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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世帝妻 第一章

作者:夏晴风类别:言情小说

第一章

祂是宇宙天地间流动的能量,由至高神圣能量分生而出,万物创始之初祂便存在,祂自由来去,像风一样在广大的宇宙间流动,祂曾是一切、是万物、是无情无欲无识的纯粹能量。

某一天,至高神能深沉无声的召唤了祂,往几度毁灭又重生的蓝色星球坠落,转眼祂流动在云与风、山与谷、海洋与潮流……在星球重生万物间,祂的能量分散又汇聚。

时间没有意义,在永恒里,所有的意义只剩变动。

召唤祂的至高神能将神识吹入,祂被凝聚成一道散发深蓝光芒的能量体,进入星球气层前,一道散发粉色光芒的能量体也落下,令祂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宁静、祥和,以及纯粹的爱。

在这颗星球重生却最混乱的初史时代,深蓝灵识投射进新生男胎,张眼后,啼出有肉身的第一声哭嚎,曾无欲无识的他生出不明的愤怒与挫折,他逐渐失去万物创始之初的记忆,却记得那道散发粉色光芒的纯粹能量……

他渴望着再次碰撞那道宇宙间最美丽的淡粉色能量,淡淡的粉光,却拥有饱满情感。

二十五年后。

文明尚未被建立,人类聚落四散在未因大变动而破碎的完整中土,各个聚落各有领王,为抢夺食物和资源扩张领土,各聚落间连年征战不休。

他带着神识,通晓此处的山岳深谷、大洋流水、风云气流,至圣神能早已将使命写进他身体里。

十五岁那年,他执起自己打造的第一把刀,开始长达十年的征战。

从西方聚落打上北方,跟随他的人越来越多,依凭通晓一切事物的神能,他从未败战,人类称他是天生王者。

统一西北两方数十聚落那年,他年满二十,老早超过缔婚年龄,寻常二十岁的初史人类,多半已有几个孩子。

但他并不急于生子,他晓得他能活过六十,是这时期人类中罕见的高寿,顶多再五年,他便能底定中土,将所有聚落整合成大国。

他的使命是让人类在这片广阔中土和谐生存。

二十岁之前,他不眠无梦,满二十岁后,他开始有梦,需要休憩,他慢慢变得越来越像人类了,神能与神识逐渐减弱,但比起初史人类,他依然强大无比。

每次入眠,他总是看见那道粉色光芒。

日复一日,随着他降生使命逐渐完成,他的梦越见清晰,某种不明的渴望也越显强烈,他想碰触那道光,甚至想把那道光收进来……

收进哪里呢?能收在哪里呢?

他可以吗?

他不知道,他也没再遇见她。

征战第八年末,那一年,他平定南方聚落,于中土偏西北建立第一座都城。

如今,第十年,中土大定,他挥军回都城,人类称他为王。

一直以来,他不曾使用名字,父母在他降世第一年便因聚落征战双亡,久了,他也几乎遗忘儿时用过的名。

他努力回想,忆起曾用过的名,“夏”,他记得母亲曾这样唤他,只是再没有人喊过他的名,如今中土人民皆称他是王。

他率军回都城之时,北方袭来一场暴雪风,上万军兵在回城途中受困,为免军兵因强劲风雪折损,他领着大军绕到背风处扎营。

他站在风雪里,听雪言语,这场风雪约要持续四日,转回搭好的营账,他静坐闭目,细听万物声响,神识在大地之上游荡时,忽然看见一道微微的粉色光芒在风雪间发亮,近在咫尺。

他睁开眼,拔足奔出帐,两名随侍官旋即跟来,其中一名问:“王,何事吩咐?”

他摇头,一声哨音招来爱驹火焰,随侍官见状飞快跨上停在帐外的两匹战马,跟随已跃上火焰的王。

风骤雪狂,几乎看不清前路,雪上蹄印,不消多久便让落雪覆去。

他往西北驰骋,直到一片雪白林子出现,火焰与他心灵相通,无须指令便直奔入林,一刻后,马蹄声歇,他们在巨大神树旁停下,他看见身着淡青衣衫的女子弯伏身躯,似在祈祷。

他跃下马走近神树,大掌贴上树干,感觉古老的能量传上来,他微弯身敬祷,巨树的能量比这颗重生星球古老许多。

淡青衣衫女子起身了,在纷飞大雪里转身望向他,那一刻,他感觉星球寂静,彷佛落雪也凝止,深蓝能量如火焰张扬,粉色能量却如水柔软。

寂静过去,淡青衣衫女子对着他弯身,发出天籁般的嗓音,“愿至高神圣力量永远祝福吾王。”

是她。他们在降世前遥远相视,他成男人、她成女人,他们应该……应该如何呢?

