那里,我们必须送她到医院去。”
小杰再度点点头,这才伸手将一直紧抱在怀里的粉红色背包递了出来。
男人伸手揉了揉他的头,接过他手上的粉红色背包,转身面向曲蒨。
“对不起,我代替他向妳道歉。妳先看看背包里的东西是不是都还在,如果掉了什么的话,我愿意替他赔偿。”他将背包递还给她,态度诚恳的对她鞠躬道歉。
曲蒨愣愣的看着他,既没有开口说话,也没有伸手去接他手上的背包。她在想,这个男人和小偷之间是什么关系?他们俩应该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关系才对,可是他却为了小男孩向她鞠躬道歉,而且还要去帮助小男孩生病的母亲,她被他善良而热心的举动迷惑住了。
“小姐,妳听得懂英文吗?”见她一动也不动的,萧兹·林赛微微的蹙起眉头,再次开口问道。
“懂。”她点头,伸手接过背包,
“妳看看有没有少什么?”他说,
曲蒨依着他的话低头打开手中的背包,迅速看了一下里头的重要证件,确定护照、机票都还在之后,她稍微犹豫了一下,随即从背包里拿出皮夹,从里头抽出一百英镑递给眼前的男人。
“这是什么意思?”他沉声问道,脸上有着明显的不悦。
她猜想,他大概误以为这些钱是犒赏他捉到小偷的酬劳吧?
“那孩子的妈妈看病需要钱吧?这是给那孩子的,不是给你。”她平静的解释。
萧兹愕然的看着她,一时间呆住了。
这个女人的脑袋应该没有问题吧?她刚刚才被小杰抢了皮包,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还拿钱出来帮助小杰?
她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人?
“妳应该不是英国人吧?”他问。
“不,我是台湾人。”
“来读书的吗?”
“不,来自助旅行的。”
“照理说,妳的皮包被抢应该会很生气才对,因为里面一定都是必须随身携带的重要物品和证件不是吗?为什么妳不生气,反而还拿钱出来帮助抢劫妳的小偷?”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她问道,美丽的蓝色眼珠中没有怀疑,只有浓浓的不解。
曲蒨眨了眨眼,被他这么一问,自己也呆愣了起来。
对呀,她为什么会这么做呢?
可怜小杰的处境吗?不对,她和小杰素不相识,而且他刚刚还抢了她的皮包,差点把她吓个半死,她可怜自己都来不及了,没道理去可怜他。
那么她到底是发什么神经,居然拿钱出来想帮助他们?
他们?不是小杰,而是他们?
曲蒨看着眼前这个高大帅气的男人,突然了解到自己想帮助的是他们两人,而不单单小杰一人,因为眼前的男人虽然善良、热心,但却不像是个有钱人。
他的衣着看起来有些破旧,头发因过长而随便在脑后扎了个马尾,脚下穿着的布鞋更是布满了岁月的痕迹,她想他应该没有多余的钱可以帮助小杰,所以才会毫不犹豫的拿钱出来帮助他们。
她想完成他的善心,帮助小杰母亲顺利就医。这就是问题的答案,只是她可以老实的对他说吗?这样会不会太突兀又太伤人了?
“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既然知道了这件事,就应该做些什么才对。”她语带保留的说,接着凝视着他问道:“我做错了吗?”
她的眼睛是黑色的,却拥有他前所未见的夺目光彩,美丽得让萧兹·林赛几乎无法直视。
这个女生乍看之下并不出色,因为他认识太多比她更漂亮的女生,可是他却从没见过像她一样拥有一对如此明亮、直率,又充满灵性双眼的女人。
懊漂亮,她真的好漂亮。
“怎么了?”曲蒨被他专注且不知为何愈来愈灼热的眼神,看得有些手足无措,尴尬的伸手顺了顺自己的头发,
萧兹微笑的摇头。“要不要一起来?”
“嗄?”她闻言呆了一下。
“既然想帮忙就一起来吧!”他对她咧嘴一笑,说完随即握住她的手,拉着她和小杰一起朝小杰指示的方向跑步前进。
风声再度在曲蒨耳边呼啸起来,但说也奇怪,这样被一个陌生男人拉着跑的她,竟然没有一丝一毫害怕、担心,或是茫然的感觉,有的只是一种莫名的信任感。
不知为何,她突然有种很强烈的预感,她的人生将会因他而有所改变。
他的名字叫萧兹·林赛,大她整整五岁,但是不管从外表、谈吐,或者行为上却都完全看不出来。
曲蒨一开始以为他跟自己年纪差不多,甚至有可能比她还小,因为他充满阳光又爱笑的脸,感觉起来就像是个大学生,再加上他爱玩的个性,和谈论梦想时流露出来的憧憬模样,更让他像个孩子,所以当他告诉她年纪时,她还真被吓了一跳。
在她的生活中,只认识一个年近三十岁的男人,那就是与她订婚两年的未婚夫张书行,当年她认识他的时候,他也差不多是这个年龄。
但是该怎么说呢?他们俩的个性根本就南辕北辙,是完完全全不同类型的两个人。
因为张书行的关系,她一直以为三十而立的男人都应该像他这样稳健,事事按部就班的照着计划表做,不会浪费时间做一些对自己前途或是改善生活无关的事,简直毫无情趣可言。
可是一个与她刻板印象完全不同的萧兹·林赛,却突然出现在她的生命里。
他是一个年近三十,却充满阳光与浪漫思维的大男孩。
他是一个地下乐团的鼓手,平常除了靠表演赚钱外,还靠写曲,写词贴补家用。他的收入并不是很稳定,但是开朗的性格和脸上的笑容却从没有因此而改变。
他做事从不设定计划,老是随遇而安、随心所欲、随机应变,但却活得比任何人都快乐。
他是一个很不可思议的男人。听小杰说了之后,她才知道原来他也曾经是小杰第三只手下的受害者,结果他却以德报怨,从此挑起照顾他们母子俩的担子,就像他对待自己一样。
抢劫她的人是小杰,结果他却一手揽下所有责任,甚至为了补偿她的精神损失,自愿当她的导游,带她游遍伦敦境内,吃遍所有美食小吃。
一路上他的见多识广与博学多闻更是让她大开眼界。
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她无时无刻不在想这个问题,总觉得像他这样的人才,不应该只是一个没没无闻的地下乐团鼓手,他应该要更显著、更出人头地才对,至少他若去当导游,绝对会是个中的佼佼者。她也亲眼看过他在台上表演时的魅力,就像个天生的巨星一样,他让人完全无法转移目光,就这么不由自主的被他的表演深深迷惑住。
这样的他照理说早该被星探挖掘才对,但结果却非如此。
总而言之,他应该算是一个怀才不遇的奇男子。曲蒨微笑的思索着。
拿着从M.J.Bradleys买来的美味三明治走向坐在广场台阶上的她,萧兹被她脸上美丽的微笑给迷住了,不由得站在原地看了她半响,才回过神来出声打断她的沉思。
“妳在想什么?”
