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初蕊想了想,才道:“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小女子谢过公子再造之恩,若公子不嫌弃,还请公子赐小女子一个新名字吧!”
“好个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任仲了然一笑,走到一旁的药箱拿了个东西来到苗初蕊身旁。
“这味药材的名字叫『独活』,望姑娘此后一生自己便是自己的依靠了。”任仲说着,在苗初蕊手里塞了块小小的药片。
苗初蕊看着那块药片,眼角含泪地道:“小女子谢过公子。公子的大恩大德,小女子无以为报,只有来生……”
“且慢。”任仲手一抬,“在下另有一事想告诉姑娘。”
“小女子洗耳恭听。”苗初蕊道。
“姑娘,妳受伤甚重,这几日好几次在下都以为妳可能就要挺不过来了,没想到姑娘皆坚强地度过,令在下十分佩服。”任仲说着身子一揖,“由姑娘这几日情况来看,在下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为母则强吧!只是……”任仲说着,犹豫了会。
接下来他要说的,绝不是任何一个准母亲愿意听到的话。
“公子请说。”
“姑娘妳全身筋骨,甚至脏器受损,特别是妳的骨盆碎裂骨折,如今姑娘月复中胎儿尚小,来日胎儿长全了,对妳母子皆有很大的风险。”任仲道。
其实在为苗初蕊诊治之后,任仲便一直啧啧称奇。
本依苗初蕊的伤势之重,能救活回来便已是极难之事,更不要说她骨盆碎裂,早该是保不住胎儿才对,只是没想到她月复中的胎象虽不稳定,可此刻胎儿却仍紧紧依附着母体,努力求生。也不知是母亲的执念太重,还是这孩子生命力异常旺盛?
“公子的意思是?”
“姑娘,妳怀着这孩子,母子均安的机率很低,大约六、七个月大时,胎儿便会压迫妳的骨盆,十分危险!况且……今后姑娘独自生活,带着个孩子也多有不便,所以是否……”任仲斟酌着用词。
“不!”知道任仲的意思,苗初蕊毫不犹豫地一口回绝。
也许除了自己之外,没有另一个人为她月复中孩子的诞生感到欢喜,但自从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之后,这孩子早已经成为她活下去的最后一丝依恋。
“我决不放弃这个孩子。”苗初蕊坚定地道。
“姑娘……”任仲还想再劝。
任仲不是无情之人,这些年来也看多了妇人对子女的执念,但身为医者,他仍是以安全性为第一考虑。
“公子……这孩子已是我唯一的亲人了……与其要我放弃他,自己活下去,我宁愿跟这孩子一起走。”苗初蕊眼眶含泪地道。
见苗初蕊如此坚持,任仲最后也只能幽幽一叹,“唉!妳又是何苦呢?”
知道任仲是放弃说服她放弃孩子了,她感激地道:“小女子在此谢过公子。若真是有个三长两短,那也是我们母子福薄,绝不是公子的错……”
任仲打了个手势让苗初蕊不要再说下去,只道:“我知道了。这段时间便由在下来照顾姑娘吧!虽然在下的医术与尊师相较仍然浅薄,但比起一般民间大夫,应当是不差的。在下必定极力保全姑娘与妳孩子的安全。”
苗初蕊从没见过这样无故对她好的人,又想起骆书丹的冷漠,泪水不禁又滑了下来。
今日竟是一个陌生人都待她好过于他!这个事实让她一阵心酸。整整三年的婚姻,如今回头,竟觉如同一场笑话。
知道自己此刻无依无靠,若是没有人照料,定然保不住肮中胎儿,苗初蕊只好道:“小女子承蒙公子救命之恩,本已劳烦公子诸多,不该再给公子添麻烦,无奈此时无依无靠,却又舍不下孩儿性命,只好再厚颜接受公子照顾,公子大恩大德,小女子来世定然……”
“姑娘,快别这么说。”任仲向来不爱来世回报这种誓言,赶紧打断了苗初蕊的话,“妳我相遇即是有缘,在下助人也从不是为了要求回报,这话以后休说。接下来姑娘只稍放宽心休养便好,一切事,在下必会处理。”
任仲说完,给苗初蕊盖好被子,吩咐她好好休养后,便又端着刚刚放在桌上那碗打胎药离去。
苗初蕊月复中胎儿已有三个月大,若要打掉的话已是极限。这几天任仲见苗初蕊总是昏迷不醒,知道这样下去,肯定母子一个也活不了,故而打算先斩后奏!却没想到苗初蕊却像是感受到月复中胎儿面临危险,竟在此时突然醒过来。
若是苗初蕊再晚一刻醒来,一切大概就无法挽回了吧!任仲边想着。也许这样的机缘,更是注定这孩子必须留下来!而自己既然已经帮了一把,干脆就好人做到底,送佛送上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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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业南迁至官州之后,骆夫人为了苗初蕊落水失踪一事而伤心病倒,同时因家中少了苗初蕊打理,内外一切都需骆书丹事事亲力亲为,故而这阵子的忙乱比起骆宛行突然身故时有过之而无不及。骆书丹因为过于忙碌,也只好将原本纳妾一事一延再延。
苗初蕊在的时候,骆书丹并没有发现,直至此刻才知原来苗初蕊竟为他们骆家付出甚多。
原来,早在他未曾发觉之际,她就已经为了成为他的妻、他骆家的媳妇,而暗中做了那么多事了吗?