他降世二十五年,第一回起了困惑。

陌生的情绪攫住他,他静默看着她转身拿出磨利的石片,从巨大神树上刨下一块树皮,再朝巨树一拜,感谢巨树同意恩赐。

他听见她与巨树无声交流,眨眼间,她走入风雪里,待他回过神,已无法感受她的能量。

他们身上流动的能量同样古老、同样强大,他晓得她是刻意收敛,让他无法察觉她的去向……

四日后,军队拔营,一路急行返回都城。接下来数十年,他建立都城制度,所有中土住民依天赋编制,从事工匠、猎人、战士等业。

尽避他预知几十代之后,完整中土将经历大变动,土地将裂散于广洋之上,在他手中统一过的子民亦将分裂数族,然而教化却能继续传承,在他之后,人类将产生文字、有系统的语言,不再重度依凭灵觉。

而直到他恢复为能量前,他都不曾忘记那名穿着淡青衣袍的女子,他曾数度派出猎士寻她,却始终未有消息,再也见不到那名女子,成为他最大的遗憾。

当他跨过生死门那瞬间,他突然理解,那份强烈的渴望以及困惑,源于他想得到她,与她合而为一。

于是最后一刻,他决定重返星球寻她,他的使命原在第一世就完成,原可返回为纯粹能量,自由来去,但他选择与她一起重生。

只因他知晓那名女子未来许多世都将在这星球重生,直到人类理解情感,习得付出与奉献。

山脚下的小村落沐浴于橘红霞光里,几户人家炊烟袅袅,偶有几声犬吠响起,黄土路旁孩童三三两两嬉闹玩耍。

她一身烟蓝素淡衣裳,腰间简单系条深蓝腰带,袖子不似寻常女子袍服宽大,反如男子紧束,方便她于药田工作。

刚砍完柴下山的老樵夫见她蹲在药田里除草,走过来打了声招呼,“小娘子。”他放下拎在手上的一捆柴,又道:“妳给的药真灵,比镇上大夫开的药好用吶,妳瞧我这脚又灵活了。这是今天刚砍的柴,要晒晒,等会儿我帮妳搁门前,明天妳自个儿晒上半天就成。”

“葛老爹,您早先送我的已经太多,我都没能用完,别再给我了。”她步出药田,走到他身前蹲下来,“您右脚可否让我看看?”

“小娘子肯帮我瞧,再好不过了。”葛老爹赶忙松下背上一大捆柴,撩起裤管。

几月前他上山砍柴,下山时遇上大雨,山路湿滑,他不小心摔了跤,右脚硬生生跌断,当时镇上老大夫接回了断脚,没想到伤口后来却生出烂疮,老大夫摇头说没得救了,他家那口子又哭又嚎的准备给他裁寿衣,还拜托识字的十里镇大人写了封家书给正在打仗的独子,就连棺材也给找人钉好了。

后来隔壁沈大田的大闺女说,在村后头的山脚边有位种药小娘子,指不定救得了。

那时他已经连着发烧两个日夜,差不多只剩口气,他那口子心想,就死马当活马医了,且沈大田的闺女说,那小娘子不收诊金,药钱也随人意思给,于是她跟着沈大田闺女找到正在药田收药的小娘子,听完她哭啼报过他的伤势,小娘子没二话,立刻奔回自家竹屋拎出一篮药草医具,随两人来到葛家。

据他家那口子形容,小娘子医术之厉害,简直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他妻子跟沈大田闺女那日烧过一锅又一锅水,头一锅水是用来浸泡医具,再来就是用水滚煮干净布料。

他家那口子现在说起那日的事,还心悸手抖的,最叫人害怕的是,听说小娘子用刀挖他脚上的烂肉,刨成一个血淋淋大洞,然后敷上她配好捣碎的药料,再用煮过的干净布料绑紧。

接着几日夜,小娘子多半都守在床边,一日五回的亲手换药,他家那口子负责洗、煮、晒干裹伤的布料,一日三回熬药,药全是小娘子来回自家配的。

本以为离死不远的他,没料过一日夜便烧退,非但如此,他右脚原已发臭的烂疮用上小娘子的药后,竟慢慢生肉收口,他家那口子感激不已,直嚷着挣了钱要替小娘子塑像,当成菩萨拜。

为接他的断脚,家里的钱全掏给镇上老大夫。虽说断脚接回了,可差点没命,小娘子等于是打鬼门关前将他救回,他们却挤不出一文钱给救命的小娘子。

知晓他们已经没钱,她只是笑道:“药草不花钱,都自个儿种的,没关系。”

他醒来后,小娘子隔三差五过来,带药草不说,还会带上几样她种的瓜果菜蔬,甚至是她自溪河捉捕的几尾活鱼,说是吃鲜鱼伤口收得快。

他们俩老唯一的独子去了战场,能不能归家还指不定,这小娘子做的比他们的亲生儿多的多。假使亲儿在,他定要儿子娶了小娘子当媳妇,好好报答人家。

想想她一个女人家,多不容易,不过……这小娘子是打哪儿来的?还有一身厉害的医人本事?

葛老爹慢慢复原后,老想着小娘子似乎是几年前忽然出现的,但到底是几年呢?他也说不出个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