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新锦又拿起抹布,擦上另一间办公室的门牌,看出不是薛睿渊的办公室后,瘪瘪嘴巴嘟囔着,“又不是……”
“不是什么?我能为妳效劳吗?小姐。”
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吓得慕容新锦往后一退,却撞上了站在她身后的人,背部传来厚实的质感,她赶紧向前走一步,转身便看见妖孽一样的脸出现在她眼前,近在咫尺,他两手撑在墙上,正好形成了一个禁锢她的牢笼,她像是被灌了几瓶酒一样,脸颊倏地红了。
韩酌觉得很满意,笑容更是灿烂得可以,他慢慢俯身,脸稍稍靠近,让自己的气息若有若无喷洒在她脸上,一个不算过于亲密但明显暧昧的距离,“小姐好像有点面熟,我们在哪里见过吗?”
这样的搭讪一点创意也没有!假如她不是与他靠得那么近,假如她真的没见过他,假如她没有扁了他,她或许会一把推开他,然后骂他调戏良家妇女吧。
但是现在问题是她心虚呀,她就怕自己一个不注意,就让他不小心想起了她。
慕容新锦小心翼翼地傻笑着,“我每天都在这里上班,见过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吧。”她不知道他的身分,只能响应他叫自己的称呼,“先生?”
慕容新锦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一步,想稍稍拉开自己跟他的距离,却没想到一下子就靠上了身后的门。
“哦,是吗?”韩酌笑容很坏,她的小动作他全都看在眼里,丝毫不放过她,又往前一步,“可是我说的是这个。”
韩酌低头毫不掩饰地看着她雄伟的胸部,这样的尺寸除非是人工的,否则绝对罕见,看看这件端端正正的制服衬衫,被她穿得四射,胸部的扣子绷得紧紧的,像是稍稍用力就可以扯飞扣子,“这么醒目,我怎么会认错?妳说是吗?小姐。”
说着他整个人就往她身上压。
“你下流!”慕容新锦心头一慌,顾不得其他就用力推开他,她别过红通通的脸,有点尴尬地说:“你别一直叫我小姐,我们是在俱乐部见过一次,但我真的不是小姐。”怪只能怪自己特征太明显了,她欲哭无泪。
韩酌“嗤”的一声笑了,真有趣、有意思,他一只手捏上她的下巴,把她的脸扭过来,“那更好,我喜欢干净点的。”
慕容新锦被他激得一把拨开他的手,眼中饱含怒火,“我也喜欢干净点的,先生。”
韩酌含笑眨了一下眼,笑得魅惑,“真高兴我们达成了共识,今晚我会让欢场的人把包厢打扫得干净一点。”他动作迅速地凑上她的脸颊,偷香一个,大手也顺势从细腰滑落到丰臀。
“你……”慕容新锦有点恼怒,脸颊也越发地红,她有点暴躁,气急败坏地冲他说:“你到底想要怎样?我那天只不过是撞了你的头一下而已,哪里惹到你了?而且要不是你一开始就对我动手动脚,我也不会这样,我也很痛的好不好?”
“哦,这么说来还是我的错了?”看着她在自己怀里生气的样子,韩酌居然觉得心情更加愉悦,“嗯,是我错了,我不该把一个穿着像小姐的淑女错认成小姐,真是非常抱歉。”一点也没有道歉的诚意,他的大手还在她的臀部上磨磨蹭蹭。
“喂!”慕容新锦像是准备要暴走一样,警惕地拍开他的手,“我不玩这个,你找错人了,我不是圈子里的人。”她曾经听说那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名流们都有婬秽的圈子,一开始她还笑说有点夸张,但现在看这情况,大概真的是事实。
“嘘。”韩酌的手又摆回墙上,不再碰她,但身体却一点也没有退开,他好看的桃花眼含笑地看着她,“脾气真不好,说话这么大声,不怕被人发现?”
“你走开,我没有话要跟你说……”
“哦,没话说吗?”他大手又模上她的纤腰,顺手一掐,刚好碰上了她敏感的地方,她立刻摀住嘴,挡住了差点就月兑口而出的尖叫。
慕容新锦挫败极了,她压低声音咬牙切齿地问他,“你到底想怎样?”
“我还没想好,妳继续保持这么有趣的状态吧。”
慕容新锦恶狠狠地盯着他,“你是不是有病啊?”
