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这样形容自己的弟弟好像哪里怪怪的,但,小伍每次想事情想到出神的时候就会像一只凝然不动的猫,盘踞在某个定点不动,两丸大大的眼睛迷迷茫茫,看起来萌萌的——身为摄影师却被家人禁止拿相机对着小伍,实在是一大折磨。
“小伍,发什么呆?”沈哲伍的四哥沈哲修,一边啃着水梨边喊他。“吃水果啊,老大特地为你买的,一颗要价两百块耶。”
沈哲伍宛若一只优雅的猫咪,脖子微扭,轻声问:“哥,你交过几个女朋友?”
“一个都没有,你哥我到现在都还是处男一枚。我跟你说啊,现在外面坏女人很多,又会劈腿又会骗钱,张无忌他妈说的好,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
沈哲修眼也不眨,?哩啪啦硬是胡诌一通,直到口干该换气了,停下来咽咽口水,这才想起该把事情原委好好问个清楚。
“你是看上哪里的野女人?学校吗?还是什么音乐会之类的?我告诉你,别被那些穿着华丽晚礼服,拉着小提琴,看起来一副公主样的女人骗了,那只是在台上表演,我看她们私底下完全是两码子事吧……”
猫脖子又是一扭。
“哥,我想喝啤酒。”
“马上来。”
沈哲修立刻从沙发上跳起来,冲进厨房里,没一会儿就带着啤酒回来,他抽了张面纸把瓶罐擦了擦,拉开拉环才递给沈哲伍。
“到底是哪个野女人?”
“也不是什么『看上』,就是……”
沈哲伍拿着啤酒罐,像是在考虑能够透露多少,静默了许久,才慢悠悠地说道:“今天遇到一个很久没见面的女孩子,小学五年级夺走我初吻的那个,我今天约她一起喝咖啡,聊了一会儿,觉得很有意思……”
“咳……咳咳咳……”沈哲修当场脸色大变。“你的初吻已经被夺走了?!是谁?什么时候?小五吗?我怎么不知道?”
沈哲伍将一头秀发顺到耳后,仰起脸来,文雅地轻啜一口啤酒。
“哥,我已经快三十了,你不会指望我真的变性成女人吧?”
长长的睫毛,清澈如湖水的目光,缓缓地扫向沈哲修,登时看得他不知所措。
“我我……又没这么说。”沈哲修小声咕哝道。
他们会这个样子,还不是因为小伍是老么嘛!
当年妈妈怀小伍的时候,每次产检医生都说小伍是女儿,害他们家四兄弟都以为小伍是妹妹。那时候老妈最开心了,前面生了四个男的,好不容易终于盼到一个“她”。为了平安生下白白净净的可爱女儿,老妈可是每天都把维他命C当糖果吃,珍珠粉啊,粉光蔘啊,青菜、水果、牛女乃、钙片补得一塌糊涂。
谁知道生下来居然是男的,硬生生从预订的“沈哲舞”变成了“沈哲伍”;更糟的是,除了两腿之间那明显的男性特征之外,其他一切又实在太符合老妈的期待——
小伍啊,打出生就是一个漂亮迷人的婴儿,肌肤又白又女敕,五官又美又萌,活月兑就是个从童话世界走入凡间的白雪公主。老妈大概是打击太大走不出来,有很长一段时间根本把小伍当女孩子养。
他两岁就开始拍广告,五岁就开始学钢琴,从还是个小小孩就开始留长头发,到了上小学的时候,还因为跟连续剧剧组签了合约,不能剪掉头发,特地拜托民意代表去跟校长关说。
小伍实在太可爱了,就连哥哥们也很难怪罪妈妈养育小伍的方式,因此,虽然不大合理,不过……全家人已经习惯这种模式了啊!
想到这里,他突然想起别的,不死心追问。“你一定要搬出去吗?”
虽然他本身并不是太赞同,但,渐渐长大后,他们几个做哥哥的也不禁越来越同情小伍的处境。
若不是老妈实在太过分,小伍根本不需要搬出去一个人住。
但他们几个兄弟商量过也不得不承认,再不把老妈和小伍隔离开来,迟早小伍的心理会产生什么人格变态之类的,所以说……欸,他还是很不放心啊!
“嗯,不想一直依赖哥哥们。”沈哲伍沉静地点头。
“说什么依赖,兄弟之间彼此照顾不是很好?”沈哲修抓抓头。
“女朋友不喜欢。”
“啊?你们已经正式交往了?”
“我是指……哪个女人会喜欢呢?”
沈哲伍看着哥哥手足无措的模样,笑了。
“说来说去还是为了那个野女人喽?快说,她到底是谁?”
“哥,啤酒不够冰。”沈哲伍把啤酒罐递给哥哥。
“喔!我去加,那我帮你倒在啤酒杯里喔!”沈哲修立刻伸手抄过,飞奔到厨房,把剩酒倒进杯子里,加满了冰块再回来。
“有下酒的吗?”
“我去厨房看看。”沈哲修叹了口气,再度火速奔进厨房。
“呼……”沈哲伍幽幽吐息,举起啤酒又轻啜一口。
这天晚上,午夜十二点不到,沈哲修便把“小伍有喜欢的女孩子”一事,透过手机简讯、LINE、E-mail、FB、G+等各种通讯软件,火速传给正在医院急诊室值班的大哥沈哲彦,在律师事务所熬夜的二哥沈哲伟,在警局执勤的三哥沈哲孟,以及正在国外度假的老爹和老妈。
不一会儿,沈哲伍手机、计算机的所有通讯软件同时响个不停。
“是哪里的女孩子?”
“姓啥?多高?多重?叫什么名字?家里是做什么的?”
“那位小姐怎么称呼?”
沈哲伍长长叹了口气。
所以他真的非搬出去不可,在家里简直毫无隐私嘛!
“各位,我只是遇到老同学想起了一些往事,觉得挺有趣的而已,请不要听信谣言。”沈哲伍以LINE群组向全家人宣告。
“老同学?确实是女生吗?”老妈问。
“有没有来过我们家?我们见过吗?”大哥。
“名字,先给我名字再说!”三哥。
“不要,不想说。”沈哲伍送出一个火大的贴图。
事态未明朗之前,他决定暂时对家人保留一部分小细节。
比如,他幼年不懂事时,曾经默默暗恋过她;比如,若还有机会,若时机还不算太晚的话,他很想多了解她些,看看曾经暗恋过的女孩,有没有可能……
“小伍,没搞头的事就不要浪费心思在上面了,你妈叫我这样说。”老爸。
“她在我们医院看过病吗?叫什么名字?”大哥。
“你不用那么早交女朋友啦!”二哥。
“给我她的身分证号码,我查查看。”三哥。
沈哲伍没理会家人的殷殷呼唤,只是独自默默地发起呆来。
“俊爷我毕竟没那么风流,不至于连初吻都忘了,可是,想不到几年不见,你已经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呢!”
她挲着嘴唇轻笑的模样,鲜活明亮地浮现在眼前,甜美得像是圣诞节夜晚的草莓巧克力蛋糕。
俊爷?沈哲伍不禁失笑。她还是那么活泼有趣,扎着长长鬈鬈的马尾,黑T恤、牛仔裤、黑皮肤,跟小时候一样那么帅气。
她现在有对象了吧?有吗?应该没有吧?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