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到家之前,街口的书店老板叫住了正低头走路的朴玉儿,“朴小姐,报章杂志我帮妳留起来了,妳现在方便拿走吗?”
“哦。”朴玉儿退后几步,转身走进店里,要不是老板提醒,她恐怕都要忘记这件事情了,毕竟之前收集的旧报刊都在家里某个角落堆着,买这些不过是为了心安,妈妈的遗言,她多少还是照办了一部分不是吗?
“最近曹氏企业的动作满大的,调整人员配置,和美国公司合作开发新能源项目……”老板一边将整理好的报章杂志从柜子里拿出来,一边说着他所掌握的信息,末了忍不住问上一句:“朴小姐,妳对曹氏企业这么关心,是想跳槽呢,还是有认识的人在里面工作?”
“我只是替朋友收集的,具体原因我也不清楚。”朴玉儿笑了笑,一语带过,“老板,这些多少钱?”
老板也只好笑了笑,收了钱,还问她拿不拿得动。
朴玉儿话不多说,直接将东西抱进怀里,谢过老板后就离开了。
望着她的背影,自认阅历丰富的老板总觉得这个女孩子不简单,背后应该有个很曲折的故事才对。
回到家里,那迭报刊就被朴玉儿直接塞进电视机前的茶几底下,目前为止,她还没有作好看这些资料的准备。
曹氏企业的现任董事长曹远达,就是她那位素未谋面的亲生父亲,妈妈离开他的时候,并未向他告知怀孕的事,所以朴玉儿知道这世上有他,他却不知道这世上有她。
他不可能来找她,而她并不愿打搅别人的生活,就像自己不希望现在的生活被打搅一样,他们本该就这样毫无交集地生活着,他做他的大企业家,她做她的小小厨师。
小时候都没吵着要爸爸,长大了、独立了,怎么可能会渴望父爱,她不想装也不会装,父亲这样的存在对她而言,实际上无足轻重、可有可无。
她不恨,因为她的情绪向来不极端,而且妈妈教导她做人一定要宽容谦和,这件事给她唯一的感觉是麻烦,只因妈妈的遗言表达得很清楚,要她认祖归宗。
对她而言,这件事颇具难度,毕竟爸爸现在拥有完整的家庭,她要怎么认亲才不会引起轩然大波,又要怎么喊出那声爸爸?他于她不比陌生人还熟悉。
她要是会演戏,相认时抱头痛哭一番,之后每半年见上一面、吃上一顿饭,嘘寒问暖、父慈子孝一番就可以了,可是她又不会演戏,她是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人啊。
“哎,想想就烦,老妈啊,再给我一些时间吧。”朴玉儿咕哝着,扭头就往外走去。
戴上手套、拿起工具,朴玉儿按照原计划,到院子里整理她种的那些花花草草,替大株的月季花换盆,为香料植物拔草,将成熟的蔬果摘下放进冰箱……
◎◎◎
翌日,宫彬让秘书把日程排得很密集,连午餐都是在车上解决的,尽避吃的还是鲔鱼握寿司和鱼子酱这种高级料理。
连秘书都怀疑他是不是脑子坏了,往常时时刻刻强调生活质量的总裁,光是办公室里的咖啡机就摆了义式、美式两种,一星期工作五天,天天使用不同产区的顶级咖啡豆,现磨现煮,要不是不方便用火,恨不得用现炒的,但这次是怎么了?
天天光顾同一家饭店,天天神龙见首不见尾,每次加班都跷班,问司机,司机的嘴紧得跟间谍一样,今天又不知道怎么了,连招待外商的酒会都让行政总监代替出席,几项商务合约也都亲自到合作公司签订,挤出大把的时间,不知要去哪发什么疯。
倒不是质疑他的工作能力,而是这样的行为显然不符合他的生理年龄,倒像个陷入热恋的毛头小子,一头扎进爱的漩涡不可自拔。
“刚才那是今天最后的行程吗?”轿车缓缓从园区开出,宫彬瞄了把自己当怪物在观赏的秘书一眼,“别时不时露出一脸呆相,别人看了还以为我们是搞慈善的。”
秘书嘴角抽了抽,敛起探究的眼神,将活页夹双手奉上,说:“这里是关于新开发的环保建筑材料的资料、专家意见,如果投入生产,建筑成本会增加百分之十五左右,但综合效益也将提升百分之三十,目前不排除承包商会对这种材料感到陌生,宁可选择旧产品,所以还请你带回去好好研读一番,明天早上十点将就此议题召开高层会议。”
“知道了,如果有必要,考虑增加营销成本,请明星代言。”如果这种材料有推广的价值,他不介意削减既得利益,只要销售量冲得上去,不论是收益还是质量都能步入正轨。
“是的,营销部提出了三个方案,公关部也有相关建议,报告书都在里面,具体方向,明天的会议上,各部门会用简报来说明。”
“嗯,工作的事就到此为止,到了前面那个路口,你就可以下车了。”宫彬跷起二郎腿,脚尖踢了踢前排,示意司机注意他下的指令。
秘书一脸吃惊地看看他又看看窗外,“总裁,这里超难搭出租车的欸,你该不会在耍我吧?”