“是啊,有性病,妳要不要试试?”他轻佻地捏捏她的下巴,嘴角还噙着一抹不正经的笑容。
“你去死……”
慕容新锦还没说完的音节被吞下了,韩酌抬起她的下巴,覆唇压在她的唇上,她还没反应过来便已被他攻城略地,城池失守了。
韩酌坚毅的薄唇婉转吻着她,把她的唇吸吮得红肿,放开她时,她还是一副呆呆愣愣的样子,惹得他想直接把她打包,拐回公寓算了。
他含笑用拇指抹了抹她嘴角一点晶亮的湿意,“今晚来欢场,嗯?我等妳。”大手从她身上撤回时,像是拿起什么收了起来,而慕容新锦的魂魂已经被震到九霄云外了。
◎◎◎
从盛世出来后,慕容新锦的脸一直有退不去的红潮,嘴里一直念着,“天啊,太吓人了,所谓男色误人说得真不假。”她捂着自己正在怦怦直跳、静不下来的心脏,又继续说:“还好我定力高,不然早就被拐了。”说完还拍了拍自己的胸部。
虽然她看起来没什么异样,其实心里早就郁闷死了,天知道她为了弄一套盛世的清洁工制服有多艰辛,天知道她在那两个凶神恶煞的警卫面前晃进去时,心脏跳得多厉害,她都感觉到呼吸困难了,看着那两个警卫满脸横肉,盯着她的眼神像是想要将她生吞活剥一样,她两条腿软得跟面条有得比,差点就晕倒在盛世的大厅中央了。
她那么努力,却还是被那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禽兽破坏了全盘计划,他妈的!她都忍不住要骂脏话了,怎么每逢重要关头,他就突然冒出来,上次在欢场就这样,这次又是这样,她难道是上辈子跟他有仇?是抛弃了他还是杀他全家了?
慕容新锦越想越愤懑,越想就越生气,激动得她想要踹那个臭男人两脚。
她低着头走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来不及注意就与奔跑而来的人相撞,跌倒在地上。
“喂,妳怎么搞的,看路啊!”那人朝慕容新锦骂了几句,似乎很赶时间的样子,急匆匆地跑了。
“什么嘛,明明就是你在跑啊。”慕容新锦捂着撞得发痛的额头,慢慢站起身,又拍了拍身上的衣服,“最近衰透了……咦?我的手机呢?”
慕容新锦模了模口袋,软塌塌的,完全没有手机存在的迹象,她把口袋里的东西全掏出来,发现手机早已不翼而飞了。
“难道刚刚那个人是小偷?”她又疑惑地看着自己右手拿着的钱包,“但我的钱包在这呀。”
难道说她的手机被韩酌那个禽兽扒了?那个时候……
慕容新锦圆脸皱了起来,天啊,想起那只禽兽跟她说的话,她只觉得人生真的一片灰暗。
好吧,既然手机被扒已经成为事实了,那她也只能按照韩酌说的,到欢场去找他了,谁教她没有在计算机上备份呢,谁教她把太多重要的数据、各种辛苦查来的名人联络方式都储存在手机里……
就像那句话,生活就像被,既然无法反抗,那就学着享受吧,慕容新锦算是这句话的忠实拥护者,每当她在工作上受委屈时,她总把这句话想个两三遍、读个四五遍,然后再坏的心情都烟消云散了,这算是一种自我减压的方式吧。
更何况欢场的环境比起其他夜店已经好太多了,单单看化妆室里的装饰摆设就能看出,来这里的人都来自上流社会,那么气派的室内设计、那种低调的奢华,即使只是一个小小的细微之处也是巧夺匠心。
慕容新锦看着化妆室里的大镜子,又再次把那句话大声朗读了两三遍,然后深吸一口气,抬起她穿了十公分高跟鞋的脚,走出门口,有了上一次穿高跟鞋的经验,这一次倒是没有那么狼狈,走路摇摇晃晃的了。
慕容新锦沿着长廊模着墙往前走,墙上的壁灯还是像她上次见到的那样,橘黄昏暗,却也朦朦胧胧的,有种隐隐勾人的情调。
她前方一间包厢的门突然被打开,里面走出一个男人,长得虎背熊腰,粗声粗气地说:“妈的,这地方真是越做越回去了,老子都来半天了,一个妹都没看见。”
一转眼,那男人对上慕容新锦的眼睛,慕容新锦还没反应过来,傻愣愣地靠着墙站着,男人突然对她喊:“妳!就妳,给我进来。”
男人见慕容新锦没反应,立刻大步朝她走来,把她拽过拉进了包厢。