听见他的声音,曲蒨立刻抬起头来,对他漾出一个比先前更加美丽迷人一百倍的微笑。
怦怦、怦怦……
心跳在瞬间大声的鼓噪了起来。
完了!
他似乎听见这么一个声音从他心底响了起来。
他完了!
那声音变得更加清晰了起来,还伴随着几乎可以吓到人的心跳声。
怦怦、怦怦……
完了,他真的完了,虽然他一直告诫自己不能喜欢上她,因为她在不久之后就会离开英国,回到原本属于她的国家去,可是他为她心动的感觉却一点也不受控制。
他是真的爱上这名异国女孩了,这下子真的完了。
“这个给妳。”他突然将手中装着三明治的纸袋塞进她手中,然后转身道:“我突然想起有件事要做,今天不能陪妳了,妳自己好好玩,再见。”说完,萧兹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去。
他的突然离去,让曲蒨完全措手不及,连询问明天他会不会再来找她都来不及开口,就已经失去了他的踪影。
瞧他走得这么匆忙,他所想到的那件事一定很重要吧?他这样匆匆赶去来得及吗?
打开手中纸袋拿出三明治,这个从M.J.Bradleys买来的三明治,其实她昨天就已经尝过了,不过因为太好吃的关系,她才会念念不忘的央求他今天再带她来科芬园走一趟。
张大嘴巴用力咬了一大口三明治,曲蒨慢慢的咀嚼,细细的品味,但却发现自己找不到昨天所尝到的美味感觉。
是萧兹买错了三明治的种类吗?
她低头检查手中的三明治,里头包的内馅与她昨天看到的一模一样,并没有什么不同。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她又咬了一口……
惫是不对,继续咬下第三口、第四口,半晌之后,终于放弃的将吃不到三分之一的三明治装回纸袋里。也许是因为她现在还不太饿的关系吧,她替自己想到了这个答案,还是待会儿再吃好了。
将纸袋收进背包里,拿出已经整整一个星期没碰触过的旅游书。
下午她该去哪里玩呢?她翻看着旅游书想着,思绪却不由自主的飘向了她的外国朋友。
他还好吧?应该没事吧?
坐在旅馆一楼的沙发上,从早上七点等到中午十二点,曲蒨终于接受萧兹今天不会来找她的事实,颓然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走出旅馆,开始今天的游历行程。
西敏区、白金汉宫前的禁卫军仪式、金碧辉煌的国会大厦和深沉宏亮的大鹏钟都是她今天游览的重点。
英国的圣地西敏寺,原本是她最期待去的地方,但因为临时少了萧兹的陪伴,对英国吏只知皮毛的她,到了那里大概也只会被那一堆陵墓、礼拜堂、名人冢和纪念碑搞得七荤八素,所以她决定等改天萧兹有空陪她时再去逛。
币蒙蒙的天空,游人如织的街道,宏伟壮观的建筑,美丽的林荫大道,还有弥漫街头的浓浓咖啡香,英国伦敦给她的感觉始终如此浪漫,一如她第一天踏上这块土地时的感受。
只是景色依旧浪漫,心底那抹无法言喻的感动却已不知所踪。它们昨天明明还存在她心中不是吗?为何只隔了一逃邙已,她的感受会变得如此之多?
她轻叹一声,终于向自己承认这是因为身边少了一个人的关系。
习惯真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在萧兹出现之前,她明明就很享受一个人旅行的感觉,可是才让他陪自己几逃邙已,现在少了他陪伴,不管做什么她竟然都有种孤单与苍凉的感觉。
昨天中午的M.J.Bradleysl二明治之所以感觉不到先前的美味,是因为少了他妙语如珠的佐料,与三明治本身无关。
唉!不知不觉间又轻叹了一口气,曲蒨背起背包站起身来决定去找小杰,看看他妈妈的身体有没有好一点。因为现在的她完全没游兴,与其浪费时间走马看花,不如做些比较有意义的事。
唉!再度轻叹一声,她提起精神朝地铁站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