“搭不到出租车可以坐公交车或挤捷运啊,我吃饱了撑着耍你玩啊,你又不是猴子。”宫彬说完就开始闭目养神,待会见了朴玉儿才有精神应对。
司机果然在路口停车,秘书只好讪讪地下车,目送他们绝尘而去,心中不禁月复诽。
“老板,去老地方吗?”虽然已经在前往饭店的路上,但行事严谨的司机还是问了一声。
“差不多吧,饭店东边不是有座展览馆吗?在那边的广场停车就好。”这点距离不至于招人口舌吧?
“好的。”
“到之前十分钟提醒我一下。”按他的计算,那时她也快下班了,发简讯让她过来会合就可以了。
“好的。”司机听完认真地开着车。
在宫家待了近三十年,他对宫家人的脾气了如指掌,尤其是宫彬,他几乎是看着宫彬长大的,这孩子心思深沉,看起来没什么烦恼,学习工作、吃喝玩乐两不误,实际上却怕无聊、怕寂寞,怕失去动力、怕失去信念,有时看他一脸迷茫地看着天上的飞鸟,好像很渴望自由,羡慕那样的平凡。
可是宫彬的身分地位,让他注定被许多规矩束缚终生,他的路不需要自己开拓,他的路很宽阔、很平坦,但走起来也很容易让人烦躁不安。
难道这辈子就这样了吗?明明天宽地广,有着无限的可能,为什么只有他必须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
◎◎◎
二十分钟后抵达目的地,宫彬站在车边等人。
他戴着墨镜,掩去了眼中的深邃,衬托出逼人的英气,剪裁合身的衣服勾勒出刚柔并济的线条,这副模样在他看来再平常不过,可看在别人眼里却比红毯巨星还要闪耀。
当然路人也只敢饱饱眼福,不会靠近他,因为云泥之差就摆在那里,不用别人提醒也知道,那是一朵云、一颗星,再怎么伸手也构不到,更别说那一身不怒自威的气势,就算是脑残也不敢越雷池一步。
路人只见他突然举起手晃了晃,而后自然而然地顺着他招手的方向看了过去,是在和那个有着一双长腿的清纯美女打招呼吗?
那个美女的穿著不是特别奢华,衣着款式简洁清新,很衬她粉女敕的肤色和可爱的气质,脸上略施薄粉,为的不是锦上添花,而是为了让她显得更成熟些,那双黑白分明又水润润的眼睛,很容易让人误以为她还未成年。
果然俊男自有美女配,路人纷纷收回目光,继续走自己的路。
“宫先生,只要有你在就像开了聚光灯。”朴玉儿将平跟凉鞋踩得哒哒直响,走到他面前,一副恨不得一脚踩在他名贵皮鞋上的发威小猫样。
“妳也差不多,只是妳从来不看周围罢了。”看她走路真的很有趣,她眼里只有路,人只是会动的电线杆而已,就像上次她带他去吃饭,只顾自己一直走,拉着他穿梭在只容一个人通过的巷子里,他的脑袋差点撞在电线杆上。
“是吗?我可没你那么高调。”朴玉儿一脸鄙夷,根本不信他的话。
“就妳这情商,不知伤过多少男人的心。”宫彬取下墨镜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
她长得好看是毋庸置疑的,但明显不足的情商也同样让人跌破眼镜,你跟她谈爱情,她会跟你说友谊还是细水流长比较好,你再说,她就把你当成病人看待,觉得你找错了人,不该找她,而是该去看看心理医生了。
“怎么可能,追我的男生两只手就数得出来,而且他们很快就找到了真爱,感觉他们都拿我当烟雾弹。”朴玉儿扳着指头回忆道。
那些人比宫彬还怪,虽然一开始都信誓旦旦,扬言一定要追到她,但接触过几次后,她都还来不及记住他们的脸长什么样子,他们就已经交女朋友了。
“哈哈!”宫彬笑得肩膀都开始颤抖,“谁教妳一副好欺负、惹人怜的模样,熟悉之后才发现妳说话直接,常常不给人台阶下,做事果断,能力又在他们之上,不够温柔、欠缺风情,不管来软的还是硬的,都很难攻克妳这座伪装成火山的冰峰,在妳那里除了屈辱,一点便宜也占不到,那些没用的废柴自然就找别的女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