看着原本都是由苗初蕊掌管的家中账本,骆书丹有些失神地想着。
手中的账本条理清晰,每笔帐记列清楚,有时款项的旁边会用绳头小楷写上短短几句备注。然而不论是账目本身便还是小字备注,其字迹皆是端正秀美,流畅优雅。
原来她写了一手好字吗?望着账本,骆书丹不禁想道。
骆书丹虽称不上镇日流连花丛,但亦是情场老手,有些青楼女子并非只单纯以色待人,而是以其他才华彰显自身价值。骆书丹就曾遇过一名青楼花魁以书画双全而闻名,也见识过她笔下一手好字,但如今对照其手中账册,却只觉两种风情相异,竟难分高下!
还记得那日他与一众人等到青楼玩乐,众人轮着吟诗、行酒令等风雅游戏,请了那青楼花魁提笔作记。
那天骆书丹喝得多,那花魁花名叫什么已经记不得了,也记不太清她的容貌,但酒醒后,怀里绣帕上那一手好字,却强烈地吸引着他再度造访美人。
如果他是先见过她这一手好字,那他也会想见她吗?望着手中账本,骆书丹乍然想到。
答案是毋庸置疑的!今日不说她的容貌不是他所喜爱的类型,就算她其貌丑恶,他待她也不至如此……好歹,当个红粉知己已是绝对可以的。
想到这里,骆书丹心中不禁五味杂陈。
一开始吸引他目光的,是她的字!可后来便不只这些了。
南方湿热,天气与北方住起来大不相同,骆书丹只好让人请了裁缝的师傅过来,将一家上下所有人的衣物鞋袜全部重做。
穿着名师裁缝的新衣,骆书丹只觉怎样都不舒坦,后来方知原来他以往的衣物用品,全是苗初蕊亲手缝制。
当时骆书丹还想着,不过就是件衣服,穿久就惯了,而没有多加注意,可这衣服穿不舒坦容易习惯,鞋子穿不舒坦可就是件大事。
不得已之下,骆书丹只好拿着苗初蕊缝制的旧鞋,让鞋匠照着缝制。事后,鞋匠不断夸苗初蕊手工细微,切缝完美,更贴心的是,她还在容易摩擦的部位加了衬里,又在脚弓处缝了软垫,使得穿上它的人再怎么长时间穿戴也都舒适,甚至连长时间站立时也能减少疲劳感云云。
这样的衣鞋,骆书丹不知穿了多久,却直到这时才晓得原来自己长久穿在身上的一针一线,全都是苗初蕊的心意。
如果一切只有如此,骆书丹心中的愧欠或许还不会那么深,然而事情又并非仅此而已。
隔了两个月,骆书丹发现自己平素熬夜时喜爱吃的几道点心已经许久不曾吃到了,看着碟中由当地最大酒楼买回来的松糕,骆书丹眉头微皱。
当地最大酒楼“溢香轩”卖的松糕几乎可以说是官州特产,还有传言说来到官州没吃过溢香轩的松糕,就等于没来过官州!还是连皇宫贵族甚至是皇帝老爷尝过都赞不绝口的美食!
可再多的赞美,也改变不了它不对骆书丹胃口的事实。
溢香轩的松糕香甜顺口,甜而不腻,一口咬下去软软糯糯的香甜口感立即溢满口腔。骆书丹可以理解它有名的理由,但一地有一地的喜好,而显然的,这南方点心并没有很得骆书丹心意。
强压着丢脸的感觉将服侍的婢女叫来,让她去问大厨为何不做以前给他当消夜的那些点心?待婢女回来,他才知以往他爱吃的几道消夜,不论咸甜,几乎都是苗初蕊做的,特别是他特别爱吃的八宝糕、龙凤球、五香卷饼等等,还是苗初蕊配合他的口味研发,只有她才会做的菜色。
时间过得愈久,他才知道原来她对自己竟是如此细心体贴!原来早在不知不觉间,她就已经融入了他的生活之中。
骆书丹想,不禁有些感慨。
苗初蕊落水至今转眼已过数月,他也已经天昏地暗的忙了数月,好不容易才能松口气的同时,脑中亦出现了许多以往不曾出现过的想法。
那天苗初蕊落水,他还暗中窃喜终于能够摆月兑她了,可今日回想起来,才觉未免过于冷酷!
即使讨厌她的容貌,即使厌恶她以自己正妻自居,但好歹她是他的女人这一点不会改变。
因为他的冷落,派去寻他的人想必不会怎么尽力,当地官府怎么熟识地势,要在河中捞个人也说不上容易,都已经过了那么久,那人想必回到自己身旁了吧?
此刻又想起同一件事,骆书丹的心里已无快意,反而隐约感觉像有什么扎着自己心口。
其实当初不该这样对待她的,如果一开始跟她说明白,将她打点安置妥当,两人相敬如宾,互不干涉地度过一生也是可以的。
说到了底,终究还是自己亏欠了她!
骆书丹感叹一声。
即使今天她不曾为他付出如此之多,他也不该苛待她的。如果还能重新来过,他虽然无法喜爱她的容貌,但他愿意善待她,只是……
如今说这些也都太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