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方子博十二岁那年,他家对面搬来了一对老夫妇。
那对老夫妇年纪很大了,光从外表看来,至少也有五十好几,膝下却只有一个跟他同年纪的女儿。
他想,这应该就是所谓的老来得子吧?
只不过,老夫妇虽然对这个独生女是宠爱了点儿,可她倒也不会骄纵到哪去。女孩个性活泼外向,乖巧有礼,见了人总是笑容满面的喊“伯伯早”、“阿姨好”的,嘴巴甜得不得了。
跟他这个冷漠自闭、惜字如金的死小表完全不一样。
起初,他觉得那个小女孩心机很重,简直就是生下来讨大人欢心的恶魔,所以,他其实很不喜欢那个叫做周昕瑞的女孩。就算整个乡里的大人们几乎都被她给征服了,他就是没办法喜欢她。
另一个更让他对她感冒的地方,则是她的眼神。
哦,别误会,她的眼睛很漂亮,真的很漂亮,只是他不喜欢被那双澄澈晶灿的眼眸给盯着瞧。
之所以不喜欢,是因为他常会有一种错觉——总觉得站在那儿盯着他的,不是一个十二岁的女孩,而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大人。
以自然科学来解释的话,她的眼神就像是一把火,而他本身就像是一块冰。没有任何一块冰喜欢被火把接近。那就是他当时的感受。
好死不死,升国一那年,他俩被分发到同一班,她还坐在他的前面。
“嗨!”女孩落落大方,回头主动向他打了招呼,“我叫周昕瑞,住在你家对面。你应该记得我吧?”她毫不扭捏地对着他伸出了右手。
他则默默地盯着她的手掌,考虑了足足有五秒钟。终于,他伸出了手,握了握她,然后放开。
“记得。”他淡淡应了这么两个字。
掌心与掌心的触碰,让他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那是什么?他说不上来,只觉得全身上下的细胞好像都被她那纤细的手掌给吸引了过去。
他甚至觉得不够,他想握得更紧、更牢……
这样的欲念太过莫名,并且令他惊骇,于是他将原因归咎于——因为他从未牵过女孩子的手。
所以过了几天之后,他私下问了一名在课业上还算谈得来的女同学,说:“我可以握妳的手吗?”
女同学双颊骤然绯红,娇羞地点头同意。
只是这一握,推翻了他先前的猜测。女同学的手,就只是手、很平常的手、一般人类的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的胸口里没有涟漪,毫无波澜,一如他过往里的每一天那般平静。
“好吧。”他放开那位女同学,叹了口气。
“……欸?好、好吧?那、那那那是什么意思?”前一秒还沉浸在粉红色气氛里的女同学愣住。
“我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话还未说完,啪的一声,热辣的掌痕已经印在他的脸上。
“方子博,你太过分了!”女孩顿时觉得受辱,羞愤起身离开,之后再也没跟他说上一句话。
从此,方子博就明白了,周昕瑞对他而言是一个不能触碰的存在。
她的视线让他想逃;一个友好的握手就让他心神不宁。那,接下来呢?她还会在他身上变出什么化学效应?
他一点儿都不想在自己的身上实验。所以他佯装近视、看不清楚黑板上的字,向导师请求换到第一排的座位,其实只是为了逃离以她为中心的九宫格而已。
可惜,周昕瑞也不是省油的灯,她开始发挥她不可思议的缠功。
一开始以课业为由,接下来的借口则是千奇百怪。渐渐地,他似乎开始习惯了“她追着他跑”这件事,也慢慢地了解到这个女孩其实没有心机,心肠也不坏,她只是怪了点而已。
怎么个怪法?
例如,她会自言自语——这是最明显的。甚至她的自言自语不是自问自答,而是坐在那儿,好像对着一个隐形人说话。为什么他会知道?因为他曾经不小心在后操场目睹整个经过。
起初,他以为她大概是加入戏剧社,自己在那儿背剧本,可事后证明她不是;而且这样的状况也不是只有一、两回。
其次,她随身会带着一只铜制怀表,古色古香的那一种。
跟他们差不多年纪的学生,每个人的手表通常都是电子表,巴不得都是拿出来比酷、比炫的,除了她,谁会带个古董怀表在身上?
很多时候,他会见她静静坐在树下发愣,然后盯着那只怀表好像在想着什么事情。他很想问她在想些什么,可他生性不爱过问别人的私事,所以总是想想而已,从来没有行动过。
总而言之,她真的是个很怪异的女孩,怪到即使她有张足以成为校花的脸蛋,追求者却始终少得可怜。
他曾经在无意间对她说过一句话。
“妳的行为举止这么怪,不怕没人敢追妳吗?”
她却甜甜一笑,迎上他的视线,泰然自若地回答他:“如果追我的人不是你的话,就算来了一百个、一千个,我也不想要。”
那是她第一次向他表白,却是如此赤果,毫无遮掩。她的脸上甚至没有任何一丝羞赧之意,彷佛这样的调情言语,她已经说过了不下千百次。
所以他从来没有放在心上,只当她是在捉弄他罢了。
国中毕业之后,方子博不负亲友的期望,考上了北部的第一志愿。
周昕瑞一得知这个消息,二话不说,立刻掏出了爱相随的精神,同样选了台北的学校。
不过,她选的是一间烂到不可思议的学校,就是那种根本不需要经过考试,付了钱就能进去读的那一种。
方子博很震惊,完全不能理解她在想什么,他更不能理解她父母怎么会同意这种事。
“周昕瑞!妳疯了吗?”他故意在她回家必经的路上堵她。
“嗄?什么?”她从脚踏车上跳了下来,一脸状况外。
“反正都是烂学校,妳有必要特地去选台北的吗?”说穿了,他只是不想扛她这份责任。他知道她是为了他而选了那所学校,但他不想当那个“原因”。她凭什么把这么重的担子丢给他?
“哦,你说学校的事啊?”她懂了,笑了开来,丝毫不以为意的道:“就像你说的,反正都是烂学校,我当然要选一所离你愈近愈好的呀!”
“妳——”他闭了眼,深呼吸,脾气差点儿就要上来。“妳能不能理智一点、成熟一点?我不是妳的谁,妳也不是我的什么人。妳为了我选了那么远的学校,难道妳不觉得自己将来可能会后悔吗?”
“不会。”斩钉截铁。
“……妳会不会太有自信了?”他故意挤出瞧不起她的口吻,“妳现在才几岁而已?十五?十六?可能两个月后妳对我就没有兴趣了,到时候,妳会不会笑自己傻,为了我乱选学校、为了我随便决定妳自己的未来?”
她沉默不语,只是凝视着他。
方子博以为自己的劝说起了作用。岂料,才刚庆幸不到两秒就被打消了念头。
“安啦,我不可能会后悔的。”她的语气极轻,没有激动、毫无波澜,与他那咄咄逼人的质问呈现了极大的反差。
她还是扬起那抹“天崩地裂我仍逍遥”的笑容,又道:“其实呢,我等了你很久、很久了,怎么可能区区几年就动摇我的决心?”
“很久?”方子博嗤笑,冷哼,语气里充满了轻蔑,“很久是多久?了不起三年而已,三年对一个正常人类的寿命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小段。我到底是哪一点值得妳这样子跟着我?”
她静了几秒,再一次跨上自行车,一副就要闪人的样子,临走前,她抬起头来望着他,“我要你想起我是谁,就只是这样。”
一听,方子博顿住。想起她是谁?她到底在胡说八道什么?
半晌,他回过神来,抬手抹了抹脸,道:“好吧,是我笨,我不该期待妳会像个正常人一样认真跟我讨论这件事。”
“我是很认真啊……”
“随便妳,妳高兴就好。”语毕,他转身就走,没有回头。
就这样,她又“若无其事”地缠了他三年。
他倒也没想过要去制止她,他已经很了解她了,知道说了也没用,何必浪费唇舌?
更何况,现在他所就读的学校里,全校师生都以为她是他的女朋友,正好替他挡去了不少桃花,省去了许多麻烦。何乐而不为?
方子博从以前就一直很有异性缘,长得清秀,成绩优异,加上他身上那股与生俱来的酷劲,让他打从升上国中开始就有收不完的情书、小礼物。
但他很讨厌处理那些事情。尤其是每拒绝一次告白,就要面对一次哭哭啼啼,还要回答N次的“为什么你不喜欢我”……他觉得那是全世界最难解的申论题。
所以他任由周昕瑞来校门口等他,任由别人误会他俩的关系。
放学的时候,她会替他买晚餐过来,然后两个人就这么肩并肩坐在操场外围共度短暂的时光。通常,他会一边吃饭,一边预习着课后辅导要上课的内容;她则是心满意足地盯着他看,好像他的脸比她手上的那盒饭还香。
“妳都不用读书吗?”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这么问。
“我读的是烂学校,只要我不打架就可以毕业了。”她居然这么回答,而且还答得理直气壮。
“……”这答案很令他无言,却很接近事实。所以,他只是耸耸肩,然后低头继续看他的书。
“还有,明天开始我不能再帮你带晚餐过来了。”
突来的一句话让他僵愣住,他的脑袋停滞了三秒,然后轻咳了声,故意不抬头看她,只是淡淡地回了句:“妳终于想开了?”
“不是啦!”她苦笑出声,“因为我要去打工。”
“为什么要打工?”
“因为私立学校学费贵,加上住宿还有一些生活开销……我想说打工应该可以帮我爸妈分担一点。”
方子博挑了眉,抬头看了她一眼,道:“早就叫妳不要来台北的。”虽然这不是他的本意,但他就是忍不住要损她一下。
“我又没说我后悔。”她嘟着唇,故作不悦。
那模样很可爱,看得他胸口莫名一紧。他意识到了,赶紧别开目光,将视线摆回课本,试图抓回自己的注意力,可惜效果不太好,他的感知仍然停留在她身上。
直到他发现,自己居然在同一段文字上重复阅读了三、四回仍不知所云之后,他终于受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